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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7 09:12:40 影响了:
文章摘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3]9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网上申报1、2012年申请认定……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3]9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报

1、2012年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将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凡符合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规定条件者,于4月16日至4月30日期间申请报名.申请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要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信息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申请者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cn).

3、自行下载“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有关部门印鉴.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5月4日—5月5日.

2、确认地点:宁夏师范学院应届师范毕业生现场确认地点设在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院非师范毕业生和其他申报人员现场确认地点设在固原一小(原固师附小).

3、确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2)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学历教育中已修了教育学、心理学的提供学籍档案中学习成绩的原件、复印件1份;师范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经现场审核确认后可直接认定,不参加教育教学测试环节.

(6) 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7) 在编不能提供户籍证明的申报人员须提供工资审批表或事业单位招聘登记表复印件,编外聘用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教育、人事部门证明.

(8)体检材料.5月4日-5月5日现场确认时领取体检表,并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课题抽取

5月11日-5月12日,现场确认合格人员登录gysjyjszk@163.com(密码szk123)领取申报学科的6个课题,每学科准备4份教案,测试前提交,教案上不署名和不标有与本人身份相关的印记.

四、测试安排

5月18日-5月19日测试,参加测试人员与5月18日早晨6:30分到固原市第一小学抽取顺序和课题签进行测试,1小时后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以上.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或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申请教师资格,应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试讲).

4、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应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5、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的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申报表统一折页装订,所有表册所需照片,现场确认时统一采集.

2、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或取得二次学历的申报人,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由于采用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的方式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时间及要求执行,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4、严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联系人: 张树宏

联系电话:0954——2088136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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