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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党风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9-06-04 14:46:05 影响了:

2019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第一季度,**按照区委、区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街道实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使街道出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把党风廉政责任制同街道中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把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到实处。

1、加强领导,机制到位。**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牢固树立了“领导抓、抓领导”的思想意识,始终坚持党工委统一领导、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工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

2、细化任务,责任到位。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把责任分解到班子成员,细化到工作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高度重视,经常听取汇报,定期分析研究,不断督促检查。

3、完善制度,落实到位。一是制定《**纪律审查工作程序》,规范街道纪律审查工作流程。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月报告制度、**工作纪律自查月报告制度,由科室、社区在每月底上报本部门本单位当月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纪律存在的问题、处理情况和结果,促进科室、社区自觉加强责任落实和纪律建设。

二、注重宣传教育,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

注重从加强教育、筑牢防线入手,把落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当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提高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抓实抓好。

1、注重机关廉政教育。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及社区两委会班子成员开展“深学思强践悟”活动。购买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合订读本75本,做到街道党员、社区党支部书记、非公党支部书记人手一本,在街道、社区、非公支部组织开展普遍学习活动;邀请区委党校老师,解读新《准则》、《条例》内容,组织街道党员参加学习,并要求各支部组织开展学习讨论交流活动,领会新精神,掌握新要求,新标准,并要求每名在职党员撰写了一篇《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2、营造廉政氛围。组织街道党员干部、社区书记学习市纪委《关于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1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引导街道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3、构建责任体系。坚持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围绕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监督、纠风和惩处等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家庭廉洁承诺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管理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切实做到责任到领导、任务到部门、量化到岗位、考核到个人,逐级负责、层层抓责任落实的局面,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二是协调组织召开《抓基层党建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议》,会上对街道各社区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严格制度落实,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1、积极组织监督检查,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密切联系街道工作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作风纪律建设,不断使纪律和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

注重日常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节前学习教育和节日期间作风纪律监督检查,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发生,并按要求将街道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及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区纪委。

2、严格纪律审查,严肃执纪问责。一是严格落实纪律审查的程序和规定。案件查办的业务流程、工作程序、案件管理,严格按照区纪委的规范要求,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安全文明办案。二是扩大教育的范围和成果。2016年,我街道严格纪律审查工作,突出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为重点,强力推进案件查办,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截止目前,纪律审查初核2件,立案2件,均在进行中。

四、夯实纪检监察基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街道纪工委班子建设,成立由5人组成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二是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落实区委区纪委全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精神,做到纪检监察干部逐步专职化,不分管和承担其他业务工作;三是积极组织理论教育学习活动,加强纪检干部政治素质学习,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强化责任使命意识,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四是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管理,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严格工作纪律和办案程序,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五是督促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成员学习区纪委《关于做好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等通知,掌握并落实新精神新要求。

五、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新的一年来,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得力,开展有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还存在不足的方面,主要有:一是存在纪检监察干部兼职现象,分散工作精力;二是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整体还不高,综合能力素质还需加强。三是纪检监察室基础建设设施依然薄弱,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亟待完善。下一步工作计划主要是: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二是督促纪工委加大工作纪律检查和自查工作力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三是逐步加强纪检监察基础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今后,我们将按照区委、区纪委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切实负起本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将共同切实履行职责,在带头廉洁自律的同时,按照职责分工,担负起各自的领导责任,坚持不懈地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责任制的落实带动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财政局作风建设工作工作总结

2018年区财政局的作风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作风建设中心工作,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切实保障了财政政策有效贯彻落实,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为汉台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纪律执行,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一是明晰、分解年度工作任务。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同志与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修订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印发了《汉台区财政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多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具针对性;二是责任分工到位,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分管和联系部门、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三是考核监督到位,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分值为20分,并制定了考核细则,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挂钩,对出现问题的选优评先时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对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教育力度

一是及时传达了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和省财政厅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反腐倡廉的有关决定、文件,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是印发、转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关于春节期间四风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一桌餐”等违规吃请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提供2018年度执纪审查调查线索奖励激励办法的通知》、《关于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2018年度财政资金检查任务的通知》、《汉台区财政局开展为民服务不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学习了省、市、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做到了经常教育,警钟长鸣。

三、认真开展“激情、干净、超越”作风建设督导工作

局纪检组牵头上半年对局属单位和内设股室开展作风建设督导检查四次,针对系统5个党支部《承诺书》和财政系统近80名干部《军令状》内容空洞、套话多、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具体追赶超越目标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区作风办、省、市、区一季度作风建设考核点评问题清单进行认真督导整改,确保了全系统作风建设顺利开展。并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四、深化作风建设,积极做好“冯新柱以案促改”相关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同志传达了区委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的文件精神,并对部门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提出要求,同时我局印发了“冯新柱以案促改”学习计划安排、问题清单、实施方案、整改台账、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及区纪委对我局党组下发的关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督办单的相关整改要求,迅速召开会议,对督办单上提出的三项整改内容逐一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五、全面落实整改作风建设考核点评存在的问题情况

针对市、区委反馈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市委反馈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1个;区委反馈共性问题3个,主动认领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由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同志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局作风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建立了整改台账和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股室,截止9月20日,上述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六、全面夯实干部作风大排查工作

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深化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四整治一评议”推进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区组通字【2018】78号)文件要求,我局深入推进“四整治一评议”活动,集中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问题清单、整改台账。

汉台区财政局也提出了关于上下班纪律规范的相关整改措施,我局于2018年9月3日起,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废除老式的机关干部纸质签到管理方式,改用人脸识别上下班签到打卡制度。这一制度的出台,体现了我局在纪律作风建设上的新突破,严肃了财政干部上下班纪律作风,为扎实有效的做好财政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七、严肃作风纪律,违纪现象绝不姑息

2018年8月30日上午九时许,在局党组三令五申,多次强调工作作风建设,组织纪律重要性的情况下,xx同志无视局党组要求,无视纪律,上班期间玩游戏,违反工作纪律。经局党组会议决定,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八、认真开展“一季一督”,切实整改反馈问题

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同志先后3次深入到局党总支、局监察室和相关股室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二是局党组各成员按照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和作风建设“一季一督”的要求,对分管的股室和单位开展追赶超越、作风建设活动,每季度各点评1次;三是局纪检组对7个局属单位和13个内设股室上下班纪律进行突击检查3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留情面的当面指出,责令整改。

九、2019年作风建设工作打算及思路

(一)、强化理论学习。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严肃工作纪律的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宗旨,定期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日常教育,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二)、加强监督问责。继续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慵懒散浮”等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提高监督执纪的实效性和震慑力,形成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对违反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今后我局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效,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工作中,为汉台“五区建设”和全区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14日至8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院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27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意见,现针对我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领导重视

我院把巡查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认真整改。召开全院职工大会,下发实施方案及整改台账,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务,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科室负责人带领本科室人员积极纠错,认真整改,推进整改工作。

二、综合施策

1、宣传指导通过张贴标语、院微信群发等多种宣传方式来引导大家,更多的了解这项工作,便于大家互相学习,推动整改工作的进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教育,培育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党员先锋创建氛围。

2、预防腐败按着医院院务公开有关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市局出台的文件及规定认真执行,物品采购集体议价,公开招标,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3、改善医疗环境我院投入资金,对路面进行了沥青硬化、健康素养步道、增加了停车位,为患者创造更好的就医环境。

4、重视党建工作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责任清单的“全覆盖”,推动党建工作有效落实。从组织建设、党内生活、学习教育、党员管理、保障运行、活动开展、意识形态建设七个方面把从严治党任务落实到位。

