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显示领域的知识产权竞争|知识产权是什么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及加入WTO后关税壁垒的取消,中国成为欧洲、美、日,韩知识产权研究的对象。本文作者是处在国内平板显示行业知识产权和法务从业的第一线,追随“用创新引领中国OLED发展”作为使命的团队多年,通过对平板显示产业的知识产权状况的介绍,希望能为中国平板产业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提供一些讯息和参考。
显示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全球产值达到1100亿美元,其中,仅平板显示产业就达到700亿美元,是贯穿信息产业“元件一组件一整机”链条的重要桥梁。在我国,显示技术及相关产业在电子信息产业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据统计,我国与显示技术相关的产品的产值约占信息产业总产值的45%。在显示终端上我国是MP3的出口大国,是手机的生产、出口和消费大国,是彩电的生产、出口和消费的大国。而中国在其关键的元器件一一平板显示器件的竞争力却不强。国家已经意识到平板显示产业的重要性,将之列为推动信息产业发展的核心基础地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软件和新型元器件等核心产业”。《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已经把平板显示产业和软件、集成电路产业一道,列为重点发展的产业。处于核心基础产业地位的平板显示产业成为我国必须要发展的产业,不管我们是否已经累积了足够的专利,不管我们是否缺核心的原材料和设备,因为这属于一个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产业。
在某种程度上说,技术的发展速度也决定了产业的进程。随着技术的发展,平板显示器件的销售额已经超过了CRT(阴极射线管)的销售额,显示已经进入了平板显示的时代。而在平板显示技术当中,液晶(LCD)和等离子体(PDP)成为目前产品的主导。而具有天然的技术优势OLED技术已经进入了产业化的进程。以下分别对LCD、PDP和OLED知识产权竞争状况进行介绍。
根据信息产业部的统计,1976年至2007年7月在中国、美国、欧洲、日本申请的平板显示专利总量为:
因平板显示产业的基础产业的地位,产业规模大,产业链长,技术依赖性强,专利规模十分庞大。
液晶领域的知识产权竞争
或许很多人关注了夏普和三星之间的TFT LCD的知识产权诉讼。自2007年8月夏普(SHARP)在美国东德州联邦地方法院起诉三星电子(SAMSUNG)侵犯5项美国专利开始,先后又在日本东京、韩国汉城、美国ITC与美国德拉瓦州起诉三星电子与其子公司侵权。三星电子也不甘示弱,除在美ITC外,亦在2007年底于日本东京控告夏普。
但在液晶领域这样的案件又岂一个。在平板显示领域,目前,LCD的产业规模最大,相应的专利诉讼牵涉主体、涉及技术也最多,既包括Sharp这样的液晶领域专利积累最为全面,最为强大的公司,也包括H0 neywell、Guardian等握有某项技术的主体;既有中国台湾面板五虎的面板制造商,也涉及了明基、DELL等屏的终端用户。日本的企业面对强有力的竞争使出了专利诉讼的杀手锏。如夏普先后对很多企业提起专利诉讼或通过专利许可征收专利费,包括中华映管、友达光电、翰宇彩晶、奇美等。而中国台湾的企业起步的技术就来源于日本的技术移转,在量产的过程中又经过多次诉讼或许可,成本结构中多次附加知识产权成本。以中国台湾面板五虎为例,起步的技术移转分别为联友光电(友达光电前身)与松下电器、达科技(友达光电的另一前身)与日本IBM、中华映管与三菱电机、瀚宇彩晶与东芝、广辉电子与夏普。但在产业化过程中,分别被Sharp、Honeywell、Guardian,松下、汤姆逊、LG等提起过诉讼。其中,友达和奇美为拓展技术使用的自由空间,减少专利权人对其客户的打击,争取许可的行为变得非常积极,取得三星、汤姆逊、IBM、富士通、日立等公司的许可。
知识产权应竞争而生,必然伴随竞争的全过程。巨额的投入,饱和的产能,预示着竞争的惨烈,而知识产权的竞争往往是竞争的一个发力点。在LCD领域,未来的知识产权竞争会更为激烈。
等离子的知识产权竞争
全球能生产PDP屏的5家大公司为富士通(后将资产转移给了日立)、松下、先锋、三星和LG,其中,富士通积累的专利最为强大。在韩日公司之间三星已分别被富士通、松下和先锋起诉,LG被松下起诉、与富士通在谈判。日本公司之间,相互之间存有许可。经过近4年来以及未来几年的诉讼和谈判,几家大的公司之间可能实现第一轮的专利和平期。以后可能因技术发展,市场变化导致新的竞争格局的出现而再次出现专利诉讼。而国内长虹从Orion引进了PDP生产线及其知识产权。Orion曾宣称的拥有12件PDP核心专利,这12件专利的价值可能会决定了长虹初期的知识产权的竞争力。
OLED领域的知识产权竞争
专利的竞争规模往往和产业的规模相关,OLED尚处于产业化前期,专利诉讼也初见端倪。除柯达已经广泛地向全球21家企业进行了专利许可外,2005年铼宝和悠景暴发专利诉讼。OLED白热化的专利诉讼战虽还未出现,但基于对OLED产业发展势头的看好,知识产权布局的竞争已十分激烈,可以说,现阶段正处于OLED研发和专利布局的战略机遇期。从韩国企业争先布局AMOLED(主动式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即可见一斑。韩国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截至1999年,韩国AMOLED类的专利申请仅有19件;2000年申请量急剧升到30件;2001年为74件;2002年为177件:2003年和2004年分别为239和562件;2005年为455件。在上述1556件AMOLED类专利申请总量中,1280件(占82.3%)由韩国人提交,专件申请、LG飞利浦LCD公司(279件申请)、LG电子公司(157件申请)以及三星电子公司(137件申请)。
