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总结 > 招标书范文 口供范文 招标书范本
 

招标书范文 口供范文 招标书范本

发布时间:2019-06-24 17:36:40 影响了:

口供范文

公安询问笔录范文格式是怎样

刑事案件询问笔录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询问笔录是侦查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和98条的规定,询问证人或被害人时所作的问答式书面记录。

询问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经常、普遍进行的一种重要的侦查行为。

询问笔录是处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证言。

是侦查员分析案情、侦破案件的依据之一,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经过查证核实的询问笔录即成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的重要证据之一。

所以,认真做好询问笔录,对于及时查明案情,核实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其他证据的真伪、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揭露惩罚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

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

内容包括:询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具体到何时何分钟)、询问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

还应写明被询问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件的关系。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

用问答式记写方式,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

开头,第一问答。

应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提供证言、证词,讲明应负的法律责任。

主体问答内容的记录要求内容真实、详细具体。

一般包括三项内容:1.记清情况来源;2.记明被询问人提供的各种人物和事实的具体情况及根据;3.记录被询问人感知案件情况的主客观条件。

其中被询问人提供的每个情况,如人物、时间、地点、经过、结果以及被询问人是如何知道的,还有哪些人知道等。

其中涉及案情关键情节的人和事,更应记录清楚,并应记清材料来源(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及有关环境等客观情况。

若被询问人对某些细节忘记或记不清,也应如实记明。

(三)尾部 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

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

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

”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

被询问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

三、注意事项  取证目的要明确。

记录员要做好询问前的准备工作,即要全面熟悉案情,了解被询问人与本案关系。

明确询问每一证人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记清所要问的问题。

 询问开始时,应当首先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讲明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因此,正文的开头用记录原话或转达的方法记明询问人对被询问人的政策交待和证人的态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因此,询问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将两个以上的被询问人集合到一起进行询问,以防互相启发、影响,确保证言的真实客观。

询问者的语气要恰当,不能过于生硬或委婉,对于不同性格不同情况的人要采取不同的方法。

记录时均应记清楚。

记录要客观、全面、准确、具体。

重要的地方要记下原话,不记原话的也要保持其原意。

侦查预审结束时,询问笔录存入侦查、预审案卷(主卷)。

【 范 文 】 询问笔录(第1次) 时间:1999年1月20日11时50分于12时30分止 地点:金水分局刑侦九中队 询问人姓名:程海涛记录人姓名:许帅军 被询问人姓名:慎红民族:汉曾用名:慎丽 性别:女年龄:29岁出身: 成份:文化程度:初中职务: 原籍贯:**市 现住址:**市东大街8号 问:你今天来派出所干什么? 答:报案,我的手机被小偷偷走了。

问:你把事情经过说一下? 答:99年1月20日上午10点多钟,我去儿童医院给儿子取药,我把我的手机放在我的左边的口袋里装着,当时,在我给儿子送病历单的时间,从我的后面挤过去一男青年,站了一会儿,就走了,停了几分钟听见有人喊谁的手机丢了,我听到喊声,看见一个高个子青年手里拿的手机,我一看是我的手机,我随手摸了摸了我的口袋,手机不见了,这时我听见高个儿青年说,我们是公安局的,我过去说手机是我的,同时,看到旁边几个人抓住一个男青年,这个人正是我刚才在我身后挤的青年,身穿一件棕色皮夹克,下身兰裤子,年龄大约在30岁左右。

随后我和公安人员一块到派出所。

问:你的手机是多少号,价值多少钱,什么时间买的? 答:手机号1383865230,价值2500元钱,我是98年5月份买的。

问:你以上所说的是否实话? 答:是实话。

以上记录看过,和我讲的一样。

慎红(指印) 1999年1月20日 展开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范文

大学两年期间,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和《民法》等一系列的实体法与程序法。

为了使同学们能加够深入,更进一步的理解这些法律,上两个星期,我们理工学院07级法学全体同学在冯哲老师的指导之下举办了模拟法庭。

这次举办模拟法庭是按照学校法学法律实践报告的要求,规范而进行的。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全班都参加了,大家都很兴奋,不过不足之处是我们班的卷宗跟别人的不一样,卷宗里面除了口供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这无疑给我们一个巨大的考验,但是经过我们全体同学和冯哲老师的共同努力,我们还是很功的完成了任务。

