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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实施方案|整顿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04 08:57:47 影响了:
【摘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市局决定确定2007年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市局决定确定2007年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现根据市“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我市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依法监管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治,农村食品市场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更加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行为更加规范,食品质量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

  针对我市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企业和重大节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顿力度,重点整顿以下内容:

  1、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的问题。

  2、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问题。

  3、利用连锁配送、展销会、“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问题。

  4、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假包装、假商标、假标识的问题。

  5、农村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其它突出问题。

  围绕上述突出问题,要集中执法力量、对粮、油、米粉、肉、蔬菜、腌熏制品、辣椒制品、奶制品、槟榔、饮料、糕点、禽蛋及其制品、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食品、水产品、酒类等重点品种,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县城、乡镇和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各种交易会等重点市场,农村小食品店、个体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餐馆等重点对象,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进行规范和查处,确保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组织机构

  为推进这项工作全面开展,市局成立“农村食品安全整顿年”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消保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基建科、商标广告科、市场科、企管科、个管科、处资科、公平交易分局、企业注册分局、市消委办、市个私协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

  要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进一步做好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做到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今年上半年,各地要在去年全面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的基础上,对农村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再次清理。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和基层工商所要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换照工作一并进行,彻底查清农村食品经营主体情况,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问题的要依法及时处理。要继续实施《经济户口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基层工商所要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一户一帐一卡入机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健全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要结合金信工程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实现各级工商机关及基层工商所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联网。要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意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试行办法》和《重点行业企业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重点监管。

  (二)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严把经营主体资格关

  推广岳阳、**的经验和做法,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由政府牵头组织工商、卫生、环保、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开展一次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下大力气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各级工商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坚决及时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通过整治要使无照经营现象得到基本遏制,确保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与此同时,要坚持查处与引导、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类处理。对下岗失业人员或者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允许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

  (三)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职能作用,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要认真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要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实际,推行工商监管“四项制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行为。特别是要督促基层工商所严格落实《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巡查暂行办法》,明确具体巡查人员、巡查纪律、巡查内容、巡查路线,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制作科学、规范、统一的市场巡查记录表,做到巡查内容全面、清晰、详实。基层工商所要依据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类别,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重点监管,并及时做好市场巡查记录,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确保市场巡查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各工商所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的作用,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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