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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抽查的通知】对存在粉尘和毒物的企业

发布时间:2019-07-04 08:52:08 影响了:
【摘要】: 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同市卫生局大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大同市总工会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同安监规字〔2010〕85号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抽查的通知各县

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同市卫生局 大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大同市总工会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同安监规字〔2010〕 85 号


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抽查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同安监规字〔2009〕132号文件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23、27号令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市安监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7月底,在全市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抽查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抽查,进一步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促进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杜绝重特大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抽查重点及内容 (一)、抽查重点是:煤炭开采、煤炭加工、非煤矿山开采、石材加工、冶炼、水泥制造、玻璃加工、制鞋皮革、化工生产经营、家具制造、机械加工、装饰材料加工、自来水生产供应、污水处理、橡胶制品等企业,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 (二)抽查内容是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1、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 3、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4、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受市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煤矿除外),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 6、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7、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 8、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 9、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10、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 11、淘汰落后,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情况; 12、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健康防护用品配备与从业人员的管理; 13、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情况; 1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 三、抽查组织与分工 为了保证专项行动抽查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特成立以下五个领导小组并做如下分工: 第一组组长:郭福周 13015394893 组员:宫 满 13068096839 王立超 15934215668 刘日清 15235231399 抽查:城区、开发区、矿区、粮食局、中小企业局、省电建一公司、山西煤运集团大同公司、大秦铁路公司 第二组组长:王海英 组员:武平山 13934022312 郝 瑞 13835281197 白常雄 13835281282 徐小军 13633428111 抽查:南郊区、新荣区、大同县、一一五队、市政公用局、二一七队 第三组组长:盛国礼 13700523518 组员:郝文贵 13008048108 宋志刚 13935269180 张建新(卫生) 抽查:灵丘县、广灵县、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自来水公司、光达实业公司、机车实业公司、同煤实业公司 第四组组长:宋会民 13513524385 组员:李卫华 13835226049 马博超 刘 力 13935289048 抽查:左云县、阳高县、天镇县、国资委、东西郊污水处理厂、吴官屯煤业、地煤集团 第五组组长:王俊峰 13994367056 组员:康建业 13994391588 郝智武 13934818006 李志杰 13403421188 段子颖 5928770 抽查:浑源县、建筑工交国资公司、同煤集团、大齿集团、七0研究所、市建委、山西柴油机厂 抽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规划科技科,办公室主任由科长宫满同志担任,办公室承担抽查工作的定期联席、信息通报、上下联动工作。(联系电话:0352—5193212) 四、抽查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抽查工作组组长要亲自挂帅,要组织本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抽查工作既有分工,也有协作,统一效能地完成抽查任务。 2、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工作见实效。深入各县区、各单位抽查,要认真听取各县区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要指出下一步开展工作的重点、难点、明确今年下半年专项行动的步骤。深入企业要听其汇报,查阅资料,检查工作场所,填好检查表,如实反应企业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对其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同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或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3、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抽查小组的同志要按照分工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同时每周要向抽查工作办公室汇报上周的工作情况,落实联席制度,做到信息沟通,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县区联动。 4、工作有序,及时总结。各抽查小组于7月底之前,将分工范围内各县区、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专项行动抽查办公室——市安监局规划科技科,抽查办公室汇总后报省局抽查办公室。

二0一0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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