不能不重视自主创新,但不要妄谈自主知识产权
中共中央综合分析世界发展大势和我国所处的历史阶段提出了加强自主创新,建立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面对中共中央的理念引导,很多企业开始重果,中国的一些先进企业开始学会运用知识产权的游戏规则进行竞争。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很多自我宣称是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或企业。笔者处在平板产业知识产权竞争的一线,亲身经历了一些产业中的知识产权竞争。常常思索这样的问题:是否有真正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或企业7以平板显示产业为例,我未见到一个真正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一个产品涵盖了很多的技术环节,被千千万万的专利所覆盖。而任何产品又都有其上中下游。以平板显示屏体制造商为例,屏体生产的上游有几十种原材料或芯片,下游又有消费力电 子、仪器仪表等很多的技术应用。上中下游的产品又均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一个企业很难做到完全的垂直整合,除面临着同为屏体生产商的竞争对手的专利竞争外,还同时面临着来自上中下游的专利威胁。所以,一个产业或企业做到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可能只有理论上的可能性。自主知识产权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政策导向,体现了国家对自主创新和增强知识产权实力的追求,追求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有些不切实际,更符合实际的应该是追求技术和知识产权的综合竞争力。我们可以看到,IBM、微软这样的技术领先公司被一些小公司提起专利诉讼,这也进一步验证了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不可实现。而IBM公司所提出的“Freedom for Action”的理念更值得国内企业学习。做知识产权不为了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而是为了自己研发、生产、销售的自由不受限制。企业应该进行专利的累积,为行动自由而交叉许可,或通过专利取得反诉的能力或相互制衡的筹码,从而取得专利和平。
不能不靠自主研发,但不要忘记技术合作
通过自主研发取得核心的知识产权的发展模式是对的,有些技术也只能通过自主研发才能够取得。不仅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技术需要自主研发,仅就民用的平板显示领域,日、韩对我国也有很强的技术封锁。如中国一直很难取得平板显示中的TFT技术《薄膜晶体管》。但是,一个企业在通过自主研发取得了一定的技术能力,取得了可以和其他公司进行交叉许可的筹码后,一定不要忘记通过技术合作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技术和知识产权竞争力。一个企业很难通过自主研发取得所有生产所需的技术,更难以绕过所有的专利障碍。企业可以通过和国外企业进行交叉许可来解决这个问题。宝洁公司曾提出他们很难通过独立的研发去支撑其商业发展。宝洁公司CEO提出,宝洁公司50%的创新成果是从外部得到的。他们提出的“OpenInnovation”、变“Research&Develop”为“Connect&Develop”的理念也是值得国内企业参考的。通过交叉许可取得国外公司的专利技术或靠自身专利进行反诉而赢得诉讼中的和解,不仅不意味着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地位的降低,从某种程度上说,反而是国内企业的技术能力和知识产权实力的体现。
既重视核心技术开发,也不要轻视工艺,产品设计等小技术开发
拥有核心的、原创性的专利是每个企业的梦想,参与量产的企业拥有了它们就意味着始终握有克敌制胜的法宝,研发的公司拥有了它们,就意味着拥有了白花花的银子。但是,原创性的专利或者是实验室原理性的技术,或者是使实验室技术得以产业化的技术,或者是显著提升产品性能、开启一个技术方向的技术。这样的技术往往集中在技术发展的前期,往往需要长时间的基础研发。对于国内的企业有两种态度不可取,一种是只重视基础研发而轻视了工艺技术、产品设计等小技术的开发;一种是坐等原创性核心专利过期再介入产业。实际上,技术一直在发展。在生产的过程中所累积的一些小的专利技术同样能够克敌致胜,如液晶技术,原创性的技术本应过了专利有效期,但现阶段的专利诉讼却频频发生,夏普起诉三星5件专利中,除1件专利是1987年申请的外,其余专利都是1996年后申请的专利,且一般是提升产品某项性能的小专利。所以,我国的LCD和PDP产业因起步晚而未取得足够的知识产权,但是,既然要介入这个产业,相关企业仍然不要忘了专利的积累,产业发展的任何时期,专利工作都会有所为。如京东方的广视角的专利技术已经向日立进行了专利的许可。而对于OLED这样的产业化前期的技术,因我国起步并不晚则会有更大的机会。我国更应该抓住机会,在器件、材料、量产工艺、驱动等各技术方面全面铺开,取得更多的专利,从而赢得国际知识产权的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