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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总监工作 总监如何做好协调工作-A

发布时间:2019-07-23 09:23:59 影响了:

总监如何做好协调工作

一、总监如何协调号组织工作

1、总监如何组织协调这是一门管理学课题,工程项目协调管理这是一项复杂多元化的系统工程,在系统中包含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其它职能单位等等。这就要求总监必须有专业的知识,宽广的胸怀及协调组织的能力,各参建方都有它们自己的特性、组织机构、活动方式及活动的目标。这些部门之间互相联系也互相制约。为了使这些机构部门能够有秩序地组成起来完成共同完成这个目标,(按里程碑网络计划完成工程目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机构进行协调,一要靠建设方、二要靠监理单位的组织协调,监理部门又主要靠总监去协调,把各个参建方有机的组织好协调好,这样才能把各个部门协调组合起来形成一个完善的整体,齐心协力向着里程碑计划共同努力实现目标。

2、总监必须有极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管理中协调中担当主要角色,这是因为:

1)、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委托并授权的,在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代表建设单位,并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授于的权力,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

2)、监理人员都是经过考核的专业人员,他们懂技术、懂管理、懂法律、懂投资,经验丰富一般来说要比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水平高,能够驾驭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有效运行。

3)、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与管理,根据有关的法令、法规有自己特定的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

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还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七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3、遇到工程争议索赔:总监首先要看双方的合同契约,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有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报告,由监理机构签署审核意见,然后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4、总监是组织协调工作的总体领导人,承担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这项组织协调工作贯穿于施工建设的全过程。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履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规定,总监是监理机构的核心领导者,利用总监的综合能力充分发挥自己组织协调能力把项目协调搞好。

二、总监具备的素质和条件

总监的组织协调工作非常重要,为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和条件:

1、总监除有专业的技术水平外,还会遇到各方面的情况,总监还必须是一名懂管理、懂投资、懂法规的复合型人才。另外由于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事务复杂多样,比如总监是土建专业技术人员,他首先应该明白有关水、电、暖通及装饰装修相关知识,同时还必须掌握一些安装工艺方面的知识,还要一些关于预算、财务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这样才能全面掌握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好项目监理管理的领导工作。是做好一个总监基本的基本素质,成为一名真正的复合型人才。

2、总监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一个人的品德观念,决定人的行为和处世原则。总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是保证工程管理的前提。因为总监理工程师会

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目前国内建筑市场规范不完善,少数人的法律观念不强,当遇到不正之风时总监必须能够站稳立场,洁身自好带好项目监理同人,抵制不良风气的诱惑,为了公司和项目监理声誉而努力出污泥而不染。另外总监还必须有坚定不移的卓越敬业精神,为了公司的发展前景,始终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敬业精神是作好总监协调的基础。

3、总监必须具备高度的组织协调能力,这是管理能力的综合体现。在管理协调过程中,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穿梭于各类人群中,总监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理顺关系,找出主要矛盾和矛盾从大局出发,从整体全局利益出发,用积极的眼光看问题,才能组织所有的力量共同向目标前进。这是总监的能力体现。所以综合上述总监基本具备上述三个方面的基础,一是靠本人的道德,二是技术管理和自身品质修养,三是靠上级领导的培养教育。四是靠管理人员相互配合。

三、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工作的内容:

“四控、两管、一协调”是大家熟知的施工阶段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就组织协调不仅要有专业的知识,还要有管理协调的方式方法。

如何进行组织协调工作,有较详细的规定。在同一项工程建设项目中,项目经理与总监理工程师是对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可以说是姊妹篇,总监可以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中学习和借鉴许多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的思路和作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中将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分为内部关系的组织协调(指导承包单位内部,包括项目经理部的各种关系);近外层关系的组织协调(指承包单位同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的单位);远外层关系的组织协调(指与承包单位及项目管理有关,但无合同约束的单位的关系)三

种。现按照此种划分办法分别论述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的内容:

1、对内部关系的组织协调:与所属监理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项目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执行机构,项目监理机构除应执行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外,总监还应与所属监理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接受监理公司领导层的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执行监理单位制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各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监理公司的调度,完成监理公司的企业计划,经常向监理公司领导汇报工作,及时反映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必要时可请监理单位最高领导人出面进行组织协调工作。

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组织协调:总监要充分了监理部每一名监理人员的性格、能力、经历、工作特点经常和他们沟通,量才使用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充分信任帮施展他们的特长,尽量发挥其聪明才智。总监还应该关心监理人员的健康成长,加强内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在工作安排上要职责分明,对其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要予以肯定,对其工作中的差错要实事求是地调查了解,给予批评并帮助其改正。总监还要做好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各层次(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辅助工作人员)之间在工作,让他们之间互相支持,相互协作,使监理部工作高效、和谐、有序、地进行。

