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范文 > 公文范文 > 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常态化监测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常态化监测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发布时间:2021-06-30 09:39:03 影响了:

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常态化监测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常态化监测评估服务项目(2021年)

采购单位: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采购预算:98万元

二、项目背景

2020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数字政府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办电子政务办“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评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办函〔2020〕20号)、《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政务服务优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粤政数〔2020〕9号)提出的工作要求,广东省开展了2020年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持续高效发展。在2020年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中,汕尾市政务数据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政数局的大力支持下,上下同心、攻坚克难,全力推动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迈上新台阶,并取得位列粤东西北区域第一梯队的优异成绩,展现出汕尾市数字政府建设成效凸显,政务环境更加高效便捷,数字政府的一系列创新举措为汕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改革动能。

2021年,为更好发挥第三方评估对各项改革工作的推动作用,广东省实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常态化监测工作,以常态化监测评估为抓手,将评估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全面、客观掌握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实际进展情况,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日常,助力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重点工作高效推进、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汕尾市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和政务服务改革建设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重点任务,对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拟实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常态化监测工作与第三方评估工作,对标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与2021年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的工作方案,将评估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实现评估指标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力争在年底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为汕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能力。

三、项目服务需求

(一) 项目目标

构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测评体系,通过科学的评估,全面、客观了解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建议,全面保障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激励各地各部门按统一部署,落实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促进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取得更多更好的成效。

(二)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常态化监测,主要将日常工作与评估工作结合,每月进行常态化动态监测,及时、全面、客观掌握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实际进展情况;第二部分,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情况第三方评估,根据2021年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的工作方案,制定2021年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准确掌握2021年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工作整体情况,有序推进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1.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常态化监测

服务目标

为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对各项改革工作的推动作用,以常态化监测为抓手,将评估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全面、客观掌握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实际进展情况,实现常态化指标动态监测,重点工作有序开展,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助力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重点工作高效推进、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服务内容

1)建立指标体系。

结合《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当年工作要点,确定监测指标、监测要点和监测要求,明晰监测要点与系统数据的对应关系。

2)开展试监测工作。

在正式实施常态化监测之前,组织开展常态化监测试行工作,摸查相关指标现状,及时发现常态化监测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优化改进。

3)实施常态化监测。

与相关人员沟通数据需求,汇总分析各类指标数据,定期出具监测评估月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并根据整改落实期限和目标,实时更新台账,汇报监测情况及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实现问题整改落实监督闭环管理。

4)后续工作。

动态化管理常态化监测指标,结合监测情况以及工作推进需要,调整监测指标及监测要点和监测方式,将常态化监测情况科学合理的纳入第三方评估工作中,并明确评分标准。

2.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情况第三方评估

服务目标

根据2021年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的工作方案,开展2021年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情况调查评估实施工作,准确掌握2021年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工作情况,及时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数字政府改革,逐步提升汕尾市数字政府服务能力。

服务内容

1)建立指标体系。

结合2021年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的工作方案,确定监测指标、监测要点和监测要求。

2)解析评估指标。

深入研究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评估体系等有关内容,开展评估指标体系的解析工作,为全市各县(市、区)和各相关单位前期开展自查自评提供咨询与指导。

3)开展评估工作。

开展评估工作,对上报的材料、系统平台统计的数据、调研走访中搜集到的信息逐一进行比对核查整理,确保有关数据及材料准确无误。

4)编写评估报告。

编写《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评估报告》、《汕尾市各县(市、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情况分析报告》、《汕尾市各相关单位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情况分析报告》等。

(三) 范围和边界

本项目服务范围:汕尾市各县(市、区)和各相关单位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常态化监测指标体系、监测方案、常态化监测工作、监测报告;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案、评估报告等。

(四) 服务成果

1.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常态化监测

(1)《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常态化监测指标体系文件》;

(2)《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

(3)《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常态化监测月度报告》;

(4)《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常态化监测季度报告》。

2.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

(1)《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文件》;

(2)《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

(3)《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评估报告》;

(4)《汕尾市各县(市、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情况分析报告》;

(5)《汕尾市各相关单位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情况分析报告》。

(五)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自然月。

(六) 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服务人员要求

1.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省级或以上的政务信息化研究咨询或评估类项目。投标人应设置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等角色。本项目要求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少于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成员4名。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按需到服务现场提供总体统筹和指导工作。

2.岗位职责

(1)项目负责人。负责服务项目的统筹管理,具体负责组建团队,对团队进行全面管理,主持开展项目工作分解、分工与计划制定,开展进度管理、节点管理、质量控制等,与项目管理各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组织阶段性沟通汇报,为服务质量负责。

(2)项目成员。参与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承担重点项目或重点工作任务的报告、文档的编制以及交付汇报,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进度管理、节点管理、质量控制等。

3.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如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负责人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两周内调整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能胜任相关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七) 服务验收

1.验收依据

依据本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以及建设过程中经双方同意增加的约定文件,比如经过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或者备忘录等。

2.验收要求

服务期满,投标人按期提交服务完成报告和所有服务成果物文档,并向采购人提出验收书面申请,采购人组织开展最终服务验收。本项目以通过由采购人组织的服务评审或者采购人书面确认服务完成报告,视为通过验收。

3.资产权属

1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只能用于履行义务之目的。

2本项目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3投标人为履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4投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投标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 保密要求

1.投标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投标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投标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投标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3.投标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九) 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8万元,投标人报价包括提供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全部计入报价之中,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报价中包含人员全部人力成本费用、调研费用、差旅费用、资料费用、评审费用、会议费用、税费等。

(十) 付款方式

第一笔款:签署项目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第二笔款:服务满6个月,且向中标人递交季度成果后15个工作日,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第三笔款:服务通过最终验收后,且中标人交服务完成报告及所有服务成果物文档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每次申请付款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递交等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发票。

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而非款项实际支付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也不能作为中标人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理由。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