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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国土资源所2018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04 14:47:16 影响了:

县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西和县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工作的安排,结合我所实际,对我所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做了自查,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1、及时组织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

2、坚持自学,积极组织所内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的学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3、按县局和西高山乡、石峡镇党委、政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的办理。

4、把党风廉政建工作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行有机结合,针对自身工作性质,积极开展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认真学习和观看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事迹和反面案件,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我所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四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五届县纪委三次全会的要求,对本单位廉洁自律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

1、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组织配合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单位干部无违纪违法行为。

2、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公务零接待;不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牢固树立“三观”,帮民困、解民忧,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3、支持配合执法监察工作,对执法监察中提出的不足之处认真进行整改;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及有关材料,积极参与开展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1、理论学习不够,今后要继续加强学习。

2、强化观念认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继续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反对各种腐败行为,要做到上级放心,群众满意。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开拓创新,促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西和县石峡国土资源所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五日

2018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以全国人社系统先进集体荣誉为新起点,翻篇归零再出发,锐意创新谋新篇,带领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四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全市人力社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今年以来,已选树“最美人社人”10名,培育入选省级“万名好党员”1名、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市级先进党支部2个。2名党务干部参加市级机关“见初心”党务干部职业能力大比拼,均获三等奖。4月27日、6月29日,市人力社保局分别在全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机关党建工作表彰大会作现场发言和书面交流。根据《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建设清廉湖州的实施意见》(湖委发〔2017〕26号)和《湖州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方案》(湖委办〔2018〕6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018年,局党组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来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抓统筹,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与党组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湖委办〔2015〕45号文件和清廉湖州建设有关要求,紧密结合人力社保系统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机关纪委工作要点》,细化全年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任务,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落细落实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责任和任务。年初,组织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报告上年度班子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部署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由局党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形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人人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抓规范,完善制度体系。局党组始终坚持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体系,完善管党治党体制机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和《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建设清廉湖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人社部张纪南部长在全国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推动全市人力社保事业高水平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落实《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见》《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情况的问责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深化机关效能革命和窗口作风建设,不断完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体系。加强干部人事管理,高度重视“一报告两评议”选人用人方面的意见反馈,组织开展2014年以来选人用人工作集中自查,顺利完成“一人一表、一批一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检查和科级干部、局管后备干部的“三龄两历”再次核查工作,着力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

(三)抓教育,夯实学习载体。局党组始终把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凝心聚魂,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补钙壮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人力社保系统落地生根。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线上”随时学,“线下”固定学,持续深化宪法、监察法和党章党规等学习教育,全面领会精抓落实。深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月集中学习日等学习教育载体建设,各级党组织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学习教育活动78次,组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座谈会等各类学习教育活动85场次,1500余人次参加学习,在线推送学习教育内容26期,阅读量5000余次。

(四)抓督查,倒逼责任落实。局党组始终坚持用钉钉子精神狠抓督查,时刻聚焦问题,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敢于较真碰硬,不回避一个矛盾,不放过一个问题。全面排查系统岗位风险,对公务员招录、职称评审、军转干部(家属)安置、劳动能力鉴定等风险较突出、群众关注度高的100个风险点实行重点监管。带队赴县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对各单位处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召开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集中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工作汇报,经常听取驻局纪检组、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意见,及时沟通情况。年末向上级党委及纪委提交本年度履责情况,组织进行全局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三级联评联述联考”,专项督查履责情况。认真落实市委“干部绩效比拼行动”要求,围绕全市、全局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三新三比”和“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当先锋”专项活动,组建“六大攻坚团队”,通过向党组汇报工作成效的形式来检验干部担当意识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时刻盯紧“四风”老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新表现,不断完善正风肃纪巡查方式方法,着力推进明查暗访常态化、精准化,形成抓常抓细抓长的工作机制。

(五)抓执纪,从严问责追责。局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建立健全“闭环式”问责体系,让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部署并完成2018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个人廉政档案内容。做好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治理工作,对照领导干部房产交易相关纪律和法律规定,进行房产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零报告”,并按照权限管理和10%的抽查比率对25名局中层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房产交易行为进行了专项抽查,对1名干部进行了谈话。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全局所有干部职工作出了资金借贷“零违规”承诺。重申纪律规定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并进行自查上报。转发《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印发〈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创新监督执纪方式,靶向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红脸出汗,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对处在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截至目前,以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7人。

二、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018年,局党政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地扛在肩上,并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班子成员坚持以身示范,从严要求,带头学习促提升,认真履责敢担当,对分管单位(处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负领导责任,系统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加强,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

