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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申请【关于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04 14:45:00 影响了:
***市是一个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较多。截至目前,我市226家市属企业已改制验收176家,但尚有50家因为严重资不抵债,改制未能完成。对于未改制的这些企业,如何突破思维,创新思路,最大限度地盘活其现有资源,推动科学发展,成了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市政府办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牢牢地把握“推动科学发展”这一核心要求,紧紧围绕落实全市“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中心任务,张玉林秘书长亲自带队深入调研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积极为我市国有企业改制,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提供有创造性地参考建议,努力使学习活动在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上取得明显实效。***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是我市第一个初具规模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成立于2006年,2007年被批复为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位于雁峰区白沙洲,占地面积6.67万平方米,拥有4.8万平方米的“孵化”面积。基地共投资1000余万元,改造基础设施,成立基地服务中心、技术信息资讯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实行封闭性运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配套,为入驻企业提供各种服务,成为***市首家建设较好的民营中小企业孵化器。2009年上半年完成产值8000万元,实现税收350万元。一、三叶效应进入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投资少,见效快,有利于中小企业创业成长。同时,“三叶模式”为我市的国有企业改革的继续深入也作出了有益的尝试,提供了另外一种探索方式。(一)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三叶创业基地是在原铝制品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将破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加以改造,作为创业基地进行场地出租,开展创业孵化。三叶创业基地通过老国有企业的退出和新民营企业的进入,激活存量、引进增量,变包袱为财富,实现城区土地资源、工业存量资源、人才资源得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发挥。原铝制品厂的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3000多万元全部得到了盘活和再利用,且经营收入用于发放困难下岗职工的生活补贴,对保障困难职工生活提供了资金来源。(二)有利于中小企业创业做大。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立足机械加工业,围绕为行业龙头企业提供配套产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既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发展“村村点火,处处冒烟”效率低下的问题,又有利于降低创业者的创业成本,降低创业风险,有利于减轻创业者在初创期的困难,提高创业成功率。三叶创业基地自2007年到现在共吸收31家中小企业,主要是为中钢衡重、衡钢、亚新科、元雁机械、新疆特变等大重型企业的配套项目,产品涉及汽车配件、农机配件、节能环保、变压器、医疗器械等方面。现有中小企业26家,4家正在洽谈进入。今年销售收入可望突破1.5亿元。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在几年时间里已孵化和培植了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企业8家,培植孵化的康洁米业、恒升机械、顺意机械已发展壮大,迁出基地,另行择地发展;为亚新科配套的4家企业也即将走出孵化基地,准备迁入工业园继续发展。(三)有利于促进就业再就业。破解就业难的关键在于创业,建设一个创业基地比引进一个创业者提供的就业岗位可能更多。三叶创办不到两年时间,已培训入驻企业员工、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技师学院学生420人,安排就业人员1050人,其中下岗职工260多人,原铝制品厂下岗的“4050”人员50多人。职工收入低的每月有700-800月,高的达1700-1800月,平均达到1200月左右,有效解决了部分职工的实际困难。(四)有利于增加财税收入。资产闲置,不能产生一分钱的效益。而“三叶”这种模式,人们一般称之为“破旧立新”或“枯树发芽”模式,将闲置资产充分利用,一个企业倒下去,一批小企业建起来。许多中小企业老板都是琦着自行车进来,开着小车出来。2007年,三叶基地内全部企业累计上缴税金259.98万元,今年上半年已上缴税金350多万元。二、存在的问题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在我市还是一个全新的事物,目前,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来势喜人,发展前景也较好,但也面临着一些直接影响其发展和壮大的困难和问题。(一)产权不明。三叶托管的原***铝制品总厂通过了政策性破产,但一些政策还没有落实,产权没有明晰,带来了诸多问题和矛盾,主要是:一是基地与原厂职工的矛盾。原厂职工没有得到真正安置,身份没有完全置换。