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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乡镇农村义务教育问题调研报告(精选多篇)_农村义务教育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04 14:30:03 影响了:

第一篇:某乡镇农村义务教育问题调研报告

人才是社会文明的关键力量,要想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基础教育。没有全民的、优质的基础教育,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就难以得到整体性提高,更多优秀人才的培养、创新思想的产生就失去了根基。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大部分人生活在农村,农村的条件无法与城市相比。教育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尽管国家三令五申地强调要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可农村义务教育的真实情况又如何呢?

我就先由身边的现象说起吧!根据调查得知,该村孩子近两三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是:上小学和初中的共29人,完成义务教育的仅12人,现在仍然就读(超出义务教育年限)9人。完成义务教育的仅占41.38%,大部分都是中途辍学的,以初二、初三辍学的人数居多。

我所处的镇是安徽省西北部的一个偏僻小镇,又是两县(阜南、临泉)的交界,经济发展迟缓。2014年秋季开学王堰镇初中在校生计有2187人,现列表如下:

在校生

辍学人数

辍学率

张楼中学

957人

95人

9.6

关堂中学

590人

51人

8.7

芦楼中学

630人

60人

9.5

另外影响义务教育完成质量的又一个因素是教师素质,走访中得如下资料(部分农村教师时常变动):

教师总数

国家教师

聘任者

大专学历

非大专学历

关堂中学

21人

9人

12人

0

21人

张楼中学

22人

22人

0

9人

13人

芦楼中学

20人

20人

0

8人

12人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的原因

(一)家庭因素

1、家庭的经济状况是影响学生辍学主要原因。在那些经济条件比较落后的家庭,若遇到自然灾害,无力供子女上学而导致失学率大增。另外农村的有些家庭孩子比较多,而这样的家庭又是女孩子多,孩子的年龄差距不大,极易造成集体辍学,要么只有一个最小的就读。这类学生占整个辍学人数的一半左右。

2、家长受教育程度和家长教育程度越高,学生因家庭原因辍学率就越低;反之,家长受教育的程度越低,学生因家庭原因辍学率就越高。家庭教育价值观正确,学生辍学率就越低;家庭教育价值观不正确,学生辍学率就越高,有的家长满足于自己的生活经历和生存状况,认识不到教育对生产、生活和劳动致富的重要意义。简单地认为读书只是让孩子识几个字会算个数,这样家庭的孩子当然容易辍学。家庭不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还表现在“重男轻女”,在有几个孩子的家庭里,女孩子更易辍学,陈旧的思想依然让他们认为女孩终究是别家的人,花钱给女孩读书无异于将钱白白地送出去。当前,农村送子女读书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跳农门”。当看到孩子学习成绩不好而升学无望时便丧失信心,认为是“白花钱”,而让子女离校辍学,这样的父母通常也没有接受过多少教育,他们认为上学要花费很大一笔钱,毕业后能否找到合适工作很难讲,不如趁现在到外面做工赚一笔现的,多积存一点家底。对此我深有感悟,姑姑家有二女一男,表弟今年十七岁,初中未毕业就被带到外地做工了,暑假回去时正赶上他要走,跟他随便聊了几句,当说到学业时,他眼圈有点红,声音哽咽,当时我的心有点刺痛,很心疼这个表弟,有这般上进心却无力改变他辍学打工的命运,只能鼓励他要多求进取,不要松懈自己,他涩涩地笑着点点头……说到底还是农村经济落后,农民的教育意识不够啊!不然为什么有的家长会说:砸锅卖铁也要供孩子读书呢?如此强大的反差,原因是什么呢?

(二)教育内部因素

1、当前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与农村经济发展不适应。学校办学形式、教育内容与农村生活环境、农业生产实际不适应,使得学校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若学生学习成绩不好,“跳农门”无望,就面临“进仕不得,务农无心”的尴尬局面,造成许多学生过早离校。农村教育要结合当地实际,发展一定程度的职业教育是必要的,但这并未在广大农村学校扩展开来。

2、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目标是导致学生辍学的一个重要原因。

有的学校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思想指导下,使一部分教师把大部分注意力着重放在“优生”身上,放松对“差生”的关爱,这样在一个班级内易形成成绩上的两极分化:好的越好,差的越差。由于成绩不好,在校受到老师和其他同学歧视,在家又被父母贬损,自尊心和积极性被严重挫伤。当他们承受不了这些具大的心理压力时,学校就成了灵魂的坟墓,课堂变成了阴森的棺椁,红红的分数就是梦魇。他们会不顾一切地逃走……渐渐地辍学或务工或闲逛,新一批的小混混就这样诞生了。

(三)社会因素

1、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制约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

第二篇:某乡镇农村义务教育问题调研报告

人才是社会文明的关键力量,要想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基础教育。没有全民的、优质的基础教育,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就难以得到整体性提高,更多优秀人才的培养、创新思想的产生就失去了根基。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大部分人生活在农村,农村的条件无法与城市相比。教育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尽管国家三令五申地强调要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可农村义务教育的真实情况又如何呢?

我就先由身边的现象说起吧!根据调查得知,该村孩子近两三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是:上小学和初中的共29人,完成义务教育的仅12人,现在仍然就读(超出义务教育年限)9人。完成义务教育的仅占41.38%,大部分都是中途辍学的,以初二、初三辍学的人数居多。

我所处的镇是安徽省西北部的一个偏僻小镇,又是两县(阜南、临泉)的交界,经济发展迟缓。2014年秋季开学王堰镇初中在校生计有2187人,现列表如下:

在校生

辍学人数

辍学率

张楼中学

957人

95人

9.6

关堂中学

590人

51人

8.7

芦楼中学

630人

60人

9.5

另外影响义务教育完成质量的又一个因素是教师素质,走访中得如下资料(部分农村教师时常变动):

教师总数

国家教师

聘任者

大专学历

非大专学历

关堂中学

21人

9人

12人

0

21人

张楼中学

22人

22人

0

9人

13人

芦楼中学

20人

20人

0

8人

12人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的原因

(一)家庭因素

1、家庭的经济状况是影响学生辍学主要原因。在那些经济条件比较落后的家庭,若遇到自然灾害,无力供子女上学而导致失学率大增。另外农村的有些家庭孩子比较多,而这样的家庭又是女孩子多,孩子的年龄差距不大,极易造成集体辍学,要么只有一个最小的就读。这类学生占整个辍学人数的一半左右。

2、家长受教育程度和家长教育程度越高,学生因家庭原因辍学率就越低;反之,家长受教育的程度越低,学生因家庭原因辍学率就越高。家庭教育价值观正确,学生辍学率就越低;家庭教育价值观不正确,学生辍学率就越高,有的家长满足于自己的生活经历和生存状况,认识不到教育对生产、生活和劳动致富的重要意义。简单地认为读书只是让孩子识几个字会算个数,这样家庭的孩子当然容易辍学。家庭不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还表现在“重男轻女”,在有几个孩子的家庭里,女孩子更易辍学,陈旧的思想依然让他们认为女孩终究是别家的人,花钱给女孩读书无异于将钱白白地送出去。当前,农村送子女读书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跳农门”。当看到孩子学习成绩不好而升学无望时便丧失信心,认为是“白花钱”,而让子女离校辍学,这样的父母通常也没有接受过多少教育,他(转载请注明来源wWW.HAOWorD.cOm)们认为上学要花费很大一笔钱,毕业后能否找到合适很难讲,不如趁现在到外面做工赚一笔现的,多积存一点家底。对此我深有感悟,姑姑家有二女一男,表弟今年十七岁,初中未毕业就被带到外地做工了,暑假回去时正赶上他要走,跟他随便聊了几句,当说到学业时,他眼圈有点红,声音哽咽,当时我的心有点刺痛,很心疼这个表弟,有这般上进心却无力改变他辍学打工的命运,只能鼓励他要多求进取,不要松懈自己,他涩涩地笑着点点头……说到底还是农村经济落后,农民的教育意识不够啊!不然为什么有的家长会说:砸锅卖铁也要供孩子读书呢?如此强大的反差,原因是什么呢?

(二)教育内部因素

1、当前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与农村经济发展不适应。学校办学形式、教育内容与农村生活环境、农业生产实际不适应,使得学校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若学生学习成绩不好,“跳农门”无望,就面临“进仕不得,务农无心”的尴尬局面,造成许多学生过早离校。农村教育要结合当地实际,发展一定程度的职业教育是必要的,但这并未在广大农村学校扩展开来。

2、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目标是导致学生辍学的一个重要原因。

有的学校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思想指导下,使一部分教师把大部分注意力着重放在“优生”身上,放松对“差生”的关爱,这样在一个班级内易形成成绩上的两极分化:好的越好,差的越差。由于成绩不好,在校受到老师和其他同学歧视,在家又被父母贬损,自尊心和积极性被严重挫伤。当他们承受不了这些具大的心理压力时,学校就成了灵魂的坟墓,课堂变成了阴森的棺椁,红红的分数就是梦魇。他们会不顾一切地逃走……渐渐地辍学或务工或闲逛,新一批的小混混就这样诞生了。

(三)社会因素

1、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制约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

发展。农村各中小学办公费用紧张,在与余郢小学校长访谈得知,学校有400多人,办公费用一学期仅2014元,学校无法为学生购置先进的教学设备和开展各种新颖的教学活动。各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偏低,而且还不能足额发放,每月都要拖欠100元左右,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教师的积极性。

2、农村义务教育法制观念谈薄。有些家长认为,送孩子读书完全是自己的私事,不知道让适龄子女上学读书是家长的法定义务,不知道什么是“九年义务教育”,不知道有《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更没有认识到拒绝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

