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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大月份引产事件档案】 2018年镇坪县11月天气

发布时间:2019-06-20 04:16:56 影响了:

  被强制引产24天后,22岁的冯建梅从朋友的口中听到了政府的调查结果:处理了七名当地官员,但与她此前的期待大相径庭:没有人移交司法,也没有人提到国家赔偿。  这是2012年6月26日晚间,陕西省安康市通报的对镇坪县妇女冯建梅大月份引产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这是一起强行实施大月份引产的违规责任事故。
  七名干部中,分管计生工作的副县长于延媚记大过;镇坪县人口计生局局长江能海被撤销职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抨印撤销职务;曾家镇人大主席袁昌勤党内严重警告;曾家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龙春来党内严重警告;曾家镇干部张学松记大过;镇坪县医院院长潘益山记大过。
  安康市政府责令镇坪县政府深刻检查,通报批评镇坪县政府,要求整肃曾家镇政府干部队伍作风,责成镇坪县医院整改。此外,还责成镇坪县政府对冯建梅给予生活补助,帮助其解决家庭困难。
  第二天,6月27日,政府来人通知,要冯建梅下午4点之前去指定办公室谈“经济补助”的问题。但此时仍然被“看护”在医院的冯建梅,惦记着丈夫邓吉元的下落。自从两天前丈夫失踪后,再没人能找到他。
  自5月30日被地方计生干部找上门后至今,短短一个月内,这个年轻的母亲经历了躲藏、逃亡、引产、道歉、“看护”。她和她失去的孩子的合照引发舆论风暴后,不仅令她的个人命运被高度关注,也使得计划生育政策获得检讨契机。6月27日,国家计生委发布消息称,将派出10个督察组,赴19个重点省(区、市)进行督察。重点督察和纠正基层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环节的问题。
  此外,事发地方政府采取的传统维稳方式,则掀起了事件第二次传播的落点,政府如何面对和解决此类基层违法行政案件,亦需进一步厘清。
  违规引产
  被强行引产的是冯建梅的第二胎。早在2007年1月24日,只有17岁的冯建梅就生了一个女儿。她告诉《财经》记者,这第二胎,是为了给大女儿做个伴,不想让她太孤单。
  冯建梅和丈夫邓吉元相识于东北一座城市的网吧里。二人相恋后,冯建梅随着邓吉元来到陕西镇坪定居下来,但因为冯建梅的户口仍在内蒙古,而那里她在11岁父母离婚以后就没再回过,也没什么亲人,因此一直未迁移户口。
  镇坪县政府的通报也显示,邓吉元,1982年11月6日出生于陕西省镇坪县曾家镇渔坪村三组。冯建梅,1989年12月25日出生于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根河市新兴路南平海巷东235号。为了能够顺利结婚,冯建梅将户口本上的年龄改为1985年1月21日。
  不仅户口没迁,在2007年生女儿时,女儿的准生证也是事后再领的。邓吉元说,当地许多人家都是这样。因此当冯建梅怀上第二胎时,他也打算照章办理,生完再领。
  2012年3月份,曾家镇计生服务站发现冯建梅怀孕已三个多月,工作人员袁芳要求冯建梅办理迁移户口、补办二孩生育证。但冯建梅和邓吉元迟迟未办。邓吉元说,内蒙古远在千里之外,而且冯建梅也没亲人在那里,一时没把这事看得很严重。
  当时,邓吉元借了8万块钱,给家里建了新屋。尽管在水电站从事管理工作的他一个月能拿到4000多块钱,在当地已是不低,但他仍然打算前往内蒙古铁矿上打工,那里工资更高一些。
  5月30日,邓吉元出发前往内蒙古。几个小时后,他和冯建梅租住的小屋就迎来一群不速之客:以镇计生办主任龙春来为首的计生干部。龙春来说,今天要来解决冯建梅政策外怀孕的问题。
  当时,曾家镇因为前两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下滑,抽查结果没有达到95%的合格标准,被挂黄牌。到了今年,该镇想拿掉黄牌,就加强了相关工作。《财经》记者在当地采访发现,生了三胎、四胎的人家也并不罕见。
  邓家人被告知,只要交上数万元押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户口,就可以不引产。这一点,在袁芳和邓家二姐邓艳的短信中亦得到佐证:“4万块一分不能少,我都给你爸说了,他说没钱还能怎样。还是你们自己大意了,没当回事。”而邓吉元此时身负债务,母亲又罹患癌症在外地治疗,一家人都没法拿出钱来。
  拿不出押金,冯建梅只好试图逃脱。当天晚上,她逃到镇上姑父家,但没想到引来了更多计生干部“看护”。6月1日早晨,她再度逃亡,在山中躲了整个白天,直到晚上9点多才投宿到曹家湾的一户亲戚家。但她刚到亲戚家才一个来小时,计生办的人就追了过来。
  6月2日上午10点,冯建梅被计生办的人带上了救护车。黑色衣服蒙住头,她被人硬拉着手在“自愿”引产的协议书上签了字。当天下午3点40分,在镇坪县医院,引产针注入她的体内。
  6月2日下午,大姐邓吉梅闻讯后从湖北匆忙赶回。6月4日凌晨,在孩子出生时,趁医护人员不在,拍摄了几张照片,后来通过家人传到互联网上。
  市长道歉
  6月11日,面对舆论质疑,镇坪人口网发布一则题为“陕西镇坪曾家镇依法终止一起流动人口政策外妊娠”的文章称,冯建梅属政策外怀孕,不能再生育二孩,应当依法终止妊娠。通过该镇干部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冯建梅同意落实终止妊娠术,于6月2日15时40分左右在陕西省镇坪县医院接受了终止妊娠术。
  但三天后,当地政府的态度即发生转变。14日晚间,安康市副市长杜寿平赶赴镇坪县医院看望了冯建梅夫妇,并向其道歉,杜寿平说:“今天代表市政府来看望你们,并向你们表示诚恳道歉,希望得到你们的谅解。”
  此一转变,源于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工作组于6月12日下午进驻镇坪。次日上午,基于对冯建梅事件的调查,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向各市人口计生部门发出通知,再次重申:“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切实维护育龄妇女的合法权益。”
  随后,安康市还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大检查,要求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所谓大月份引产,临床上一般指的是怀孕四个月以上的引产,而在人口计生部门一般指的是六个月以上。无论如何,冯建梅的情况都属于大月份。
  安康市政府认为,镇坪县曾家镇政府对冯建梅政策外怀孕实施大月份引产,违反了国家及陕西省人口计生部门关于禁止大月份引产的规定,要求冯建梅及其家属交纳4万元保证金无法律法规依据。此外,“曾家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在动员冯建梅终止妊娠过程中,违背当事人意愿,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了大月份引产的责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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