而三叶公司是从原铝制品厂脱离出来的,经营的也是原铝制品厂的资产,所获得的租赁收入到底是用于原职工的置换,还是用于新公司的发展,没有明晰。二是不符合上级要求。省有关部门要求,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必须有明晰的产权,同时地方财政给予相应配套,才能给予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这一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很难争取到上级的扶持资金。三是破解恶性循环的难度大。原铝制品厂有职工1169人,总资产3000万元,总负债7000万元,安置职工需要5500万元。通过政策性破产后,债务全部解除,安置职工的资金缺口还有2500万元以上,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随着进入退休年龄的原职工不断增多,养老保险欠交部分越来越多,初步估计,每年将新增这部分债务100万元以上。债务连年累加,导致三叶无力、也没有义务负担原铝制品厂这部分债务,严重地制约和阻碍了创业基地的快速发展。(二)投入不足。市财政还未设立创业基地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教育培训政策、就业优惠政策等相关扶持政策还未出台。三叶创业基地因投入不足,目前只是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共享设施尚不完善,缺乏全方位的创业辅导服务,实质仅仅是厂房租赁,距离严格意义上的创业辅导基地还有较大差距。(三)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三叶中小企业服务公司管理人员、入驻的创业者及企业就业人员都存在培训不足,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的现象。目前三叶创业基地服务公司和入驻企业上岗人员大中专以上文化的仅70人,拥有高级职称的1人。(四)发展壮大的主观愿望不强。三叶每年可以获得厂房租赁租金80万元左右。这笔资金主要用于三叶管理层人员工资、基地维护、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等。三叶管理层是由原铝制品厂27名留守人员组成,收入来源比较稳定,改革的愿望不强烈。原铝制品厂没有进入三叶就业的工人,已经基本享受城市低保,虽然有改制终结的诉求,但也存在得过且过的想法,对促进三叶进一步发展的要求不高。三、几点建议改革创新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针对三叶创业基地的实际情况,对下一步如何推进我市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入和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必须注重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把解决现实问题和体现长效成果结合起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推动工作科学和谐发展。(一)选好基地试点对象成立股份制企业。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目前,我市226家市属企业累计已改制验收176家,尚有50家没有通过改制验收,这批企业的共同点都是资不抵债。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必须调整思路,树立榜样,或者说在少数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在全市选择8-10家企业,对那些厂区面积较大、交通区位条件较优、厂内厂房和配套设施等基础条件较好、具备一定为市重点产业提供配套产品能力,但一时无法找到改制合作伙伴的企业,比如象原铝制品厂这样的企业,政府可以考虑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创业基地的待遇,促进改制的最后完成。要尽快明晰其产权,成立政府、经营者、企业职工三方参与,政府控股,产权明晰的股份制企业:整合原厂固定资产,给予一定创业基地发展引导资金或中小企业孵化资金,再从基地每年的新增收入中切块20-30%,组成政府的出资部分;经营者(或基地管理层)、基地内各业主拿出一定比例资金;原厂职工集体筹集部分资金。使创业基地的股份制企业与原厂彻底脱钩,妥善解决好创业基地与原国有企业之间的各种矛盾,真正实现轻装上阵,既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又确保充分调动三方的积极性,共同做强做大。(二)整合各种资源扶持创业基地做强做大。要充分发挥好“三叶”这样创业基地的典型示范作用,着重解决好创业基地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其做大做强。一是要整合各种专项资金。市、县两级财政要从现有的工业发展基金中切块或从基地新增税收中拿出一定比例,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规范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以及对基地项目进行扶持。同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三叶创业基地及类似基地实行财政配套。在落实好上级产业政策的同时,还可以参照工业园区的一些政策来支持。劳动部门要拿出一定的资金,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基地在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等方面加以扶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要主动介入,选择基地内发展潜力大的项目,给予扶持。还要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参与基地建设。二是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政府即将出台《湖南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我们一定要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用足用活政策。