3、现在每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有很多一部分不能顺利就业,特别是一些农村家长看到孩子读了大学之后仍然“跳不出农门”。家长对孩子的前途产生重重疑虑,瞻前顾后,只要有机会就鼓动子女外出打工,让学生辍学“下海”跟家人做生意赚钱或外出打工。

(四)管理混乱

1、家长和一些学生(大多未成年或接近成年)未充分认识到毕业所代表的内容,在他们的思维中,那仅是一纸文凭,就像每个人都有身份证一样,只要想方设法搞到一纸文凭就行了,至于合不合毕业证的要求是不会想的。

2、学校也因为要生员借机可以借办证之余小赚一把,松一松门就把毕业证发给学生了,这样某些学校就借完成上级下达的义务教育指令为由,拿这些辍学的学生顶任务。

(五)师资力量薄弱。农村各中小学教师,由于当时社会历史的原因,他们大都未受过正规的高质量的教育,师资水平与今天的教育的要求有很大差距。目前本镇各中小学教师,受过高等教育的不到28,他们不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基础教育教学任务,虽然他们每年都要参与培训,但也只是小面积的修补达不到“换血”的效应。

二、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和教师素质问题的建议

(一)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执法检查。镇政府要把义务教育阶段控制学生辍学率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一项重要,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以镇长为首的控辍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控辍会议。条件允许的话,尽快实施对九年义务教育免杂费措施,扩大“两免一补”的范围,不让孩子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二)强调重点,抓好危险期。

1、控辍的重点是初二下每学期和初三,建议中学领导每人联系一个班级,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每人联系初二、初三的一个班级。学校通过师生对话,生生对话等形式,在班级设立“值日生”,专门负责登记班级日志,留心一些行为反常的学生,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建立流辍生预测信息渠道。

2、抓重点时段。每年春季开学时,有些学生在家里人打工回返时心理最容易萌生辍学外出打工的念头,此时要切实搞好宣传教育,及时召开师生大会,对家长进行义务教育的宣传活动,力求把辍学的思想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特殊群体,特殊对待

要高度重视对社会弱势群体、家庭离异;农民工子女以及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并他们进行跟踪分析。特别是农村“留守孩子”的义务教育,要做细,做真,切实让他们感到老师、同学的关爱。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实行教师责任制。统计出“留守孩子”人数,每个老师实行帮扶监护,时刻关注这些孩子的学习、生活,并积极帮助他们。努力让他们拾回家庭的温暖。

(四)严把毕业证这一关

镇教办室“坚持不完成义务教育者坚决不发毕业证”,这一原则要严把发证这一关。详细核实考生资料,切实做到考试学生就是考生本人,防止替考现象出现。

(五)提高教师素质

(1)国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支持农村教育,并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在毕业生中倡导到农村子女发扬共产党员先进模范作用。通过动员一批优秀的师范生下农村支教就业、充实农村义务教育师资队伍。让他们的才华在农村这片广袤的原野任意驰骋,积极发挥他们的拓荒能力。

(2)镇政府要出台一系列吸纳优秀毕业生的政策让他们经经济用的着留的住。

经济上:教师工资要相应增加,提高他们积极性,在个人住房问题上,乡镇府也要给予尽量的优惠政策,总之为教育投资越大,收效就越大,它的成效就会随着时间而越发显著。

(六)镇政府要制定一系列制度,务必保证每个教师的工资都能足额发放,经费再紧张,也不能动教育经费。学校的办公经费要尽量满足,你的教学有秩序毕业运行。

(七)初中阶段,特别是初三年级适当提倡职业技术教育,让一批初中升普高无望的孩子知道,不升高中上职业学校有一技之长同样能提高自己的素质,并能解决生活问题,让他们从迷失中找回自我。

第三篇:农村义务教育调研报告

一、引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所必须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新中国成立半个世纪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相继作出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和法规,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促使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事业长足发展,为农村培养了一大批有文化的劳动者。自从提出了党的xx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建设新农村”的口号后,国家就在农村这一块实行了一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努力促进农村的和谐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探索更好的道路,贡献自己的力量是我们的责任。

三农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没有农村广大地区的现代化,也就不可能实现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在农村普及就能义务教育,关系到广大农村中小学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系到亿万农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整个农业,农村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性任务,应该说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但是,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还面临着很多的困难。

毋庸讳言,作为实现"两基"目标"重中之重"的农村教育是不容乐观。很多典型调查表明,农村学生的实际辍学率比上述国家统计数字高得多。这种状况与《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规定的到xx年全国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辍学率、完成率,分别控制在1%和3%左右,尚有一定差距。此外,一些交通不便、书籍报刊难以到达的边远山区,小学、初中甚至高中生因为无书报阅读,逐渐又变为新的文盲或半文盲。

科教兴国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国家的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在科技,基础是教育。任何一个取消绝对平均主义政策的社会,人口素质的差异都将直接导致效率的差异,进而导致收入结果的差异。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法》在大塘镇的贯彻实施,为了更好的了解韶关市大塘镇农村义务教育情况,作为在校的大学生我们积极响应校团委组织的2014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今年暑假根据学院安排与大塘镇政府的协助下,基于对家乡的热爱,怀着希望家乡辛勤劳作的人们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于2014年7月份对我市大塘镇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专题调研。我们期望以次促进家乡的教育事业的良好发展,推动家乡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项目设计与运作

⒈项目组成人员

区顺钻、陈熙慧、刘杏梅、李涛

⒉调查方式

我们选择了问卷式与访谈式相结合的调查方式,问卷式调查用于收集标准化的定量资料,访谈式调查用于收集非标准化的无结构的定性资料,两种方式相互补充,相互验证,以克服单一方法的局限性,使我们的调查活动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得以体现。

⑴问卷式调查

调查问卷共发放30份

问卷调查中问卷设计是最为重要的工作环节。我们将问卷内容按这样的顺序排列:被调查者家庭和个人基本情况,被调查者所在学校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学习心理及学习行为。

⑵访谈式调查

问卷式调查法固然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对统计数字的量化分析,保证了它的广泛性、客观性,但也有所局限。例如,有些被调查者很有想法、有观点,在调查问卷中难以体现出来,而这些想法、观点对于我们的分析具有重要价值;有的调查内容很难通过问卷得到答案,特别是有关心理动机、认知度、价值观等深层次的内容,机械的问卷形式和简单概括的选项回答的问题,限制了我们得到丰富的、个性化的信息,弥补单线用问卷式调查的不足。以往的调查员通过写调查员手记将一些认为有价值的谈话记录下来。本次调查我们采用访谈法,正式想通过这种面对面的交谈的方式,配合调查问卷,力争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探询武汉市黄陂区部分乡村义务教育现状。

在访谈人群选择上,我们以教育主体中心,主要对学校教师进行了访谈。

3、调查地点

本次调查活动是在韶关市大塘针的大塘中学展开的。为了进一步获得真实数据,我们还派组员前往韶关市马坝镇教育局了解学校情况。

三、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

1、基本情况

大塘中学现有接受义务教育在校生xx人,住宿生800人,教师80人,其中80%以上大专学历,10多名本科学历。xx年,全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99.7%。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乡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素质教育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县政府积极贯彻教育方针,更新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一是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围绕爱国主义、诚信教育等主题,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组织开展各种兴趣小组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三是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机制和考试招生制度,积极探索公开公正公平的学业考试、推荐选拔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使素质教育的导向地位更为突显。

(二)加强师资建设,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教育发展,教师为本。近年来,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改革教师调配制度。对毕业生分配、教师进城等实行按需考录,把好教师进口关。二是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实施“青蓝工程”、“名师名校长工程”和“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加强教师职业培训,随着教材的改革,政府部门也对教师进行相应的培训上岗,使教师适应教材与社会形式的发展。

(三)学生学习环境有所提高,学校近几年新建宿舍、实验楼与综合楼,这都使学生的学习环境有所改善,使学生进一步感受到政策给他们带来的一系列好处。

(四)社会、政府、学校都给予学生莫大的帮助,在学校内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对于辍学的学生,教师也会其家长行进劝解,作思想工作。使学校切实落实学生们的义务教育。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塘中学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离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面临着许多困难,存在着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近年来,各级政府致力于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朗,但差距依旧较大。一是教学设施不均衡。城乡学校在硬件设施建设、现代教学设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师资配备不均衡。名师名校长多集中在城区学校,农村学校比较缺乏。三是生源配置不均衡。城区学校班额过大,“消化不了”,而农村学校班额偏小,部分村小还存在“复式教学”现象。

(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仍然较低。各级政府不断加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但教育经费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依旧突出。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如学校生物园,只能供学生观看而没太大实质用途,操场过于简陋,在黄土平地上用简单的用粉笔勾出跑道,等等。二是现代教学设备严重缺乏。。三是公用经费和培训经费紧张。部分农村中小学办学规模小,学生数少,生均公用经费难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由于教师培训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学校普遍缺乏教师培训经费。

(三)学校周边环境仍然存在隐患。据了解,在大塘中学附近有一间生产碳酸钙的厂,在工厂开工时时常会产生些粉末状的颗粒,这对学生与教师的健康都造成一定的危险。

三、几点建议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法》宣传力度,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工作。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各级干部不仅要学法知法,还要学深学透,充分把握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公益性、公平性等特点,用法律规范办学行为,自觉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职责和依法治教意识,真正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因此县政府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根据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精神,一要积极包装项目争取省拨资金,积极争取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确保学生人均公用经费达到市定基本标准(小学、初中分别不低于500元和800元),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县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加比例。二要加大现代化教学设备投入力度。要从过去重点保障硬件设施建设转入现代化教学设备的投入上来,不断加强学校信息化和教学现代化建设。四要适当向农村倾斜经费。县政府编制预算,应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

