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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的思考]科技创新项目

发布时间:2019-02-23 04:46:58 影响了:

  摘要:农业科技创新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以湖北省为例,阐述了农业科技创新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旨在为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1)09-1935-04
  
  Consider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in Hubei Province
  
  GUO Ying,DING Zi-li,WANG Yan-ming,ZHANG Jun,ZHANG Xing-zhong,LIU Cui-jun,
  ZHANG Ping,JIAO Chun-ha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partment , Hubei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Wuhan 430064,China)
  
  Abstract: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was the fundamental driving force for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The experiences and the problems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of agriculture in Hubei were disscusse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strengthening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were introduced for decision-making.
  Key words: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ependent innovation; Hubei province
  当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背景下,农业科研院所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与挑战。如何才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是农业科研院所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湖北是农业生产大省,但不是农业经济强省[1]。农业科技创新是解决湖北省乃至全国农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历史使命赋予了农业科技创新更高的要求[2]。湖北农业要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根本出路在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这是湖北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1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取得的主要经验
  2006年,湖北省委、省政府依托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在全国率先成立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在没有任何现成模式和成功经验可供借鉴的前提下,创新中心通过四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些宝贵经验。
  1.1坚持改革创新是创新发展的关键因素
  经过60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已经形成了一种传统的固定模式,现阶段不可能从体制上对这种模式进行根本改变。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在现有科研体制基础上,勇于实践,大胆改革,进行机制创新,通过设置创新岗位,形成“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机制。这种新型的科研机制,既没有打破各成员单位原有的隶属关系和分配体系,又不影响各成员单位的正常运行;既稳定壮大了人才队伍,又促进了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拥护和广泛参与,有效解决了创新中心建设和发展中的障碍因素。
  1.2坚持对外开放是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
  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具有国际性,现代科技既不是某一个国家所创造,也不为某一个国家所拥有、某一个单位所有,而是合作共同发展的结果。任何一个单位封闭起来搞科研,都无法达到世界先进水平[3]。只有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合作与交流,才能扬长避短,少走弯路,在发展中取得最大效益。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以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为平台,在科研方面,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大学和恩施、荆州、襄阳、宜昌等市(州)农业科学院建立起交流与合作关系,组织科技人员开展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的技术合作和经验交流;在管理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科技部、农业部等国家部委沟通与交流,获取有关科研项目信息,争取科技资源;在国际合作方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通过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引进并获得了很多技术、经验、资源和信息,为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多出快出有用成果起到了重要作用。
  1.3稳定的经费支持是创新体系运行的重要保证
  农业既是基础产业,也是弱势产业,这些特性决定了必须以政府为主导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坚持农业科技的公益性定位[4]。同时,农业科技创新周期长、风险大,只有给予稳定的经费支持,才能持久地坚持下去。正因为如此,湖北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省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等职能部门极力支持,对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的经费实行“两个稳定增加”,一是稳定增加人头经费,二是稳定增加科研经费。这既保证了基本的科技创新活动经费,又基本保证了科技人员的个人收入,从而提高了创新中心各成员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保障了创新中心的正常运行。
  1.4坚持服务“三农”是创新发展的正确方向