3、对建设方的组织协调:

1)、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因此要维护建设单位的法定权益,尽一切努力促使工程按期、保质、以尽可能低的造价建成,如期使建设单位受益。总监及全体监理人员应尊重建设单位的意见,经常与建设单位领导及其驻工地授权代表的沟通和协商,认真听取他们对监理人员的意见。在召开监理会议、延长工期、费用索赔、处理工程事故、支付工程款、工程变更的签认等这些活动之前,要征取建设单位的意见。总监必须和建设单位搞好关系,但不是无原则的,这个原则是建立在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的基础上,相互彼此尊重理解,当建设单位不能听取正确的意见,或坚

持不正当的行为时,总监应采取说服与劝阻的方式,不可采取硬顶与对抗的态度,必要时让公司领导出面协调,可发监理意见通知书,以记录在案以备查阅,并明确责任,对于重大原则问题要及时向监理公司领导汇报。但是总监理工程师应该坚持原则,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凡是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活动,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后再实施,否则总监将失去监理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的主动权。监理单位应以自己的工作及成果,赢得建设单位的支持和信任。

2)、与设计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虽只是业务联系关系,但因为都是工程行业,双方在技术上、业务上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监理工程师与设计工程师之间,总监与工程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之间,应互相理解、尊重与密切配合。监理要充分理解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并促其圆满地实现。设计工程师应及时、认真地处理由于施工图纸给施工造成的困难;如监理工程师认为设计中存在不足之处,应在取得总监的批准后积极地向设计单位提出可行性的意见,供设计工程师参考,但监理工程师无权修改设计,必须通过设计单位。

3)、与承包单位之问的组织协调: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问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依照有关的法令、法规及委托监理合同赋与的权利,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目标实现最佳状态。在涉及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时,监理单位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予以维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总监应了解和协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以及合同管理中的有关情况,理解承包单位的困难,并热诚地帮助解决困难,促使承包单位能够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但对工程质量必须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凡不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时,一侓拒绝验收,拒绝签发支付签证书。各专业监理专工与施工单位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之间,总监与项目经理之问,都应沟通联系相互了解,互通信息互相支持,万不可不顾原则被对方拉拢腐蚀滑。

4、于外层关系的组织协调:

1、与有关政府主管部的组织协调: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包括建设管理、规划

管理、公安保卫、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市容、供水、供热、通信等部门。与这些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工作主要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2、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问的组织协调:监理单位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问是监督与指导的关系。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作为政府的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宏观控制,并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与指导,监理机构在总监理领导下,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发布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地,如实地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反映情况,接受其指导。总监与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负责人加强联系,尊重其职权,双方密切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单位的威慑作用,共同做好工程质量的控制与保证工作。

四、总监理组织协调的工作方法

1、一般最常见的协调方法是通过召开会议:凡涉及组织协调工作的主要人员或单位,聚集在一起开会共同研讨协商,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使问题得到解决。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会:项目监理机构要经常召开碰头会,由总监主持全体项目监理人员参加,沟通工作情况,布置任务。召开监理例会及专项、专题会议之前,由总监主持召开协调会,统一思想,决定会议的主要内容及会议程序。

2)、工程例会和协调会:应按规定的日期,由规定的人员参加,由总监主持,主要施工单位用文字形式汇报上周工作情况,下周工作任务布置情况报业主与监理,会议的决议事项应对参建单位有约束力。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会前明确开会的目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指定人员主持。

2、通过共同协商:通过双方沟通协商,可以减少彼此分歧,解决矛盾达成共识。

1)、在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会中,要开展项目监理人员之间的协商讨论,

以统一意见,作好统一部署。

2)、在工程例会召开之前,总监理工程师要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作好协商、协调工作,以提高会议质量,减少无效的争议。必要时还可以邀请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人员参加有关的会议,对于重大问题的协商与决策,也可召开由建设、承包、监理单位领导层参加的高一级协商会。

3、总监要做好沟通信息:协商的基础主要靠信息,信息不通情况不明掌握不了第一手资料,协调起来就比较困难,所有总监要经常与内部人员共同,与业主代表沟通,与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与设计人员沟通,通过沟通才会在协调矛盾是有理有据做好协调工作。信息沟通还可以通过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做好协调工作。

4、通过相互邀请参加本单位的活动:总监要邀请建设单位领导人,驻工地授权代表,参加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防护、环保卫生等情况的检查活动,以便他们了解掌握施工现场情况,有时候也可以邀请他们参加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结会、评比会以及监理单位的一些活动,使他们对监理人员和监理工作有更明确的认识,总监也可以邀请设计工程师代表参加工程质量和施工技术的研讨会,质量问题的处理会,工程验收及工程质量整改会议,通过相互邀请参加本单位的活动,彼此相互了解增加感情,促进工程协调发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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