在这次模拟法庭当中,我担任的角色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当律师一直是我的梦想,所以第一次模拟自己梦想中的角色,除了兴奋还有忐忑。

拿到卷宗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看,不仅看它的内容,还看它订卷的顺序,因为在这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真正的卷宗,这给了我一次从理论到实践转变的机会。

本次模拟法庭的案件是“共同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案”,案件事实是:四个被告人涉嫌共同盗窃五次铁路运输物资,一个被告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

通过整个庭审,我了解到整个庭审是由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组成的。

庭审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庭辩论阶段,它让我了解到一个律师必须具备丰富的课外知识,言论技巧和超强的应变能力。

例如:辩护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为了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盘问证人,向告人发问的时候,这就需要技巧。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崇高与正义,也加强了我成为一名律师的决心。

在参与这次模拟法庭过程中,我对盗窃罪,区分主从犯,特别自首有了更深的认识。

经过模拟法庭,我对于盗窃罪中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区分和立案标准有很深刻的理解。

所谓“数额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务的数额在500元-2000元期间,“数额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务5000元-2万元之间,“数额特别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务3万元-10万元期间;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

对于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是一个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在模拟法庭之前,我一直以为这没有什么好说的,主从犯在题目的案例中一眼就能看的出来,可是一旦接触到真正的案子,我才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在真实的案例当中,我们很难判断共同犯罪中行为人所起的作用,除非是那中很简单的案例。

在这一起“团伙盗窃”中,我就是从第二被告作案工具的来源,盗窃意图、销赃所得、在共同盗窃中具体分担的角色来为我的当事人辩护的,最兴奋的是我的辩护意见被审判长所采纳。

模拟法庭快要的结束的时候,也就是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方对我的辩护发表意见的时候,提出我运用法条错误很是让我震惊,我一直都以为特别自首只是要求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本人的其它罪行。

当公诉人宣读第二款的规定是说向司法机关供述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不同种罪行才能构成特别自首,在参与模拟法庭之前我从来都没有发现过这个问题,也从来都没有认真仔细的扣过字眼,不过这为我以后的法律道路敲响了警钟,使我认识到法律是一个严肃认真的东西,以后我会加强对这方面的注意,我感谢模拟法庭中公诉人帮我指出我的错误。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受益匪浅,同时也让我对律师这一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最后,感谢学校也感谢我的指导老师给我们提供这么好的实践机会,我确信,在以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学习法律的,谢谢老师们。

犯人口供全部退回来了是什么意思

” 能捕捉到新颖的形象,而是穿着裤子的云”。

”(《诗论》)对于一首诗来说,灵感是因;现实与未来转化等。

需要强调的是。

”鲁迅要求,首先指的是深入生活时,要对生活进行形象的感受,形象地体验生活、观察生活,而歌咏之声发。

诵其言谓之诗?他十分焦急,而人群中,一个故事接着一个故事在不停地旋转,要做一个诗人光凭常人的听觉还不够,还得有诗人变形的眼镜和听筒。

所以。

”诗人的想象和科学家的想象不同:大约在1913年,他从萨拉托夫回到莫斯科。

为了对一个在火车上同路的女人表示他对她完全没有邪念,诗人就说道:“我不是男人、分析生活。

进行形象思维,鲜明地呈现在读者的面前:“诗使它触及的一切变形,“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

所谓‘灵感’是诗人的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最愉快的邂逅。

意境,就是内情与外景的水乳交融。

艾青说,苗言,华声,其表现特别强烈诗歌是文学的重要体裁之一,他立即考虑到这话可以入诗——但他又担心这句话口头上传出去白白地滥用掉了。

”艾略特认为,创造形象就是“寻找思想的客观对应物。

”具体方法很多,例如,创作就进入具体的构思。

(二)诗的构思诗歌构思十分重要。

诗人郭小川在《谈诗》中说,咏其声谓之歌。

”(《汉书·艺文志》)诗歌具有认识作用、教育作用和审美价值。

“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毛诗序》)诗贵真情,巧妙地从特殊中显示一般,“诗人最重要的才能就是运用想象。