5、有效启动奖惩机制各科室按制度流程进行日常诊疗工作。把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党风廉政建纳入科室目标管理,与个人评优、年度考核、晋升职称紧密挂钩,发挥考评制度,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三、初见成效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护理部每月进行“健康宣教、护患沟通”,在护患沟通中患者及家属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在满意度调查中,患者对医院及医护人员的服务表示非常满意;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道德教育、礼仪培训,做到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微笑服务。

2、加强医疗管理建立并完善了医疗质量控制系统,成立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合理用药、院感、病案管理、护理质量管理等六大核心组织,并充分发挥了作用。医生、护士在执业过程中严格执行18项核心制度,各科室在临床工作中都能按照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制定突发公共卫生、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医院感染暴发流行预案等各种预案,并组织演练;特别是急诊急救演练,使全体医护人员都掌握急救知识,做到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

3、加大对健康扶贫领域的投入力度。

一是印制各类健康扶贫宣传资料,利用义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活动发放到健康扶贫人员手中,同时在各医疗卫生机构显著位置张贴健康扶贫宣传材料,广泛宣传健康扶贫政策。

二是对患病贫困人口疾病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筛查确认,核实后信息直接上传国家健康扶贫数据采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三是全面落实门诊费用“两免两减半”、住院患者“先看病、后付费”及住院费用减免等健康扶贫政策;认真落实“八个一”工程,按照“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要求,积极实施分类救治,确保健康扶贫和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4、加大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力度。定期开展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全系统党员冬训活动。充分发挥“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党员教育网”作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和党建知识的学习教育。

5、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明确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领导班子成员在履职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坚持 “ 一岗双责 ”,对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严抓严管。

一是加大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将意识形态建设纳入对各科室、负责人目标管理,对贯彻执行不力的相关科室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对本院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教育,不断筑牢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基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个人问题查摆重要内容。

6、优化环境卫生为了让患者有一个温馨舒适的环境、 我院对门诊楼前花园进行了整体修整,建设了健康素养步道,增设了健身器械,在墙面上还设置了中医养生的宣传画,便于患者散步、休息,有利于疾病的康复,大大改善了患者的就医环境。