  科技创新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农业生产力。为“三农”提供科技支撑,是科技创新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也是农业科研机构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始终坚持促进“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的正确方向,组织各成员单位围绕湖北省农业生产需求,按照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进行科技攻关。
  2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通过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整合了全省的农业科技资源,建立起新型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了湖北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初步形成了农科教企大联合的湖北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推动了农业科学应用研究学科的整合与发展,促进了基层农业科研、推广机构的稳定与壮大,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探索了一套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为湖北“三农”提供科技服务的作用显著增强。但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农业科技资源和布局需进一步整合
  随着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建立和运行,农业科技体系在体制、结构设置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的诸如农业科技资源分散,机构布局不尽合理,缺乏计划和协作,投入不稳定等问题,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农业科技资源合理配置与充分利用以及总体规模效益发挥还没有达到最佳状态,仍然影响着整体科研效率和科技竞争力的提高,桎梏着科技优势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阻碍着湖北由农业科技大省向农业科技强省迈进的步伐。
  农业教育、科研、推广是农业科学技术的三大支柱,现行的农、科、教三大系统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各成系统,三者在机制上缺乏有机联系,结合的还不够紧密,难以适应现代农业专业化、区域化、规模化生产和经营的发展需要,致使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未能形成技术整体优势,造成转化渠道不畅的局面。
  2.2农业科研机构分工需进一步明确
  省、市(州)、县等各级都有自己所属的农业科研机构,还有中央在汉科研单位,导致条块分割,机构重叠,各自为政,人、财、物按部门管理,科研要素无法合理流动、整合,使农业科研机构形成“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使整体农业科研体系形成几个独立的板块,虽然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的运行起到了一定的整合作用,但与真正分工协作,发挥科技资源最大化功效还有一定的差距。另外在研究内容上,重研究轻推广、转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高新技术发展方向与分工不明确,科技资源配置浪费较大,总体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3农业科研机构之间的协作有待加强
  由于我国科技任务由多部门下达,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垂直领导,在项目立项布局上缺乏协调甚至存在竞争与合作;同时研究上低水平重复现象依旧存在,使得农业科研、推广与生产实际有一定程度的脱节,导致农业科研效率整体还不够高,限制了科技支撑作用的发挥。
  2.4农业科技研究投入仍显不足
  湖北省对农业科技研究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投入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与农业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据统计,湖北省农业科技三项经费2006年为2.60亿元,2007年为2.7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0.95%,远未达到国家要求地方科技拨款占本级财政支出3.00%的规定。另外,与湖南的1.19%、河南的1.09%、辽宁的1.85%、江苏的1.28%,浙江的2.08%、广东的1.78%相比,差距也很大,科技投入总量(包括三项经费、事业费、基建费等)在全国排第27位。经费结构不合理,2006年中央属单位科技经费机构均值为4 539.66万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属单位机构均值为428.47万元/个,县属单位机构均值为18.20万元/个,中央属单位科技经费机构均值是地方属单位的11倍,是县属单位的250倍;创业投资、社会资金和国外科技资金支持自主创新活动更是凤毛麟角。以引进外资为例,2006年湖北省利用国外科技资金0.40亿元,仅占全省科技经费筹集额的0.20%,远远低于东部地区的25.34%。虽然在“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委、省政府以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为平台,以每年3 000万元经费给予稳定支持,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科技研究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
  2.5农业科技成果在转化应用上存在薄弱环节
  “十五”期间,我国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近50%,但这一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70%~80%的水平[5]。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制不顺,机制不协调,传统的体制制约着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调的体制和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三者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未能形成技术整体优势,致使转化渠道不畅[6]。一方面科研单位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各自推广自己的科技成果。大多由科研单位创办的实体进行统一经营和科技成果转化,而科研单位内部运行机制仍是事企不分,况且科研单位职称、职位的提升、待遇的提高、业绩的评价等都与出成果挂钩,是以成果、论文为指标,很少与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挂钩,影响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加之这些实体存在人才匮乏、资金不足、推广网络不健全等诸多问题,难以使成果及时应用于农业生产;另一方面推广部门缺乏新的成果来源,推广部门长期受传统农业指令性计划影响和落后的运行机制制约,在推广工作中的一些生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反馈给科研单位,造成科研单位盲目搞科研,致使农业生产中的许多问题得不到解决。
