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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计划10篇】人才培养计划

发布时间:2019-06-29 05:39:45 影响了:

人才培养计划篇一

公司人才培养计划

  一、背景

  根据新一年的工作需要,公司共招收了12名08级新员工,组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新团体。但是,由于刚进入公司不久,及员工的性格和潜力等方面的差异,大家的优势并没有到达最大化发挥,工作潜力没有充分展现出来,用心性也有所欠缺。

  因此,计划开展公司人才培养计划,透过一系列的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用心性和展现员工的才能,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优势互补和有效利用,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提高整个公司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目的

  1.透过鼓励机制,调动员工的用心性,使其全身心投入公司的工作;

  2.透过合理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员工的才能,到达人力资源利用的最优化;

  3.透过合作机制,让员工在与本部门员工或其他部门员工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取长补短,进一步提升自我;

  三、实施方案

  1.引入竞争机制。每月评出“公司标兵“及”优秀小组长“一名,并颁发纪念品。

  2.在全面发展员工各方面潜力的基础上,根据员工本身的优势,重点培养某一方面的才能,如物资管理方面,组织潜力方面,及创新方面的人才。

  3.加强团队精神。不定期的部门餐会,户外活动(体育运动),部门小联谊及与其他部门的联谊等,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团队精神。

  4.员工参与制。多让员工参与到一些条例或者重要事项的商讨过程中,充分思考员工的意见,让其更好地关心本部门及整个协会的发展。

人才培养计划篇二

企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意见》和《江苏省“百校千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透过实施常州市“十校百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十校百企”工程),推进院校和企业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合作,建立政府搭台、校企互动、产学结合、资源共享、校企双赢的校企合作新机制,为加快培养适应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急需的紧缺型高技能人才、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带给有效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1.全面推行紧密型的校企合作机制。省级重点技工院校要和不少于10个企业开展紧密型合作,国家级以上重点技工院校要和不少于20个企业开展紧密型合作,制定具体的校企合作方案,并有效执行。每个高级工班、技师(含预备技师)班专业均要与2家以上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培养协议,制定具体的校企合作方案,并有效执行。

  2.努力扩大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规模。技师学院的高级班、技师(预备技师)班在校生的比例到达50%(或者1200人)以上,年组织企业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500人以上;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在校生比例到达30%(或者800人)以上,年组织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400人以上;国家级重点技校高级班在校生的比例20%(或者300人)以上,年组织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200人以上。

  3.着力提高高技能人才培训质量。在夯实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透过校企合作着力提高分析、解决生产实际难题的潜力,确保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考评合格率80%以上,对口就业率90%以上,用人企业认可满意度80%以上。

  三、实施要求

  实施“十校百企”工程,关键要找准企业和院校的对接点,注重在载体、途径和方法上下功夫,不断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发展,院校和有关企业要因地制宜、不拘一格、突出特色,用心探索多种模式和灵活有效的合作形式,共同搭建对接平台。

  1.毕业生供求信息对接平台。市经信委和市人社局将共同搭建常州市技工院校毕业生供求信息对接平台,为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带给信息服务。各企业要用心为“平台建设”带给人才需求信息,为技工院校毕业生带给丰富的就业岗位信息;各技工院校要及时带给毕业生就业信息,实现毕业生就业信息与企业需求信息紧密对接,拓宽毕业生和企业方便快捷的双向选取渠道。

  2.人才交流对接平台。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制度,技工院校要派教师到企业挂职,顶岗实践,参与产学研活动,系统掌握相关业务技术流程,积累教学所需的职业技能、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以提高实践教学技能,建立企业优秀人才到技工院校兼职制度,聘请优秀企业家、能工巧匠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特聘教师到院校授课,构成校企人才交流机制。

  3.课程改革对接平台。建立院校专业设置、课程资料改革与企业发展联动的促进机制。校企共同研究一体化教学资料、教材和课程体系,根据企业人才层次和数量需求变化,引导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推动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实现专业设置与用工需求零距离、课程设备与职业活动零距离、教学资料与培养目标零距离,增强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紧密性和有效性。

