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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汇报】 司法局党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9-06-04 14:47:11 影响了: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2014年以来,在市委、政府,市纪委领导下,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作风为突破、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障、监督为关键、纠风为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和党的建设之中,成效明显,为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市纪委杨光忠书记到市局调研工作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树牢任务观念,摆上重要位置。局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基础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现同频共振,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建,以党建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每年初,局党组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局领导岗位变化,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明确党组的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承担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所负的主要领导责任,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完善县区司法局纪律监察联络员制度,形成市局与县区局纪律监督网络。同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年度目标,细化责任内容,严格责任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传导,向基层延伸。三是强化以制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廉政责任风险防范排查,查找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先后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2016年工作规划》、《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严格”“十不准”》、《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12项制度措施,对政务公开、财务管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人事任免、车辆管理等方面进行梳理细化。同时,每年针对新的形势任务,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条款。四是注重固本正源,深化廉政教育。增强纪律约束意识。印发《准则》、《条例》、《论述摘编》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学习计划表,利用周四学习日,采取集中学习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党规、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通报的典型案例等,增强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大警示教育密度。充分利用局电子屏、宣传栏、局办公楼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加大警示教育的密度。采取观看警示片、召开警示会、参观教育室等措施加大警示教育的频率,实现了以案预警,以事育人教育效果。注重搞好结合。主动与“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结合,推动自查自纠常态化制度化。2014年以来,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后32次进行学党章党规等内容辅导。先后邀请市委讲师团、市纪委宣讲团成员,以《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等为题,进行辅导讲课,人人写出心得体会,查找自身不足,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责任感、紧迫感。五是严肃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执纪。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开展改进作风年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了“庸懒散”、“六个清理、六个规范”、“四风”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坚持明查暗访。建立社区矫正巡查制度,纪检组会同社区矫正、政策法规等业务科室,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已巡查55个司法所,问卷调查87人,与班子成员、纪检监察联络员等座谈40余人,下发整改函21份,整改问题32起,对4名司法所长进行了组织、纪律处理。突出重点执法岗位监督。纪检组对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抽选工作进行监督,2年来,对5起案件9名人民监督员抽选过程进行了监督。对县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办案质量、办案补贴发放进行了检查监督,并进行了通报。严格纪律审查。对“庞氏母女疫苗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失火隐患责任查处进行审查监督。对13起投诉律师案件进行了查处,对4名律师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对1名公证员依法吊销执业资格,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关。自2014年以来,对提拔的1名副县级党外干部,11个评先创优集体和19名个人进行了把关。严格效能监察。制定了效能监察考核办法,纪检组牵头每季对全局机关科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测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科室奖惩和评先创优的主要依据,作为机关人员选拔任用、晋级的重要参考。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局领导分别与县区局、市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谈话34人次,征求基层对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150余条。

二、正视差距,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当前,群众的法律诉求发生了深刻变化,司法行政队伍构成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落实“两个责任”氛围还不够浓厚。局党组虽然每年都开会部署、讲话强调、出台文件和签定责任书,但在具体抓工作落实抓执行方面有时力度还不够,检查督导还不到位,甚至上级有要求时就紧一阵子,业务工作忙时就有所放松,经常性廉政教育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树的不牢,教育提醒不经常,没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在经常、抓在经常,形成浓厚氛围。多数局党组成员下基层调研少,对下属事业单位关心支持力度不够,听取基层意见不够充分。班子成员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日常工作,对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到位。没能很好的落实纪检组长主业主责要求,业务工作忙时,就安排分配了其他任务,影响了专职抓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市局纪检组监督意识不够强,工作主动性不够高,在探索监督执纪问责路子方面,办法不多,创新不够,在抓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方面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细致,在抓队伍教育管理方面办法不多,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二)党风廉政建设标准还不是很高。局党组普遍认为司法局党风廉政“危险系数”小,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不重,所以在抓工作落实中,有时标准定的不高,尺度卡的不严,制度笼子拧的不紧,甚至存在“只要工作落实了就行”的偏面认识,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出高标准,抓成高质量。有些局领导和基层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仅理解为只要自身做好廉洁自律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没有落实好“一岗双责”,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队伍作风建设抓的不紧,要求严。有些领导存在老好人思想,对队伍中的问题,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甚至避重就轻。就拿考勤制度来说,制度落实不严格,结果运用不及时,对个别迟到早退情况处理的不到位。