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2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4日至10月3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3月30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我局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经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方案进行了逐项整改,现将目前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一)珍视成果、提高认识。区委巡察是对区直机关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符合实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且建设性、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为推进我局各项工作送来的一剂良药,我局珍视这些巡察成果,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推进住建工作的重要契机。在集中整改之初,局党组和班子召开专题研究会,列出问题清单,认领问题。同时召开局班子扩大会议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分层次开展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着力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区委巡察组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珍视并运用巡察成果促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上来。(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乃华同志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组成员、班子领导根据分工安排分别负责整改事项和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股室和局二层机构负责人各负其责,按照分工安排抓好本部门整改任务的组织落实。(三)迅即部署、强化措施。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召开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拟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局党组会提出“主动认领、领导带头、立行立改、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部门和责任人,局办公室及时制定了《港口区住建局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8方面27个问题,分类提出整改措施18条。明确要求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都要主动认领问题,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对所有的问题都要建立整改台帐,实施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切实确保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四)强化落实、立行立改。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同时我们坚持“公开”抓整改,让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清楚整改事项,参与整改过程,监督整改情况,评判整改效果,坚决做到“五个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干部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五)加强督办、注重实效。2个月来,局党组、班子先后5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党组书记、局长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累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5次,具体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建立了整改销号台账,全程跟踪督办,各责任股室、二层机构每半个月汇总上报1次整改情况,对照整改销号台账,整改1个销号1个,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六)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对局内所有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废除一批、修订一批、建立一批的原则,对每项拟完善或建立的制度,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目前,已建立和完善的制度6项,正在建立的制度5项。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强化党的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指导实践;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和决策机制。切实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扬民主,严明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切实强化党组的核心领导地位。一是增强党的意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机制,2018年工会慰问、2018年局办公楼维修项目、中层领导任免、办公用品报废、单位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党的建设等事项,都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断增强局党组的领导力、凝聚力、号召力。二是规范党组议事。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建立健全各种会议记录,及时收集整理会议语音资料。明确会议记录负责人,及时、认真、详细填写与会人员的发言及表态意见,真正做到各种会议记录和语音采集能够如实反映会议研究全过程。三是提高执行力。党组成员间加强思想交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加强党章知识的学习教育,重温入党誓词,让“两学一做”活动达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教育引导个别班子成员正确对待“会议多、文件多、任务重”等实际困难,克服消极畏难情绪,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勇于吃苦、敢于担责,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四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切实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与下属二层机构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及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职工头脑,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同时实施信息报送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报送审查和涉及本单位的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二)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强”问题。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是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执行 “一岗双责”;积极开展党建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党员干部教育,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党纪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党支部按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时、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章要求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着力培养、考察、发展新党员,使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让党组织不断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工作。丰富党课形式,党组成员以身作责,带头参加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变化情况,创新党支部“三会一课”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网络和新媒介开展宣传教育。今年3月份以来,召开3次支部委员会议,开展3次党员固定日活动,集中上党课1次,安排党员集中学习3次。三是发挥执纪监督作用。严格监督执纪与问责,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和意见箱,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估息迁就。今年4月份,为掌握扶贫领域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我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我局派出工作人员对辖区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改厨改厕两个项目的受益群众进行入户回访,此次回访共抽取44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户20户,农村改厨改厕24户,范围涉及企沙、光坡镇及王府街道办等贫困村,回访内容主要涉及危改资金拨付到户情况、改厨改厕政策执行情况及群众满意度情况等。从回访情况看,危改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已按照规定拨付到户,无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改厨改厕工程按照政策规定实施,保质保量,施工单位及其他工作人员无虚报施工量、收受其他费用等情况发生,受访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改厨改厕两项惠民政策满意度达100%。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局党组的领导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理清责任边界,切实做到守土知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首先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总体布局。今年年初,党组主要负责人与二层机构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其次营造机关廉政文化。将有关廉政名言、警句及有关阐述装裱做成一块块宣传牌挂在办公室过道、走廊,干部职工随时接受教育。我局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正气、鞭挞腐恶,分清是非、美丑、善恶,使干部职工的性情得到感染、受到陶冶,灵魂得到震撼,从而深刻地感受到腐败即丑恶,廉洁即美好,在心灵深处和情感上抵制腐败、反对腐败。能从道德上进行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以自我约束,形成一种强大的、向心的凝聚力量。再次落实履责报告制度。2017年年底,科级领导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撰写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时,说明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接受监督。(三)关于“党建抓而不实,党的建设缺失”问题。切实抓实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党建理论学习,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日、党务台账清单制度的落实工作,使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以上率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务工作建设与管理,按时足额按规定收缴党费。一是完善支部建设。局党组指导好支部和二层局的党建工作,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2018年初发展党员4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4名,全部按照程序进行。二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18年2月12日,局党组召开2017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区委组织部领导亲临指导,科级领导列席会议,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认真剖析自己,进行自我批评,其他党组成员积极开展批评,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会议严肃认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8年3月1日,局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采取先由党支部讨论小组组织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再由小组组织者汇报会议情况,达到人人参会,个个发言,全体党员都受到一次很好的教育。三是开展丰富多彩党组织活动。3月份以来,党支部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上党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员祭扫三光企烈士纪念碑,到芒箕窝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以革命烈士的事迹教育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在搞好党员活动的同时,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将去年以来的有关党建资料收集以便归档。四是加强党费收缴工作。结合“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确定每月的第一个“党员固定活动日”,即每月5日为我局党费缴纳日,并建立党费收缴公示制度。按党费收缴标准和要求收缴党费,同时根据党员工资变动情况,及时确定党费缴纳基数,确保党费足额缴纳。尤其督促好流动党员和退休党员按标准和要求缴纳党费,并按时上交区直属机关工委。(四)关于“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深刻分析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的原因,严格组织人事纪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选人用人更加透明、公平、公正;强化干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真正做到严管干部。一是严格执行管人用人制度,规范选拔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规范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扩大民主推荐考察范围,对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征求意见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任前公示等程序和环节做到不变通、不走样。2018年4月,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调整任免局中层干部5人,全部按程序进行,做到严肃公开透明。二是严肃会议制度。党组会、局班子会、 支委会、党支部大会,各种会议都制定方案,不同会议议题明确、内容明确,不混乱。并做到一事一议,规范记录,参会人员签到等具体规范。2018年3月以来,局党组召开会议3次,支委会3次,党支部大会1次,全部按规定进行。三是规范岗位配置,做好人员调配工作。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合理安排人员工作,做到用人程序规范,科学合理。(五)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干部职工上班纪律管理。重新修订了《考勤制度》,增加了《干部职工病事假管理制度》,印制了《请销假记录表》和《外勤记录表》。全局购买5台指纹机,采取上下班按指纹签到签退办法,外出报告并做好登记,杜绝擅自离岗或上班不到岗现象;实行带薪休假单独审批,建立管理台账,做好病假、事假、产假等记录工作。(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有关津补贴发放规章制度的学习,规范津补贴或福利发放具体办法。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差旅费、误餐费等日常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津补贴政策,杜绝以政策之外的任何形式发放,并加大对各二层单位津补贴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一是通过自查自纠彻底清退违规发放通讯费补助。2017年初在全局开展自查自纠,将 2012年12月至-2015年7月违规发放通讯补助13736.5元清退并上缴。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2017年初在全局开展自查自纠,对2013年3月至2017年1月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包括“三八节”慰问金、“六一”儿童节慰问金、春节慰问金、个人先进奖金、质监站挂牌仪式红包等)共93560元,清退并上缴。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原则,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程序,坚持公务接待归口管理、事前审批、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接待费报销凭证必须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缺少报销依据和超规格接待一律不予报销。2018年,我局公务接待一次,即2018年3月23日,接待藤县执法局考察组,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程序,有申请函,接待方案,按规定要求陪人数量,由区接待办负责有关费用。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清退违规报销旅差费。2017年4月,在全局开展自查自纠,对2013年至2016年底违规报销过路费、油费等108196.5油费上缴区纪委。另外,公务出差报销过路费、职工生病慰问费,在编人员加班费,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等退回局财务但尚未定性资金21085元,待上级定性后处理。五是进一步规范规范误餐费管理。参考公务接待要求规范误餐补助。误餐补助有方案、签到表、申请表、菜单。并严格控制日常工作误餐标准,按每人每餐50元,每天不超过100元,报销误餐费用时,必须有财务票据、单位工作误餐审批单、消费清单,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六是规范采购公务用车,杜绝私车公养现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落实车辆使用及用油登记制度。(七)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转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杜绝规避政府集中采购行为,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对超过5千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付,必须经局党组会议通过,依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办理支出,要与政府采购相结合,对达到政府采购条件的事项,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与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相关办法结合,对于达到大额资金标准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支出事项,按相关管理制度办理,对大额工程款项,应严格按工程进度核定,工程竣工其工程款项支付进度应不超出合同价的80%,余款应在完成工程决算审计或决算评审后,按规定支付。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定期对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消除廉政风险。一是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对各预算项目的实时实地检查,牢固树立预算在先,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预算办事,不挤占、不挪用。对行政类委托相关项目实行跟踪问效,及时关注各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注意资金使用的实际效果,对在使用中发现的财政资金存在结转结余情况,及时处理,充分盘活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2016年3月将历年结余的四笔存量资金142.361万元全部上缴国库。二是按规定使用现金。严格按《现金管理条例》的要求使用现金。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现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大额现金使用制度。对超过5千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付,必须经局党组会议通过,依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办理支出,对于达到大额资金标准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支出事项,按相关管理制度办理,对大额工程款项,应严格按工程进度核定,工程竣工其工程款项支付进度应不超出合同价的80%,余款应在完成工程决算审计或决算评审后,按规定支付。三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购买办公用品。依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办理支出,要与政府采购相结合,对达到政府采购条件的事项,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八)关于“部分基建工程项目不按程序进行”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把项目建设纳入“三重一大”议事范畴。严格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严格遵循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评审等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督促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做好现场签证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确保签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工程竣工后及时验收,并完善资料提送审计部门审计。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对超过5千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付,必须经局党组会议通过。一是加强工程管理,严格审核。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完善工程管理有关手续和审批程序。严格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严格遵循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评审等程序。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待项目完成相关的基建程序后再开工建设,坚决杜绝“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再次发生。二是规范项目建设,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审批程序;督促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做好现场签证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确保签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工程竣工后及时验收,并完善资料提送审计部门审计。同时加强施工过程中管理,严格按施工设计图、财评上限控制价对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进行变更及增加工程量,严格控制工程投资不超预算,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在项目预算、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等方面的管理监督。三是加强项目工程进度款项审核、审批管理。坚决按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项条约进行审核、拨付工程进度款项。严格按工程进度核定,工程竣工其工程款项支付进度应不超出合同价的80%,余款应在完成工程决算审计或决算评审后,按规定支付。四是加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核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收集整理工程结算资料,做到竣工资料管理规范、完整、准确。 三、巩固深化巡察成效,持续推进从严治党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察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我区住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住建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去,强化风险防控,紧抓“六项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实际,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管理、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对全局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四)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发展。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在推动深化机构改革上见到新成效,全面推进住建局各项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25日对我办进行了巡察。2018年3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办在落实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廉洁自律、工作纪律及群众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针对巡察反馈的情况,办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措施,逐个狠抓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领导,直面问题明责任

办领导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性,推进我市对台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办领导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4月10日,针对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总体方案。4月26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5月18日,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超标车辆整改方案。5月25日,责任处室向主任办公会汇报整改情况,并将需要研究的议题集中上会。5月28日,主任办公会研究《市台办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初稿)》。6月20日,向市纪委派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专题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并审议通过《市台办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巡察工作落到实处,我办第一时间成立了市台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副调研员及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工作进度。多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巡视条例,传达动员会精神,细化工作任务,进行工作调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及时制定方案

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认真分析问题存在根源,共梳理出6个方面16项问题,并将16项问题细化至28个具体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及整改时限,形成了分管领导挂牌督办、责任处室牵头整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四)坚持全面整改

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建章立制,完善机制,改变工作作风。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短期难以解决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效果。

(五)注重统筹结合

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当前对台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好表率走在前列”大调研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我市对台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狠抓整改促落实,解决问题显成效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意识不强方面

一是切实加强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确保班子成员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二是健全机关党组织各项学习制度。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机关党员学习制度、党员电化教育制度,建立学习台账,定期调度督导。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对台工作会议精神。5月8日,组织召开全市对台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全市对台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点,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关于政治引领发挥不明显方面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二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制定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努力打造一支党性坚强、业务精通、能力过硬的对台工作干部队伍。三是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党总支推进落实,党支部具体落实,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四是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层层传递责任,切实强化班子主责主业意识,增强抓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性。