  4.物质交流对接平台。加快校内校外基地建设,大力推行“学校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与“企业在学校建立生产车间”的做法,建立校企合作的物质交流平台。选取一批优秀企业、行业协会和产业集群,分类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以提高学生的实践与创新潜力。

  5.技术交流对接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和院校各自优势,校企联合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或“名师工作室”,共同研发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与新产品,建立校企合作的技术交流平台,不断提升技工院校的办学水平,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常州市“十校百企”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督查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推动工作的展开。各院校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十校百企”工程实施方案并推动组织实施。组织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学骨干,有关行业、企业的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和技术骨干组成,其中行业、企业代表要占必须比例。

  2.合力共推。市经信委和市人社局将充分发挥部门综合协调与指导服务的职能,建立协调共推的协作机制,共同推动技工院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协调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政策上予以扶持,促进校企合作健康发展。

  3.强化考核。各技工院校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抓紧建立机构、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具体的工作进度,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上见实效。市经信委将“十校百企”工程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建立现代职工培训制度的重要资料进行部署和安排,并将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成效作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市人社局建立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统计、检查评估、考核和通报制度,并将“十校百企”工程纳入技工院校“十项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年终进行考核评比。

  4.表彰激励。建立激励机制,根据行业企业和技工院校培养紧缺型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数量和工作绩效,按照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办法给予适当补助。对“十校百企”工程中取得显著成效的技工院校和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5.跟踪服务。拟成立常州市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究会,围绕常州市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的主题和“十校百企”工程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校企合作调研、技术交流、文化共建等合作活动,研究建立校企合作机制的有效办法,探索全方位多元化的合作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校企合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校企双方进行监控和考核评估,推动“十校百企”工程顺利开展。

  五、实施步骤

  1.组织发动。5月中旬制订《常州市“十校百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常州市“十校百企”工程推进会,部署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2.建立机构。6月上旬成立常州市“十校百企”工程领导小组,各技工院校根据本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十校百企”工程实施方案。

  3.校企对接。6月,十所技工院校、百家相关企业根据本实施方案开展校企对接活动,确定对接项目,签订合作协议;筹办常州市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究会,完成“十二五”校企合作研究课题开题报告,力争8月结题;搭建毕业生供求信息对接平台,院校带给高技能人才培训菜单,企业带给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实现毕业生供求信息对接。

  4.开展督查。6月下旬,市经信委和市人社局共同对“十校百企”工程实施状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督查汇总上报省人社厅。

  5.考核评比。12月,将“十校百企”工程成效纳入全市技工院校“十项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评比。

  6.总结交流。2011年1月召开“十校百企”工程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抓好典型,全面推广。

人才培养计划篇三

根据财政部和重庆市财政局印发的会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为加大重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力度,破解高端会计人才紧缺难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培养重庆会计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为引领,以培养高级会计师、总会计师为重点,以培养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为基础,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梯次递进衔接的会计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我市会计人才队伍业务潜力和整体素质,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带给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到2020年分类培养:精通会计业务、精于财务管理、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操作潜力很强的重庆会计领军人才350人(其中:力争入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50人,具有国际资格的注册会计师50人);会计业务娴熟,善于财务管理,职业决定潜力强,操作潜力强的重庆青年英才600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高级会计人才及总会计师2000人;加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培养,届时占会计人员的比例西部领先。

  三、遴选条件和程序

  (一)会计领军人才。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含透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执业5年以上,或者副教授以上职称(含会计学博士毕业工作2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有本科学历,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财务部(科)负责人或后备骨干。本人申报、单位审查推荐;由市财政局组织对财会、英语和综合知识进行考试;再面试、综合审查评选;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确定培养人选。

  (二)会计青年英才。取得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讲师等专业技术资格2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具有本科学历,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获得全国会计师考试金银榜的考生,条件可适当放宽。人选确定方法同会计领军人才。