(三)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教育公平的本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县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一要重视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合理布局校网,确保教育设施建设与居住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二要提高乡镇学校办学水平,通过政策倾斜、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等措施,加快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使每个乡镇都有一所符合当地实际的示范性学校。三要关注弱势群体受教育问题。县政府要研究解决民工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改善民工子女就学环境;要按有关文件精神解决特教学生护理费问题;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寄宿的各项管理制度,妥善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生活问题。四要成立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要向社会公布。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义务教育法》规定,县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制定教师培训规划,积极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

(五)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提升素质教育水平。推进素质教育是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的关键和必然要求。县政府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为学校开展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督促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模式,探索教育规律,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构筑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机制和平台,提升素质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回首实践效果,细心体会收获

虽然这次调研时间短暂,但我们认真落实学校关于社会实践的要求和规定,努力开展各项工作。为每次准备要进行的活动就进行计划。此次时间给我们带来的很大的影响,它使我们走出校园,走出课堂,走向社会,走上了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到社会的大课堂上去经受风雨,见识世面,增长才干,以实际行动去实践“xxxx”的重要思想。社会实践虽然比较辛苦,是庆幸?还是依恋?回想起来,才发觉,原来乏味中充满着希望,苦涩中流露出甘甜。学校里学生们纯真、可爱的笑脸给我们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一方面,我们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在实践中成长;另一方面,我们服务当地百姓,造福当地人民;更重要的是我们获得了在课本里与学校内学不到的知识。但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表现出了经验不足,认识问题不够全面等问题,使我们回到学校后更加要珍惜在校学习的时光,努力掌握更多的知识,并不断深入到实践中,检验自己的知识,锻炼自己的能力,为今后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我们将在不断的学习与实践中,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以我们所拥有的理论知识和拼搏精神,去展示新世纪大学生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的风采。这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将牢记在我们的脑海里,它让我们理解了很多有关人生的价值和意义。

第四篇:农村义务教育调研报告

一、引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所必须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新中国成立半个世纪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相继作出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和法规,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促使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事业长足发展,为农村培养了一大批有文化的劳动者。自从提出了党的xx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建设新农村”的口号后,国家就在农村这一块实行了一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努力促进农村的和谐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探索更好的道路,贡献自己的力量是我们的责任。

三农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没有农村广大地区的现代化,也就不可能实现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在农村普及就能义务教育,关系到广大农村中小学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系到亿万农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整个农业,农村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性任务,应该说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但是,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还面临着很多的困难。

毋庸讳言,作为实现"两基"目标"重中之重"的农村教育是不容乐观。很多典型调查表明,农村学生的实际辍学率比上述国家统计数字高得多。这种状况与《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规定的到xx年全国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辍学率、完成率,分别控制在1%和3%左右,尚有一定差距。此外,一些交通不便、书籍报刊难以到达的边远山区,小学、初中甚至高中生因为无书报阅读,逐渐又变为新的文盲或半文盲。

科教兴国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国家的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在科技,基础是教育。任何一个取消绝对平均主义政策的社会,人口素质的差异都将直接导致效率的差异,进而导致收入结果的差异。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法》在大塘镇的贯彻实施,为了更好的了解韶关市大塘镇农村义务教育情况,作为在校的大学生我们积极响应校团委组织的2014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今年暑假根据学院安排与大塘镇政府的协助下,基于对家乡的热爱,怀着希望家乡辛勤劳作的人们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于2014年7月份对我市大塘镇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专题调研。我们期望以次促进家乡的教育事业的良好发展,推动家乡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项目设计与运作

⒈项目组成人员

区顺钻、陈熙慧、刘杏梅、李涛

⒉调查方式

我们选择了问卷式与访谈式相结合的调查方式,问卷式调查用于收集标准化的定量资料,访谈式调查用于收集非标准化的无结构的定性资料,两种方式相互补充,相互验证,以克服单一方法的局限性,使我们的调查活动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得以体现。

⑴问卷式调查

调查问卷共发放30份

问卷调查中问卷设计是最为重要的工作环节。我们将问卷内容按这样的顺序排列:被调查者家庭和个人基本情况,被调查者所在学校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学习心理及学习行为。

⑵访谈式调查

问卷式调查法固然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对统计数字的量化分析,保证了它的广泛性、客观性,但也有所局限。例如,有些被调查者很有想法、有观点,在调查问卷中难以体现出来,而这些想法、观点对于我们的分析具有重要价值;有的调查内容很难通过问卷得到答案,特别是有关心理动机、认知度、价值观等深层次的内容,机械的问卷形式和简单概括的选项回答的问题,限制了我们得到丰富的、个性化的信息,弥补单线用问卷式调查的不足。以往的调查员通过写调查员手记将一些认为有价值的谈话记录下来。本次调查我们采用访谈法,正式想通过这种面对面的交谈的方式,配合调查问卷,力争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探询武汉市黄陂区部分乡村义务教育现状。

在访谈人群选择上,我们以教育主体中心,主要对学校教师进行了访谈。

3、调查地点

本次调查活动是在韶关市大塘针的大塘中学展开的。为了进一步获得真实数据,我们还派组员前往韶关市马坝镇教育局了解学校情况。

三、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

1、基本情况

大塘中学现有接受义务教育在校生xx人,住宿生800人,教师80人,其中80%以上大专学历,10多名本科学历。xx年,全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99.7%。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乡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素质教育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县政府积极贯彻教育方针,更新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一是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围绕爱国主义、诚信教育等主题,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组织开展各种兴趣小组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三是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机制和考试招生制度,积极探索公开公正公平的学业考试、推荐选拔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使素质教育的导向地位更为突显。

(二)加强师资建设,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教育发展,教师为本。近年来,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改革教师调配制度。对毕业生分配、教师进城等实行按需考录,把好教师进口关。二是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实施“青蓝工程”、“名师名校长工程”和“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加强教师职业培训,随着教材的改革,政府部门也对教师进行相应的培训上岗,使教师适应教材与社会形式的发展。

(三)学生学习环境有所提高,学校近几年新建宿舍、实验楼与综合楼,这都使学生的学习环境有所改善,使学生进一步感受到政策给他们带来的一系列好处。

(四)社会、政府、学校都给予学生莫大的帮助,在学校内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对于辍学的学生,教师也会其家长行进劝解,作思想工作。使学校切实落实学生们的义务教育。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塘中学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离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面临着许多困难,存在着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近年来,各级政府致力于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朗,但差距依旧较大。一是教学设施不均衡。城乡学校在硬件设施建设、现代教学设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师资配备不均衡。名师名校长多集中在城区学校,农村学校比较缺乏。三是生源配置不均衡。城区学校班额过大,“消化不了”,而农村学校班额偏小,部分村小还存在“复式教学”现象。

(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仍然较低。各级政府不断加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但教育经费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依旧突出。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如学校生物园,只能供学生观看而没太大实质用途,操场过于简陋,在黄土平地上用简单的用粉笔勾出跑道,等等。二是现代教学设备严重缺乏。。三是公用经费和培训经费紧张。部分农村中小学办学规模小,学生数少,生均公用经费难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由于教师培训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学校普遍缺乏教师培训经费。

(三)学校周边环境仍然存在隐患。据了解,在大塘中学附近有一间生产碳酸钙的厂,在工厂开工时时常会产生些粉末状的颗粒,这对学生与教师的健康都造成一定的危险。

三、几点建议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法》宣传力度,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工作。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各级干部不仅要学法知法,还要学深学透,充分把握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公益性、公平性等特点,用法律规范办学行为,自觉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职责和依法治教意识,真正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因此县政府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根据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精神,一要积极包装项目争取省拨资金,积极争取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确保学生人均公用经费达到市定基本标准(小学、初中分别不低于500元和800元),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县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加比例。二要加大现代化教学设备投入力度。要从过去重点保障硬件设施建设转入现代化教学设备的投入上来,不断加强学校信息化和教学现代化建设。四要适当向农村倾斜经费。县政府编制预算,应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

(三)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教育公平的本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县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一要重视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合理布局校网,确保教育设施建设与居住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二要提高乡镇学校办学水平,通过政策倾斜、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等措施,加快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使每个乡镇都有一所符合当地实际的示范性学校。三要关注弱势群体受教育问题。县政府要研究解决民工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改善民工子女就学环境;要按有关文件精神解决特教学生护理费问题;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寄宿的各项管理制度,妥善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生活问题。四要成立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要向社会公布。

第五篇: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调研报告

当地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情况及分析 导论: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代,传统农业已经当前中国发展的潮流,我国农村在大体上实现了达到温饱、进入小康的前两步目标,并已经开始向现代化农业转型。不过,依然存在许多制约农村发展的因素。而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农民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这样,如何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素质以适应农村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就成了农村教育的重中之重。而其中的重要内容就是普及农村义务教育。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科教兴国”方略的实施特别是自十七大以后,我国农村中小学的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农村义务教育中依然存在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

为深入了解农村义务教育的现状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我在暑假期间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查。主要对象是当地农村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及其家长和在当地中、小学任教的老师。调查的方式为预先设计问题和话题,通过和他们聊天的方式了解情况及其对于话题的看法,并认真记录聊天的主要内容,整理后仔细分析,然后写出调查报告。

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经过分析整理,我们概括出了当地农村义务教育的现状存在一下几个问题:

一、 教学资源匮乏

调查发现,村子附近最近的小学在临近的三个村子中间,最近的学生离学校也有一里,最远的学生离学校甚至达到四、五里,这给学生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而距离最近的中学距离有大约五公里,这么远的距离,学生只能选择住校,在学校吃住的花销给学生家庭带来一定的负担。

校舍占地面积小,教学设施缺乏必要的体育设施及场地,这也是一个问题。小学校园里根本没有体育设施,一片不大的空地就是操场了,而中学的操场上仅有几台破旧的乒乓球台和俩篮球架,体育设施严重缺乏,而且教学设施亦是相当简陋。

不仅在硬件方面不行,在软件方面也是很不乐观。师资力量缺乏,一个老师带很多学生,根本没有精力兼顾。并且教师的素质达不到要求,缺乏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兼之农村中小学优秀教师流失现象较为普遍。有很多教师因待遇低而离开了教师队伍从事他业或者流向了待遇好的城市(镇)学校。现在一些民办、私立学校经常到乡镇中小学去挖人才,年薪往往可以增加1倍左右,而且工作量还比较小。民办学校给的年薪是5万元一年(目前他们教师的年薪只有2.5—3万元)。在他们学校一个英语教师要教三个班的课,而在民办学校只教一个班的课。有的地方民办学校甚至不要档案,可以为招来的教师重新建档;也有的地方规定去民办学校的教师档案可以放在教育局。骨干教师的流失导致农村教育质量下降,使农村生源流失。一些比较优秀的学生或家庭比较富裕的学生,都流向了城区比较好的学校。

在优秀教师流失的同时,农村中小学因各方面条件相对较差,生活艰苦,比较难吸引高学历、高水平的教师去工作,师资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也愈加突出。从学生家长的反映看,有近一半的家长认为学校的师资条件一般或不太满意,部分家长认为教师的责任心不强、敬业精神不够。反映的问题有:有的教师教育时间缩水,往往让学生自学;有的教师不批作业由学生代批,个别甚至连考卷也不批,仅根据平时的印象来给分;有的教师动不动就体罚学生等。

二、 初中生流失现象严重 在访谈中我了解到学生中途退学的很多,他们大多是初中生。有学生告诉我他们班初一的时候有近70个学生,而到了初三的时候就只有40多个人了。我通过向老师以及退学学生和其家长了解情况,发现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学生成绩不理想,厌学,自觉升学无望,便提前辍学出去打工。有的学生还有上学无用的想法,认为上学出来也不一定能找到好工作,还不如现在就出去打工。而他们的家长对此大多是听之任之的态度,甚至是持支持的态度。而老师对此的态度大多是无可奈何,甚至于少数老师以影响班级整体成绩和学风为由主动劝退。相比村中,外界信息更加广泛,教育设施的软硬件更加完备,因此家长更愿意将孩子送到县城或城市接受教育。还有部分家长在见到别人将孩子送到外界接受教育时会产生攀比心理,盲目的将孩子跟着送出村子,而欠缺考虑自己家庭和孩子的实际情况,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及损失。另外,由于家长外出务工而

将孩子带到务工所在地接受教育或者家庭实在贫困,也是学生流失原因之一。

三、应试色彩浓郁,素质教育难以实现

以考试分数为本。数十年来,农村中小学教师一直无法走出这一应试教育的怪圈。究其原因是区、县、镇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学年末,拿中考升学率、非毕业班优秀率、合格率,统一排位,排位的名次、学生成绩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老师的晋级加薪。所以学校就对学生过分强调分数,只按分数评学生的优次。于是乎老师们也顾不了“千呼万 唤始出来的素质教育”,一味汗水加时间,有道是:“不管黑猫白猫,考得高分就是好猫”。而学生也为了不辜负老师和家长所谓的期望,得到老师和学校的青睐,一门心思只想拿高分。拿不到高分的学生就自暴自弃。搞得老师和学生都狼狈不堪。

四、德育教育相对薄弱

重智育轻德育是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学校缺乏相应的教育和监管措施,对于学生的不良行为大多只是粗暴的批评,对于正处在逆反期的中学生来说,这显然治标不治本。一些老师对与成绩优秀的学生的错误甚至可以公开允许。有的学生家长外出务工,使得家庭教育缺失,如此使得学生的德育严重脱节。吸烟、酗酒、打群架、早恋等现象不断。

对于以上情况,我有如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农村教育资源的投入,最大限度地改变农村教育资源不足的状况。首先完善学校的硬件设施,把教育经费作为重点抓,成立监察小组,保证教育经费用到实处,对于因建校舍负债的,要通过财政拨款支付,使学校能较好地运转;其次是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清退或分流不合格教师,招收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回乡任教,同时对教师的福利等问题要根据实际给予改善。完善农村教育资源尤其师资资源配置。

二:针对初中学生流失的现象,一方面要加大义务教育宣传和实施力度,确保困难学生不会因贫失学;一方面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活跃 课堂气氛,促进学生乐学善学,确保学生不会因厌学而辍学。同时,要完善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机制,切实把“减负控辍”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序列并不断提高评价 指数。从而把“减负控辍”工作纳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一盘棋工程,最大限度的控制学生流失。

三:彻底摆脱应试教育的桎梏,在为学生“减负”的同时也要为教师“减负”。在我国大部分农村中小学,由于受现代企业制度的影响,曾经风靡一时的推行所谓的“末位淘汰”机制,广大农村教师因担心自己本就来之不易的“铁饭碗”砸在质量上、丢在“末位”上,不惜起早贪黑长时间同学生泡在一起,致使应试教育愈演愈烈,一些学生由此产生厌学、逃学的现象。我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农村中小学教师身上大力弘扬人文精神,落实人文关怀,不遗余力地为他们减轻工作压力,消除心理障碍,为在广大农村全面推行素质教育铺平

道路。

四:加强德育建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应该把握好不同学生不同阶段青少年身心成长发育特点以及不同个体的心理、思想特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品质教育,从而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另外,进行德育工作还必须结合当前社会情况,把握时代特点,帮助学生不收有害的社会观念毒害。把德育工作落实到学生日常学校生活的各个方面,使德育工作成为一个体系,真正让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总结体会:

通过这次调研,我对于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的现状有了深刻的了解,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义务教育是基础中的基础,不仅关系到现在,还关系到了未来。因而,这些问题绝不能一直被拖下去。而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仅是政府的问题,更需要广大农村村民乃至整个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只有这样,农村才能实现真正的义务教育。

第一篇: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调研报告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调解纠纷不再是法院一家的工作,多元化解决纠纷问题的模式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更加注重调解工作的多元化,本文仅以**县人民法院为例,就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浅析如下:

一、坚持党委领导,构建法院为主,各部门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大调解”工作调和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调稳的是执政根基。“大调解”工作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闸”,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连心桥”。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工作领导。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综治部门牵头,法院主导,各行政部门、社会团体、自治组织参与的大调解网络,形成人员联动、设施联用、信息联享、机制联通、矛盾联调的全面覆盖城乡每个角落的大调解体系,更好地发挥调解合力的作用。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把制度建设作为有力支撑,不断促进大调解体系规范化运行。对大调解体系中各调解主体的职能分工、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对接、非诉调解结果的司法确认、大调解工作的监督考核等内容,应在对本地实际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缜密、实用的操作制度,要明确回答纠纷发生后由谁负责调处、怎么调处、调处后怎么办、调解体系发展的持续性等问题,做到落实有部署、推进有保障。三是监督支持到位,大调解全面覆盖。首先,建立健全调解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党委要把“大调解”体系建设和开展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考核中,非诉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奖惩依据之一,奖优罚劣。法院要将各庭室、各族法官调解工作纳入审判绩效考核,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作为创先争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不断鞭策其加强调解工作。其次,强化调解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法院要落实法官分片包干制度,指导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开展调解工作;加大对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点评调解文书、现场指导、邀请旁听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讲解法律法规,交流工作经验,提高调解员水平;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调解工作经费、调解员的补贴等列入财政预算,解除广大调解员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全身心投入到调解工作中。

二、坚持内外联动,构建依靠综治合力化解纠纷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人民法院在发挥大调解体系主力军作用的同时,还要加强与其他调解主体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和主动性,全力化解各类纠纷。一是建立健全诉前调解与信访维稳的联动机制。法院应加强与信访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调处涉诉涉法纠纷的同时,共同做好突发性事件的稳控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法院应加强与司法局和各乡镇的沟通协调,将法官下派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乡镇人民调解指导站和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和规范,根据乡镇所辖区域,分工负责,定点联系并指导调解员的工作,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以具体案件成功调解为落实的措施,积极推动建立覆盖全县的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三是建立健全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机制。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纠纷或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纠纷,法院应加强与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群团维权组织的联动配合,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技术优势和独特地位优势,实行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联席会商等方式,建起一条矛盾纠纷专业化调处的快捷通道。

