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04 14:44:03 影响了: 人
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调研报告根据局工作安排,3月13、15、18日,在市住建局王新生副局长的带领下,我们就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涉及到市建管的主要有安全生产、建筑市场管理、清欠等三方面的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 基本情况近年来,各区(市)建筑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建设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在指导建筑行业、规范市场行为、安全生产监管、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市建筑业企业综合素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落实措施,狠抓施工安全。实施安全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监督网络,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对施工企业的施工组织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开展安全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峄城区政府不定期听取区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汇报,明确指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到无禁区、无盲区;滕州市采取建筑施工安全措施费集中管理使用,有效杜绝措施费使用不到位的现象,同时逐步探索使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实施远程监控管理;市中区强化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巡查频率;山亭区开展了春、夏、秋季和节假日和打非治违等专项检查8次,开展“安全生产月”、“反复查,查反复”等活动。(二)多措并举,逐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当前,我市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建筑业施工规模不断扩大。针对建筑项目多、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资金紧张等现状,建设管理职能部门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滕州市成立了建筑市场执法大队,采取平时巡查、随机抽查、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山亭区联合区纪委、监察局逐步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工程招标前告知制度、“工程优质、干部优良”、“检建共建”、“廉洁大城建”活动等为主题的规范市场的长效机制;峄城区通过健全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各方面行为,真正实现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方面从严把关,对于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建设者,给予停工处理,情况恶劣的,可以进行拆除其违章违法建筑。另一方面强化外地入枣企业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确保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三)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清欠工作。从各区(市)调研情况来看,目前都能从政治、民生和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毫不放松。滕州市建管局面临建设量大、外地企业多的情况,采取节前节后重点排查、局领导带科室分片包干的形式,直接负责协调接访。另外严格征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目前已征收1860余万元。春节过后,建管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分管局长、清欠办有关人员,先后到青岛、临沂及河北邢台学习先进经验,正积极准备在全市实行“实名制一卡通”,更有效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中区严格按规定征收劳务工作保证金,区住建局提请区委书记,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开工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目前已征收保证金950余万元,为预防农民工欠薪群体事件提供有力保障,并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开展了全区在建工程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月度排查工作,每个季度对有拖欠行为的项目或企业进行预警和通报,确保了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支付到位,同时该区对爬塔吊等过激行为会同公安部门采取严厉打击,2012年以来几乎没有像爬塔吊等过激行为的发生;薛城区、峄城区等建筑主管部门领导也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等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有效的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二、 存在主要问题。(一)建筑市场管理规范不够,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从调研情况来看,少数存在建设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前期手续不全,有的没有办理规划许可,甚至无用地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法介入监督管理。有的项目审批手续不到位、边批边上,有的项目甚至未批先建,未备案验收就交付使用。二是一些工程条件还未具备就先施工,有的资金还未到位,有的房屋还未拆完就进场施工,经常发生中途停工,工程拖拉的现象,社会反映较大。三是建筑工程违法违规转包分包问题依然突出,也是外地入枣施工企业实力普遍不强、难以管理。这种情况在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比较严重。(二)安全生产方面一是由于近几年工程建设量的激增,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配备明显不足,致使检查的强度和频率低下,市中区、高新区、山亭区、峄城区较为严重。二是不少施工现场存在有章不循、有令不止、有法不依、违章蛮干等现象,主要存在于新农村建设、园区工程等。三是 由于工程施工利润率逐年下降,致使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对工程安全生产投入下降,建设工程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大、(三)农民工工资尽管在全市清欠部门共同努力下,建筑领域清欠工资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根除拖欠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存在:一是积案问题存在部分陈年老账、旧账未得到解决。