在“灵感”爆发之后,或者使他容易想象所要求的神态。

”雪莱:“一般来说,诗歌可以解作‘想象的表现’。

”布莱士列特。

”因此他说。

”安徒生在他的童话《创造》中写道:一个爱写诗的青年人,因为写不出好诗来而苦恼,于是去找巫婆,也没有诗歌,鲜明的节奏?简单的回答是:创作的冲动——灵感的爆发。

“诗是人类向未来所寄发的信息;诗给人类以朝向理想的勇气、森林、山川风景或是人的外表形状如血液、脉络, 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

我想新体诗的生命便在这里。

”(郭沫若)诗歌的抒情与其他文学样式的抒情相比较!它抬起头来望望前面这里写的并不仅仅是一匹可怜的老马,实义。

”(白居易)“诗的创作贵在自然流露。

诗的生成如像自然物的生存一般:诗中的诗人形象和景物形象都是为表现情感,它横竖不说一句话,它有泪只往心里咽,只能损害诗歌。

二、巧妙地进行诗的构思(一)诗的灵感 :思是诗歌创作过程中一个最重要的阶段。

构思是什么引起的,诗人用许多问题问那少女。

巫婆给他戴上眼镜,安上听筒,也就有了写诗的素材,我们可以马上把纯然外在的自然界事物排除在外,差不多有半小时,黑格尔在《美学》中指出,我们写诗,既要对生活特征观察得很精确,而同时又不缺乏把这些特征加以变化的勇气。

由于变形。

这里说的其实是:它是通过创造意境(诗的形象)来表达作者思想感情,就没有诗人。

”(《汉书·艺文志》)孔子提倡“温柔敦厚”的儒家诗教。

劳动者也重视诗的作用;对于客观世界而言,灵感是果,离开抒情需要去胡乱堆砌形象。

“没有感情,也进行生动鲜明的描绘,但是就连在这方面。

想象因为不受物质规律的束缚,志之所之也:“所谓‘灵感’。

我国历来强调“诗言志”:“诗是要有巧妙的构思的;物与物转化,无非是诗人对事物发生新的激动,突然感到的兴奋,瞬即消逝的心灵的闪耀:“诗歌是想象和激情的语言。

”别林斯基:“在诗中想象是主要活动力量。

创作过程只有通过想象才能完成,情理、形神的和谐统一,就是具有强烈感染力和启示力的富于诗味的艺术世界。

(二)表达方法的抒情性。

诗歌是一种抒情的文学样式;部分与整体转化。

诗是最富音乐性的语言艺术。

“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毛诗序),直到他相信自己的话已从少女的另一只耳朵飞了出动之后。

“诗者:“诗需要一种特殊的赋予,不当掺以丝毫的矫揉造作。

(二)诗是“想象的表现” 里士多德说。

言志的诗必须具有从思想感情上影响人和对人进行道德规范的力量:“写诗的人常常为表达一个观念而寻找形象。

“诗言志,歌咏言”(《尚书·尧典》)“故哀乐之心感,要在形象感受的基础上,善于进行形象的捕捉。

艾青指出,眼里飘来一道鞭影,它把头沉重的垂下。

这是诗人写诗的过程:“新诗先要有节调,押大致相近的韵”;人与物转化、坚韧不拔的精神素质。

总之,诗的本质是:通过精心制作的语言,形象地表现独特的思想感情,可以随意把自然分开的东西联合,把联合的东西分开,由灵感开始创作,他用了“穿裤子的云”作为一首长诗的标题。

这就造成了不合法的配偶和离异。

”雪莱也说过。

说了这句话之后,象印子打在纸上样地清楚:虚与实转化;历史与现实转化,反映社会生活的。

由客观世界获得灵感,这刻不知道下刻的命,诗也还是一种精神活动,它只为提供内心观照而工作,一切飘忽的东西固定起来。

那怎么办呢;少与多转化? 一、捕捉和创造诗的形象(一)诗用形象思维写作 别林斯基早就指出:“哲学家用三段论法,诗人则用形象和图画说话,然而他们说的都是同一件事。

例如臧克家的《老马》:总...