三、完善调解制度,构建科学规范、效果良好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健全和完善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调解协议确认等工作制度,使调解衔接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更具可操作性。一是完善诉前调解机制,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当事人要求诉讼立案的,由法院主动向他们宣传非诉讼调解的特点,鼓励、引导他们先由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行业协会调解。二是完善协助调解,法院在诉讼调解过程中,根据案件审判需要,吸收特邀调解员、当事人亲友或有关组织的人员等协助法官一并进行调解。三是完善委托调解,对已经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直接将案件委托上述单位或聘任、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四是强化效力确认,对经特邀调解员或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协会等诉讼外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后,依法确认其效力,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四、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构建运转有序、信息通畅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成立由党委政法委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县“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大调解”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办、考评,制定“大调解”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流程、工作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政法委牵头,根据实际,适时召开,互相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大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法院、公安、信访、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组织要及时通报发现和受理的矛盾纠纷及调解工作情况,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涉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在调解或审理终结后,要将生效的法律文书通报给人民调解组织和行政机关,并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对调解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第二篇:如何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如何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前言: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就是通过积极整合调解资源,形成化解矛盾的综合优势,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认真研究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问题,增强人民调解工作效果”。在人民矛盾高发的背景下,实现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实践创新,整合资源,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衔接,以司法所为平台的,社会和专业力量共同参与,全方位、全覆盖的基层大调解格局,依靠基层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人民调解作为我国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方式之一,应当充分发挥其在“大调解”中的优势作用,进一步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立足职能,强化优势,在构建“大调处”格局上发挥主体作用,人民调解以其组织机构的广泛性、调解领域的宽广性、调解方式的灵活性、调解效果的社会性,决定了人民调解将在构建“大调处”格局中担当重任。

(一)是在总体布局中。县、乡两级分别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办公场所设在县市区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县、乡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化解矛盾纠纷时,采取以人民调解为主,辅之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调解方式,特别是在调解成功后,统一使用规范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来达成协议,保障调解结果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确保调解协议顺利履行。

(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大调解”格局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来访群众的日常接待、法律咨询和案件分流等工作,安排其它成员单位指派人员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轮流值班,拥有对矛盾纠纷的分流指派权、协调调度权、检查督办权和责任追究建议权。

调防结合,化解纠纷,在开展“大调解”工作中发挥基础作用,人民调解组织广泛、队伍庞大,遍布城乡基层,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角落,已形成了覆盖面广、结构严密、信息畅通、高效便捷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因此,要充分利用调解小组、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的组织网络优势和人员队伍优势去开展“大调解”工作。

(一)抓信息收集,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发挥人民调解植身基层、了解民情、收集信息快的优势,组织各级调解小组、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在基层深入开展信息摸排工作,把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纠纷动态。健全和落实纠纷信息反馈制度、重大社情报告制度和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反应制度,全面掌握真实客观的纠纷信息。加强对各类纠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分析,研究制定有效的预防、控制、处置措施,使“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激化前”,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

(二)抓排查调处,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来自于基层,大部分矛盾纠纷主要依靠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成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渠道”。“大调解”工作要以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为主力军,开展经常

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三个一”定期排查措施,即每月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清理,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例会,每月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回访。同时,在“双节、两会、三夏、三秋”等重大节日期间和重要时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针对民间纠纷的多发季节开展因时预防,针对多发地域开展因地预防,针对纠纷当事人和纠纷特点开展因人预防,针对不同类型的纠纷开展分类预防,牢牢掌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主动权,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

(三)抓联防联调,妥善处置疑难复杂纠纷,处理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在发挥“大调解”集中优势、协同作战、效果明显这一优势的同时,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发现纠纷早、调解方法活、处置纠纷快的优势,尤其是涉及干群关系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因其“民间性”的特点,在介入纠纷时更容易让群众接受。行政接边地区、企业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因地理位置特殊、控制难度大,建立以行政接边、企业周边地区各行政村调委会、企业调委会为单位的联合调解组织,发挥“联防、联调、联治、联谊”的作用,共同治理跨地区、跨部门的矛盾纠纷,努力维护行政接边地区、企业周边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共同发展。

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在实现“大调解”衔接互动上发挥纽带作用,坚持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发挥人民调解纽带作用,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多形式、多途径的衔接互动。

(一)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降低诉讼成本,追求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一是诉前告知调解。人民法院在立案接待时,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告知诉讼风险,将一些未经人民调解程序、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先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使更多的民事案件纠纷通过调解达成协议,使纠纷在不伤感情、不伤和气的前提下得到妥善解决。二是诉中委托调解。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对于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法院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出具委托人民调解书,将案件委托给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撤诉。三是执行调解。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联合从全市人民调解员中选聘优秀调解员担任执行联络员,配合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为人民法院提供信息,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进行调解和解,促进灵活执行判决,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

(二)实现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对接,减少治安隐患,缓解公安工作压力,建立公安派出所与基层司法所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由派出所与司法所抽调人员在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联合值班,联合调处矛盾纠纷。特别是对一些轻微治安案事件,主动让人民调解介入,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有效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达到教育与惩罚双重的社会效果。

(三)实现人民调解与其它行政调解联动,缓和社会矛盾,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

协助信访部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组织有丰富经验、调解能力强的调解员定期参与信访接待,发挥人民调解程序简捷、调解灵活、处理及时的优势,正确疏导纠纷,维护信访稳定。加强与国土、林业、民政等行政机关的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交流督促,交办解决矛盾纠纷,在实现部门联调联动、突出整体调解优势的基础上,灵活机动地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做到依法依规调处和灵活应用调处相结合,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减少行政投诉,降低行政复议率。

第三篇:在全县构建大调解格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三要加强调解业务的有效对接。乡、村调委会要积极履行职责,对家庭、婚姻、继承、亲属间争议、相邻关系、共有财产、医疗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借款、合伙等11类民事案件,要发挥地缘优势,主动出击,介入调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除事由简单能即时办结的案件外,要一律如实记录调解过程,达成协议的要以人民调解委员会名义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特邀民事调解指导员要加强指导,确保调解文书依法、规范。法院立案庭要在立案环节建立先行调解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诉前调解衔接,对11类案件在立案前未经调解组织调解的,要引导他们到其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调解委员会接受调解,并主动联系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进行调解。要建立庭内外调解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法院要建立特邀民事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机制,邀请特邀调解员协助诉讼调解;对受理的民事案件还可邀请熟悉情况的人民调解员协助进行庭外调解。对于已经调解的民事案件,要建立简易的司法程序,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使调解成果直接进入司法程序,树立和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威信。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大调解的基层防线作用

构建大调解格局,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各乡镇、各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确保发生矛盾纠纷后,能及时有效予以化解,从源头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一要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研究,积极解决,真正为构建大调解格局出实招,用实力。乡村调解组织要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牌子,有制度,有经费。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的沟通协调,解决调解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大调解机制的有效运转提供领导保障。要健全调解工作的激励机制,对调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表彰奖励,交流经验,为调解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县法院及基层法庭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高度,坚持把指导民调工作当作与审判工作一样重要的大事来抓,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依法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增强他们在调解工作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要与县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密切合作,探索各种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县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要加强对基层民调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健全规范化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程序规范,制定并完善涉及矛盾纠纷登记、调解的程序规范、岗位责任、矛盾纠纷信息的传递与反愧统计、文书档案规范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民调员的调解行为,做好人民调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等基础性工作。

三是各级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各级调解组织对发生在本乡镇、本村、本行业的各种矛盾纠纷,要主动出击,大胆介入,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确保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地得以化解,实现“一般矛盾不出村、大事大非不出乡”的工作目标。要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与“五无”乡镇、“五无”村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抓早、抓孝抓苗头,化解纠纷,使“五无”村达到85%以上,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要注意培养典型,对组织健全、机制灵活、运转有效以及调解案件多、调解成功率高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县司法局要及时发现,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年终,县委、县政府将对涌现出的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大张旗鼓地表彰。

同志们,构建大调解格局的思路已经清晰,任务已经确定,重点已经明确,希望大家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工作水平,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四篇:在全县构建大调解格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构建大调解格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调解工作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是深入贯彻全市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县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研究部署新形势下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工作。刚才,对十佳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十佳人民调解员和案件调解工作优秀法官进行了表

彰,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表示祝贺,并借此机会,向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线的广大人民调解员、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基层法官、基层司法所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以上,法庭等十个调解工作突出的单位和调解员做了发言,从不同侧面介绍了他们支持和抓好调解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家要认真学习借鉴。司法局代表各乡镇向特邀民事调解指导员颁发了聘书,法院向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同志和同志做了很好地发言,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做好全县调解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正确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调解是中华民族传统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在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期实践中,我们已经形成了和调、调解、仲裁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调解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落实执政为民要求中越来越表现出其重要地位和作用。

首先,我县的民调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越来越发挥出无可替代的基层防线作用。近年来,我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做了大量的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各乡镇都建立了乡镇调解委员会,绝大多数村建立健全了民调会,一大批热心调解事业的民调员走上了调解岗位,民调组织发挥作用较好的村达到60以上。2014年,全县各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95件,创建无民转刑案件、无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激化、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民间纠纷引发自杀等“五无”乡镇3个、“五无”村245个,也涌现出了一大批民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特别是我县探索的民调庭、联村调委会、行业调委会等工作,拓宽了民调工作的形式和范围,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得到了上级肯定,对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调解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调解”作为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由各种原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利用大调解的手段,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纷争,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对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从我县的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看,法院始终把司法调解贯穿于审判的各个环节,2014年共受理民事案件1140件,调解773件,占受理案件的68,其中审前、庭审环节分别调解573件、200件,执行和解46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群众有时为一件小事就打一场官司,结果是结了一对仇人。事实上,任何的判决不可能达到双赢,当前涉法涉诉案件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推进依法治国也不是说任何矛盾都必须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司法调解就是一条很好的渠道,通过和解对矛盾双方都不会造成硬伤害,带来的社会和谐和稳定的效果更直接、更明显。而人民调解是在我国民间“和为贵”、“息讼”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一套有效调解形式,其群众参与的广泛性、灵活性和便捷、低成本等特点,最为群众所接受。况且它调解的大多是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是构建和谐家庭、和谐村、和谐乡镇和和谐单位的基础与保障,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再次,目前构建大调解格局的时机已经成熟。今年,中央综治委及省委、市委都提出了构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的要求。就我县来说,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已积累了一些经验,乡镇司法所建设也取得了大的进展,人员、待遇、机构、场地已得到落实,村级民调组织也已基本健全。法院也对司法调解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可以说,对于构建“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已具备了有利条件。各乡镇、各部门应抓住机遇,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的新机制、新办法,努力开创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积极构建“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