(一)强学习,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牵头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系统规划年度学习计划,带领班子成员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全国两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落实“一四六十”工作体系。及时召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或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传达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全局上下切实吃透上级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新要求,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精神。按照省、市纪委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工作,对照标准逐项逐条自查自纠并汇总上报。

(二)强落实,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党组主要负责人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做到“四个亲自”,主抓直管,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深入规范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办法。强化党员先锋示范引领和正风肃纪教育,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组建正风肃纪等“六大团队”协力推进精细化城市管理、“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学生招引、高层次人才引进、企业行业人才自主评价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力社保重点工作。加强专项资金和社保、就业基金监管,始终做到业务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全力支持和保证驻局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力量,牵头抓总,突出抓好日常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和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强监督,坚守党风廉政底线。党组负责人坚持把功夫用在平时,加强督查问效,立足抓早抓小,强化教育引导,着力筑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篱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监督,完善内控措施,健全完善资金使用决策和监管机制,加强《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等人力社保系列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等执行情况和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社保基金、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的常态化监督检查。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了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经常性教育提醒,督促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经常性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驻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检查直属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四)强示范,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强化党性锤炼、品行修养,切实做到勤政务实,清正廉洁。认真贯彻党章党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大纪律”要求、省委“28条办法”、市委“24条办法”,严格遵守《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廉政规章,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坚持以上率下,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形成问题清单、制度清单和整改清单,限期落实整改并按月上报。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学习等活动,带头执行县局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确保系统上下风清气正。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2014年以来,在市委、政府,市纪委领导下,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作风为突破、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障、监督为关键、纠风为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和党的建设之中,成效明显,为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市纪委杨光忠书记到市局调研工作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树牢任务观念,摆上重要位置。局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基础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现同频共振,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建,以党建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每年初,局党组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局领导岗位变化,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明确党组的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承担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所负的主要领导责任,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完善县区司法局纪律监察联络员制度,形成市局与县区局纪律监督网络。同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年度目标,细化责任内容,严格责任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传导,向基层延伸。三是强化以制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廉政责任风险防范排查,查找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先后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2016年工作规划》、《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严格”“十不准”》、《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12项制度措施,对政务公开、财务管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人事任免、车辆管理等方面进行梳理细化。同时,每年针对新的形势任务,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条款。四是注重固本正源,深化廉政教育。增强纪律约束意识。印发《准则》、《条例》、《论述摘编》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学习计划表,利用周四学习日,采取集中学习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党规、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通报的典型案例等,增强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大警示教育密度。充分利用局电子屏、宣传栏、局办公楼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加大警示教育的密度。采取观看警示片、召开警示会、参观教育室等措施加大警示教育的频率,实现了以案预警,以事育人教育效果。注重搞好结合。主动与“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结合,推动自查自纠常态化制度化。2014年以来,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后32次进行学党章党规等内容辅导。先后邀请市委讲师团、市纪委宣讲团成员,以《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等为题,进行辅导讲课,人人写出心得体会,查找自身不足,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责任感、紧迫感。五是严肃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执纪。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开展改进作风年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了“庸懒散”、“六个清理、六个规范”、“四风”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坚持明查暗访。建立社区矫正巡查制度,纪检组会同社区矫正、政策法规等业务科室,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已巡查55个司法所,问卷调查87人,与班子成员、纪检监察联络员等座谈40余人,下发整改函21份,整改问题32起,对4名司法所长进行了组织、纪律处理。突出重点执法岗位监督。纪检组对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抽选工作进行监督,2年来,对5起案件9名人民监督员抽选过程进行了监督。对县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办案质量、办案补贴发放进行了检查监督,并进行了通报。严格纪律审查。对“庞氏母女疫苗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失火隐患责任查处进行审查监督。对13起投诉律师案件进行了查处,对4名律师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对1名公证员依法吊销执业资格,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关。自2014年以来,对提拔的1名副县级党外干部,11个评先创优集体和19名个人进行了把关。严格效能监察。制定了效能监察考核办法,纪检组牵头每季对全局机关科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测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科室奖惩和评先创优的主要依据,作为机关人员选拔任用、晋级的重要参考。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局领导分别与县区局、市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谈话34人次,征求基层对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150余条。