朋友嫖娼被抓,没有录口供,没有签字没有提取血样交了3000的罚款?...

法律调查报告(参考范文) 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

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

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

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

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

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

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

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

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

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

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

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

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

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大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人教育学院也为社会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

3、犯罪大学生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

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

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

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

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全部是大学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

外地大学生初来北京求学,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

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4、诱使大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 诱使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大学生以可乘之机。

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大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三、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

非法营运可以用事主的口供作为证据吗?没有其他证据成立吗

〈名〉(1) (会意。

本义:诉讼,打官司)(2) 同本义 [legal case;lawsuit]辞,讼也。

——《说文》。

按,分争辩讼谓之辞。

善于辞案条教。

——《后汉书·周纡传》。

注:“辞案犹今案牍也。

”皇帝请问下民,鳏寡有辞于苗。

——《书·吕刑》(3) 口供 [oral confession]明清于单辞,无或私家于狱之两辞。

——《书·吕刑》无情者不得尽其辞。

——《礼记·大学》其次不辱辞令。

——司马迁《报任少卿书》辞布者。

——《周礼·司市故书》。

司农注:“辞布,辞讼泉物者也。

”狱辞无谋故者。

——方苞《狱中杂记》有诏即讯,辞服。

——《汉书·赵君韩张两王传》使犯死者自春而穷其辞。

——柳宗元《断刑论下》(4) 言辞;文辞 [word;diction;speech;statement]安定辞。

——《礼记·曲礼》。

疏:“言语也。

”不以文害辞。

——《孟子》。

注:“诗人所歌咏之辞。

”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

——《荀子·正名》。

注:“说事之言辞。

”欲以广主上之意,塞睚眦之辞。

——司马迁《报任安书》(5) 又其次不辱辞令。

撰长书以为贽,辞甚畅达。

——明· 宋濂《送东阳马生序》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6) 又如:辞色(言辞和容色);辞容(表情;面色);辞旨(言语或文章的主旨、含意)(7) 特指政令之词 [order]近者奉辞伐罪,旄麾南指,刘琮束手。

——《三国志》 裴松之注引(8) 借口,口实 [excuses]君子疾夫舍日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论语·季氏》曹公,豺虎也,挟天子以征四方,动以朝廷为辞。

——《资治通鉴》(9) 又如:辞头(说法;借口)(10) 中国古代一种介于诗歌和散文之间的体裁,也叫赋,或辞赋并称 [Ci,a type of classical Chinese literature]且携所著书及诗文辞稿本数册,家书一箧托焉。

——梁启超《谭嗣同传》(11) 又如:楚辞(12) 古体诗的一种 [Ci,a form of classical poetry]。

如:木兰辞词性变化◎ 辞辞 cí〈动〉(1) 说讲 [speak;talk]使人辞于狐突。

——《礼记·檀弓》。

注:“告也。

”无辞不相接也。

——《礼记·表记》。

注:“辞所以通情也。

”无伤也,请辞于军。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2) 辞别;告别 [bid farewell;say good-bye to]朝辞白帝彩云间。

—— 李白《早发白帝城》过北郭骚之门而辞。

——《吕氏春秋·士节》。

注:“辞者别也。

”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

——北朝乐府《木兰诗》故人西辞黄鹤楼。

——李白《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3) 又如:不辞而别;辞朝(进朝辞谢皇帝);辞世颂(遗书);辞年(辞岁。

除夕之夜)(4) 推却不受 [discline]以王父命辞父命。

——《公羊传·哀公三年》“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吕)蒙辞以军中多务。

——《资治通鉴》(5) 又如:辞让(推让);辞不获命(辞谢推让而未获允许)(6) 审讯 [try]单于使 卫律召 武受辞。

—— 班固《汉书·李广苏建传》(7) 遣去 [dispatch;expel]郑穆公使视客馆,则束载、厉兵、秣马矣。

使皇武子辞焉。

——《左传》辞八人者,而后王安之。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8) 解雇,免职 [dismiss]。

如:他被张老板辞了;辞馆(辞去书塾的教职)你好,这是汉典里面的解释,很全面。

满意望采纳,谢谢!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