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社会和谐为核心,以实现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互衔接协调为重点,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发展相吻合的多元化、多途径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机制,不断拓展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手段,提高调解队伍素质,为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资源的有效整合,建设和谐

第五篇:在全县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调解工作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是深入贯彻全市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县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研究部署新形势下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工作。刚才,对十佳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十佳人民调解员和案件调解工作优秀法官进行了表彰,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表示祝贺,并借此机会,向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线的广大人民调解员、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基层法官、基层司法所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以上,法庭等十个调解工作突出的单位和调解员做了发言,从不同侧面介绍了他们支持和抓好调解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家要认真学习借鉴。司法局代表各乡镇向特邀民事调解指导员颁发了聘书,法院向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同志和同志做了很好地发言,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做好全县调解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正确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调解是中华民族传统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在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期实践中,我们已经形成了和调、调解、仲裁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调解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落实执政为民要求中越来越表现出其重要地位和作用。

首先,我县的民调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越来越发挥出无可替代的基层防线作用。近年来,我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做了大量的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各乡镇都建立了乡镇调解委员会,绝大多数村建立健全了民调会,一大批热心调解事业的民调员走上了调解岗位,民调组织发挥作用较好的村达到60%以上。2014年,全县各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95件,创建无民转刑案件、无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激化、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民间纠纷引发自杀等“五无”乡镇3个、“五无”村245个,也涌现出了一大批民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特别是我县探索的民调庭、联村调委会、行业调委会等工作,拓宽了民调工作的形式和范围,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得到了上级肯定,对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调解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调解”作为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由各种原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利用大调解的手段,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纷争,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对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从我县的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看,法院始终把司法调解贯穿于审判的各个环节,2014年共受理民事案件1140件,调解773件,占受理案件的68%,其中审前、庭审环节分别调解573件、200件,执行和解46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群众有时为一件小事就打一场官司,结果是结了一对仇人。事实上,任何的判决不可能达到双赢,当前涉法涉诉案件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推进依法治国也不是说任何矛盾都必须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司法调解就是一条很好的渠道,通过和解对矛盾双方都不会造成硬伤害,带来的社会和谐和稳定的效果更直接、更明显。而人民调解是在我国民间“和为贵”、“息讼”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一套有效调解形式,其群众参与的广泛性、灵活性和便捷、低成本等特点,最为群众所接受。况且它调解的大多是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是构建和谐家庭、和谐村、和谐乡镇和和谐单位的基础与保障,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再次,目前构建大调解格局的时机已经成熟。今年,中央综治委及省委、市委都提出了构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的要求。就我县来说,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已积累了一些经验,乡镇司法所建设也取得了大的进展,人员、待遇、机构、场地已得到落实,村级民调组织也已基本健全。法院也对司法调解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可以说,对于构建“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已具备了有利条件。各乡镇、各部门应抓住机遇,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的新机制、新办法,努力开创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积极构建“三位一体(请你支持wWw.HaOWORD.COM)”的大调解格局

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社会和谐为核心,以实现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互衔接协调为重点,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发展相吻合的多元化、多途径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机制,不断拓展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手段,提高调解队伍素质,为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资源的有效整合,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大调解”格局的形成奠定基础。构建大调解格局的总体目标是:整合乡村及法、司三家资源,建立相互衔接机制,使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公信力、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明显下降,筑牢和谐稳定社会的“第一道防线”。

一要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要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民调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民调员主动调解”的要求,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各乡镇都要尽快建立起乡镇调委会,已经建立起来的,要从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乡镇调委会要至少有3人组成,在乡镇综治办的框架下隶属乡镇司法所领导,可以聘请离退休的老政法干警、老干部、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加。要健全村级民调会,配齐配强村级民调员,吸收有文化、素质高、有调解经验的年轻人进入民调会,特别要吸收一些德高望重、有群众威信的人员参加,调优民调组织结构。人口较少、居住零散的,要探索建立联村调委会。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对不能发挥作用的乡镇调委会、村民调会进行调整充实。要落实民调人员待遇,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县直有关部门也要加强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调解机构,明确主管领导、调委会主任和调解员,完善工作制度,发挥调解工作在维护行业稳定中的作用。当前要重点在国土、城建、人劳社保、经贸局、教育、工商等大的系统和部门及行业协会、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建立起行业调委会。行业调委会可以实行有偿服务。县司法局与物价局要尽快制定出台具体收费标准。

二要搞好调解组织的有效对接,实行双向互聘。乡镇调委会要聘任有调解经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资深法官担任民事调解指导员,民事调解指导员要通过系统授课、专题讲座、答疑释惑、协助调解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民调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法院要筛选建立民事调解指导员人才库,供各乡镇及行业调委会选聘。法院要聘请有威望、调解经验丰富的乡镇司法所长、乡镇调委会推荐的民调员为民事诉讼特邀调解员,还要从司法所长、农村“两委”主要领导、发挥作用好的调解员中聘请特邀陪审员,协助法院调解案件,或受法院委托独立主持调解法院所受理的案件。要建立四项制度,搭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沟通联系的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法院、司法局都要明确一名领导主管,由司法局主管领导牵头召集,组织特邀调解员代表、民事调解指导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相互通报纠纷发生、解决情况,交流、研究化解纠纷的办法;建立培训制度。法院和基层法庭要对乡村调解员分片管理,制定培训办法,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法官包片指导、以会代训、旁听开庭等方式,加强对民调人员的业务指导与经常性的法律业务培训,讲解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调解方法和技巧,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他们识别证据、认定事实和组织调解的能力;建立定期上站制度。各乡镇调委会要每月集中各村民调主任汇报一次情况,汇报案件,通报案源,分析探讨,总结经验教训,制定调解措施和工作方案,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并对典型案例,提出指导意见;实行重大事项相互通报制度。司法局每月将民间纠纷情况,以月报形式通报法院;法院将民事案件类型、件数向司法局通报,司法局根据通报案件情况协调有关调委会进行调解。同时乡镇调委会要将辖区发生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时与基层法庭沟通,便于双方及时了解掌握矛盾纠纷发展变化,采取措施共同搞好预防。

三要加强调解业务的有效对接。乡、村调委会要积极履行职责,对家庭、婚姻、继承、亲属间争议、相邻关系、共有财产、医疗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借款、合伙等11类民事案件,要发挥地缘优势,主动出击,介入调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除事由简单能即时办结的案件外,要一律如实记录调解过程,达成协议的要以人民调解委员会名义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特邀民事调解指导员要加强指导,确保调解文书依法、规范。法院立案庭要在立案环节建立先行调解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诉前调解衔接,对11类案件在立案前未经调解组织调解的,要引导他们到其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调解委员会接受调解,并主动联系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进行调解。要建立庭内外调解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法院要建立特邀民事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机制,邀请特邀调解员协助诉讼调解;对受理的民事案件还可邀请熟悉情况的人民调解员协助进行庭外调解。对于已经调解的民事案件,要建立简易的司法程序,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使调解成果直接进入司法程序,树立和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威信。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大调解的基层防线作用

构建大调解格局,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各乡镇、各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确保发生矛盾纠纷后,能及时有效予以化解,从源头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一要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研究,积极解决,真正为构建大调解格局出实招,用实力。乡村调解组织要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牌子,有制度,有经费。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的沟通协调,解决调解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大调解机制的有效运转提供领导保障。要健全调解工作的激励机制,对调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表彰奖励,交流经验,为调解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县法院及基层法庭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高度,坚持把指导民调工作当作与审判工作一样重要的大事来抓,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依法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增强他们在调解工作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要与县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密切合作,探索各种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县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要加强对基层民调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健全规范化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程序规范,制定并完善涉及矛盾纠纷登记、调解的程序规范、岗位责任、矛盾纠纷信息的传递与反馈、统计、文书档案规范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民调员的调解行为,做好人民调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等基础性工作。

三是各级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各级调解组织对发生在本乡镇、本村、本行业的各种矛盾纠纷,要主动出击,大胆介入,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确保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地得以化解,实现“一般矛盾不出村、大事大非不出乡”的工作目标。要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与“五无” 乡镇、“五无” 村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扎实有效的(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化解纠纷,使“五无”村达到85%以上,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要注意培养典型,对组织健全、机制灵活、运转有效以及调解案件多、调解成功率高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县司法局要及时发现,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年终,县委、县政府将对涌现出的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大张旗鼓地表彰。

同志们,构建大调解格局的思路已经清晰,任务已经确定,重点已经明确,希望大家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工作水平,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一篇:我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我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反腐败斗争的中坚力量和坚实基础。近年来,我区通过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个又一个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体制机制、新的反腐形势和领导干部重视程度等主客观原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有待在今后实践中加以改革、完善和强化。9月18日至23日,在张瑞书记带领下,我们调研组一行四人先后到洋河、中扬、屠元、郑楼、仓集、陈集五个乡镇就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基层纪委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走访调研,认真听取了基层纪委书记的汇报,座谈了解了基层纪委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现把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基层一些领导认识还不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

(二)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有一定的弱化现象。基层纪委书记兼职太多(例如中扬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克民兼职数达到8项之多),工作精力不足,顾此失彼,加之基层单位普遍存在人手不够的问题,大部分基层单位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很大程度地制约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削弱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工作,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

(三)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不利于提高自身素质。

(四)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五)执纪环境导致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二、原因分析