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上级对三叶创业基地的资金扶持,另一方面要按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对三叶创业基地及其他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在财政倾斜、税费减免、缓缴养老保险、就业和培训、贷款担保、土地供应、环境优化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同时,帮助入驻企业解决融资难和立项难的问题,畅通申报、立项渠道。三是要加强业务指导力度。各相关职能主管部门要对创业基地加强业务指导,指导企业在优化硬件设施,增强基地的容纳孵化能力的同时,突破仅仅提供创业场地和物业管理服务的局限,进一步强化创业辅导综合服务,完善策划咨询、政务代理、融资担保、人员培训、技术应用等其他服务,全面提升创业基地的总体水平,提升基地与市重点产业,特别是与五大重点产业配套的能力。(三)积极稳妥引导各种创业基地发展。对于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这种模式,政府既要积极鼓励,又要稳妥推进,坚决不能搞“大干快上”。要“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结合区位优势、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就业群体的需求,科学谋划,明确产业定位,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其他创业基地的建设。基地类型要多样化,可围绕新农村建设,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带动型创业基地;借助工业八大支柱产业,发展为大企业配套服务的工业加工型创业基地;抓住国有企业改制的机遇,建立一批混合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依托我市高新技术和大专院校的优势,发展科技孵化型基地;围绕第三产业,发展商贸物流型创业基地。基地建设总体思路应该是“改建为主,新建为辅”。改造为主,就是城区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主要应在挖掘市直未改制企业破产倒闭的闲置厂房的基础上,改造建设而成,实现“双赢”;新建为辅,就是各县市区可从各地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按照城乡建设用地总体规划和当地产业特点,整合相关资源,经过科学论证,新规划建设一些高起点、高标准的创业辅导基地。基地投资方式要多种模式并举,既可以是政府投资、政府经营的公益性基地,也可以是民营资本投资、企业化经营的盈利性基地,还可以是政府补贴,民营资本投资经营的混合性基地。(四)立足长远加大孵化与做大的产业对接。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降低从创业基地“毕业”的企业“二次创业”成本和门槛,实现创业基地与工业园区的有效对接,确保在创业基地滚动孵化出来的企业能顺利迁入工业园区继续发展,避免孵化出来的企业外迁,造成税源流失,要真正把创业基地建设成为我市园区企业的输送地,成为全市财政税收的增长点。(五)看准时机促进全市改制的最后完成。市国资委、行业主管局要统筹兼顾,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一旦条件成熟,有投资者对该创业基地的股份制企业进行兼并,政府应主动退出,所获利润首先用于原厂职工的身份置换和安置。将各基地因经营、安置原厂职工后所剩余的利润整合起来,实施滚动发展,推动其他企业改制的最终完结。 蔬菜产业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调研报告农业标准化生产是农业和农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农业的产业化、现代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我乡是从1993年开始在水稻、玉米这两个农作物上开始实施标准化生产,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产量和产品质量有了明显增加,近年来又在蔬菜产业方面推行了标准化生产,产量和产品质量大幅度提高,拓宽了市场,增加了效益。2009年全乡蔬菜总产达到153202吨,产值达到1422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70.2%成为我乡的支柱产业。在这次调研活动中,仅就我乡推行蔬菜标准化生产的做法和收效为重点总结如下:一、 推行蔬菜标准化生产的过程及做法:推行标准化生产对于农民来说是由不认识到逐步认识再到自觉按标准化操作规程生产的过程,这些年来,在市、县的帮助下,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使农业标准化生产顺利而有成效的推开。1、 强化培训:在推行标准化生产过程中,我们始终把技术培训放在第一位,聘请中国农大、省植保所、市、县等专家,每年都举办技术培训30场次以上,同时年年都组织群众外出参观学习,农民通过培训,由以前不知道什么是标准化生产到能熟练掌握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操作技术,如今我们的菜农每户都有1-2名懂技术、会管理的明白人。在生产中,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操作,使我乡的蔬菜产品在2005年顺利通过省质检院的检测,达到了无公害标准。2、 抓基础建设:标准化生产操作技术离不开基础,基础不好,任何标准化生产都是一纸空话,从2003年以来,为了更好的实施标准化生产,发展蔬菜产业,在乡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乡政府多方筹资51.5万元,修路3.2万延长米,上电46020延长米,打井672眼,修排灌渠3万延长米,使全乡农田电网覆盖面达到0.8万亩,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为蔬菜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3、筹建群众自治组织:标准化生产是千家万户行为,没有群众的标准化生产,标准化只是一纸空文。