二是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到个人的制度,一些施工企业执行不到位,致使农民工得不到应得的报酬。三是以包代管、层层转嫁工程风险。四是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比较严重。五是不合理不平等的低价中标而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六是施工过程中各责任方对工程质量、工程量、计价等意见不一引起纠纷。七是部分农民工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上访讨薪成为主要讼求渠道,有的甚至出现爬塔吊,跳楼,堵路等过激行为。三、建议一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严重落实《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外地入枣施工企业的管理,建立完建筑行市场信用体系,实施不良记录和信用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信用监督作用。二是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力度,首先抓好安全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有效实施的前提必须营造出“个个惜安全,人人抓安全”的氛围,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充实配备专职安全监督专业人员,从人力物力上得到保障,突出总承包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并完善其内部管理机制。三是继续完善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着重抓好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基础管理 ,加大对外地入枣施工企业的管理力度,强化对欠薪企业及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劳务工资保障金制度,做到防控结合,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不断学习外地先进的经验,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当前形势下如何推进我市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调研报告***市是农业大市,也是农村能源消费大市。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从建设新农村、发展生态农业、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两型社会”的高度认识新能源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大市、畜牧业大市和可再生资源丰富的优势,努力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积极发展适合新农村特点的新能源产业,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新能源建设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大亮点。当前,随着我市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广大农村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最近,我们对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进行了一次调查,对下一步我市如何推进农村沼气建设进行了认真思考,参照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就发展我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工作报告如下。一、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本情况200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已连续四年把发展沼气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列入“为民工程”实事之一。截至2009年底,全市累计建设大中小型沼气工程147处,秸秆气化站15处;发展农村户用沼气35.7万户,占适宜户数的26.3%,总户数和产气量均居全省第一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建成沼气服务网点658个。农村户用沼气和大型沼气,年处理农村人畜粪便等废弃物580多万吨,生产沼气1.6亿立方米,相当于标准煤近12万吨,年增收节支近4亿元,沼气户户均增收1170元。同时,通过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沼气服务组织建设,年可转移农村劳动力近1万人。全市推广太阳能热水器83.5万立方米,太阳灶449台,建设太阳房4300平方米;推广安装小型风力发电机1029台,年发电量50多万千瓦时;推广节柴灶154万户,节能炉95万户。全市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年利用总量,折合标煤21万吨。我市形成了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的几种模式,主要有:“一池三改”模式、“畜-沼-果(菜)”模式、生态家园模式、“四位一体”模式、生态农业园区模式、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生态模式、大型沼气工程模式。全市涌现出了苍山县代村、***华城村、平邑县胡同村、临沭县罗屯村、***县王十二胡村、蒙阴县桃花源村等生态家园示范村和***盛泉、莒南县洙边、河东三益大型沼气工程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二、面临的新形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撤村改社区,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受到影响。2009年初,我市全面启动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截止目前,全市新建农村住房15万余户,改造危房2万余户,集中建设改造村庄426个。今年又启动中心镇和中心村社区建设项目,分期迁建。入住新农村后的农户由原来的一家一户、单门独院变成了排房单元居住、平房变成了楼房,居住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因规划、环境、居住、资源条件等因素的制约,给我市的沼气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出现了一些地方新的沼气池因建楼房不能再建、老的沼气池又要废弃的新问题。据统计,我市因搬迁、拆迁原因已报废沼气池6225个。(二)养殖方式发生转变,外出务工增多影响户用沼气建设。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加快,家庭饲养畜禽的农户逐年减少,养殖方式也由过去的散养逐渐转向规模化集中饲养,直接影响到户用沼气发酵原料的来源。全市有养殖农户65.84万户,其中养猪36.11万户,养牛3.87万户,养羊5.05万户,养禽20.47万户。