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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二五"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纲要 发展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19-08-01 09:35:02 影响了:

北京市“十二五”科学技术普及发展

规划纲要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提升公众科学素质,依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科技北京发展建设规划》等,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回顾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回顾

“十一五”时期,我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全市科普能力不断加强,市民科学素质日益提升。全市公民科学素养达标率从1997年的4.0%、2002年的6.6%、2007年的9.2%上升到2010年的10.0%,远高于全国3.27%的平均水平;“十一五”科普发展规划的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科普工作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提供了重要支撑,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科普能力建设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中国科技馆新馆、中国电影博物馆、北京汽车博物馆等13所科技类场馆,500平方米以上的科普场馆面积由“十五”末的20万平方米增至31万平方米,每万人拥有科普场馆展示面积177.8平方米,显著高于全国每万人18.5平方米的平均水平。全市大力推进科技应用示范社区、创新型科普社区建设,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社区

科普益民计划,386个城乡社区获得资助,基层科普能力不断增强。科普宣传力度大幅提升,市属主流媒体均开设了固定科普栏目,广播电视科普节目的年播出时间由“十五”末的11074小时增至17280小时。科普创作能力明显提高,我市出版科普图书种类约占全国的30%,多部作品获得国家级、市级奖励。

科普活动蓬勃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市围绕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等重大事件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对重点领域、重要科学问题的科普需求,精心组织了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全市每年举办以“北京科技周”、“北京社科普及周”2个经典科普活动、北京市学生科技节等8个受众型科普活动以及“5〃18博物馆日”等10个行业型科普活动为代表的市级科普活动500多项,年参与人数达千万人次;活动覆盖不同人群、多个行业和全年12个月,形成了“行行有科普,月月有科普”的良好局面。

科普资源日益丰富。“十一五”期间,我市充分挖掘、整合首都科普资源,科普经费年度筹集额由“十五”末的10.5亿元增至17.8亿元;全市科普专职人员6472人,科普兼职人员36472人,注册科普志愿者15429人。推动首都200多个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重点实验室建立社会开放机制,定期开展科普活动,参与科技教育工作;开展高端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联合中科院建设了国内首家科研转科普的示范园区——奥运村科普教育园区,撬动数十亿元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积极探索科学与文艺的结合,推出了科普话剧、科普广播剧、科普朗诵会等形式多样、市民喜闻

乐见的作品,初步形成了完整的科普文艺“传播链”,扩充了科普工作内涵。

统筹协调机制初步形成。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我市加强政策引导,注重资源配臵,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先后出台《北京市科普基地命名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北京市科普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完善科普表彰、科普管理、统计评价等相关机制。“十一五”期间,命名183家市级科普基地,成立了国内首家科普基地联盟;大力支持和积极引导一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参与科普,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普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进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攻坚阶段,科技创新的驱动作用逐步增强,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首都北京也将进入全面夯实现代城市基础、向更高发展标准迈进的新阶段,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建设目标,要求我们必须有全球眼光和更高的发展标准,全力提高市民科学素质,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提升城市建设的“软实力”;要求我们必须从广大市民的实际需求出发,充分发挥科普惠及民生和凝聚社会共识的带动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国家和北京市更加重视科技创新,为科普工作也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十一五”时期,我市科普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比,仍存在差距和不足:科普活动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科普基础设施、科普传媒、科普人才队伍的水平和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科普产业发展尚不成熟,体现时代精神和中国特色的高水平科普产品数量相对有限;科普资源的开放共享程度不足,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事业的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科普工作与国际接轨程度不够,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科普品牌尚未形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高度和标准出发,以支撑首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升公众科学素质、推动科普惠及民生为落脚点,以提高科普能力建设、整合优化首都科普资源为抓手,着力推进《纲要》实施,做大做强一批科普品牌活动;着力打造高水平的科普载体,拓宽市民获取科普服务的途径和渠道;着力推动科普产业跨越式发展,提高科普产品的研发创作水平和供给能力;着力创新科普工作体制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强化科普资源开发共享;着力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探索科普工作新模式,努力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科普需求,促进科普服务的普惠与公平,为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和“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和中心任务

科普工作要服务北京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针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对科普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重点宣传保护生态、节约资源、安全生产、科技兴农、应急防灾、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巩固并强化科学普及在支撑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与科技创新相结合