3.关于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缺乏方面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修订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思想武器,切实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修订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谈话对象、内容及工作记录,特别是对机关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加强班子凝聚力。三是加强和改进调研方式,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大调研活动,由办领导担任调研组长,成立三个调研小组,深入走访调研180家企业、人才、社区,开展经济发展、人才服务、社会建设和基层治理大调研,及时上报调研信息,总结调研成果。积极参加“四送一服”活动,选派2名同志参加服务小组,定期深入各县区开展服务活动。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方面

一是深化拓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修订完善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组织生活制度共17项。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2017年度市台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制定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扎实组织学习研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会后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三是组织召开机关各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在建立相关学习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整改机关党员教育“灯下黑”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建立健全行有效、指导力强、长期管用的制度化机制。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在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市台办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利用和发挥台办微信群、订阅共产党员、安徽先锋网、党建网微平台等公众号在教育中的作用。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拓宽党内民主渠道,提高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二是严格聘用人员选拔程序。经主任办公会研究,使用政府购买控制数1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委托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聘用人员实行第三方管理,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合编办〔2016〕12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摆上主任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总体布局。三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市台办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培养过程、选拔过程、管理监督过程中的警示教育。

2.监督责任履行乏力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党章和各项党规党纪,建立完善市台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管。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准确把握问责的各种情形,正确运用问责方式,严格问责工作程序。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四是在节假日关键节点,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推送廉政警示讯息,进行廉政提醒。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方面

一是认真学习市委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形成班子成员带头学,机关党员干部定期学的学习长效机制。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台办年度工作任务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判会,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汇报台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四是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五是加强涉台宣传人员的培训。

(四)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方面

1.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方面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大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台办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

2.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建立市台办档案材料移交、审查、登记等制度,加强干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的规范性。二是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提升档案管理人员能力素质。三是宣传干部档案归档范围、归档事件和质量要求,将干部档案收集方式由被动方式改为主动方式。四是对干部档案进行全面整理,按照规定认真检查、核对、装订每一本档案。五是出台《关于加强台办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及报备工作。

(五)执行党的廉洁纪律方面

1.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方面

一是组织开展廉政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永葆廉洁本色。二是加强纪律教育,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2.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自处置国有资产方面

5月18日上午,我办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公务用车问题,市纪委派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研究,按照财务账实相符要求,采取以下整改方案:将安徽斌锋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改名安徽斌锋控股集团公司)的江淮宾悦HFC720C1T轿车过户回我办后,我办再过户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我办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留的广本雅阁HG7241AB轿车过户回我办后,再过户给安徽斌锋控股集团公司。目前,已按规定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正在与行管局、财政局办理国有资产卡片的交接手续。

(六)工作纪律、群众纪律执行不严格方面

1.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着力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进一步建立规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合肥市台办内部控制规范》。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财务支出审批制度、“三公”经费及差旅费审批制度、公务卡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依据制度严格执行。

2.报销审批程序不规范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制作市台办公务接待流程图,规范公务接待报销程序。原则上项目经费大于等于2万元需经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一般经费及小于2万元业务经费主任审批。

3.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方面

一是结合开展大调研和“四送一服”工作,领导班子主动出击,突出找问题、补短板、改作风、提质量,深入基层和台企一线直接服务对象进行走访服务,到企业发现问题推动落实。二是领导班子分别带队,深入基层台办开展走访调研工作,收集整理问题意见。2月2日、3月23日组织召开全市台办主任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明确下一步对台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领域,建立良好互动的工作机制。三是组织召开“惠台31条”政策宣传会议,发放宣传手册,听取台胞台商意见与建议,宣传合肥投资环境。四是继续打好“铭传牌”、“包公牌”“亲情牌”,积极推动年度对台重点交流项目落地生根。五是借鉴外地省市对“惠台31条”贯彻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出台更加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

三、抓好整改契机,构建长效机制

我办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所差距,与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要求还有所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台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到位,改彻底。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纯粹”。不断提高我办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对台系统干部队伍。

二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管党治党宽松软”专项治理工作,从严务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坚持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

三是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三十条规定精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以及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坚持层层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

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4

2018年3月12日至6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北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志办)进行巡察,6月29日就巡察情况向市志办领导班子进行反馈,指出市志办领导班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我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扎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全力狠抓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感

在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志办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整改落实反馈意见的自觉性。班子同时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要求各科室各责任人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查组的反馈意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按时间节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7月13日,我办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查找不足,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思想上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市志办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主任冯心广担任组长,副主任杨宇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办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办主任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组织召开多次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和科室负责人都自觉认领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立行立改、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巡察整改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三)明确任务目标,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制定了《北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制定《市志办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情况表》,围绕3个方面7个存在问题12个具体表现,列出问题清单、具体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责任科室、责任人、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抓工作推进和落实的办法不多”的问题

(1)政治意识不够强,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仅限于一般的传达学习,没有按市委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没有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创新推动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站位,切实履职担当。2018年7月13日召开市志办班子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文化建设部分开展集中学习。会议精准解读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文化建设的基本方略,强调了地方志文化自信是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重要部分,指明了地方志转型升级是推动新时代文化繁荣兴盛的重要力量。会议在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基础上,提出要以我市发展为导向开拓创新,结合我办当前业务工作,研究讨论出开展地方特色志书编纂工作、加快地情书籍开发、抓紧旧志古籍整理等下一步工作思路。二是主动作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海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业务工作深入开展。我办进一步挖掘北海历史文化,开发方志资源,更好地传承和弘扬其优良传统,与铁山港区委、区政府合作,编纂出版地情书《千年南康》,采取在《北海日报》开展征文活动的形式,邀请北海有关文史专家、作家投稿,目前已征集文章50多篇。同时积极谋划古籍影印《珠官脞录》工作,多次组织业务骨干人员赴合浦县档案局(馆)进行古籍摸查调研并针对影印工作开展沟通协商。经过多次沟通和精心筹备,目前两本书籍完成政府采购招标工作,年内出版发行。

(2)政治站位不够高,主动融入市委关于建设文化新北海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部署要求不够,对谋划如何围绕中心推动工作的思考比较少,没有具体的工作部署和计划。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广开思路,创新谋划我市方志馆建设,切实将《全国地方志规划纲要(2015—2020)》中提到的“加强方志馆建设”落到实处,让我市地方志工作“立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办在新办公楼设立地情展厅、资料书库和资料阅览室,7月开始施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基础建设,进入书籍整理和方志展馆资料收集工作。二是注重修志为用,加强微信公众号“方志北海”建设,“方志北海”聚焦北海发展方向,紧跟北海发展步伐,结合地方志资料,探究北海城市和产业发展脉络,如7月至今向公众推出了“漫画北海变迁”系列,刊发了十余篇内容,充分发挥了地方志存史、教化、资政社会功效,获得社会好评。三是健全和完善网站建设,将我市及一县三区已出版的志书和近年年鉴等书籍进行数字化,为读者提供更便捷的阅读和使用途径,提高了地方志的实用性和功效性。四是及时为机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提供地方志咨询服务。为北海申报“北海沙虫”地理标志、第十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北海“魅力之城”活动图片展、北海银滩“潮”雕塑重建、河南大学“北海古丝路”课题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的《北海市文化发展战略》课题研究等提供相关史料和咨询服务。目前共接待各单位来访来电资料查询22次,向各单位和社会各界赠送《北海市志》《北海年鉴》等书籍717册,交换收集各类书籍648册。

