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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现状分析]特种作业证件查询 官网

发布时间:2019-02-28 03:54:38 影响了:

  摘要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是铁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真正的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本文针对铁路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和思路。
  关键词 铁路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U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34-0022-02
  0 引言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在铁路施工企业中目前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起重机械、电工、电焊、厂内机动车、高处作业人员等。据国内外有关资料统计,由于特种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占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总量的比例约为80%。因此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对保障安全生产十分重要。
  1 目前特种作业人员的法规现状及实际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很重视,制定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政策,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质检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一系列的法规,法规制定的很多,也切实加强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但对铁路施工企业来说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1 政府职能部门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质检总局、住房和建设部都制定了各自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法规,也明确了各自的特种作业人员目录,人员条件及培训考核的要求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部门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方面存在职能上交叉、责任权限不清,对其他部门办理的证件不予承认的情况,造成企业实际中存在一个工种办理多个证件的情况,造成重复培训,加大了企业的负担。
  1.2 培训机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政府各部门授权许可的培训机构数量不少,但培训机构聘用的教师大多了解一些作业的基本知识,对涉及铁路施工企业的一些专用设备缺乏必要的了解,如对铁路施工企业目前使用较多的架桥机等专用起重机械的作业过程、工序不清楚,导致培训质量差,企业有怨言,政府权威性受影响。
  1.3 考核机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无论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质检总局还是住房和建设部,在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中,都明确了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并且实际操作考核应当比理论考核更为重要,但在实际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存在重理论考核,轻实际操作考核,甚至不进行或委托企业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的现象,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缺乏监管。
  1.4 证件复审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政府各有关部门均未明确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异地复审,各培训、考核机构,仅仅负责本地市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对其他地市办理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一般不予复审。而铁路施工企业大多是流动性单位,在施工所在地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后,往往复审证件时,铁路施工企业往往已经转移到其他地区,或特种作业人员由国铁施工项目调转至市政施工项目,已经办理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往往不能复审,只能重新进行培训、取证。这种情况增加了政府部门的工作量,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1.5 铁路施工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大多铁路施工企业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必要性、重要性已经有了充分的认识,但是仍然有部分企业对此认识不足,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存在抵触情绪,导致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持上岗;部分铁路施工企业不重视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工作,认为取到证后就一劳永逸了,没有定期复审,存在证件过期现象。
  2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思路和对策
  2.1 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权限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进行沟通,统一特种作业人员的政策、法规,明确各自的管辖范围,改变政府职能部门职权交叉的状况,从而避免铁路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重复培训、考核工作,减轻企业的负担。
  2.2 对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及监督管理应进一步加强
  政府有关部门对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及监督管理应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把好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关,明确、细化培训的内容,规范培训行为,实现培训质量上的提高。此外,对铁路施工企业部分专业性比较强的特种作业,可采取聘用企业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作为讲师进行培训,或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大型铁路施工企业培训资质,委托他们自行培训并加强监管力度。
  2.3 规范考核机构的考核行为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机构要严格按照考核大纲的要求,对培训过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时要同时注重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应以实际操作能力考核为主,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只懂理论、不懂实际操作的人员取证,才能真正的把好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关。
  2.4 明确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异地复审的规定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异地复审或跨部门之间的复审要求,即不同政府部门和同一部门不同地区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复审问题,尽可能的对要求相同的特种作业人员准予跨部门或异地复审,尽量减少政府部门的工作量,同时也降低铁路施工企业的负担。
  2.5 铁路施工企业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铁路施工企业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重要性的认识,企业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列入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台帐和技术档案,并积极组织和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及时办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和复审工作,实现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有效证件上岗。
  3 结论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不管是政府职能部门、培训机构、考核机构,还是铁路施工企业都要注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问题,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尽可能的完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切实地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才能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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