科普工作是“科技北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普及科学技术,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有利于营造创新环境、激励科技创新、培育创新人才,也是实现北京“十二五”科技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要促进科学研究与科学普及的相互衔接与渗透,创造条件,吸引市民关注科技发展,使公众适应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创新、服务科技创新,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科普工作是政府主导的公益事业。坚持科普事业公益性主导地位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科普产业发展,促进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相互补充。通过政府引导与扶持,促进各方面积极投入资源开展科普产品的研发、创新及制作,引导科普产品开发向产业化发展,不断提升科普产品的供给能力,拓展科普事业新空间。

——坚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科普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和各有关方面的积极参与。要充分利用首都优质科技和科普资源聚集的优势,调动中央在京单位、企业、高校、院所、社会组织等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全力促进科普资源的共建和共享,形成多元化投入、全社会兴办科普的良好局面。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初步形成与首都地位相符合、与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相适应的科普服务能力和科学传播体系;塑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科普场馆、科普活动、科普栏目等科普品牌,“北京科普”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更加广泛,科普资源更加丰富;成为国家科普资源的集聚区、科普活动的展示区、科普能力的示范区。

具体目标:

——公众科学素质显著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提升至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平,公众应用科技知识处理实际问题、支持科技创新、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公众科学素质达标率超过12%。

——培育一批科普活动品牌。推出一批市民学科学活动品牌,重点打造1-2个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普活动,培育30个市级示范性科普活动,营造浓厚的创新文化氛围。

——科普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建和改扩建50家科普场馆,市级科普基地数量超过200家;北京地区广播电视科普节目播出时

间不低于总播出时间的5%;培育1-2个有较强影响力的科普新媒体品牌;建立百支科普志愿者小分队,全市专兼职科普人员超过50000人;基层科普实现制度化、阵地化、网络化。

——科普原创水平不断提升。创作出版百部(套)高水准、品牌化的科普图书,研发制作百件(套)原创科普互动产品(展教具),编创一批科普影视文艺作品及科普动漫作品。

——科普资源开发共享成效显著。推动百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科技型企业面向社会开放,建设“科技北京”成果展示平台、科普资源中心,推动一批北京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科普化。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深入实施《纲要》,大力推进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结合北京外来人口数量大、流动性强、结构复杂等特点,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起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等人群提高科学素质的渠道和机制。按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结合北京实际,编制《北京市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以下简称《基准》),明确市民需掌握的科学知识、方法和技能。加大对《纲要》、《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十二五实施方案》及《基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市民提高科学素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完善《纲要》实施的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施市民学科学工程,引导市民科学生活

编制《首都市民学科学大纲》,指导市民学科学。重点普及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避险等领域的科学知识,营造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氛围,积极引导市民建立科学的生产生活观,提高公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搭建科学学习平台。打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平台。通过培育“北京市民学科学品牌活动”,不断创新科普活动形式,突出科普活动的趣味性、互动性,进一步拓宽市民参与科普活动的渠道和途径。做大做强北京科技周、北京社会科学普及周等示范性科普活动。深入开展健康北京人科普宣传教育行动、环境与节能减排科普宣传教育行动,以及防灾减灾与公共安全科普宣传教育行动。集各方优势创办北京国际科学节、北京国际科教电影周等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普活动品牌。通过科普基地、社会各类组织依托自身条件优势,利用自有场地和设备,创建市民学科学中心或网站,为市民提供科学学科齐全,可供自主选择的学科学平台。

(三)实施创新精神培育工程,营造良好的创新创造氛围

积极配合教育改革开展科普活动。积极倡导各区县中小学校开设科学课程,加强以科学探究为核心的科学教育活动的开展,推进中小学探究科学实验室的建设,营造中小学校科学文化氛围。实施“雏鹰计划”、“翱翔计划”等科技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将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培育融入到教育全过程之中,强化培养学生独立的思考能力。通过北京学生科技节、北京青少年

科技创新大赛、北京青少年科技博览会等活动的开展,满足青少年参与探究学习的热情,着力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

