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发言稿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27 09:06:15 影响了:
【摘要】: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和市委李仲彬书记在平昌县驷马镇调研时的重要谈话精神,按照南委发[2007]2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乡群众工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和市委李仲彬书记在平昌县驷马镇调研时的重要谈话精神,按照南委发[2007]2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乡群众工作,推进乡镇服务向村社延伸,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扎实解决群众办事难、诉求难,着力构建和谐活力新南江,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乡群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为民、开拓、务实、清廉”为目标,以“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为要求,围绕“与时俱进、实现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兴马为主题,”坚持“改善民生、解决民难、确保民安、赢得民心”的和谐社会执政理念,强化群众工作职能,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二、落实加强群众工作的目标任务

  1、解决群众办事难题。强化乡、村群众工作机构便民服务职能,逗硬落实政策,“以一个场所、一个牌子、一套制度、一张联系卡、一张宣传单、一个记录薄”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便民服务代理制度,坚持只要方便群众就办,只要群众授权就代办的原则,实行集中办公、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意见反馈、市场信息、手续申办、技术指导、纠纷调解等便民服务,变群众跑路为干部服务,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道门、只找一个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2、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健全群众表达意愿、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坚持乡镇信访值周(值班)制度,保证每个工作日有一名党委委员现场接待群众或在群众工作办公室值班,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有人受理,及时办理;坚持干部下访到户,政策宣传到人,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月2―3天时间深入基层调研,解决信访难题,尤其是副职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来信来访要亲自办理,妥善处理。保证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阅办率达到100%,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积极开展联合接访,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依法按政策抓紧予以解决。

  4、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围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群众正确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对信访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它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挑拨、煸动群众、激化和制造矛盾的行为。

  5、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逗硬落实惠农政策,保证农民得到实惠;构建法律援助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使人民群众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大力倡导社会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村群众整体素质和文明水平,积极协调解决民间纠纷,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6、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开展群众工作。要坚持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最多的地方去,到矛盾问题最集中的地方去,主动察民情、解民难、保民安。通过开展群众工作,组织引导各级干部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为标准,在工作中真正沉下去,住下来,和群众交朋友,和群众说知心话,和群众打成一片,做到为民负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在一线转变作风,在基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员干部形象大提升。

  三、突出加强群众工作的重点内容

  1健全群众工作组织体系。为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群众办事渠道,服务农村发展渠道,构建群众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乡、村(社区)二级群众工作组织体系,实行专人、专职、专责(三专),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内容(“三统一”),有牌子、有经费、有考核(“三有”),明白基本情况,明白政策规章,明白服务对象(“三明白”)。

  乡整合劳动就业服务办,计划生育办、经济发展办、安全稳定增长办、综治办力量,设立群众工作办公室于安全稳定办公室,挂劳动和社会保障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稳定办公室,“六个一”便民服务室牌子,由2名党委委员王仕德、孙琼分别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宋宗国、周高武、文雪梅、袁文荣为成员,具体从事群众工作。群众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全乡便民服务、劳动保障、信访接待、纠纷调解、督办证照办理和手续审批,安全稳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国土管理等群众工作。村(社区)设立群众工作服务站(挂)“六个一”代理服务点、劳动就业服务站牌子、由村(居)委会主任兼任站长,村民小组(社区)配备群众工作信息员。分村(居)群众工作机构要规范服务程序,推行一个窗口受理群众办事申请,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一站式”办结模式,明确代理时限,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要耐心做好群众解释说服工作;对本级不能办理的,要及时上报办理;对群众反映的特殊个别事项,要上门服务,特殊处理,确保群众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2、把乡镇服务职能向村社延伸。进一步转变乡党委、政府职能,突出服务村社的工作重点,努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增产、增收,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一是落实乡干部包村包户制度。逗硬落实乡干部驻村包村、村社干部包户制度。每位乡干部要联系挂包一个村社,负责挂包村的产业发展,基础建设,政策宣传、科技服务、贫困救助、安全稳定、纠纷调解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乡驻村干部原则上每月到村驻点工作不得少于10天,每月到村(社区)便民服务代理现场接待群众来访不得少于2天,并作好民情日记;乡主要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大驻村包户工作力度,原则上每月到村工作不得少于5天。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月到社入户访谈、协调、处理事务不得少于10天,其余干部不得少于5天;村“两委”干部每人要联系3―5户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带动群众加快发展。二是落实一线解决问题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坚持“情况在村社了解,感情在村社融合,问题在村社解决,措施在村社落实”的原则,真正“沉下去”进百家门,记百家事、连百家心,积极主动上门服务,真心真情与群众沟通,及时解决具体问题。要把工作的着力点向解决农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难”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的突出问题和帮扶困难群众,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延伸,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确保群众基础反映的问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三是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公示制度。纵深推进阳光党务、阳光政务工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村党务政务院公开公示载体,在街道场镇、交通要道口、人口密集场所设置乡村党务、政务公开栏,进一步扩大公开公示范围,凡是政策允许公开的事项,凡是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都要及时、准确公开公示;进一步明确公开重点,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政府工作思路,惠农政策以及专项资金使用,公共公益设施建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要定期公开公示,确保群众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

  3、提高乡村化解矛盾的能力。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深入一线化解矛盾,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着力抓好乡党委政府、村“两委”班子和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乡村化解矛盾的能力。要进一步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增强群众观念,防止因滥用职权,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激化新的矛盾,要按照乡党、政府制定的安全稳定网络式目标管理办法,加强实施监管,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群众初信初访问题,及时化解处于萌芽状态的各类矛盾,确保各类问题物矛盾在初级阶段得到及时解决。

  4、严肃群众工作纪律。乡党委、政府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以及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以群众工作的纪律约束,制度约束,制定群众工作岗位职责纪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乡群众工作办公室、村(居)委会群众工作服务站和便民服务代理点要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疏忽大意、不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或在代理过程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由乡纪委和见、监察室严肃查处。各级干部职工要自觉坚持做到“四少、四向、四禁”,真心以实际行动转变群众工作作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5、严格群众工作考核。乡党委、政府要加大对村(居)工作月报制度执行及报告内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落实情况汇总登记,纳入半年评比和年终考核逗硬奖惩,对群众意见大、口碑差、反应强烈的,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将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2007年3月28日

  报:南江县工作局办公室

  发:各村(居)、乡级各单位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