另外,农村外出务工人数逐年增多,农村空置户、闲置户、迁移户逐步增加,对户用沼气建设产生一定影响。据统计,在不能正常使用的沼气池中,原料缺乏的有7855户。(三)工作经费缺乏,后续服务难以保证。虽然各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受财政状况紧张等因素影响,个别县区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没有安排农村能源工作经费或项目管理费,导致沼气池的建后服务跟不上。自2008年开始,国家加大了服务体系方面的投入,在全市陆续建立了300多个乡村服务网点,并配置了沼气出料车、沼气维修工具等,但从现实情况看,服务能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机制不完善、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非常突出。由于地方没有配套,所以发展不快,离实际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沼气用户的需求。另外,由于工作经费缺乏,项目投资标准偏低,要求较高,导致个别县区各级争取项目的积极性不够。(四)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建设与发展要求迫切。近些年来,随着我市养殖业的大发展,农业环境污染的治理已日显迫切,养殖企也积极要求申报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全市年存栏达到一定规模养殖场数量:生猪5000头以上158个,奶牛500头以上81个,肉牛1000头以上42个,鸡鸭10万只以上124个。大中型沼气建设的一次性投入虽然比户用沼气要高,但使用效果更好,可以结合社区建设,向楼房或者平房集中供气,从根本上改变村容村貌。有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的大中型沼气,运行费用并不是很高。河东三益、莒南洙边等大沼站每立方气向农户收1元钱,户均每月30元,农民能承受得起。年初,我们联合市住建委对适宜发展大中型沼气和秸秆气化的村庄进行了调查,全市共有141处企业或村庄有建设意向。但由于国家与省里投资方向还是以建设户用沼气为主,每年大中型沼气工程实施计划很少,影响了大中型沼气的发展。(五)沼气的综合利用重视不够。沼气的综合效益如果发挥不全面,沼气建设只能停留在“就能源利用抓沼气建设”上。据了解,多数人认为,建个沼气池只要能产气做饭、照明就可以了,至于其沼渣、沼液的利用常常被忽视,“四位一体”、“畜沼果”等模式没有得到大面积推广。像河东三益“养殖小区+沼气+社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园区”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的典型还不多。(六)以户用沼气为主的农村新能源统筹发展程度低。太阳能、秸秆气化等新技术推广利用数量少、规模小。据测算,每台太阳能热水器每年提供的能量,相当于214公斤标准煤、163立方米天然气、1748度电,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此外,秸秆气化也很有发展潜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很好,我市***、兰山等地的秸秆气化已经有了较好的发展基础,技术和服务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三、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对策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农业和农村正经历着深刻变化,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新能源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推进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跨越式发展,要求我们要创新思路、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开创新的工作局面。(一)稳步发展户用沼气。到2009年底,全市农村户用沼气池达到35.7万户,仅占全市适宜农户的26.3%。户用沼气的发展没有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用能需求,农户需求比较迫切,还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在农村住房建设和住房改造且适宜建设户用沼气的社区,要把新农居建设与农村沼气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步设计,同步建设。要以“一池三改”、“一池两改”为单元,继续稳步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带动改厨、改厕、改圈,提高普及率,确保每年新增户用沼气4万户。在建设模式上,拓展思路,可以结合搞“畜沼果”、“四位一体”等循环农业模式,在果园旁或者蔬菜大棚内建设户用沼气池,发展绿色果蔬生产。(二)大力发展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和秸秆气化站。一要利用周边资源优势,建设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在不具备使用液化气、不适合发展户用沼气的情况下,利用周边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向用户提供清洁能源,向农业提供高效有机肥。目前,全市大型沼气需要量254处,已建数量16处,需求潜力很大。二是在人畜分离、实行小区集中养殖的村,以畜禽粪便污水为原料,建设养殖小区沼气集中工程,向附近农户提供沼气。1个供气50户的小型沼气工程,估算总投资20万元左右。目前,全市小型沼气(200立方以下)需要量4118处,已建数量138处。三是在沼气需求迫切、养殖农户相对集中的村庄,以养殖农户为核心,以相邻几户为单元,建设联户沼气工程。1个供气10户的畜禽粪便原料型联户沼气,估算总投资3.4万元左右。四是就地取材废物利用,建设秸秆气化站。在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的村庄或社区,建设大中型秸秆气化站集中供气,以解决社区居民的生活用能问题。既可以节约能源,清洁环境,又增加了收入,改善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快新农村的建设歩伐。一处秸秆气化站按照供气户数,投资一般在70万—150万元不等。(三) 进一步加强农村可再生能源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要加大服务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多投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配套资金、工作经费,多建服务网点,让用户不出村就能得到优质的服务。积极扶持鼓励农民围绕沼气等新能源建设开展联合协作,大力兴办农民沼气合作组织,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加强技术培训,加快普及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基本知识,加快培养专业施工队伍。积极推行职业资格就业制度,实行持证上岗,专业兴建。加强对沼气专业施工队伍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四)加大沼气的综合利用,全面提高综合效益。发展沼气的功能30%用于生活燃料,70%的功能在于综合利用。实践证明,农村发展沼气其生命力在于农民对“三沼”的综合利用。沼气作为能源利用,但沼渣、沼液的利用亟待提高和改进。要搞好宣传,让广大农户了解和掌握综合利用技术。