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创新精神。广泛宣传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大力宣传自主创新及创新创业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宽容失败的创新精神的宣传,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实践、尊重创造的创新文化氛围。推动行业和区域的科普试点(示范)工作,推广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工作模式。深入开展创新方法的普及和应用,实施创新方法应用示范工程和“创新方法企业行”活动。鼓励市民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等创新活动,继续举办好北京发明大赛、首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北京创新创业博览会等活动,启迪市民的创新思维,激发市民的创新活力。

(四)实施科普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加强首都科普能力建设

1.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

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科普场馆。新建和改扩建包括北京科学中心、北京自然博物馆、中国设计博物馆及科普主题公园等一批国际一流的科普场馆和大型户外科普场所。支持一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建设专业或产业科技类、体验型科普场馆。“十二五”末期,我市基本形成以综合性科技馆为核心,以一批行业特色或产业特色的专题性科普场馆(展厅)为辅助,以科普基地为基础的多元化、层次化的科普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提升科普基地的服务能力。加强对科普基地的分级管理、指

导和监督评估。实施科普基地能力提升计划,促进科普基地提升展品、展项、展具的研制开发水平,鼓励基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特色科普展览,强化科普场所的传播能力。扩展“百家基地对接百家社区”的品牌效应和品牌规模,举办科普基地服务日活动,鼓励科普基地利用自有资源,深入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提供科普服务。完善科普基地联盟的工作机制,促进联盟成员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荣。

加强公共场所的科普功能。建立公共场所科普设施的标准与规范,引导社区广场、公园、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逐步增加科普宣传内容,努力将科普宣传融入市民生活。围绕科技资源、城市运行和环保以及北京的产业发展,开展具有浓厚科技元素内涵的“蓝色之旅”;加强科技旅游示范点建设,将奥林匹克公园打造成为以绿色为主题的国际一流、全国最大的科技旅游集聚区。研发一批与科技和科普相关、体现北京特色的旅游产品,开发多系列、多主题科技旅游线路,重点打造好现代制造之旅、现代设计之旅、现代农业之旅等经典旅游线路;让公众在休闲娱乐中学习科学知识,体验科技北京的建设成果,感受科学魅力。

2. 实施传媒科普能力建设工程

提升传统媒体的科普宣传能力。充分发挥传媒的主渠道作用,增加科普类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时间,提高科技传播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在北京广播电视台打造若干精品科技栏目,试点播出国内外高水平的科普节目。鼓励综合类报纸开办学科学版;扶持有

实力的科技(普)类报刊杂志,打造有社会影响力的科普栏目品牌,营造创新文化氛围。

发挥新媒体的科技传播作用。结合“三网”融合,发挥网络等新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与完善以“蝌蚪五线谱”、“科普资源中心”为代表的科普专业门户网站。鼓励和支持手机报、移动媒体等新媒体开设科普栏目或科普频道。筹建科技视频网络平台。通过科普导航、资源搜索、论坛、博客、微博等功能,为公众提供网上学习与交流科学知识的新途径。

建立健全科技信息发布制度。鼓励科研院所和社会机构加强面向公众的科技信息服务,使公众及时了解、掌握相关科技知识和信息。推进科技界与传媒界建立定期联系对话机制和科学顾问制度,推动传媒与科学家共同解读社会热点事件,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和科学认识社会热点事件。建设“科技北京”科普宣传平台,鼓励各媒体加大对“科技北京”行动计划、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科技工作的报道力度,及时向公众宣传“科技北京”建设成果,促进公众对科技创新的理解与支持。

3. 实施首都科普人才培养工程

强化专业科普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首都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结合人才特区建设,通过资助科普项目、组建科普工作室等方式,引进和培养科普领军人才;以科普培训基地为依托,加大对科普人员的培训力度,完成全市科普专职人员的轮训工作,不断提高科普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研究开发科学传播专业教材,在高校院所试点开设科技传播、科

普创作等选修课;推动建设科技传播硕士点,将科普专业人才队伍培养纳入正规教育体系;培养一批具有理工科和文科教育背景、具备科普创作和开发能力、熟悉现代传媒规律的科普专业人员。

促进科技人员参与科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科技领军人才、科技新星等广大科技人员投身我市科普事业,鼓励其所在单位为科技人员开展科普工作提供必要条件。通过科学沙龙、科普培训,提升科技人员参与科普工作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开展院士专家校园行、企业行、社区行、京郊行等系列科普活动;支持科研工作者将最新研究成果转化为科普产品;鼓励科学家担任科普导师、传媒科学顾问,参与科学创新教育与科技传播工作。