  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民是内因、是关键,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湖北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据通山县杨芳林乡郭家岭村的调查,全村总人口1 912人中,大专学历只有2人,高中(中专)学历46人,文盲就有191人(不含6岁以下儿童),接受大中专以上教育的人数仅占2.5%,文盲人口占10.0%,有文化的劳动力大都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种田的大多是妇女、儿童和老人,俗称“386199”部队。由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文化素质低,科技意识不强,市场竞争意识淡薄,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差,影响了其对先进科技成果的接纳,而且还潜在影响到农业未来的发展。
  3对加强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建议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科研院所现有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管理和运行制度不够健全等。深化科研院所创新机制势在必行。
  3.1建立决策机构,完善决策机制
  完善现有的决策机制,建立科学的适合湖北科技发展的决策机构是实现管理创新的首要任务。科研院所作为事业单位,已不同于计划经济意义上的事业单位,但也不同于《公司法》范畴的现代企业。收人来源的多元化,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科研院所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国家财政拨款一方面给研究所带来了较为稳定的经济保障,同时也留下了计划经济的痕迹。与此相反,科研院所在通过参与市场竞争,获取另一部分收入的同时,也开始并越来越多地体验着市场经济的洗礼。目前正在进行的创新体制编制的改革,提出的三元工资结构有其合理性,但在具体操作上缺乏财务的政策依据。实行的院所长负责制,并没有将他们的业绩和待遇挂钩,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决策机制对科学研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科研论文发表数量突飞猛进,2009年我国科技人员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达到63万篇,数量上已经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然而,这些科研论文的平均引用率排在世界100名以外。中国被SCI数据库收录的论文数量也呈现指数增长,但并没有引起国际科学界的关注。真正高质量的论文,在中国还是凤毛麟角[7],由此可见一项正确决策的重要性。
  3.2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体现人才价值
  目前科研院所人才外流的现状迫使我们必须创新,充分把握机遇,准确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迅速崛起,是科研院所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留住人才的重要因素。研究所是以高学历、高智力的知识分子为核心,配以管理和辅助人员构成的特殊单位,研究所管理创新的核心问题是完善以人为本的管理体系,如何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随着科技改革的不断深人,青年科技人员的比例逐年增大,青年科研人员已成为研究所的主力。最大程度地激发科研人员尤其是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潜能是管理创新的本质所在。科研人员从事的工作有别于其他类型的工作,具有知识集成、学科集成的特点,有继承性更有创新性。科研院所的管理应该根据这种特点,以利于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3.3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把握世界农业科技前沿,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目标,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引导湖北省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变革为主要任务,着力加强农业科学技术原始创新能力、科研协作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管理创新能力的建设,构建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符合农业科技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积极抢占农业科技竞争制高点,突出解决农业生产重大科技问题,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科技成果。努力提高农业科研的针对性、实效性,紧密围绕高标准稳产基本农田建设、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三百科技支农行动”等工作,进一步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机制,抓实抓好科技服务“三农”工作。
  3.4加强农业科研院所与地方经济接轨
  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迫切需要科技人才和科技的支持,而科技成果的转化也离不开企业的广泛参与。目前社会上在产学研合作中,虽然有些高校、科研院所主动找到企业,但更多的是企业主动找高校、科研院所,而许多企业往往找不到适合自己生产的成果,使现在市场出现了一种不正常现象,即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不了,而企业又急需成果转化。这说明有些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实用性不强。因此,为了使农业科技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在科研选题、立项时就要深人生产第一线进行调研,准确地了解地方资源优势、企业需求、市场需求,然后再投入研究开发,使研究成果真正服务于经济建设。同时科研人员要更多地到企业兼职,有利于科研人员发现生产中的问题,更有利于科学研究的设计。再者高校和科研院所应积极接纳企业技术人员参与课题研究,这有利于农业科研融入企业的发展。总之,高校、科研院所研究成果只有瞄准企业、瞄准市场、瞄准产业化,产学研合作才更有活力。
  参考文献:
  [1] 熊佑能,丁自立,鲍文杰.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湖北农业科学,2007, 46(6):849-851.
  [2] 谢 元.我国农业科技创新面临问题与对策的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0(9):8-10.
  [3] 陈少阳.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模式与创新[J].广东农业科学,2006(8):108-109.
  [4] 高布权.论农业科技创新的内涵及其在农业现代化中的功效[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8,29(5):522-526.
  [5] 李林杰,王红涛.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基于我国“十五”时期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的实证分析[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8(2):157-160.
  [6] 韩然,张丽玲. 农业科技创新在成果推广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农业科技管理,2007,26(6):75-77,89.
  [7] 雷 宇.让论文飞一会儿:质量重于数量[N].中国青年报,2011-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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