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城市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世界城市化的进程
摘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的生活也在经历着城市化的进程。由于我国土地流转制度、医疗、养老保险制度等不完善,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医疗、养老等方面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城市化;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可持续生计;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114(2011)13-2807-03
Problems Urgently to be Solved and Strategies in Urbanization of Rural Livelihood
WANG Yan-hua
(Department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Dalian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Dalian 116035, Liaoning,China)
Abstract: During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and urbanizing rural place, the life of the peasants was being urbanized, too. Because of our deficient systems of land circulation, health care and endowment assurance, many problems about production, living, medical care and life after retirement, etc., which were urgently to be solved appeared in the life of the peasants who lost their land. Some solutions and advices for these problems were given.
Key words: urbanization; rational use of land resources; sustainable livelihood; social security
为了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新农村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农民的物资文化生活水平,改变农村落后的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看齐,向城市生活水平靠近。随着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和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农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部分农民过上了与城里人一样的生活,享受着时代为他们带来的幸福。然而在这一转变过程中,由于我国土地制度、医疗、养老、保险制度等不完善,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医疗、养老等方面,凸显出若干亟待解决的问题。
1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与问题
1.1农民的生活负担加重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部分农民搬进了楼房,过上了与城里人一样的生活,不用挑水,不用劈柴,不再用臭气熏天的旱厕,生活方式得到了彻底的转变。然而,又凸显出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众所周知,80%的农民生活以种地为主,收割以农用工具为主,做饭以烧柴、烧煤为主,吃水以自家的水井为主,房前屋后所种的菜基本够自用,有时偶尔花钱买点鱼肉,改善一下生活。对于大部分没有经济来源的老百姓来说,这样的生活还能维持。由于房屋拆迁改造,原来房前屋后的自留地都没了,和城里人一样,每天吃粮、吃菜、饮水、取暖、卫生等都要花钱,而且有些费用比城市更高,负担更重。由于他们大多收入很低,一般的家庭只能够解决温饱,这些费用加大了农民的负担。
1.2大量优质土地遭到破坏
旧房屋的搬迁改造还可以理解,但是大搞房地产开发,占用了大量的优质农田,实在令人痛心和不敢想象。农民主要是靠地吃饭的,我国的土地资源本来就很稀缺,特别是优质的农田稀缺,虽然中央政府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其宏观目标是防止耕地的总量降低至最低警戒线水平以下,即满足未来人口高峰16亿人口的粮食需求所需的耕地数量。随着房地产开发热潮的到来,一些地方的农村官员变相地投入到房地产开发中,除了将农民原来的宅基地改造成楼房外,农民腾出的自留地也进行了房地产开发,由于缺乏完善的法规和管理机制,存在很多问题。根据调查,在大连市某村,农民住了5年的楼房到目前什么证件也没有,连最简单最原始的房票也没有了。当年的村官离任,以前承诺的很多优惠政策无法落实,住进楼房的农民发现了很多问题,但反映上去也没人过问。
1.3失地农民生存、就业、养老状况堪忧
按照现行政策失地农民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于搬迁过程中给农民的补偿太低,不足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另外大多数农民及其子女文化水平很低,而且很多人没有技术特长,即使找到工作也是临时的或者工资待遇很低。由于生活消费增加很快,很多失地农民家庭生活水平下降,颇多怨言。至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就更没有保障。据在大连市某村的调查,对于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每年只发给6 000元的养老金,仅够最低的生活水平,如果生病根本没有保障;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帮助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但是数额很小,基本上是最低的水平,真正出现大病大灾,那也只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的。
由于乡镇政府将房屋动迁改造及大量征用土地搞房地产开发,使很多农民及其子女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创业无钱”的群体。如何解决在城市工业化进程中产生的失地农民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问题,已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
2失地农民问题分析
2.1经济利益驱使
新农村建设之所以被基层政府急不可耐地贯彻执行,让农民住楼房、改善居住环境的背后,凸显的是巨大的经济利益,是经济利益的驱动使然。一是从合村并点、拆迁民房中腾出土地,政府会给一定的补助,这里面有巨大的经济利益;二是腾出的土地可以流转、招商、租赁等。