(3)领导班子攻坚克难的意识不够强,对一些难事、苦事、见效慢的事,抓的积极性还不高,缺乏攻坚克难的志气,比如对于长期存在的,每年收集中区直、企业单位地情年报资料相对滞后的问题,领导班子在碰到困难时不能及时协调解决。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7月9日召开地情资料年报工作会议,对地情资料年报工作推进工作进行部署,成立市志办地请资料年报调研组,以志书科为牵头科室,各责任编辑负责对接各承编单位。二是各编辑根据2018年2月的重新分工,通过电话、QQ等途径与供稿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协调帮助各单位解决资料年报收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推助各单位尽快完成年报撰写工作,对接率达100%。三是针对中区直、企业单位地情资料年报收集工作滞后的问题,由办分管领导率队到工行北海分行、联通北海分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等企业单位开展现场协调推进会。各相关单位的均表示支持地方志年报工作,尽快完成2006—2016的年报撰写工作。四是形成《北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地情资料年报工作调研报告》。各编辑总结年报推进情况,撰写《地情资料年报工作推进情况报告》交调研组汇总,调研报告详细汇报了我市地情资料年报工作现状,分析了年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要加强工作指导、开展年报质量评估、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等工作建议,为顺利破解年报工作推进难的问题提供了有效“药方”。目前,地情资料年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报送文字资料2000多万字,图片5400多张。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未完全落实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夯实。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教育培训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北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2018年意识形态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领导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单位领导一把手抓好统筹协调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将理论学习制度化,规定每周二上午为理论学习时间,将市委、市直属机关工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党支部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三是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各项教育培训。除了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各类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培训,另选派2名党员到四川省阿坝州长征干部学院参加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的广西地方志系统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通过“重走红军路”党性锻炼活动,更加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四是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北海地情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方志北海”信息发布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信息科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是否准确等。四是加强地方志书籍出版审查。针对正在编纂的《北海年鉴2018》中的政治、民族宗教、军事、保密等方面开展严格把关,一方面是与相关供稿单位进行沟通确保内容不涉密,另一方面邀请国内年鉴专家对年鉴初稿进行梳理审阅,确保意识形态不留死角。

2.对扶贫领域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定点扶贫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内容,建立扶贫工作定期汇报制度,6月12日、8月22日我办派遣的驻村队员向班子汇报扶贫工作阶段性开展情况,并研究定点帮扶工作。帮扶工作中坚持有组织领导、有阶段性计划、有实施方案、有检查督导,坚持落实时间、地点、人员、主题、资金,推动帮扶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运作。二是定期开展帮扶联系人专项培训工作。7月3日组织全办人员集中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关于扶贫领域的相关理论文章。7月4日在西场镇欧屋村委集中由第一书记对我办帮扶联系人开展做好“一户一册一卡”工作集中培训活动,确保扶贫政策、要求宣传落实到位。三是坚持走访入户,开展精准脱贫工作。上半年2次走访慰问11户贫困户,了解其家庭现状、收入、种植、养殖、外出务工及当前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宣传党和国家的相关扶贫政策,提出脱贫的方向和建议。同时在节假日向贫困户送去慰问金、大米、食油、牛奶等,在一定程度上帮扶了贫困户的日常生活。四是开展产业扶贫。根据欧屋村收入主要是靠养虾或者打工的情况,我办驻村工作队员加强与有关水产部门和企业单位沟通联系,进行政策咨询及情况反映,争取向贫困户提供养虾资金或技术帮助,提供企业务工就业信息。五是创新帮扶形式,积极开展支部共建、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帮扶活动。7月4日,市志办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党员主题日活动,到定点帮扶村欧屋村开展“送书下乡”帮扶慰问活动,为11户贫困户12位贫困儿童赠送书籍45册。六是关心驻村干部。我办认真落实驻村队员的补助政策,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驻村队员在驻村期间原有的各项待遇不变,并享受了相关的驻村工作待遇。

(二)党的建设方面

3.针对“党的建设基础不够扎实”等问题

(1)落实党建责任制的意识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比如领导班子平常开会研究的大多数是地方志业务和“三重一大”等问题,对党建工作的研究较少,党建工作研究没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制定《北海市地方志办公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列出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16项,主要负责人6项,班子成员5项,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坚定不移地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当好表率作用,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在日常工作中,我办班子经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先进意识,同时通过集中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网上学习和板报宣传等方式,加大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条令条例的学习。通过及时传达上级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和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在日常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通过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

(2)对党的理论学习不够全面、系统,“三会一课”开展不够扎实,比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关于作风建设文件精神,单位开会集中学习了,也制成了宣传板报,但存在学习不够深入、浅尝辄止的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制定《关于组织开展市志办干部大轮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领导班子第三季度理论学习计划,采取领导班子带头讲方式开展专题大轮讲,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引领作用,为干部职工营造浓厚理论学习氛围,同时定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制度,潜移默化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看齐的党性观念,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

(3)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党内批评困难。主要表现在自我批评谈情况,批评别人谈希望的现象比较普遍。会上说工作多、谈思想少;说成绩多、谈问题少;说自己多、批评别人少,出现不正常的“一团和气”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坚决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7月13日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相互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的谈话,既谈整改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班子成员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紧密结合实际,亲自动手撰写发言提纲。在会上,要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达到红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完善党内工作机制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三是强化“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认真严肃地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今年以来,机关党支部共开展了10次支部委员会,5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党课学习,8次主题党员活动日。按月足额收缴党员党费并及时上缴市直机关工委。

4.针对“干部人事工作还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班子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增加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认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加强对人事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干部档案业务能力。三是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全面开展了全办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对全体干部的档案逐一进行清理归档,补齐完善7名科级干部2015-2018年材料入档整理,完成2名科级以下干部的档案整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集管理,做到干部档案材料齐全、真实可靠、填写规范。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5.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北海市地方志办公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二是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7月31日,领导班子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廉政集体提醒谈话;五是进一步丰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重大节假日开展廉政防护教育、及时传达上级的典型案例通报、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以此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6.针对“抓工作作风建设还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北海市地方志办公室领导班子调研工作制度》。地方志指导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地方志工作基层指导计划,深入基层了解县区在修志和综合年鉴编纂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二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并提高地方志编纂水平。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一步提高编辑的业务水平,举办一期《北海年鉴》编纂业务培训,邀请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专家授课。8月,邀请中国出版协会年鉴工作委员会名誉主任许家康对《北海年鉴(2018)》(初稿)进行点评并作年鉴业务培训。同时,积极派送业务人员到黑龙江、江西、四川、陕西等外省参加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举办的业务专题培训。三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制定《北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干部职工外出请假管理制度》《北海市地方志办公室节假日值班工作制度》《北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干部职工考勤工作制度》等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对干部职工实行统一集中到点签到制,执行请假销假制度,有效杜绝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

7.针对“执行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存在稿费发放不够规范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北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出版书籍稿酬发放制度》,对发放依据、对象、标准和程序有了明确要求。二是谈话提醒。8月20日单位负责人约谈财务负责人,针对提出的稿费发放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财经纪律意识,责令按时整改。三是组织落实。印发《关于领取2015-2017年出版书籍稿费的通知》,要求各编辑通知未领取稿费的单位或个人于8月15日前领取。逾期未领取的稿费4230元已于8月23日缴存单位账户。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经过市委第四巡察组的认真指导、全办同志的共同努力,市志办在这次巡察中被指出的12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我办将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实现持续见效。

(一)坚决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两个责任”

坚定不移地扛起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的观念、严守党的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促使责任主体知责尽力,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增强队伍教育实效。