(一)考评体系不全,缺乏工作量化质化标尺。目前我区对基层纪委书记的绩效考评只有从每年一度的本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量化进行考核,对其本人具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情况没有更加详细的考评办法,容易造成“干”和“没干”一个样,工作没有积极性。

(二)工作环境不优,容易挫伤基层工作积极性。部分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所创新。

(三)工作精力不足,导致“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目前我区基层纪委书记兼职过多,分散了抓本职工作的精力。究其原因,一是乡镇机构改革人手不够,误认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平时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二是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工作也应不分家,基层纪委书记直接兼管几项工作也就顺理成章;三是纪检监察机构是管人、执纪的,说话有分量,所以往往不分谁主管,就简单地把一些本不该纪委管的事交给纪委去处理。

(四)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开展力度较弱。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完善和管理体制的制约,容易导致基层纪委书记无法与无力加强监督工作。由于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其实质就是纪委书记必须接党委书记的领导。另一方面,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任务,又造成了在经

分调动起来,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考核评议工作一定要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同时要注重干部业绩考评,实行目标化管理。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按照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四位一体”的思路,不断完善修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对查案办案、执法纠风、宣传教育、源头治腐、信访调查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其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奖罚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档次,并与评奖相结合,与晋职晋级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对那些理论基础差,实际工作能力低,又缺乏上进心并且不热爱这项工作的干部,应调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二篇:我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我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反腐败斗争的中坚力量和坚实基础。近年来,我区通过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个又一个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体制机制

、新的反腐形势和领导干部重视程度等主客观原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有待在今后实践中加以改革、完善和强化。9月18日至23日,在张瑞书记带领下,我们调研组一行四人先后到洋河、中扬、屠元、郑楼、仓集、陈集五个乡镇就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基层纪委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走访调研,认真听取了基层纪委书记的汇报,座谈了解了基层纪委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现把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目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基层一些领导认识还不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

(二)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有一定的弱化现象。基层纪委书记兼职太多(例如中扬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克民兼职数达到8项之多),工作精力不足,顾此失彼,加之基层单位普遍存在人手不够的问题,大部分基层单位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很大程度地制约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削弱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工作,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

(三)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不利于提高自身素质。

(四)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五)执纪环境导致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二、原因分析

(一)考评体系不全,缺乏工作量化质化标尺。目前我区对基层纪委书记的绩效考评只有从每年一度的本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量化进行考核,对其本人具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情况没有更加详细的考评办法,容易造成“干”和“没干”一个样,工作没有积极性。

(二)工作环境不优,容易挫伤基层工作积极性。部分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所创新。

(三)工作精力不足,导致“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目前我区基层纪委书记兼职过多,分散了抓本职工作的精力。究其原因,一是乡镇机构改革人手不够,误认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平时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二是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工作也应不分家,基层纪委书记直接兼管几项工作也就顺理成章;三是纪检监察机构是管人、执纪的,说话有分量,所以往往不分谁主管,就简单地把一些本不该纪委管的事交给纪委去处理。

(四)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开展力度较弱。当前基层纪

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完善和管理体制的制约,容易导致基层纪委书记无法与无力加强监督工作。由于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其实质就是纪委书记必须接党委书记的领导。另一方面,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任务,又造成了在经济工作领域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对策初探

(一)思想观念要更新。胡锦涛同志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一精辟论述,对于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干部责任意识针对性最强。基层纪检干部工作在第一线也是最前线,他们最了解下情,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问题大多发生在这些群体中。对于人民群众的疾苦、困难、难点、热点问题,对于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对于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作为,需要基层纪检干部进行反映和处理,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基层纪检干部担负着繁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通过层层落实,大多落在他们干部身上。正所谓“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许多政策规定需要他们去上传下达,许多工作要求需要他们去贯彻部署,许多工作任务需要他们去组织完成。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队伍建设要出新。着眼于提高整体素质,建立长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机制。要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要增强创新意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坚持正义感、严于律已、依法办事;要改善知识结构,通过加强政治学习、研讨、考核考试等形式,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采取综合的、专项的等措施,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知识素养;通过参加实践锻炼、调查研究和经验交流等方式方法,用创新的思维、发展的眼光和专业的角度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干部交流,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可采取内部和外部交流,横向和纵向交流,上级和下级交流的办法,改善队伍结构。要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选调干部,把政治基础好、原则性强、学历较高、专业对口等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使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结构更趋合理、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同时,要妥善解决纪检干部办公设备、办案经费、交通工具等方面的问题和措施,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三)管理体制要创新。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很难开展。特别是在履行监督职能中,虽赋有监督的权力,实践中无法也无力监督,造成实际上监督权力的弱化。对此,可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即基层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工作,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基于这种思考的理由是:同是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的管理体制,基层纪委与其上级各级纪委有其特殊性。上级各级纪委是常委会制,有其独立的领导班子和赋予一定的权力,同级党委领导是原则的领导,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策决定的领导。而基层纪委除乡镇纪委有委员会外,没有独立的领导班子,只有纪委书记一个人,赋予的权力也有限。特别是同级党委的领导是具体的领导,事无巨细的领导,直接的领导。即便是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也改变不了其在党委特别是“一把手”领导之下的“身份”。这是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不力的重要原因。在这种管理体制及特殊情况下,基层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杀大权”掌握在同级党委和“一把手”手中,对其不能也不敢监督。在对权力失去监督中,致使个别单位和乡镇“一把手”胆大妄为,家长制,个人说了算歪风滋长,消极腐败行为蔓延。如实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就能较好解决这些问题,至少从管理体制上可以解决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不力的问题。

(四)工作机制要求新。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要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实际,努力创新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与时俱进的抓好纪检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一是建立健全巡视督察制度。由区委、区政府牵头,从委局机关和区直有关单位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的巡视人员,建立巡视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巡视督察,并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业务指导。这既解决了部分基层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重视,又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随之基层纪委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也会逐步改善。二是建立健全联查联办案件制度,抽调部分业务能力强的基层纪委书记组成调查组进行交叉查处、联合办案。无案时,各自回到原单位抓其它工作。这既解决了基层发案单位查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解决了各基层单位其它工作不丢的问题,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又锻炼了基层纪委书记的办案能力,既防止了发案单位领导“说情”和亲情友情关系,又避免了基层纪委书记的“困扰”,可谓一举多得。

(五)考评制度要推新。当前,我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提高不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自身缺乏进取心和工作积极性所致。只有在稳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解决“愿干”问题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科学考核评价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才能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内在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考核评议工作一定要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同时要注重干部业绩考评,实行目标化管理。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按照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四位一体”的思路,不断完善修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对查案办案、执法纠风、宣传教育、源头治腐、信访调查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其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奖罚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档次,并与评奖相结合,与晋职晋级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对那些理论基础差,实际工作能力低,又缺乏上进心并且不热爱这项工作的干部,应调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三篇: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元谋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

1、合理设置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自1993年合署办公以来,经过历届县委、政府和纪委领导的关心重视,目前,机关内部设置有8个副科级科(室),设有办公室、纪检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室、宣教室、执法室和纠风综合室;根据上级要求,从2014年开始,元谋县首批向县属16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2014年又向上划垂直管理的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增设纪检组。至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增加到17个,根据当时管理领导体制,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实行双重领导。2014年,元谋县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向县扶贫办、县移民局2个单位增派纪检组,到目前为止,派驻机构增加到19个。其中,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派驻机构为正科级设置;在去年乡镇撤并和党委换届中,对全县10个乡镇纪委班子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

2、配齐配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4年以来,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实际,元谋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调整充实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县纪委委员由上届的19名增加到现在的25名,县纪委设常委9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副局长1名、室主任4名)。县监察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新增配1名非党副局长)。整个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编干部职工24人;二是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共向19个单位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增加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编制19名,各派驻单位设置专(兼)职纪检监察专干3-5名;三是调整充实乡镇纪委领导班子。7名年轻干部新提拔为乡(镇)纪委书记、3名纪委书记作了乡镇交流,10个乡镇纪委班子各设置纪委委员5-7名。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共有在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3名,平均年龄37.8岁,大学本科16人,大学专科35人,中专2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年龄结构日益改善,知识水平和能力明显提高。

3、纪检监察干部提拔、调整和交流实现历史性突破。去年以来,原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提拔到州级部门担任正处级主要领导,从邻县提拔交流1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到元谋担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纪委原2名副书记分别交流到县级重要部门和乡镇担任主要领导,1名室主任和1名副局长得到重用提拔;对10名乡镇纪委书记全部进行调整,其中,新进纪委书记7名,交流乡镇3名;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调整了9名。近两年全县共提拔、调整和交流纪检监察干部达28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在纪检监察系统选人用人的良好机制正逐步形成。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抓成效,以实绩争取领导、赢得支持。有为才有位,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只有通过实绩来体现。近年来,元谋县通过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各项的落实,多项在全州甚至全省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信息已连续3年排名全省纪检监察信息直报点第一、连续4年排名全州第一的好成绩,宣教、纠风、执法监察、个案查办、信访办理等单项均受到州纪委监察局的表彰奖励,2014年的党纪案件公开审理开创了我省第一例的先河,审理得到省、州纪委和同仁的一致肯定,2014年、2014年元谋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评为楚雄州优秀单位。可以说,每项成绩的取得,都是以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分不开的。同时,我们以实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争取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的更加关注和重视。

