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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防控总结 [2019年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05 20:09:30 影响了:

篇一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国、全省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我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于2019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为期5个月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按照省教育厅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立足提升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不断改进火灾预防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消除各类火灾风险,减少和避免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我县广大师生生命和校园财产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

各学校幼儿园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

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工作方案,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定期研判工作情况,做好督导跟踪,及时分析通报问题,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

活动结束后,各学校幼儿园要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校园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一持续推进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对照《海南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强化各级责任,落实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设,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师生防御火灾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强化落实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深入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学校幼儿园以开展专项检查或开展校园安全综合检查等方式,对学校用电情况及各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对照《海南省学校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内容》详见附件,继续抓好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活动中心、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师生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

四不断强化校园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每年的1月和11月是我省学校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月,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对照校园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安排表和六个一活动安排,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大宣传活动,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布置一次家庭消防安全自查作业。

五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工作。

紧盯全国、全省两会、博鳌亚洲论坛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重大活动举办和重要节日期间,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巡查,加强应急值班,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全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傅永东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郭龙文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岗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基础教育岗。

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地本校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督促工作落实。

三及时报送信息。

请各学校幼儿园于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报送至局基础教育岗;
12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等材料。

联系人何,邮箱

篇二

各村委会(分场)、乡直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乐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乐消委字【2018】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我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发动各行业系统,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实现“杜绝、防止、减少、保持的总目标,使消防安全成果最大限度地促进和谐、惠及百姓。要坚决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防止较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机构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乡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胡雪彬党委副书记任组长,黄胜所长、吴毛毛部长、石崇峰副乡长、宋建芳所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文化站、林办、国土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负责组织开展和协调全乡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日常工作。

三、工作时间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从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认真按照本方案的目标要求,深入分析当地火灾形势和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并部署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6年 “两会”结束)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同时,要重点抓好春节等节日以及区、市 “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9年“两会”结束至3月31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上报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情况。乡政府将适时对全乡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村、各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落实行政责任制,抓好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火灾防范措施。针对冬季气候干燥,降雨量较少,容易引发火灾的特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

春节、元旦、“两会”等关键时间段,群众燃放烟花要进行防火宣传,杜绝无牌经营烟花爆竹。各村、各单位对各类群体性活动必须要做到提前介入,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预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乡安监站和派出所,并督促负责人立即整改。派出所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又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止举办,确保安全。

(三)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各村要建立健全消防各级消防安全组织,充分发挥村的基层单位作用,着力构建全覆盖的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各村要逐步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推动社会单位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逐一建立“户籍化”管理档案,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实现社会单位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变。

(四)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

各村、各部门要积极与乡安监站联系,督促并组织好各自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冬季火灾的特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突出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宣传纳入文化下乡的活动的内容,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通过悬挂横幅、制作标语、发放宣传单等传统形式加大对全社会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普及消防法规知识,使冬季防火工作家喻户晓;
要持续在公众聚集场所组织开展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
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
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

(五)加强农村消防工作

各村要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指标,推动消防水源、道路、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群众性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指示,提高农民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突出整治耐火等级低且集中连片建筑,改造和规范农户电气线路、炉灶,清理房屋住宅间距、易燃易爆物品、柴堆草垛和杂物,减少致灾因素。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推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切实作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切实作好冬季防火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防御火灾的良好局面。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明确职责,加大对 火灾易发区、人员密集场所等的火灾隐患排查力度。

(三)落实责任,确保冬防工作取得成效。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根据本辖区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冬防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切实部署好冬季防火工作。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村要将有关标语和宣传专栏的制作情况进行拍照存档,并将冬防工作的阶段性情况、冬防总结报告分别于2019年4月10日前报乡政府(联系电话:XXXXXX)。

篇三

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分工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发〔2018〕85号)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推进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开展火灾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今冬明春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重点任务及工作分工

(一)落实监管责任。机构改革期间,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由各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村居、社区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管。(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分工负责)

(二)强化实名制落实。打好火灾防控主动仗,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实名制“四张清单”,狠抓各行业及属地的实名制工作落实。(市消防支队牵头,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深化专项整治。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整治;
年底前,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集中侦办一批消防案件,倒逼企业单位落实火灾防控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照单销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消防安全社区、村庄”创建达标;
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市消防支队牵头,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在重点林区组织开展清坟头、清地堰、清林缘、清路边“四清”活动,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市林业局牵头,市农业局、市消防支队配合)

(五)定期研判火灾发展趋势,打好灭火救援整体仗。协调建立火灾防控通报和会商机制,围绕“两节”“两会”等重要节点,扎实推进实战技能练兵活动,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开展应急演练,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处置险情。(市消防支队牵头,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六)加大森林巡查执法和防火专项清查力度。重点部位24小时专人把守,适时发布《禁火令》,落实护林员岗位职责,有效提高森林火灾初期发现率。(市林业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配合)

(七)大力推进消防队伍基层基础建设,做好专职消防员待遇保障。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我市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市消防支队牵头,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八)加强业务培训。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两书两报告一考试”机制,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人考试。年底前,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和行业主管部门、防火重点单位负责人员,开展一次火灾防控业务培训。(市消防支队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九)普及消防知识。突出“两节”“两会”等关键时期,组织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强化火灾警示教育,开展防火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积极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市消防支队牵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十)强化应急救援演练。深入开展冬春季节火灾高发期执勤战备、冬季练兵等活动,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作用,全力做好火灾的应急应对。(市消防支队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在春节等关键时段,针对夜间营业场所,在全市开展夜查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火灾风险。(市消防支队牵头,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十二)加强督促指导。市公安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集中开展督促指导,辅以执法检查,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将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强化暗访暗查,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的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现场。(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火灾防控工作,充分认清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切实把推进冬春火灾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主动认领工作任务,推进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配合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行业领域内火灾防控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工作协调,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市政府安委会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派出工作指导组,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
对发生亡人火灾或较大以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形成总结,于2019年3月25日前书面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电子邮箱: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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