乡党委、政府在宣传、培训标准化知识的基础上,引导农民组建蔬菜产销协会和三个村级研究会,通过这些年的实践,这些协会、研究会在推行标准化生产中起了关键作用,如上官营棚室西红柿研究会成员12人,他们不但在生产中推出一整套适合本地的无公害西红柿标准化生产技术材料,还在生产的过程中负责指导,按标准生产,同时在引进新品种、病虫综合整治,平衡施肥等无公害生产新技术等方面发挥了作用,这些年来在标准化生产得以推广开,研究会起了关键的作用。4、建立约束、监督机制通过培训使农民认识到实施标准化生产的重要性,为了强化标准化无公害生产,全乡24村实行了五户联保制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互相监督机制,在实行利益共占、风险共担的组织形式下,实行无公害生产,另外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后也标准化生产起了一定的保障作用。二、 实施蔬菜标准化生产效果:这些年***乡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取得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几点: 1、群众的生产观念改变了,以往群众的想法是不管你怎么干,只要产量高就行,根本没有无公害、标准化这些概念,通过这些年的培训、实践和市场经验,群众的观念转变了,认识到没有好的东西,高的质量,产量再高也没有市场,也卖不出去,如今我们的菜农在蔬菜生产中都自觉的按标准化要求实行无公害生产,产品质量和消费者信誉度逐年上升,我们蔬菜产品不但占领了本地市场,而且得到了各地消费者的认可,远销京、津、东北各大城市,在2003年注册了“***”牌商标后,2005年被市评为知名商标,2007年又申报了省著名商标。以上官营为中心的国家标准化示范区2006年通过了国家标准化生产的验收,示范区内的西红柿产品2006年被评为河北省优质产品。2、促进蔬菜产业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了产品质量,市场广阔,增加了效益,真正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促进了全乡蔬菜产业的发展,近几年来,我乡蔬菜播种面积每年都以3000亩以上递增,棚室蔬菜每年以1000亩以上递增,在以上官营为中心的西红柿标准化示范园区,继续扩展的同时,全乡正在建立以102国道沿线、饮马河沿岸棚菜南部园区、以许家峪、刘家沟为主的棚菜西部园区。预计今年年末播种面积达到42000亩;全乡棚菜面积有望达到10500亩,棚室蔬菜面积计划2011年达到12000亩。农业标准化生产是我乡百姓偿到了甜头,特别是蔬菜产业效果更突出,但全面推行标准化农业,实现现代化农业还任重而道远。我们一定要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摸索出适合我乡发展的新路子,为我乡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振兴乡域经济而努力奋斗。 如何发挥政治协商在民主决策中作用的调 研报告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的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不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也对人民政协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为了使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得到实效,更好的发挥政治协商在民主决策中的作用年4月8日至4月23日,在县政协 主席的带领下,我们对如何发挥政治协商在民主决策中的作用进行了为期16天的调研活动。连日来,我们立足本县实际,先后走访了部分乡镇和部门,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如何发挥政治协商在民主决策中作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系统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近年来我县民主决策的实践1、充分调研。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吸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参谋作用,从而集中了民智,体现了民意,调动了各部门工作积极性。2、群策群力。决策的实施,离不开领导干部的带头指挥,更需要全县人民的参与和支持,形成“千斤担子众人挑,人人肩上有目标”的工作局面。3、强化监督。一是建立工作规范,严格按程序议事决策。二是加强对成员的监督,强调实行民主集中制。三是实行政务公开,加强人民群众对政务的监督。对重大事务和财务收支、目标责任制、履行职责事项、机关内部事务、农民负担情况等方面进行公开,全县各有关单位也相应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研究制定各项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迅速开展,加强人民群众对政务的监督。4、领导垂范,营造了一个民主和谐的政治氛围。一方面加强领导班子成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自我约束,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带头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另一方面,通过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等形式,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及时提醒,早打招呼,使他们不犯或少犯错误,以案为镜,加强教育,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这些致力发展,重塑形象,造福一方百姓的重大决策实践,至少给我们带来四点启示:一是只有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基层,充分调研,并对重大决策反复进行论证而形成的决策,才是正确的,深得民心的。二是公众的广泛参与,是决策执行正确,取得成效的重要途径。