2、抓协调,以理顺关系、形成合力为突破口。按现行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但在实际上,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的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经费等方面对同级党委、政府的依附性极强,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层面的指导。另外,在同级层面上,纪检监察机关的也需要有人大、政协领导的支持配合。鉴于管理体制等诸多复杂关系的存在,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不得不考虑处理好上下、左右和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尤其在案件查办上,现实中就存在意见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想打开局面,除了全面认真履行职责外,还应注意搞好协调,充分依靠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反腐倡廉,形成整体合力,才能打开

第四篇: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元谋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

1、合理设置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自1993年合署办公以来,经过历届县委、政府和纪委领导的关心重视,目前,机关内部设置有8个副科级科(室),设有办公室、纪检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室、宣教室、执法室和纠风综合室;根据上级要求,从2014年开始,元谋县首批向县属16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2014年又向上划垂直管理的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增设纪检组。至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增加到17个,根据当时管理领导体制,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实行双重领导。2014年,元谋县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向县扶贫办、县移民局2个单位增派纪检组,到目前为止,派驻机构增加到19个。其中,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派驻机构为正科级设置;在去年乡镇撤并和党委换届中,对全县10个乡镇纪委班子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

2、配齐配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4年以来,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实际,元谋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调整充实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县纪委委员由上届的19名增加到现在的25名,县纪委设常委9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副局长1名、室主任4名)。县监察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新增配1名非党副局长)。整个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编干部职工24人;二是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共向19个单位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增加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编制19名,各派驻单位设置专(兼)职纪检监察专干3-5名;三是调整充实乡镇纪委领导班子。7名年轻干部新提拔为乡(镇)纪委书记、3名纪委书记作了乡镇交流,10个乡镇纪委班子各设置纪委委员5-7名。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共有在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3名,平均年龄37.8岁,大学本科16人,大学专科35人,中专2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年龄结构日益改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3、纪检监察干部提拔、调整和交流实现历史性突破。去年以来,原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提拔到州级部门担任正处级主要领导,从邻县提拔交流1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到元谋担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纪委原2名副书记分别交流到县级重要部门和乡镇担任主要领导,1名室主任和1名副局长得到重用提拔;对10名乡镇纪委书记全部进行调整,其中,新进纪委书记7名,交流乡镇3名;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调整了9名。近两年全县共提拔、调整和交流(推荐打开范文网wWw.haoWORD.COM)纪检监察干部达28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在纪检监察系统选人用人的良好机制正逐步形成。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抓成效,以工作实绩争取领导、赢得支持。有为才有位,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只有通过工作实绩来体现。近年来,元谋县通过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落实,多项工作在全州甚至全省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信息工作已连续3年排名全省纪检监察信息直报点第一、连续4年排名全州第一的好成绩,宣教、纠风、执法监察、个案查办、信访办理等单项工作均受到州纪委监察局的表彰奖励,2014年的党纪案件公开审理开创了我省第一例的先河,审理工作得到省、州纪委和同仁的一致肯定,2014年、2014年元谋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被评为楚雄州优秀单位。可以说,每项成绩的取得,都是以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同时,我们以工作实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争取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的更加关注和重视。

2、抓协调,以理顺关系、形成合力为突破口。按现行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但在实际工作上,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的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对同级党委、政府的依附性极强,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层面的指导。另外,在同级层面上,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也需要有人大、政协领导的支持配合。鉴于管理体制等诸多复杂关系的存在,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不得不考虑处理好上下、左右和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尤其在案件查办上,现实中就存在意见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想打开工作局面,除了全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外,还应注意搞好协调,充分依靠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反腐倡廉工作,形成工作整体合力,才能打开

第五篇:南郊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1

南郊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及工作

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反腐败斗争的中坚力量和坚实基础。近年来,上级通过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个又一个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体制机制、新的反腐形势和领导干部重视程度等主客观原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有待在今后实践中加以改革、完善和强化。现把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的现状

目前,南郊乡纪委共有纪委委员5人,其中纪委书记1人,专职纪检干部2人,兼职纪检干部2人。大学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2人,平均年龄37岁。乡纪委书记为副科级职级待遇,日常经费为乡财政实报实销,本部门无账目。

(一)抓网络,完善党风廉政

乡党委及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分解,强化职能任务。首先建立了农村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系。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政、人大班子成员共同参与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责,抓好分管部门,各村责任到人,并多次召开乡班子成员联席会议及村组干部会议,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分别与乡直各单位,各行政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定职定责,形成了乡、村层层有目标,级级有责任的责任制网络体系。其次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网络体系。乡党委为充分发挥纪检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乡里配备了乡纪委委员5名,村里配备了村级纪检委员和纠风监督员,目前,各村又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建立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促进了村一级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第三建立了责任目标考评体系。

按照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规定,年初,乡党委都召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制订目标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出台考评细则,针对各自的职责目标,年中和年末,乡反腐倡廉建设领导组通过听、看、查、访、谈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各部门、各村履行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工作目标的落实。

(二)抓教育,带好干部队伍

我们坚持学习制度,抓好全乡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结合“警示教育活动”,我乡坚持集中学习的同时,强化自学,做到学习有任务,会议有记录,学习有笔记,学习有心得,剖析有材料,整改有方案等。同时,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上廉政党课,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

(三)抓管理完善规章制度

南郊乡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抓管理,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减少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一是建立健全了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在干部作风方面,出台了廉政诫勉谈话、信访接待、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在经济方面,出台了财务开支审批,资金使用管理、离任审计等制度;在监督制约方面,出台了党员议事、民主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全乡党风廉政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二是推行了公开制度。全乡村务公开率达到了100%。政务公开做到了按时主动、按要求规范公开。目前,又推行了党务公开工作。三是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我乡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把全乡20个村和乡直站所的财务帐纳入监管体系。

(四)抓信访,做好案件查办

乡纪委严格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在纪检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中,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坚持做到不瞒案,不压案,有案必查。上半年乡纪委一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件2件,办结1件,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外1件也正在办理当中。

(五)抓重点,加强农村“一会一站”工作

按照市、区纪委关于加强农村“一会一站”工作的意见,南郊乡把加强“一会一站”工作作为全乡2014年农风工作的重头戏抓紧抓好。一是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在全区村务监督委员会暨便民服务站建设推进会后,南郊乡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面推行监委会和便民服务工作动员大会,在会上传达学习了区《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和《在全区各乡(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推行便民服务工作的意见》。二是加强宣传,认识到位。乡动员会后,各村积极行动起来,召开村两委干部、党员及村民代表参加的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便民服务站的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此外,还通过广播宣传、书写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在村民中进行了广泛宣传。这为全面推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便民服务站打下扎实基础。三是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工作议事报告、工作职责、便民服务代办事项、工作纪律等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和便民服务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运作程序,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便民服务依纪、依章、依规办事。四、做好选举,发挥作用。全乡20个村和1个社区共提名产生委员候选人71名,主任候选人42名。经过乡组织部门审核,对部分村提名的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各村按照乡党委的批复,召开村民代表会进行了正式选举,我乡20个村和1个社区全部一次选举成功。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来,村里凡大事小事都能与监委会成员沟通,监委会成员对村干部想干什么,在干什么比较清楚。而监委会成员大都是群众代表推选出来的德高望重的人,在他们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监督党务、村务、财务工作过程中,又消除了群众的一些疑虑、改善了干群间关系。五是便民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在乡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后,我乡20个村也按照要求成立了便民服务站,由大学生村干部负责便民服务工作,截止到目前,共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100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基层纪检干部兼职多,工作精力不足,加之基层单位普遍存在人手不够的问题,乡镇一级没有相对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很大程度地制约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削弱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工作。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

(三)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

(四)执纪环境目前的现状导致畏难情绪。当前,在开展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

三、建议意见

(一)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许多政策规定需要基层纪检干部去上传下达,许多工作要求需要他们去贯彻部署,许多工作任务需要他们去组织完成。建立长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机制。加强干部交流,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可采取内部和外部交流,横向和纵向交流,上级和下级交流

的办法,改善队伍结构。要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把政治基础好、原则性强、学历较高、专业对口等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使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结构更趋合理、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同时,要妥善解决纪检干部办公设备方面的问题和措施,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二)管理体制要有所变化。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很难开展。特别是在履行监督职能中,虽赋有监督的权力,实践中无法也无力监督,造成实际上监督权力的弱化。对此,可试行 “垂直管理体制”,即基层纪检干部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工作,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原因是:同级党委对纪委的领导是具体的领导,事无巨细的领导,直接的领导。即便是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也改变不了其在党委特别是“一把手”领导之下的“身份”。这是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不力的重要原因。在这种管理体制及特殊情况下,基层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杀大权”掌握在同级党委和“一把手”手中,对其不能也不敢监督。如实行基层纪检干部“垂直管理体制”就能较好解决这些问题,至少从管理体制上可以解决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不力的问题。

(三)工作机制要有所创新。一是建立健全巡视督察制度。由区纪委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的巡视人员,建立巡视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巡视督察,并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业务指导。这既解决了部分基层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重视,又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随之基层纪委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也会逐步改善。二是建立健全联查联办案件制度,抽调部分业务能力强的基层纪检干部组成调查组进行交叉查处、联合办案。无案时,各自回到原单位抓其它工作。这既解决了基层发案单位查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解决了各基层单位其它工作不丢的问题,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又锻炼了基层纪检干部的办案能

力.

(四)建立科学考核,评价监察干部工作实绩。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提高不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自身缺乏进取心和工作积极性所致。只有在稳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解决“愿干”问题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科学考核评价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才能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内在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其考核结果在全区予以通报,并作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奖罚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档次,并与提拔相结合,与晋职晋级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对那些理论基础差,实际工作能力低,又缺乏上进心并且不热爱这项工作的干部,应调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开封市禹王台区南郊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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