完善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部门,建立百支科普志愿者小分队,重点发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应急避险、城市管理、博物馆等若干行业领域的注册科普志愿者;加强社区科普指导员、服务员、信息员和监督员的“四员”队伍建设。加大科普志愿者服务大型科普活动和基层科普事业的引导力度,积极鼓励农村科技协调员、大学生村官做好所在地区的农村科普工作;结合志愿者专业优势建立若干“科学商店”,解答市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科学问题。

4. 加强基层科普能力建设

加强基层科普工作的制度化、阵地化、网络化建设,全市16个区(县)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三个一”科普工作格局,即建设完善一个科普场馆、创办一个特色科普活动、构建一个区(县)、街(乡、镇)、社区(村)三级科普工作网络。

推进社区科普工作新发展。开展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创新型科普社区、科技应用示范社区、“益民书屋”、“一室、一栏、一员”、“社区青年汇”等工作,建设社区科普工作平台,打造百家“学习型、便利型、安全型、健康型、环保型”等“五型”科普示范社区。加强社区科普组织网络建设,整合科普资源,构筑“社区15分钟科普服务圈”。组织开展创新型科普社区“创先争优”活动,促进社区科普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各类社区科普活动,使科学生活理念深入人心。

加强农村科普工作力度。结合都市型现代农业实现形式和发展新兴旅游服务业的需求,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农民致富科技服务套餐配送工程及农民田间学校、“乡村青年社”等计划项目,推动农业技术推广能力与农民职业技能的提升,促进农民依靠科技致富;通过建设区域中小型农村科技成果展示厅、农村科技服务港、京郊科学文化魅力走廊和现代农业观光走廊,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环境保护、防灾减灾、新能源以及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的建设成果,不断引导农民建立科学的生产观与生活观。

(五)实施科普精品工程,打造科普原创之都

1. 大力促进科普产业发展

开展我市科普产业发展状况调研,积极探索科普产业发展路径,研究制定促进科普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研究制定科普产品评价标准,不断提高原创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引导其企业建立一批北京原创科普作(产)品示范点;建设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北京科普原创品牌,将北京建设成

为面向全国的科普产业中心和原创之都。

2.推进科普图书与科普影视文艺作品的创作

联合在京出版机构,打造若干科普出版创意工作室、科普创作基地,建设北京科普创作平台。发挥北京科普创作出版资金的作用,并通过专项资助、社会征集、评比奖励等多种手段,扶持一批原创、成套、成系列、品牌性的科普图书的创作。疏通和建立科普图书发行渠道,鼓励出版单位增加主题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扩大原创科普作品的社会影响力,为其形成社会知名品牌提供支撑,推进我市科普图书作品的大发展、大繁荣。

建设北京科教影视制作基地,鼓励与支持数字科教影视作品的制作,扶持一批适用于3D、4D、环幕、球幕、穹幕的科普影视产品。鼓励科普与文艺的结合,支持科普话剧、科普广播剧、科普情境剧、科普音乐剧等文艺作品的创作与演出。鼓励原创科普影视产品和科普文艺作品在京区各类媒体、科普基地优先使用。

3. 推动科普动漫与互动产品的研发

利用北京地区各类文化创意、科技资源,培育一批科普动漫工作室,鼓励动漫企业与科研机构联手,将科技成果、科研历程、科学家事迹等科技素材转化为公众喜闻乐见的动漫题材,重点扶持一批高水平、成系列的原创科普动漫作品。推动卡酷卫视等电视频道设立科普专栏,鼓励电视台、门户网站及各类新媒体播放高水准的原创科普动漫作品。推动形成科普动漫创作、发行、播出的产业链,满足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科学文化需求。

扶持一批具有较强开发创作能力的科普互动产品(展教具)

研发机构和科普研发基地,鼓励其积极探索科普展示的新方法、新形式、新技术、新内容。通过中国设计交易市场等平台,开展需求对接,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开展科普互动产品研发工作。支持研发百件(套)原创科普互动产品(展教具)以满足科普场所、社区、学校对科普产品的不同需求。