农技部门要把沼肥使用列入推广范围,要抓好“示范户”、“示范村”、“示范园”以及大面积的推广,推动沼气综合利用效果在农户中的体现。要以沼气为纽带,把沼气建设与种养业发展结合起来,加快推广“畜-沼-果(菜)”、生态家园、生态种植基地、生态农业园区等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模式,不断拉长生态产业链。(五)要统筹发展各种新型清洁能源。农村新能源包括沼气、秸秆气化、太阳能和风能,这些可再生能源各有特点、各具优势。要适应农村不同的资源环境条件,因地制宜,统筹发展。要把太阳能开发利用作为农村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内容,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加快推广普及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太阳能路灯,拓展新能源利用空间。(六)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确保农户长期受益。一要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实施负总责,细化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考核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简化相关手续,加快落实建设条件,深入乡村农户指导项目实施。二要加强项目的监管。主要领导应亲自挂帅,有关部门参与,深入项目建设第一线,督导检查责任落实、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项目配套等情况。特别要加强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的监督检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每个项目、每笔资金使用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要建立奖惩机制。实行投资安排与项目管理情况挂钩,把项目执行情况作为今后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实行奖优罚劣。对项目执行好的县区在以后的项目安排中增加投资;对项目资金、质量、进度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地方,减少甚至停止安排投资,以确保项目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四、建议(一)建议国家、省市各级转变资金投资方向。在继续推广户用沼气的基础上,提高大中型沼气、秸秆气化、小型沼气、联户沼气等的投资比例,并把太阳能热水器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在今年的市级农村能源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安排上,要继续建设户用沼气,以确保完成4万户建设任务。另外,根据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精神,为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50处大中型沼气和秸秆气化为民工程建设任务,常务会确定了从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大中型沼气和秸秆气化站建设。建议根据建设规模给予补助,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补贴、县财政配套、企业或者社区自筹共同解决。(二)建议提高市级户用沼气项目的补助标准。目前建设一处10立方米户用沼气池成本2153元,普通标准情况下“一池三改”成本3066元,“一池两改”成本2555元。其中“三改”成本:2006年1989元,2007年2145元,2008年2353元,2009年2411元;“两改”成本:2006年1531元,2007年1706元,2008年1891元,2009年2075元。建池成本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建议市级建设项目的补助标准提高到1200元,与国家、省级项目补助标准一致。(三)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体制,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对于目前由不同渠道管理的农业投入,尤其是用于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统一安排,防止项目重复投资或投资过于分散,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要对各分管部门的职能和分工加以明确,以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配置。在支出管理上,目前,有的县区拨付到项目单位,有的县区实行财政统一支付,建议统一实行财政集中支付。 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长效机制建设的调研报告为认真贯彻总工会建立和完善帮扶困难职工长效机制,更好的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经县总工会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就我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 基本情况邵东县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于2006年8月, 由于成立之初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和办公场地,2007、2008年连续三年由办公室兼管此项工作。2009年10月争取了县委、县编委领导的重视,正式批准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正股级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名。帮扶中心设立了再就业介绍、困难救助、技能培训、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健康咨询等窗口,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站”和“农民工权益维护站”两个维权机构,开展“一站式”服务,全方位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在工作制度方面,专设了职工热线电话“12351”,加大对参加工会组织的职工和农民工的帮扶力度,我们制定了“服务宗旨”、“主要职责”、“礼貌用语”、“困难救助办法”、“再就业介绍办法”、“信访接待办法”、“法律援助办法”、“困难职工救助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透明化服务。在信息化管理方面,我们基本上实现了现代化办公,电脑3台,激光打印机、传真机、电话各1部。