  (三)国内领先高级会计人才。选取企事业财务部(科)长以上、高级会计师,年龄55岁以内,由本人报名、单位推荐,根据每年培养计划,综合平衡确定培养人选。

  (四)总会计师。按照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设置和任命的总会计师,年龄55岁以内,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由本人申报、单位推荐,综合平衡确定培养人选。

  (五)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贴合财政部规定报考条件的会计人员。

  四、培养措施

  (一)报考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和国际资格注册会计师,原则上在重庆会计领军人才中筛选,并适当开展考前培训。对获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除享受重庆会计领军人才政策支持外,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

  (二)会计领军人才培养3年,会计青年英才培养2年。实施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培养,并与会计专业硕士项目(MPAcc)有效对接。培养期间实行量化考试和淘汰机制。培养期满经考试合格后,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和培养院校颁发证书。取得重庆会计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的,优先向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推荐使用;入选人员纳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库管理;优先向有关部门推荐作专家;优先安排会计财务科研课题并适当给予资金支持;可提前两年参加高(正高)级会计师考评。

  (三)完善正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方法、资料,适时增加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数量,提升正高级会计师质量。

  (四)加大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按照国内领先水平设置培训资料,强化管理、理论、综合潜力培养。对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人才纳入市委组织、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库管理;向有关部门推荐使用。

  (五)按照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逐步实行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完善全市大中型企事业总会计师设置,开展总会计师职能、专业、综合知识强化培养。

  (六)结合会计师年龄、学历、职务和从事财会工作年限等,修订完善报考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鼓励我市高等院校开展高级会计师专业知识考前学习培训,用心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专业考试;总结完善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强化专业技能、综合知识和实际工作潜力等全面考察,增加高级会计师数量,提高质量;强化高级会计师综合潜力再提升,结合高级会计师年度继续教育,完善培训方式和资料,明确学习任务目标,增强学习自觉性。

  (七)实行自主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市财政局指导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考前学习培训、考试合格激励、选送注册会计师到市内外培养提高和引进注册会计师的激励政策规定。

  (八)鼓励我市贴合条件的广大会计人员参加高校、网校专业学习培训,用心参加全国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取优秀院校、网校供会计人员选取学习;对参加全国会计师考试获得金银榜的会计人员给予表彰。

  (九)由会计主管部门(市财政局)、用人单位、培养对象个人共同承担培养经费。培养经费主要用于会计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高级会计人才、总会计师的选拔、集中培训、讲座、科研、管理等项开支。单位承担的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十)各区县(自治县)、行业主管部门和人才使用单位,要主动如实推荐优秀会计人才,用心支持其参加学习、培训、讲座和调研活动,从学习时间、经费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据此规定原则精神,具体制定鼓励本行业和单位会计人才培养、激励和使用政策措施。

  五、组织实施

  (一)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组成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全市高端会计人才重大培养政策,指导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的培养。

  (二)高端会计人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开展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在市内外高等院校中选取培养机构,指导监督培养院校设计培养方案、实施培养和管理,向领导小组汇报全市会计人才培养工作。

  (三)培养院校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学员选拔、面试工作;具体负责培养资料设计、培养教学、调研指导、考核管理,全面落实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综合潜力素质提升,培养状况报告等工作。

  (四)各区县组织、财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人才的培养,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优秀会计人才推荐上报工作,营造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人才培养计划篇四

公司“十一五”期间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终身学习、全员培训的思路,透过构建贴合公司实际的现代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健全贴合人才成长规律的激励约束机制,构成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大规模的人才培养新格局,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富有创新精神,能够防范经营风险、应对复杂局面的经营人才队伍;
一支职业素养好、市场意识强、熟悉电网企业经营管理业务、坚持并实践公司发展战略、执行力强的管理人才队伍;
一支理论扎实、作风严谨、具有技术创新和科技攻关潜力的技术人才队伍;
一支爱岗敬业、技能精湛、勇于实践、一专多能、作风过硬的技能人才队伍。