(六)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 推动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向社会开放

引导和支持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面向社会开放,鼓励各机构利用科技资源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推进百家科研单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家实验室、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社会开放日”活动机制;挖掘科技型企业的科普潜能,推进50家科普示范企业建设。鼓励各机构积极配合素质教育,发挥各机构的科研资源优势,参与学校创新教育,搭建科技后备人才培育平台,拓展中小学生的学习视野,为创新人才培养提供资源。

2. 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科普化

将科技成果面向广大公众进行宣传普及列为科技计划项目考核指标,鼓励非涉密的国家级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研究进展及成果信息。积极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普资源开发工作,拓展科技资源在学校创新教育中使用的广度和深度,建立科技资源与学科教学、校本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模式,提升中小学课程开发能力和教学水平。

3. 建设首都科技成果展示平台

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结合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等项目发展,建设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科技成果展示平台等首都科技成果展示平台。定期将我市重大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奖获奖成果、自然基金支持项目,以公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和喜闻乐见的形式,经过科普化再创作,集中展示给广大市民,促进科技惠及民生。

(七)加强交流合作,提升首都科普资源的集聚力和辐射力

1. 推动国内外的科普交流合作

组织开展国际科普交流活动,广泛推进政府和民间的国际科普合作,建立与海内外、国内外在科普人力资源培训、科普展品研发、科普展览举办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机制。加强与国际知名科普场馆、著名科普机构的联系与交流,提升我市科普场馆的展陈水平和传播理念,不断增强其对国内外参观者的吸引力。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充分利用国外科普资源,学习国外先进的科普理念,引入发达国家的科学文化著作、科普影视和展教作品;鼓励和支持我市优秀的科普展品、作品走向世界,促进北京科普工作的国际化发展。

2. 增强科普资源的集聚力和辐射力

加大对优质科普资源的吸引与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快数字科技馆、科普超市、科普资源中心等建设,完善科普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科普资源的社会效益。强化与中央单位、在京科研院所、

高校、外企等组织的合作关系。依托首都经济圈,建立京津冀科普联盟体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实现区域内科普信息、科普场馆、科普人力等资源的共享和相互转移。通过联合举办活动、共同举办同主题活动、促进人员学习、开展工作交流等方式,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科普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科普工作的统筹协调

完善北京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科普联动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科普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落实规划内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分工协作、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逐步探索将科普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二)优化科普发展环境

全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科普法》和《条例》,适时开展对《条例》的执法调研和修订研究,推进各区县、各单位加强依法行政,积极组织开展好科普工作。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科普优惠政策,开展我市科普产业现状调研,探讨分析我市科普产业链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产业扶持政策,优化科普政策环境。完善科普工作激励机制,制定相关认定标准和表彰奖励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设立科普奖项,加大对北京科普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力度。

(三)加大科普投入力度

强化政府资金投入,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使用相关资金,逐步提高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市级科普活动经费的增长不低于市科技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区县级科普活动经费,区、县财政要予以保证,并逐年增长。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在不改变公益属性的前提下,利用市场化手段,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引导各方增加对科普的投入,形成资金合力,共同促进科普工作的发展。积极引导企业以支持现有场馆建设展厅或自办展厅、咨询工作站等多种形式兴办科普;鼓励社会力量、境内外组织和个人捐助或者投资科普事业。

(四)完善监测评估机制

在目前公民科学素质测评方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北京实际的公民科学素质测评体系和测评制度。构建科普工作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全市科普统计工作;建立规范的科普效果评估制度,委托有资质和有能力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对各区县、各部门开展的科普工作进行效果评估;完善科普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汇总和发布全市最新的科普工作动态。

(五)加强科普理论研究

围绕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要求,针对北京市科普工作亟需破解的关键问题,开展相关科普理论研究,为科普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与支撑。重点研究与世界城市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公民科学素质标准及其提升路径、政策法规保障、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普场馆

建设模式、新媒体在科普中的应用等核心问题,分析借鉴发达国家在科普资源开发整合、科普活动形式与载体创新、科普场馆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跟踪研究公众科普需求变化趋势,探寻科普产业的发展规律,探讨科普与文艺、科普与传媒、科普与旅游相互融合的模式等科普工作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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