(三)责任传导还不够有力。对县区司法局机关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监督不够,总感到县区局党风廉政建设是属地管理,虽然在县区司法局建立了纪律监督联络员制度,但监督执纪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些县区局党组认为,本单位纪检组由县区纪委统一派驻,纪检组牵头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纪检派员监督,局党组汇报好,配合好就行,不需要牵涉太多精力、人力和财力。有些局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在抓廉政工作时方法单一,没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对上级精神只会采取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比着葫芦画葫芦,没有创新意识和突破精神,造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针对性,工作开展流于形式。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比较薄弱,有些行业的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不多,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强,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基层脱了节。个别司法所工作人员纪律松弛、庸懒散慢,还存在执法办事不公道,说话执勤不文明的现象;一些法律服务人员办案不规范、收费不公开,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能,玩忽懈怠,损害了群众利益;个别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意识缺失,对当事人虚假承诺,给群众带来损失;部分法律服务人员重经济利益、轻社会效益,执业过程中以胜诉为最高宗旨,忽略矛盾根本解决,忽视民事调解宗旨。

这些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纠起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和冲击估计不足,没有做到警钟长鸣。个别同志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缺乏警醒。二是教育针对性还不够强。教育内容简单、方式传统、形式单一,无法触及个人合理追求,无法解决现实问题,个别人的思想疙瘩得不到有效疏导,教育效果不明显。三是制度执行力还不够严。有的制度制定不是很科学,有的过于笼统,执行起来幅度大、弹性大,刚性不足。有的对违纪行为处理震慑力还不够大,对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发生的违纪问题,出于种种原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行处理,降低了规章制度的刚性,丧失了党纪法规的威严,助长了少数人的侥幸心理。四是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广。监督氛围还不够浓厚,一些领导干部不愿触及矛盾,不愿揭露和查处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个别干部存在思想顾虑,不愿瞪起眼来叫真,拉下脸处理。监督触角还不够宽泛,例如办理公证、代理案件,收费不公开,案件代理程序不公开,致使监督不够充分。监督合力还不够明显,纪检、行业协会、财务审计等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尚未完全形成协调作战。

三、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发展

(一)狠抓行为规范。一是坚定立场不摇摆。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始终把政治坚定放在第一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摇摆,坚决同错误思想、错误言论和错误行为作斗争。二是严守规矩不偏向。要求全体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循、严格践行,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保证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三是规范言行不踩线。要求继续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坚决保证执行党纪禁令的严肃性。

(二)狠抓责任落实。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局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甩手”;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手”。二是落实纪检监督责任。纪检组要聚焦主业主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向党组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三)狠抓监督防范。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务实管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确保形成的制度规范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重点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制定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二是强化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考评等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针对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坚决防止和克服在执法环节出现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三是狠抓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制度,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落实走样、执行打折或违规违纪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严厉惩戒,切实提高制度的刚性约束,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狠抓作风建设。一是坚持从紧从严的态度不变。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坚持反腐没有禁区、没有特区、没有盲区。尤其要加大治慵治懒的力度,坚决防止和克服在其位不谋其政、懒政怠政的现象,树立良好风气。二是坚持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坚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从严整治基层法律服务人员队伍,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指出问题不留情,纠正错误不护短,袪除弊病不手软。特别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处早处小,使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落到实处。三是坚持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坚持敬始如终、持续发力,防止出现“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信息在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持续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纠正冷硬横推、滥收乱罚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我们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根据市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抬高工作标尺,积极履职尽责,不断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发展。

汇报完毕,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县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西和县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工作的安排,结合我所实际,对我所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做了自查,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1、及时组织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

2、坚持自学,积极组织所内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的学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3、按县局和西高山乡、石峡镇党委、政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的办理。

4、把党风廉政建工作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行有机结合,针对自身工作性质,积极开展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认真学习和观看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事迹和反面案件,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我所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四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五届县纪委三次全会的要求,对本单位廉洁自律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

1、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组织配合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单位干部无违纪违法行为。