  1、员工素质提升计划。到20XX年底,公司系统员工队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的比例到达25%,人才密度到达0.80。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到达90%、50%和55%以上全员培训率到达95%以上,各类员工的思想道德素养、业务水平和创新潜力明显提高,岗位适应性明显增强。

  2、“1551”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各类优秀人才培养力度,公司培养选拔100名优秀经营人才、500名优秀管理人才、500名优秀技术人才和1000名优技能人才。

  3、创新型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在支撑电网建设与发展、提高电网运行控制水平和推进电网技术升级等重点技术领域,重点培养2-3名后备院士人才,培养300名创新型优秀拔尖人才,新增国家级专家150人,公司系统进入国家级人才库的专家力争到达300人以上,构成以院士和知名专家为核心的创新性高精尖科技人才队伍。

  4、紧缺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引进和培养公司紧缺专家人才的力度,5年内引进和培养500名金融、保险、法律和财务等高级专业人才,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的需求。

  5、特高压电网专项人才培养计划。根据特高压电网工程建设的要求,加强特高压科技人才的培养,5年内滚动培养20XX名能够承担特高压电网技术研究、设计、建设、生产运行、维护和管理等专业人才。

  6、西部电力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从西北五省和西藏公司选拔40名有培养前途的青年管理和技术人才,进行针对性的集中强化培训,并对口派遣到东部发达电力企业实践锻炼。加大对西藏公司人才帮扶力度,每年选派10名优秀技术和技能人才进藏担任培训师,开展对口培训,为西藏公司培养技术和技能人才。

  7、学习型班组建设计划。以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为载体,用心培育国家电网文化,建设学习型班组;
加强基层班组建设,大力促进在岗学习和现场培训,开展公司系统所有班组长的轮训工作。

  8、农电工素质潜力提升计划。加大农电工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电工基本素质和工作潜力,开展对所有农电所长的轮训工作。到20XX年底,农电工持证上岗率到达100%。

人才培养计划篇五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如下《达州市给排水总公司20XX年人才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以弘扬五种作风、提升五种潜力为核心、按照不间断学习、全员培训的思路,构建贴合公司实际的现代教育培训体系,健全贴合人才成长规律的激励约束机制,构成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大规模的人才培训新格局,培训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富有创新精神,能够应对复杂局面的复合型人才队伍。20XX年底,透过培训争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员工比例到达20%及以上、企业经营者比例到达70%及以上、管理人员比例到达40%及以上、技术人员比例到达20%及以上,全员培训率到达95%及以上。

  二、培训对象

  公司现有在册在岗职工、新招聘工作人员。

  三、培训资料

  公司简介、发展历程、战略目标、公司文化、工艺艺流程、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培训形式

  (1)实行“1122”优秀人才培训。采取引进来和送出去的方式,公司培养选拔1名优秀经营人才、1名优秀管理人才、2名优秀技术人才和2名优秀技能人才。

  (2)实行创新型人才培训。在化验、监测、经营、安装、收费技术、机电设备运行控制等重要领域,重点培养1-2名后备人才,培养3-5名创新型优秀拔尖人才,建设创新性高精尖科技人才队伍。

  (3)实行紧缺性人才培训。每年用心引进和培养电焊、化验、水质监测、施工现场管理和财务审计等高级专业人才各1名,以满足公司业务拓展需求。

  (4)实行人才拓展培训。根据给排水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人才拓展培训,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年内滚动开展10人次的经营管理、水质化验、生产运行、维护、水表安装管网维修等专业人才培养。

  (5)实行学习型班组建设培训。以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为载体,用心培育水莲文化,建设学习型班组;
加强基层班组建设,大力促进在岗学习和现场培训,开展公司系统所有班组长的轮训工作。

  五、培训时间

  (1)现有在册在岗职工每季度培训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新招聘工作人员初训不少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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