(二)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把思想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从市志办领导班子做起,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突出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保证党员干部思想上过得硬、行动上听指挥。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制度,强化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持久整改“四风”问题。一把手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监督。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建设,对已有的制度,严格执行落实,规范管理;对工作需要制订和完善的制度,尽快制定和完善,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对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3月15日,巡察组向市环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市环保局党组以“诚”的态度、“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直面问题,照单全收,举一反三;以敢抓敢管、动真碰硬的鲜明态度和坚决措施,切实推进整改。经过两个多月的整改,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一、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 收到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及时成立了市环保局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环保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的具体工作。(二)制定整改方案 根据乌兰察布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市环保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局党组多次开会讨论研究和征求意见,及时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乌兰察布市环保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了整改台账。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7项问题细化为46个具体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156项具体的、可量化的、可执行的、可落实的、可考核的整改措施。每个具体问题都明确了一名党组成员作为责任领导,同时明确了具体责任部门(人)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动认领了36个具体问题,牵头进行整改。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认领了其余10个具体问题,作为责任领导牵头进行整改。(三)切实推进整改 3月15日以来,局党组共召开了6次党组会,每次会议都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有研究、有部署,并适时听取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推进情况的汇报。5月5日的局务会上,再一次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推进部署。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21日和5月11日分别对各支部的整改工作开展了两次督导检查,指出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四)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第四巡察组,局党组于5月14日晚七点在党组会议室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成员自我剖析深刻,相互批评尖锐,起到了红脸出汗、加油鼓劲的效果。二、整改取得的成效 (一)“四个意识”不强,党的领导弱化方面1.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不到位方面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2017年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意见》后,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仅批示“请机关总支安排学习”,没有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讨论,也没有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整改成效:一是局党组进行了集中补课。在4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次党组会上,班子成员就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2017年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意见》进行了进一步深入学习。二是结合环保工作制定了《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持续整改重点环境问题,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打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制定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台账,查漏补缺,对梳理出的习近平总书记的19个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通过局党组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成员自学进行了深入学习。四是在4月4日的中心组学习中,安排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大学习大讨论,局各领导、各科长、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了讨论发言。五是4月20日 在全局开展了党员干部知识测试,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列入了测试内容之一,通过测试进一步加深了党员干部对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理解。 (2)参加巡察组组织的知识测试的18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有17人不知道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提出的“三个守好”的内容,11人不知道“三个跳出”具体指什么。整改成效:一是用好中心组学习平台,对全局副科级及以上干部重点开展强化理论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形成了制度化常态化机制。二是科级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学习,自觉、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学习制度,切实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三是支部不定期开展知识问卷测试,通过测试提高了学习成效,巩固了学习成果。四是各支部加强了对党员个人自学的督促,定期对党员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进行检查。 (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对十九大报告中“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打好三大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不够熟悉。整改成效:一是组织科级干部参加了机关工委和市人社局联合举办的市直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进一步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二是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再一次专题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尤其是十九大报告中“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打好三大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每名党员结合自身工作撰写了心得体会。三是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研讨。 (4)对中央环保督察认识不够、重视不够。2015年10月,中央环保督察有关文件下发后,局党组阅文后既未安排部署,也未向市委、政府请示报告,致使迎接督察工作贻误战机、仓促上阵、十分被动。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坚决做到不超越权限办事,不发生瞒报漏报和类似的工作失误。二是按照2016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的反馈意见的有关要求,由督查科形成了《乌兰察布市生态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并在5月5日的局务会上进行了汇报。 (5)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和自治区环保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力。岱海生态治理项目进度缓慢,环岱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亟需实施,黑河水质恶化势头尚未得到彻底遏制。整改成效:一是在3月1日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就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进行专题学习。二是组织正科级及以上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划定生态红线,守住青山绿水》领导干部双休日讲座。三是特邀原环保部人事司司长、现任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执行副会长李庆瑞在5月25日的市委中心组2018年第8次集体学习会暨“学习讲堂”专题报告会上作了题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建设新时代生态文明》的专题讲座,全局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进一步深刻认识到了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四是积极调度有关地区和市直部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自治区环保检查反馈意见落实情况,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提纲》。五是作为市直职能监控评价部门,在3月12日和3月15日的党组会议上,就对旗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进行环境保护评价进行了专题研究,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六是通过积极努力,为凉城县争取到了岱海治理环保专项资金。2017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给岱海流域水质自动检测站建设项目的支持资金380万元;提前下达2018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给凉城岱海治理总支持资金2620万元。七是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5月份,全市共开展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三次,分别是异地交叉检查专项执法行动、丰镇市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环境监管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整治非法处置固体(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共处罚环境违法企业118家,923.2万元,超过了去年全年处罚金额(去年全年共处罚774.9万元)。八是丰镇市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已建成,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岱海水质监测体系建设。为增强岱海湖泊科研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科研监测体系,提高科研监测水平,及时掌握岱海湖水质变化趋势,提出切实可行水质提升治理措施,我局积极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80万元,用于凉城县岱海流域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建设,现该项目已完成,进入调试阶段,待试运行稳定后提请验收。九是对环保部华北督察局督察凉城县岱海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积极配合。2.政治生态不健康,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不严方面 (6)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环保局发生了原局长赵利军因受贿被判刑并被“双开”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局党组对清除赵利军案件负面影响思想上有顾虑、行动上不及时。赵利军于2015年9月被依法逮捕,2016年4月被一审判决,2016年11月底被“双开”;2016年12月底,局党组才召开党组会传达对赵利军的党纪处分,直到2017年12月26日,巡察组进驻后,局党组才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对上级环保部门官网中仍然存在赵利军相关宣传报道的问题,一直未与有关部门协调进行删除。整改成效:一是在3月15日的局党组会上专题安排了赵利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内容。二是以案为鉴,在4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再次以赵利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例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警示教育。三是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各支部分别召开了党员大会,以赵利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鉴,对广大党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并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了讨论。四是结合“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工作,印发了《市环保局“六大纪律”专题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规矩、明底线,筑牢思想和纪律防线。五是对官网存在的有关报道内容,立即与有关部门协调进行了删除。3.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7)党组会议讨论业务工作多,研究党建工作少。市委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发后,局党组仅开了一次党组会进行安排部署,之后再未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范围。二是局党组会增加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比重和内容,3月15日以来的6次党组会,有3次专题研究的党建工作,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在4月23日的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专题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2017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述职。四是在3月12日的党组会上专题听取了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8)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2017年第26次局党组会议,议题多、涉及金额大,但提前预告不到位,会前酝酿不充分;因沟通不及时,两名党组成员未参会。