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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发展现状】 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特点

发布时间:2019-08-05 10:02:16 影响了:

  摘要:中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约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个人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传入中国而兴起,十多年来,无论是社会信息化水平整体提高所产生的环境推力、政府自身的内在动力,还是源于网络舆论兴起而产生的社会压力,都要求政府部门不断增加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内容,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提供的便利性。但是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水平总体来看不容乐观,与发达国家的一些优秀案例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主要探讨我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现状。

  关键词:地方政府;电子政务;公共服务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8-0028-02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提供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数量偏少、形式单一,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流程的网上办事事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据王长胜的研究,我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表现为数量上的不足。发达国家政府服务上网的比例普遍在50%以上,而我国的政府服务上网比例平均在10%以下。2007年,学者苏武荣对福建省84个政府网站的调查,在公众参与互动上,设有领导信箱的有45个,占53.6%,但其中对群众来信设置有回复意见平台的网站只有16个。在线事务处理上,大多网站仍处于设有“办事指南”等的信息发布阶段,办事功能较弱。此外,在网上便民服务上,大部分政府网站仅仅是提供一些便民查询。2009年9月2日,《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在南京政府法制网进行公示,然而到9月30日相关评论中仍显示“没有任何信息”。9月14日公示的《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法》回复列表中也显示“0条意见”。

  在跨部门的网上办事方面,早在2001年北京市就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2001年,北京市发展计划改革委员会按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联合信息办、人事局、监察局、编办、法制办、财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总共八个部门开始筹建一项大型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北京市“电子政务网上审批工程”。但是经过了近四年的建设,截至2004年12月底,“电子政务网上审批工程”仅实现了人事局、发改委协同办理的“国内驻京机构人员办理工作居住证”这一项业务的网上并联审批;2005年,郑州市开始规划建设“郑州市网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试图实现由物理形式的各部门分散的“办事大厅”模式向虚拟的“一站式”的电子化办公转变。但是项目启动后,原本规划的“跨部门并联审批”却未能有效地做起来,网上审批还只能以单个部门为主。

  由于目前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存在的诸多缺点,无论是社会公众,还是政府部门自身,对电子政务公共服务都表露出强烈的不满。据国内学者陆敬筠等人的一次调查,针对现有的政府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只有7.33%的调查者表示对目前政府网站提供的信息服务很满意,只有20%的公众认为在政府网站上所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获得反馈”。在网站的互动方面,“只有20%的公众认为在政府网站上所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获得反馈,36%的公众认为是虽然有反馈,但要等很长时间,而44%的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发表意见或看法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而从政府部门的角度来看,就像调查问卷所反映的那样,认为“政府网站最需要改进的地方”是“服务”的回答,在所有163位受访者中有56位,占34.4%,稳居诸选项之首。其次的主要选项“互动”(17%)、“办事”(17%)、“参与”(9%)、“公开”(9%),也都可以看作是“服务”的具体形式。——累计有超过80%的政府部门受访者感到对目前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不满意,占了绝对的多数。

  公众对政府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不满情绪,如处理不当,容易演化为对政府施政的不满,从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社会的构建。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网民人数的增加,网络日益成为社会公众与政府部门沟通的主要方式。而这种沟通方式的形成也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增强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化解社会矛盾;同时也可以将公众对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效果的不满,在多方参与的网络互动中“放大”,演化为对泛化的政府行政的不满情绪,损害政府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这一规律,在近几年的一些网络事件中已表现得非常明显,也日益引起了政府高层的高度关注。因此,处理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问题,已经不单是一个技术问题,也不是一个公共服务提供的问题,而是上升到加速我国政府管理方式向“服务型政府”转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问题。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开展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效果不佳,离政府的初衷和社会公众的需求有一定差异,有一定的体制因素。例如,西方国家的基层政府的行政部门都由议会产生,地方议会是经地方民众直接选举而产生的,这种权力来源结构使政府信息化带有明显的“客户中心主义”、“服务意识”。在美国地方政府“上马具体的电子政务项目时,你一定要说得出这个项目上马以后‘能给居民带来什么好处’”。相比之下,中国地方政府虽然也经过地方人大选举产生,但是主要领导候选人往往由上级指定。这种权力来源于上级的政治特征导致了中国基层政府信息化也具有明显的“唯上”色彩。很多由地方政府启动的信息化项目并不是根据实际需要,而是根据上级要求,信息化项目的服务意识也比较淡薄。

  但是除此以外,本文作者认为,更重要的原因是缘于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实践与理论发展的不对称,缺乏有针对性的理论指导。

  张锐昕、吴江等几位国内研究电子政务的著名学者曾对中国的电子政务有一个基本的判断,认为它“是新的政府管理实践和新的研究领域,其实践发展和理论研究严重不对称”。作为电子政务的一个具体应用项目,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实践产生于西方国家,传入我国以后一直是实践发展大大领先于理论研究。许多地方将西方国家的一些发展模式直接套用,或将国外城市的成功案例改头换面后复制到国内的城市中来。殊不知,在中外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况下,这些实践很容易因为“水土不服”而停滞。   缺乏理论的指导,实践就容易变得盲目,一旦遇到障碍以后也容易动摇。在本文作者所进行的前期调研中,曾接触到一位在电子政务公共服务领域作过探索,但收效甚微、对其已经失去信心的地方政府技术官员,他认为目前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开展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时机”并不成熟,“因为这需要等资金、技术、法规、标准、信息化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全部到位以后方可进行”,因此,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应该“等中央发出统一指令以后再开展这方面的尝试”。这种“不作为”的消极情绪在目前的地方政府中有一定的市场。究其原因,既是对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不了解,另一方面,也是目前客观上缺乏一个关于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系统理论来支撑实践,导致地方政府在遇到挫折时缺乏“坚持”和“自信”。

  本文作者认为,开展基于我国国情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影响因素研究是加强该领域研究的突破口,也是当务之急。积极开展基于政府网站的公共服务,有利于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比无线城市、市民一卡通、视频会议系统等其他方式,建设政府网站的技术门槛更低、经济负担更少、产生的社会影响力却更大。可以说,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是我国下一阶段电子政务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一件刻不容缓的艰巨任务。

  从影响因素的角度出发去建构理论,是指分析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开展电子政务公共服务过程中受到的因素影响,了解各种影响因素的产生、构成及其关系,因此来指引实践发展。开展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影响因素研究,有助于让政府部门更加清晰地认清开展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所面临的环境和条件,有的放矢地调整策略,改善有助于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提升政府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节约社会成本,早日实现“服务型政府”的改革目标。

  参考文献

  [1]王长胜.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报告NO4[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4(01):10.

  [2]苏武荣.“服务型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现状与对策——福建省各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分析[J].信息化建设,2007,9:35.

  [3]许小溯.政府征求民意该想法“加加热”[N].江南晚报,2009-9-30-04.

  [4]吴倚天.诠释行政审批新概念[J].信息化建设,200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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