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计划【下发2014年校园保安培训计划的通知】
江山市教育局文件
江山市公安局
江教〔2014〕61号
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公安局
关于下发2014年校园保安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派出所,各市属学校、学区、乡镇学校、民办学校:
为有效提高校园保安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派出所对校园保安业务的指导与管理,根据新《保安服务业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暑期将继续开展校园保安业务集中培训.各派出所、学校要根据通知要求,主动开展对接工作,商定保安培训方案,共同做好今年暑期校园保安培训班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原则
今年保安培训,以相对集中的原则,分片区进行培训.由培训点所在派出所牵头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分片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即为培训内容.培训结束后在各片区考核的基础上推荐参加全市校园保安技能比武,辖区培训点学校联络人做好组织与后勤保障.
二、时间安排
7月15日开始至7月25日结束,集中培训时间为3天,上午技能培训,下午理论学习、上机操作,最后一天下午为技能考核.各培训点具体培训时间和培训方案由培训点所在地派出所与学校联系人共同商定.
三、培训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
四、培训内容
了解掌握保安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职业道德知识,掌握保安礼仪知识.掌握警务器械攻防、徒手捆绑和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
(一)理论教学
教学项目
教学内容
一、保安职业道德规范
1.校园保安员职责任务及相关规定
2.来访人员接待规范
二、规章制度
1.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工作要求
2.报告和报警的程序和方法
3.保安考核条例解读
4.安保器械管理和使用制度
5.校园警务室人员值班巡查制度
6.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三、理论知识
校园保安理论知识培训
(二)技能操作
教学项目
教学内容
一、体能训练
1.100米跑、10米×4往返跑
2.俯卧撑、仰卧起坐
二、器械攻防技能
1.钢叉、橡胶棍、辣椒水使用方法
2.强光手电使用方法
3.防割手套、防护背心使用方法
4.约束绳使用方法,会进行手腕、手臂捆绑技术
三、队列队形
三大步伐、敬礼、停止间转身
五、培训地点及联系人
1.城中派出所、城南派出所的培训地点设在城南小学,虎山学区负责人员组织与后勤保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城中派出所-周一兵(660279),城南派出所-毛春荣(663308),虎山学区-郑露生(657498),理论教学负责人-郑海荣(652299).所涉学校:滨江中学、清湖高级中学、江山二中、城南中学、城东实验学校、实验小学、虎山学区、清湖镇学校、职教中心.
2.城北派出所的培训地点设在中山小学,双塔学区负责人员组织与后勤保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城北派出所-姜永峰(685017),双塔学区-郑樟明(656217),理论教学负责人-杨云水(650355).所涉学校:江山中学、城北中学、培智学校、双塔学区、实验中学、外国语学校、文溪实验学校、工商联职校.
3.上余派出所的培训地点设在上余镇初中,上余镇学校负责人员组织与后勤保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余派出所-林小飞(671884),上余镇学校-祝土洪(598229),理论教学负责人-周正强(658158).所涉学校:江山中专、江山少体校、上余镇学校、四都镇学校.
4.贺村派出所、淤头派出所的培训地点设在贺村初中,贺村学区负责人员组织与后勤保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贺村派出所-祝仙洪(667080),淤头派出所-赵皇军(520101),贺村学区-周振生(635218),理论教学负责人-徐才忠(631819).所涉学校:江山五中、贺村学区、新塘边学区、凤林学区、育仁卫校.
5.坛石派出所的培训地点设在坛石小学,坛石学区负责人员组织与后勤保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坛石派出所-黄焕(699166),坛石学区-伍利国(761711),理论教学负责人-伍利国(761711).所涉学校:坛石学区.
6.长台派出所的培训地点设在长台初中,长台学区负责人员组织与后勤保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长台派出所-蒋景华(633318),长台学区-朱玉成(659627),理论教学负责人-周品三(622127).所涉学校:长台学区、石门学区.
7.峡口派出所的培训地点设在峡口初中,峡口学区负责人员组织与后勤保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峡口派出所-黄小华(677750),峡口学区-郑书录(658820),理论教学负责人-郑书录(658820).所涉学校:峡口学区.
六、注意事项
1.各培训点要指派一名计算机老师负责保安上机操作.
2.保安队员培训时须着夏季保安服装,戴帽子,扎腰带.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要加强领导,专人负责此项培训工作.各培训点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培训场地及各项准备工作,实行点名、签到制度,确保培训工作安全有序;各派出所负责保安的技能培训及考核工作.各保安人员所在学校、学区要及时与培训点联系,明确本辖区的培训时间及注意事项,负责将参加培训的保安人员按本培训点的规定时间及地点安全接送到位,确保本校(园)的保安(包括民办幼儿园)准时参加培训,确保保安参训到课率达100%,并在7月6日前将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保安信息(附件1、2)填写好后交安监科,没有到派出所备案的保安要在7月20日前到辖区派出进行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参加保安员上岗考试.
2.做好对接,完善方案.各培训点负责人要主动与牵头派出所对接,根据本通知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请各派出所、培训点将具体培训方案(含时间、地点、日程安排、培训内容、组织形式、参加人员名单、工作要求等)培训前三天交市教育局安监科.
3.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培训点的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查内容包括组织工作、培训方案落实情况、教官及保安队员精神状态、后勤保障、安全教育、培训效果等.保安培训结束后请各派出所、培训点负责人写出培训小结分别及附件3一同送公安局治安大队、教育局安监科备案.各培训点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确保考试顺利通过.为方便联系,市公安局、教育局确定了本次培训总联系人,治安大队-王敏(661699),驻教育警务站-林井水(667002),教育局安监科-刘小成(698818).
附件:(略)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公安局
2014年7月4日
抄送:衢州市公安局、衢州市教育局.
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2014年7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