至目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共接待职工3000余人次,实施帮扶2000余人次,有效地促进了邵东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二、 工会帮扶中心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工作定位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包括职工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因此帮扶困难职工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也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胡锦涛同志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帮扶中心作为服务困难职工的窗口、维护困难职工合法权益的阵地、实施送温暖工程的载体,多年来为广大职工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好事,有效地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难、就医难、子女上学难、生活难、住房难、诉讼难等实际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工会组织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帮助、扶持困难职工的新举措,为困难职工脱贫解困提供了及时、方便、快捷、有效的全方位服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仅靠工会一家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是有一定局限性的。要快捷地解决每一位求助的困难职工问题,解决困难职工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帮助他们渡过眼前的难关,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困难职工解愁,才是帮扶中心应该做、也必须做好的工作。 三、 帮扶中心工作情况 邵东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充分履行维护职能,以建立“五项机制”为抓手,以解决“六难”问题为主题,加大对城镇下岗困难职工的扶贫帮困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1、建立就业救助机制,解决职工就业难问题。再就业是困难职工脱困解贫的根本,因此我们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帮助困难职工再就业。一是小额借款帮助再就业。我们通过对职工个人和困难群体进行小额借款扶持,变输血为造血,帮助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三是开展培训服务再就业。帮扶中心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网络优势,建立职业培训基地,制定培训计划,面对下岗、失业职工,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进再就业,仅2004年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680人次。四是开展活动促进再就业。帮扶中心共开展大型用工洽谈会2次,今年5月底我中心联合县工商联、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联合举办了“邵东县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免费为供需双方搭建平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信息服务。另外4次深入到下岗职工多的困难企业,开展以“送岗位到企业”为主题的专项用工洽谈会,共提供用工岗位2547个,492人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2、建立就学救助机制,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 一如期开展每年的金秋助学活动,2009年以来我中心联合县教育局对全县所有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在读高中和大学生进行了摸底,并通过走访核实。当年对30名学生进行现场捐助,资金达39396元。二为确保金秋助学工作的长期性,我们将贫困学生跟社会各界成功人士帮扶结对,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在帮扶中心的发动和带动下,县计生局、县煤炭局、县妇联、团县委、金利华实业公司、邵东伟特家具有限公司、邵东齿轮厂等单位和民营企业也纷纷出资,资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在全县形成了一股助学热潮,据不完全统计,全县200余名受助学金额达50余万元。3、建立帮扶救助机制,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难问题。 一是建立特困职工档案。特困职工档案是开展送温暖活动的基础。目前帮扶中心按照家庭情况清、困难原因清、思想状况清、就业要求清、技术特长清的原则,建立了特困职工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并科学地实行了三级管理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在全县范围内每个乡镇、大的企业都建立有帮扶网络站点,形成了横成片、纵成网、广域覆盖的帮扶工作格局。三是坚持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目前一年一度的双节送温暖活动已经形成机制,坚持不懈,成为具有工会特色的帮扶活动,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认可和社会各届的赞扬。4、建立法律救助机制,解决困难职工维权难问题。成立了“职工法律援助站”,依法维护职工尤其是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聘请专职律师常年值班,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2008年一名贵州榕江县的务工人员来到县帮扶中心,诉说了自已在邵东的打工经历,该务工人员在邵东一家非法小作坊打工被机器所伤,构成伤残,经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应得8万余元的伤残赔偿,然而非法企业的负责人因无力支付而外逃,致使从2001年判决以来该务工人员多次到我县有关部门上访,并多次到省市有关部门上访,均未解决问题。帮扶中心在了解到这些问题后,积极与县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最终由我县相关的七个机关单位共同先预付了该赔偿金,使该问题最终得到了解决,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化解了一起影响较大的上访事件。四、帮扶中心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度的建立情况。我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由县委、政府、纪委、财政、劳动和民政为成员单位的“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领导小组,但联席会议开展较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仍然没有冲出工会自身运作的“围城”。主要由以下客观原因造成:一是上级工会组织未能创造良好的环境,如与有关部委联合下文建立沟通制度,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二是政府职能部门自以为是,不能很好的合作。因此造成了帮扶中心单打独斗的局面。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如果能与政府职能部门建立起沟通协调制度,取得他们的支持,帮扶中心的工作法码将大大增加,力度将进一步增强,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将会更加有效的得到维护。