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决策程序,会前按要求预告,注意充分酝酿、沟通。二是重新修订印发了《乌兰察布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议事决策程序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的议事内容、议事程序、表决方式等。三是在4月28日的党组会上,党组成员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撰写了心得体会。同时加强了对党组成员、班子成员有关纪律要求和监督。 (9)经查阅2016、2017两年的党组会议记录,发现列席会议的非党组成员也参加了讨论,进行了表决。整改成效:一是在4月28日的党组会上,对党组成员进行了分工调整,副调研员以协助党组书记工作为主,不再单独分管具体工作。二是重新修订印发了《乌兰察布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议事决策程序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的议事内容、议事程序、表决方式等。三是向市委组织部提交了《关于申请增补党组成员的报告》(乌环党组发[2018]34号),反映了我局党组成员出现偶数的情况,请求调整或增加党组成员人数。 (10)“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聘用法律顾问每年5万元的报酬未上党组会研究。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决策。二是重新修订印发《乌兰察布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和内容进一步予以细化。三是在3月21日召开的第八次党组会上,就2016年聘用法律顾问情况进行说明。 (11)对一些重要文件审核把关不严。2017年修订的市环保局党组工作规则,与2016年制定的规则相比,内容基本没有改动,而且仍然存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的表述。《2016年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多个部署党建工作任务的文件,以“乌环发”文号印发。2016年3月印发的局机关管理制度中存在“局领导上下班接送实行相对固定车辆”的表述,一直未予纠正。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印发了《乌兰察布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工作规则》。二是对市环保局已制定的各种制度进行重新审核把关,印发了《市环保局信息报送制度》、《市环保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市环保局机关请销假制度》、《市环保局公文流转制度》、《市环保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三是对2016年以来的发文进行了一次自查,对发现的错误表述立即进行纠正,并引以为戒,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四是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配备,从支队借调了一名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办公室。五是规范了办公室公文管理。六是对2016年以来“乌环发”文号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自查,今后坚决杜绝用“乌环发”文号印发有关党建工作的文件。4.意识形态工作浮于表面方面 (12)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整改成效:一是在4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次党组会上,听取了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汇报,同时明确党组每季度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局班子成员按季度就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适时听取了汇报。三是要求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分管领导书面汇报了 2018年第一季度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13)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作用发挥不理想。整改成效:一是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加大了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把关,门户网站适时进行了更新,微信公众号加大了更新频次。二是充分运用单位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党建动态及时进行了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宣传报道。三是每个工作日更新电子屏,适时更新楼道图版,加强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内容的阵地建设。 (14)部分党员干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的要求不熟悉。整改成效:一是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学习研讨,尤其是要就个人层面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个党员都撰写了学习心得。二是4月20 日开展了党员干部知识测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列入了测试内容。三是加大了宣传力度,在院内增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标语。5.执行环保政策不够坚决有力方面 (15)环境保护没有实现更深层次的部门协作配合,目标责任落实不到位,与负有环保责任的其他职能部门沟通不够,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整改成效:一是主动加强与负有环保责任的其他职能部门沟通。二是借助《划定生态红线,守住青山绿水》等全市有关生态保护的学习、讲座强化了各部门对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三是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强了对十九大报告中“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打好三大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的宣传。四是积极调度有关地区和市直部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自治区环保检查反馈意见落实情况,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提纲》。五是年度工作会邀请了涉及生态环保的其他市直部门参加。六是有关工作的开展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促进了工作合力形成。 (16)网格化监管水平不高,中心实验室建设投入不足。环保数据集成共享、整合利用不够,难以进行深度分析判研。整改成效:一是按照《乌兰察布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强化监管。在《乌兰察布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写入打造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内容。二是想方设法争取上级资金,增加实验室设备配置,强化实验室能力建设。环境监测站给市财政局打了《关于申请购买水质监测仪器设备的请示》;市环保局给自治区环保厅打了《关于调整乌兰察布市环境监察支队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报告》,申请将2016年下达的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中的市环境监察支队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的预算资金用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水环境能力建设项目。三是在《乌兰察布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写入了建设自动监测体系的内容。 (17)空气优良天数波动较大,2017年度空气优良天数301天,较2016年度下降30天。整改成效:一是严查涉气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污染物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结合日常监管对全市高载能企业进行排查,要求企业重点对料场扬尘控制、出炉无组织排放等环节加强管理。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联动机制。我局积极与公安部门合作,涉及移送公安案件及时沟通、形成合作态势;在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中,积极与住建、商务等部门开展沟通协调,积极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为确保2017年及“十三五”环保约束性指标任务和创城300天圆满完成,2017年11月我局组织市气象局、集宁区政府、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集宁区环保局、第三方运维公司等相关单位召开全市空气质量研判会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四是为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探索气象条件与空气质量的关系,市环保局与气象局组织专家联合开展乌兰察布空气质量评估工作。 (18)集宁、前旗、后旗、兴和等地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工业污染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存在事先监管不到位、被动应付的问题。全市有3名领导干部因对岱海湖生态功能退化治理不力、工作不到位被问责;市环保局有2名处级领导干部、1名科级干部,因对丰镇氟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停运、污水直排问题监管不到位被追责。整改成效:一是持续加大了涉及环境质量变化的执法力度。二是在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视频会议上,传达了生态环境部问责六个固体危废案件和对7个地区约谈通报,以案为鉴,进行了警示教育。三是积极调度有关地区和市直部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自治区环保检查反馈意见落实情况,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提纲》。四是5月8日-12日,由联系旗县市区的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同志和市委相关常委同志担任组长,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抽调市直部门有关人员组成11个督导组,对各旗县市区环保突出问题进行了督导。我局主办了督导前培训,并派员参加了十一个督导组的工作。(二)党的观念淡薄,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6.党建工作抓得不实方面 (19)重业务、轻党建。局党组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上,很大程度依靠机关总支。整改成效:一是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局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二是4月24日召开了市环保局2018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暨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工作会。三是班子成员加强了对分管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和党支部学习,分管领导深入所在支部对党建工作特别是“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工作进行指导。四是局党组增加了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比重。3月15日以来召开的6次党组会中有3次专题研究部署了党建工作,做到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五是配强机关总支党建队伍。从环科所借调了一名思想觉悟高、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到机关总支工作。 (20)党员活动室只挂了个牌子,实际用途为办公室。整改成效:一是继续配强党建活动室硬件条件,党建直通车投入使用。二是总支制定了《党员活动室使用安排》,进一步提高了各支部党员活动室的利用水平。三是结合“全市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的阵地建设要求,把党员活动室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阵地使用。 (21)有的重点任务安排部署后,未得到有效落实。《市环保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安排》提出,要 召开一次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后不了了之。整改成效:一是建立《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台账》,列出了班子各成员党风廉政工作年度任务清单,采用销号管理办法,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二是对党风廉政工作定期进行盘点梳理,确保年度重点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加入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内容。 (22)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年”活动中,党组成员均未参加“七个带头”专题讲座。整改成效:没参加“七个带头”专题讲座的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在具体工作和活动中,班子成员都能以身作则,带头参加集体学习,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积极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开展“四级示范抓引领”。 (23)2017年1月份,个别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与实际所学习内容不符;7—10月份,中心组学习参学率不足70%。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市环保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签到制度。二是印发了《市环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安排意见》。三是对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定期进行抽查,随时查漏补缺。四是四月份的中心组学习参学率达到了90%。 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4)“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2017年,在线监控中心党支部第一季度未召开支委会;监察支队党支部1、2月份未召开支委会;固废中心党支部第三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未开展讲党课,各支部党小组会很少召开。整改成效:一是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在职党员人数多的支部划分了党小组,党小组按期组织学习、召开会议。三是6月1日机关总支组织各支部专职党务干部进行了党务实务的学习。 (25)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2017年4月召开的“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未进行班子对照检查。7月召开的巡视“回头看”民主生活会,一名班子成员请假,没有提交书面发言材料。9月召开的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会上个别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发言与之前民主生活会的材料雷同。历次民主生活会的批评意见中,“学习主动性不强、调研不深入、抓党建不到位”等表述居多,不痛不痒,红脸出汗不够。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做好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归档工作。二是5月1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就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深刻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起到红脸出汗、加油鼓劲的效果。 (26)组织生活会有敷衍应付现象。2016年各支部只召开了一次组织生活会,且只有班子和支部委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成效:一是各支部按要求进行了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总结归档。二是5月份各支部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确保所有学习、活动、会议都有文字记录和图片档案。 (27)局机关党支部班子及个别党员、在线监控中心个别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造假,材料中出现“组织部门”“驻马店”“省州委”“共青团”“党校管理”“车站干部”等表述。整改成效:一是在3月15日的党组(扩大)会议上对以上涉嫌材料造假的党员提出了批评。二是以上党员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向局党组提交书面检查材料。三是各支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学习和纪律,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28)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局党组成员均未参加2016年度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及派驻纪检组组长,均未参加所在支部2017年5月份和10月份的主题党日活动。整改成效:一是在3月15日的党组(扩大)会议上对未参加所在支部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的班子成员在党组会上提出了批评。二是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三是在5月1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没参加所在支部2017年5月份和10月份的主题党日活动的班子成员作了对照检查。8.有的党员组织观念不强方面 (29)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不讲党性原则,开会研究时表示“同意”,决策形成后乱发议论。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2017年12月6日,一名党组成员外出,未向党组主要负责人请示报告;有的干部外出不履行请销假手续;请销假审批表填写随意化、不规范。整改成效:一是在4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次党组会上,党组成员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班子成员撰写了心得体会。二是在5月1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入剖析。三是进一步完善了请销假制度,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履行,同时市管干部外出请假及时向上级进行了报告。 (30)个别职工在不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常年不上班。整改成效:一是在机关、各直属单位开展了清查工作,有一名职工因受纪委调查和对原党组对本人工作调整不满不正常上班。二是对上述职工进行了约谈并及时了解和掌握思想动态。 (31)党费缴纳不规范。有的党员不清楚自己每月应缴多少党费,仍然半年交一次党费。整改成效:一是各支部重新修订了党费缴纳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党员按月主动足额缴纳党费要求。二是各支部把缴纳党费列入了每月主题党日的规定动作。三是机关总支每季度对党员干部缴党费情况进行检查。9.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不严方面 (32)在不到一年时间内两次调整干部,其中一名干部试用期未满就进行了调整。整改成效:一是在4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次党组会上,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是在2017年改正的基础上,局党组书记进一步在5月1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 (33)个别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书面诫勉。整改成效:一是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领导干部在5月1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二是其他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对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梳理,确保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三是在4月4日的中心组学习中,安排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审核结果处理办法》的专题学习。(三)管党治党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0.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34)思想认识不高,存在把党风廉政建设等同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现象。落实不够有力,满足于开会、学习、签订责任状三个样板动作。整改成效:一是深入开展 “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的“三个教育”、“十二个行动”,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印发了《市环保局“六大纪律”专题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六大纪律”学习列入了中心组学习计划,从5月份开始,每月一个专题,分六个月进行学习。二是在4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暨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工作会议上对2018年度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部署。 (35)对2017年上半年纪检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没有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成效:一是对“四风”问题进一步梳理,在5月1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会上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制定了《市环保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市环保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开展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行动,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十种表现”,坚决整治以形式主义反形式主义的作风以及变异的、隐形的“四风”问题。 (36)对2016年审计指出的“盛世嘉华写字楼房租款10万元应缴未缴财政非税账户”问题没有认真整改。整改成效: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租金已于2016年9月上缴国库。现计划将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的租金上缴财政,已向市财政局提交了《关于市环境科学研究办公用房有偿出租租金上缴国库的函》,现正在积极沟通市财政部门,等待回复。 (37)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抓落实不够。整改成效:一是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分管领导研究部署了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加以推进。11.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38)原局长赵利军独断专行,个人决定将办公大楼装修等工程交由没有施工资质的安某某,对此,原派驻纪检联合三组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派驻纪检联合六组对局党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未及时提醒纠正,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后续整改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整改成效:一是市经信委纪检组印发了《关于严明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节假日期间的纪律要求。二是市经信委纪检组加强了对市环保局的监督,我局按要求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1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严格方面 (39)对各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及防控措施的制定,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未进行审定把关。职能科室调整后,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未进行相应调整。整改成效:一是印发了《市环保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重新查找梳理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相应防控措施。13.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40)违反财务有关规定,大额现金支付较多。如,2016年6月包联小区硬化院面费一笔支付64669元;2017年10月专家评审费一笔支付12787元,电力维修一笔支付12900元;购置办公用品一笔支付13500元。2016年以来,部分办公用品费用、所有接待费用均未附明细。如,2016年支付博源酒店接待费两笔45000元,2017年支付博源酒店两笔28037元均未附人员、时间、标准等明细。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组来我市督查期间,支付豪生酒店两笔住宿费共计18083元,按照有关规定,上级来人住宿费由本人结算。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二是按要求启动了公务卡结算,要求日常公务支出要使用公务卡,不使用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不予办理报销。三是将以上现金支付事项向巡察组逐项进行了书面说明。(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规定和市委配套规定不严,“四风问题”依然多发方面1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方面 (41)2017年6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诫勉谈话并被全市通报批评,截至2017年12月,机关占用二级单位公车的现象仍未改正。整改成效:一是严格修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二是对涉及有关车辆立即进行了封存,并按上级要求进行处置。三是在5月1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进行对照检查。15.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方面 (42)2017年春节,利用单位内部食堂制作年货,给全局干部职工违规发放福利共计50880元(全局159人,每人320元)。整改成效:一是领取福利的干部职工进行了全额返还。二是关闭了单位内部食堂。三是坚决执行相关规定,杜绝违规发放福利。 (43)从2017年4月1日起,参照纪检津贴,利用办公经费给一名借调到监察室的干部每月发放220元的津补贴。整改成效:一是收回了发放的津补贴1980元。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16.形式主义问题突出方面 (44)制定文件机械照抄。2016年印发的“两个责任”实施细则、整顿工作作风活动实施方案,“依葫芦画瓢”,照搬照套市科技局文件。2016年8月印发的“两个责任”实施细则中出现“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表述,而六中全会召开时间为2016年10月。2016年党风建设工作要点出现“价格执法”表述。乌环党发2016年32号,乌环发2016年24号、82号,乌环党组发2017年32号等文件均有多处文字错误。整改成效:一是对2016年以来的发文进行了自查,同时强化了办公室工作水平,严格文字把关,杜绝类似现象。二是组织办公室人员进行了办公室业务的相关知识培训。 (45)政务公开不到位。门户网站信息更新滞后,2017年6月份的部门动态栏目未更新。宣传教育栏目2015年5月后未更新。行政许可及处罚信息“双公示”内容缺失。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了各科室、直属单位之间沟通协作,及时共享信息、更新工作动态。二是门户网站固定了专人管理。三是印发了《乌兰察布市环保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方式、时限以及程序。对涉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信息及时进行了“双公示”。17.个别班子成员缺乏担当精神方面 (46)局领导班子成员协调配合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的现象。比如,有的班子成员怕担责,不在文件上签字;对分管的工作有时不拿意见,“分而不管”,把责任推给“一把手”。整改成效:一是在5月1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剖析。二是加强了理论、政治的学习,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三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增进沟通配合。三、今后努力方向目前,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我们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是阶段性的,如何保持和巩固整改成效,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我局将按照市委及市委第四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环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一)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通过整改,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及时有效应对涉及环保的网络舆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乌兰察布市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建工作。通过整改,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察、政治整改的理解,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部署要求,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高、深度融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选好干部、用好干部。持续深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落到实处。(三)进一步落实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通过整改,把落实整改责任作为承担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日常监管,当好廉政表率,层层传导压力,将 “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洁风险,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不断深化“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整治工作,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项规定和市委配套规定,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通过整改,局党组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正视问题,并从问题的背后找出症结,对症下药,以达到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和乌兰察布市的相关配套规定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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