2、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公务零接待;不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牢固树立“三观”,帮民困、解民忧,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3、支持配合执法监察工作,对执法监察中提出的不足之处认真进行整改;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及有关材料,积极参与开展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1、理论学习不够,今后要继续加强学习。

2、强化观念认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继续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反对各种腐败行为,要做到上级放心,群众满意。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开拓创新,促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西和县石峡国土资源所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五日

某局党组2018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中共##市纪委:

2018年以来,我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推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市农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现将2018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通过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不断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召开专题会议2次,集中学习十二届市纪委三次全会会议精神,学习刘边江书记讲话精神,讨论研究##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基调、总要求,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推进工作落实。党组书记作为##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约谈班子成员1次,使班子成员牢固树立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分管部门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文件精神,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问题,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严按照党的原则办事,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严肃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一把手讲专题党课1次,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了《共产党员不信教承诺书》、《抵制“帮圈文化”承诺书》和《党员干部规范网络行为承诺书》,传达学习了《##市党员干部个人微信、微博、公众账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了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4次,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3次,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积极开展党内谈心谈话活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集体谈话2次,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普通党员分别开展了谈心谈话,为今后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和三农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我局同志关系更加清爽,上下级关系更加规矩,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已经形成。

(三)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2018年,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开展“四抓四治”专项行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5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重点核查,重申“多0.1平米也不行”,联合派驻纪检组开展专项检查和交叉互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列出台账清单,认真开展整改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局党组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全力支持和保障局监察室妥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2018年,共处置问题线索9件,办结谈话件7件、立案案件1件、市监察委责成立案件1件,政纪处分2人,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10人。

(四)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干部队伍思想防线。一是定期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局党组坚持把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经常性学习内容,领导制订了党组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计划,对《宪法》、《监察法》、“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等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安排,并结合形势增学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底线,始终对党忠诚,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2018年,共开办廉政警示教育夜校6期,组织机关、二级机构集中学习活动10余次,开展一把手上廉政党课2次,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3次,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了案情,对发案原因进行了剖析,明确了整改方向,强化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

(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外出学习等事项,均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并报派驻纪检组和市纪委党风室备案。坚持每月按时如实填报《单位重大事项报告表》,督促班子成员按期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并在本系统公示3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2018年以来,##局党组向市纪委报告单位重大事项12次,党组书记、成员向市纪委报告个人重大事项4次,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1次。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备案制度,狠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之风。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职工,均需履行备案、报告手续。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情公示,及时更新8名科级领导干部廉政信息档案,同时组织全系统开展公职人员信息登记备案工作,对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出入境信息和廉洁信息进行监督。

(六)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局党组自觉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政治责任牢牢扛起,严格对照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全盘接受、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党组书记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巡改推进会议10余次,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我局对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分别逐条编号,分类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其中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18个,制订整改措施41项,列出任务清单44项。在整改过程中,我局明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具体承办科室执行的工作制度,持续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推动了整改工作与我局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目前44项整改任务均已办结销号。

二、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履行“一岗双责”,亲自研究部署。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能够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018年以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4次,安排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责任清单,安排本系统“四抓四治”、“四查四促”等纠“四风”工作,能够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对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提请的事项及时研究部署。

(二)扎实安排,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定期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坚持党组书记定期调阅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并建立了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台账,印发了《##市##局党建工作观摩方案》,组织局党组成员、各支部书记开展党建观摩活动2次,引导各支部互学互比,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新建“三新”讲习所1个,认真制定了讲习所讲习制度和讲习计划,组建了讲习队伍,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讲习活动,目前共开展“三新”讲习活动10次。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全力支持和保障局监察室妥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股级干部5人次,开展廉政谈话2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三)廉洁从政,做好表率。局党组书记对自己私车公养问题毫不回避,组织全系统围绕该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主动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检查,对存在问题作深刻剖析,并认真整改落实。同时,组织人员对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规范了出车审批、派用、加油等程序。2018年,党组书记无超标使用办公用房、超标准配备车辆等现象,没有参与营利性活动、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能够按期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如实报告个人财产收入、房产、兼职、子女升学就业等情况,为全局干部职工做好表率。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不断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措施,为我市农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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