下一步我们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协调,尽快建立起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度。 五、帮扶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 雄厚的资金是建立帮扶长效机制的基础,也是开展帮扶活动的保证。几年来,帮扶资金在促进再就业、小额借款、困难救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实解决了困难职工的燃眉之急、无奈之困。但是帮扶中心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可支配的资金仅只限于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省级财政和县财政配套资金,仍未处于落实,可用财力相当有限。制约工会帮扶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建立起工会自筹、社会捐助、财政拨付的科学资金筹集机制是当务之急。六、来访困难职工的困难原因分析、帮扶情况及效果 近期,帮扶中心对我县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进行了一次详细的调研,就致贫原因作了如下分析: 1、因企业停产半停产所致。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部分企业因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而惨遭淘汰,导致职工收入大幅度减少或下岗,生活陷入困境。 2、因下岗失业所致。部分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为了求生存、谋发展,不得不走出了“减员增效”的路子,职工也不得不接受了下岗的命运,这就意味着他们的生活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收入来源中断,导致生活困难。 3、因子女上学所致。 目前我国中小学生和大学生的教育费用对于职工家庭尤其是人均收入不足130元的困难职工家庭来说,确实难以承担。一名大学生一年的费用需要上万元,对于他们本身来说绝对是负担不起的。但是为了子女的未来,东拼西凑借来了学费,家里也就一贫如洗。 4、因单亲收入低所致。 在单亲家庭中,一个人收入有限,不但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还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生活上更是雪上加霜,难上加难。 5、患大病所致。 众所周知,现在医院的医疗费用十分昂贵,不用说下岗职工,就是有稳定收入的职工也难以承受。患伤风感冒之类,到医院也需要数百元治疗费,如果是大病、重病,其治疗费用对于下岗职工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可望而不可及。如邵东县统战部刘昌嵩同志,他爱人曾朝秀系邵东县公安局干警,患有乳腺癌、脑溢血、尿毒症等多种重大疾病,子女单位效益都不太好,每每来到工会求助时泪流满面,我中心每年从有限的医疗援助资金中都给他解决一定的帮扶资金,但作为干部职工的娘家人,还是为他的家境感到揪心。几年来,帮扶中心急为困难职工所急、想为困难职工所想、帮为困难职工所帮,切实解决了与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架起了党委政府与职工群众的绿色联系通道。困难职工在感激工会的同时,更是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爱。 七、 存在问题 1、资金筹集难。资金是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展工作的物质基础,也是建立工会帮扶长效机制的基石。但是现在帮扶中心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经济基础薄弱,缺乏持久经济支撑,没有稳定的金来源渠道,制约了工会帮扶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2、与社会保障体系缺乏有效沟通和衔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作为工会帮扶工作的平台,基本上是工会自己单独运作和管理,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不够,与社会其他组织开展的救助活动联系更少,没有将社会其它救助资源有效利用。 3、帮扶力量有限。作为社会团体,无论是在经济上、政策上、信息上都无法与政府职能部门相比,帮扶的力度不够,对困难职工不能从根本上给与扶贫救助。 4、邵东县作为民营经济大县,非公企业发展迅速,农民工团体非常壮大,由于他们法制意识的淡薄,对他们的法律援助还很薄弱。5、邵东县帮扶中心的建立,争得了县领导的重视解决了人员编制问题,但办公场地等各项硬件设施一直未得到解决,要达到省总要求的规范化县级帮扶中心还有一定的距离。八、建议1、最大限度的争取党和政府的支持。帮扶中心的所有工作,是协助党委政府解决问题,排忧解难,政府理应支持。当然,要使领导认识上取得一致,工会要做大量的工作。要大力宣传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要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以来自企业和职工群众实际的第一手材料来证明帮扶中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以工作实绩不断取得党和政府的认可。 2、形成帮扶中心内外协调的工作机制。目前,困难职工问题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工作领域宽、政策性强、原因复杂、解决起来难度较大,需要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齐抓共管。要不断拓宽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困难职工问题的渠道,建立定期联系、沟通和共同解决问题的制度,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信息支持。同时帮扶中心与工会各部门之间,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制度,形成合力,共同帮扶困难职工。 3、建立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要通过政府拨款、工会经费投入、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资金。积极争取政府对帮扶中心的资金支持,通过多种形式筹集社会资金,努力拓宽资金和物资筹措渠道。工会要加大对帮扶中心的资金投入力度,拿出必要的经费用于帮扶中心。 4、建立帮扶中心工作长效机制。一要健全制度。帮扶中心要建立信访接待、职业介绍和培训、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项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二要配备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帮扶工作队伍,将一批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群众工作经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人员,充实到帮扶工作队伍中来。三要加强对帮扶中心的组织领导,工会主要领导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帮扶中心工作,对职工群众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在人、财、物方面提供必要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