新农村建设是一件大好事,但是要切实为农民的具体生产、生活、经济发展考虑。住上楼房是挺惬意的,但是如果农民的收入没有增加,生活费用开支却在增大;如果只是少数人获利,大多数农民负担加重了,那么这种做法就脱离了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方向,没有认清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在于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错误地认为新农村就是农民住楼,就是搞城市化。
2.2土地制度不完善
由于土地的财产权主体不明确,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现实中基本不存在,土地的集体所有者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从实际情况看,主要是农村行政机构即村民委员会来管理农村经济,政治、法律上所说的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经济上拥有的经营权事实上是分离的。于是,财产权主体立法冲突,集体所有权权能缺位。而在征地补偿时,政府部门或村民委员会代表农民协商和谈判补偿标准,遇到利益时互相争夺,遇到责任时互相推诿,而作为土地真正的所有者――农民自己却完全不知情,对于补偿有异议却又说不出理由,也没有话语权。
2.3社会保障制度与就业培训缺失
按照现行政策失地农民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大部分集体又没有预留安置款为村民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于相关制度的缺失,征地部门只是对土地进行经济补偿,大多不愿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养老、教育和安置的问题,虽然有些地方也已开始实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但是由于缺少法律依据,导致这些措施缺少可持续进行的条件。另外,针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机制也不到位。首先,农民就业意识有偏差。许多失地农民在得到补偿款之后,不愿再继续做以前比较辛苦的工作,转而希望从事较体面的工作,而相对于他们的自身素质和政府提供的培训而言,这是很难达到的目标。其次,现有的培训机制不适合失地农民。对于文化水平有限的失地农民来说,现有的培训时间太短,课程主要以理论为主,与实践结合较少,对于农民来说,更不容易接受,很多农民虽然参加了培训,但很少有坚持学完的;有的即使坚持培训,但学到的东西也未必有用。
3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思路与建议
3.1合理确定经济补偿标准
土地征用费相当于土地价值,这部分的计算必须引进市场机制,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产值、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地价评估,确立适当的土地补偿标准。首先,要考虑到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不能仅仅考虑土地的产出而以此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其补偿价格应以能保证失地农民最低生活标准为条件。其次,考虑土地的区位价格。我国城市土地都已划分区位,不同区位的土地应根据其不同的经济、环境等条件确定不同的价格。在补偿标准上,建立相对统一、适时调整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关键是让利于民。要坚持以被征地群众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原则。
3.2完善征地制度
土地不仅是农民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长,征地规模越来越大,建立健全土地征用中的宣传、预告、公示、听证等一整套制度,保障土地所有者权益。严格依法征地,程序征地,规划拆迁。规范征地行为,教育和监督行政工作人员在征地工作中不盲目动用行政权力。同时也要严格防止非法占用耕地和“圈地”现象,做到征地拆迁规范化、合法化、人性化。根据市场行情,以重置价、土地出让用途等因素来合理确定不同时期、不同地段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3.3创新安置方式,实现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
创新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方式,拓宽其就业渠道。除货币安置外,重点着眼于生产安置,加强对农民创业就业的帮助和指导,确保失地农民的后续发展;提升农民自主就业的意识。失地农民不仅思想观念落后,而且文化素质、知识技能相对较低,他们没有技术特长和年龄优势,就业比较困难,政府和用地单位要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失地农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就业部门定期开展汽驾、电工、厨师等技能培训,使失地农民及其子女都能掌握一门实用技术,提高劳动技能,鼓励创办实体,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创业就业。以推动失地农民由“体力型”逐步向“技能型”或“智能型”转变,提高就业的能力。另外,还可以引导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失地农民,建议让其享受城市下岗职工同等待遇,申报创业小额贷款,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并适当减免各种税费,以实现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
3.4建立科学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
失地农民大多生活在城市附近郊区或者市区,所以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该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致。要为失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障,而且要与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应该是土地转让的增值收益和土地补偿安置费。对没有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最低生活保障,解决失地农民的基本生存问题。要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的资金筹措机制,确保被征地人员在年老时有稳定的基本生活费,真正让广大失地农民老有所靠,老有所养。要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住院大病统筹为主的失地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实行与城镇职工一样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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