重庆长寿区2018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主要待遇政策_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一、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入本人个人账户(即社保卡上);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1)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
(2)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
(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入;
(4)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
备注: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一档,不建立个人帐户;二档,个人帐户以上年度本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比例划入。
二、特殊疾病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
人员分类
医院级别
起付线
封顶线
报销比例
住院
在职
一级
200(逐次降10%后不低于100)
42000
90%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60
二级
440(逐次降10%后不低于260)
87%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00
三级
880(逐次降10%后不低于620)
85%
退休
一级
200(逐次降10%后不低于100)
42000
95%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60
二级
440(逐次降10%后不低于260)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00
三级
880(逐次降10%后不低于620)
特殊疾病
除下面几种有其他规定特殊疾病以外的其他特殊疾病
一级
200
42000
80%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60
二级
440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00
三级
880
癌症病人晚期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
一级
200
42000
90%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60
二级
440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00
三级
880
重度前列腺增生门诊医疗费符合规定部分实行每年1000元限额
1000元/年·人
大 额
500000
100%
备注:
1.统筹支付超过42000元,进入大额报销 ,全年累计最高支付:
统筹42000+大额500000=542000元。
2.特殊疾病门诊和住院封顶线合并计算;办理了特殊疾病的人员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全年各支付一个就医最高等级医院起付标准。
3.慢性髓性白血病、胃肠间质瘤患者门诊治疗实行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患慢性髓性白血病或胃肠间质瘤且获得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的人员,全年门诊与疾病相关的医疗费用,报销限额标准为6万元。限额以内,药品不受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限制,按参保人员住院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按比例分担。
4. 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三类重大疾病,年度累计统筹基金支付超过37000元以上,在统筹基金封顶线之内,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给予结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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