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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标准规范]

发布时间:2019-07-23 09:23:05 影响了:

后勤保障标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后勤保障管理,提高后勤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公司规范化管理的整体要求,制定本标准规范。

第二条 本标准规范包含: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车辆、宿舍配置、食堂配置。

第三条 公司办公用品(设备),以“计划购买、收支平衡、合理发放、有效控制”为总原则。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预购办公用品(设备)进行审核、采购、入库、发放与盘点,财务部对计划采购办公用品(设备)进行价格审核。

第五条 公司所有办公设施和宿舍设施构成固定资产的,严禁私自调换,确需调换的须报综合管理部,经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允许并登记后方可调换。

第六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第二章 办公用品

第一条 办公用品按使用情况分为耐用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个人消耗品和公共消耗品。

1、个人消耗品:笔(芯)、笔记本、胶水、即时贴、胶带等;

2、公共消耗品:墨盒、硒鼓、色带、打印纸、订书钉等; 3、耐用办公品:订书机、剪刀、裁纸刀、文件夹、计算器、名片夹、印台等;

第二条 个人消耗品定额为:管理人员 5 元/月*人、工人 2 元/月*人。原则上是以旧换新,因个人原因更换频繁的须经本人部门主管签字再发放。

第三条 公共消耗品原则是以旧换新,打印机的耗材品(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使用部门专项保管员申请、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员审核后按规定更换;打印纸、专项记录本等使用,由使用单位申报月度使用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取。

第四条 耐用办公用品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第五条 办公用品归个人使用的由个人保管;归部门使用的,由部门内勤保管或部门负责人指定专项保管人保管,部门其他人使用完毕须及时归还给保管员保管,保管员在借出、收回时检查办公用品的完好性,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无法使用的,由损坏者承担购买同型号同品牌产品赔偿。

第六条 办公用品使用原则上遗失不补。如领用人因工作调动或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须将办公用品归还,否则公司将根据办公用品的价值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第七条 如有新职员加入,待新职员到公司报到后,在办公室领取统一标准的办公用品,并在《新职员办公用品领用表》中签字确认。

第八条 召开大型会议、举办活动、迎接检查需大量使用办公用品的,由责任部门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并提前一天通知综合管理部准备;

第九条 办公用品的申领,应结合实际需要,慎重申领,节约使用。。

办公消耗用品使用期限

第三章 办公家具

第一条 办公家具指文件柜、更衣柜、多屉柜、杂柜、保险柜、办公桌、办公椅、档案柜、铁皮柜、沙发等。

第二条 部门职员原则上是个人标配办公桌1张、办公椅1把。个人配备的办公家具由使用者保管,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须规整各自卫生。

第三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配备档案柜、沙发等,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如有损坏须及时报综合管理部派人维修。

第四条 办公楼公共区域的办公家具归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第四章 办公设备

第一条 办公设备指物资价格达 500 元以上,如:电脑、摄像机、照相机、打印机、投影仪、移动硬盘、考勤机、空调等。

第二条 办公设备原则上按以下配备:

1、 原则上个人标配电脑一台,归个人管理; 2、 打印机按部门需求配备,归部门管理;

3、 办公室统一由中央空调制冷和供暖,不再考虑单独配备

空调事宜。

第三条 原则上办公设备按现有配备情况使用,不再重新购买,如有增减人员,从各部门中调配使用;

第四条 办公设备的维修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因正常使用损坏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维修,因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由损坏者赔偿。

第五条 办公设备的保管规定同办公家具保管规定一致。 第六条 办公设备提倡主动维修,如电脑的维修由使用者或保管人定期清理系统垃圾,并进行杀毒,以保证电脑的运行稳定;硬件上要定期清理灰尘杂物,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同时在下班时要关闭电器设备的电源,防止发生意外。

第七条 办公设备的使用倡导“按需使用、定人管理、每日维护”;电器类办公设备要求每天下班后要关闭所有设备电源,防止电器火灾发生。

第五章 办公车辆

第一条 公司现有办公车辆6辆,其中皮卡1辆、福特全顺

6座车1辆、奔驰1辆。

第二条 车辆管理按《车辆运行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 办公车辆按专人专车、一车一档一油卡管理,除因

重要外事活动须开奔驰车外,其余外出均开其余小车。

第四条 福特全顺主要服务对象为贵金属部;皮卡主要服务

对象为综合管理部采购。

第五条 各部门用车须提前通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

根据需求统筹协调派车。

第六条 原则上公司上班期间留一辆车应急执勤,不再外派;

下班期间由综合管理部安排一名司机应急执勤。

第七条 车辆安全性能、卫生由专车司机负责,每日上班前、

出车回来均须检查车辆安全性能、整理车内外卫生,随时保持出车时车辆安全可靠、外观光洁、车内整齐。

第八条 司机不出车期间,严禁私自外出、饮酒等,要注意

休息、随时保持充沛的体力。

第六章 宿舍配置

第一条 员工宿舍是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的, 公司视需要安排员工统一入住,根据现有宿舍数量、条件营造良好的住宿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

第二条 范围与分配标准

(一)家庭住所距离公司10公里以外的员工,10公里以内员工不安排固定住宿。

(二) 分配标准

1.公司副经理级以上领导、高工以上职称人员、具备住宿条件的公司双职工(夫妻)分配一间。

2.公司部门主管,有部门申报,经综合管理部认定,报主管副总批准分配双人间,特聘人员经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适度分配住宿。

3. 其他具备住宿条件的员工统一分配四人间。 第三条 住宿管理: (一)住宿办理

1. 员工入住以公司各部门(车间)为单位进行统计申报,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备案后向申报单位统一分配房间,由各部门(车间)按分配标准安排住宿,并将住宿情况报综合管理部备案。人员变动时及时向综合管理部告知变动情况,办理变更登记。

2、其他临时住宿人员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宿舍管理人员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换床位、房间

3、宿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如有丢失、损坏,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物品的,根据情节的轻重,视其认识态度,给予相应处理。

4、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不许乱挂、乱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二)纪律管理

1、严禁在宿舍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区。

2、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3、严禁在宿舍公共场合坦胸露怀、穿短裤衩等有损公司形象之不雅行为。

4、严禁在宿舍内聚众**和从事一切违法行为。 5、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6、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大功率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热毯、电热水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离开时必须关闭全部电源。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卫生管理

1、各部门(车间)安排住宿员工轮流值日,值日员工负责当天的宿舍所属公共场所的卫生打扫和保洁。检查宿舍内统一标准摆放物品,及时清理,督促住宿员工打扫室内卫生,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达到整齐划一。

2、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五)探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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