三是决策的形成过程,只有经过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会议决定,才能使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四是只有建立一套规范有力的决策运行机制,才是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的有力保障。五是领导以身作则,发扬民主,尊重科学,广开言路,执政为民,才能得到社会的拥护,才能造福于民。二、发挥政治协商在民主决策中作用的几点思考1、必须明确政治协商程序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整个决策程序中的一部分。由于政治协商程序的有关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和具体的约束力,一定程度影响了协商的效果,甚至出现种种不按协商程序办事的现象。因此,为了使民主决策的政治协商程序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成为党组织、政府和政协共同遵守的程序性规定,这个协商程序不能由政协一家制定,而必须由县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共同制定,对协商的时间、内容、形式、要求,协商成果的处理机制等有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从制度上保证政治协商的程序化。2、要明确协商的内容,界定决策的内涵。结合中国党政决策的实际,我们可以把决策问题的提出、决策目标的确定、决策方案的论证、决策行动的合法化作为决策过程制度化的程序要素。这里“决策问题的提出”是第一位的。“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那么,哪些问题算得上是“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应当加以明确。有的观点认为,县委、人大、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决策、决定的重大问题都应列入政治协商范围,主要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重大项目的拟定和实施,财政预算与决算,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重要部署,有关我县社会发展总体战略规划及其重要配套政策措施,重要法规、行政规章和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决定,各党派之间的共同性事务和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体育等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重要举措,涉及社会和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等。重要领导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也要经过岗位的政治协商。此外,对一些投资规模较大、涉及范围较广的政府投资项目,也应纳入政治协商程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减少或避免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3、要明确规定政治协商在整个决策程序的哪个环节中进入。现在讲的政治协商的“三在前、三在先”原则,即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真正做到先协商后决策、先协商后通过、先协商后实施,笔者认为还比较笼统。大政方针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决策,需要开展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要经过不同的阶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如果决策者是真心实意地想听取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广纳群言,那么,一定会提前预告,留出相当的时间,让政协、让政协委员作充分的准备。至于具体时间问题,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的第十二条。这一条规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二十日前,由其办事机构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报告修改后,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十日前送交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当然,政协政治协商预告的时间不一定与人大一样,但一定要有明确规定。只有这样,那种“明天就要公布,今天来政协通通气”的走过场的协商,才会少发生或不发生。三、意见和建议1、提高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氛围。2、根据需要协商的问题的性质、内容、层次,建立不同规格的对口协商机制,采取会议协商、书面协商、个别协商、对口协商等灵活多样的形式3、在协商过程中引入辩论机制,使得不同的观点、意见能够得到充分的表达。4、政协与人大相互沟通、相互合作、共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创新。5、真正把一些重大事项纳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范畴,推动协商民主落到实处。6、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协商民主机制。7、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提高协商民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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