二、正视差距,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当前,群众的法律诉求发生了深刻变化,司法行政队伍构成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落实“两个责任”氛围还不够浓厚。局党组虽然每年都开会部署、讲话强调、出台文件和签定责任书,但在具体抓工作落实抓执行方面有时力度还不够,检查督导还不到位,甚至上级有要求时就紧一阵子,业务工作忙时就有所放松,经常性廉政教育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树的不牢,教育提醒不经常,没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在经常、抓在经常,形成浓厚氛围。多数局党组成员下基层调研少,对下属事业单位关心支持力度不够,听取基层意见不够充分。班子成员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日常工作,对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到位。没能很好的落实纪检组长主业主责要求,业务工作忙时,就安排分配了其他任务,影响了专职抓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市局纪检组监督意识不够强,工作主动性不够高,在探索监督执纪问责路子方面,办法不多,创新不够,在抓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方面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细致,在抓队伍教育管理方面办法不多,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二)党风廉政建设标准还不是很高。局党组普遍认为司法局党风廉政“危险系数”小,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不重,所以在抓工作落实中,有时标准定的不高,尺度卡的不严,制度笼子拧的不紧,甚至存在“只要工作落实了就行”的偏面认识,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出高标准,抓成高质量。有些局领导和基层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仅理解为只要自身做好廉洁自律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没有落实好“一岗双责”,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队伍作风建设抓的不紧,要求严。有些领导存在老好人思想,对队伍中的问题,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甚至避重就轻。就拿考勤制度来说,制度落实不严格,结果运用不及时,对个别迟到早退情况处理的不到位。

(三)责任传导还不够有力。对县区司法局机关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监督不够,总感到县区局党风廉政建设是属地管理,虽然在县区司法局建立了纪律监督联络员制度,但监督执纪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些县区局党组认为,本单位纪检组由县区纪委统一派驻,纪检组牵头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纪检派员监督,局党组汇报好,配合好就行,不需要牵涉太多精力、人力和财力。有些局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在抓廉政工作时方法单一,没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对上级精神只会采取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比着葫芦画葫芦,没有创新意识和突破精神,造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针对性,工作开展流于形式。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比较薄弱,有些行业的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不多,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强,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基层脱了节。个别司法所工作人员纪律松弛、庸懒散慢,还存在执法办事不公道,说话执勤不文明的现象;一些法律服务人员办案不规范、收费不公开,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能,玩忽懈怠,损害了群众利益;个别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意识缺失,对当事人虚假承诺,给群众带来损失;部分法律服务人员重经济利益、轻社会效益,执业过程中以胜诉为最高宗旨,忽略矛盾根本解决,忽视民事调解宗旨。

这些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纠起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和冲击估计不足,没有做到警钟长鸣。个别同志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缺乏警醒。二是教育针对性还不够强。教育内容简单、方式传统、形式单一,无法触及个人合理追求,无法解决现实问题,个别人的思想疙瘩得不到有效疏导,教育效果不明显。三是制度执行力还不够严。有的制度制定不是很科学,有的过于笼统,执行起来幅度大、弹性大,刚性不足。有的对违纪行为处理震慑力还不够大,对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发生的违纪问题,出于种种原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行处理,降低了规章制度的刚性,丧失了党纪法规的威严,助长了少数人的侥幸心理。四是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广。监督氛围还不够浓厚,一些领导干部不愿触及矛盾,不愿揭露和查处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个别干部存在思想顾虑,不愿瞪起眼来叫真,拉下脸处理。监督触角还不够宽泛,例如办理公证、代理案件,收费不公开,案件代理程序不公开,致使监督不够充分。监督合力还不够明显,纪检、行业协会、财务审计等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尚未完全形成协调作战。

三、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发展

(一)狠抓行为规范。一是坚定立场不摇摆。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始终把政治坚定放在第一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摇摆,坚决同错误思想、错误言论和错误行为作斗争。二是严守规矩不偏向。要求全体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循、严格践行,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保证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三是规范言行不踩线。要求继续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坚决保证执行党纪禁令的严肃性。

(二)狠抓责任落实。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局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甩手”;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手”。二是落实纪检监督责任。纪检组要聚焦主业主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向党组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三)狠抓监督防范。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务实管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确保形成的制度规范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重点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制定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二是强化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考评等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针对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坚决防止和克服在执法环节出现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三是狠抓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制度,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落实走样、执行打折或违规违纪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严厉惩戒,切实提高制度的刚性约束,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狠抓作风建设。一是坚持从紧从严的态度不变。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坚持反腐没有禁区、没有特区、没有盲区。尤其要加大治慵治懒的力度,坚决防止和克服在其位不谋其政、懒政怠政的现象,树立良好风气。二是坚持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坚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从严整治基层法律服务人员队伍,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指出问题不留情,纠正错误不护短,袪除弊病不手软。特别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处早处小,使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落到实处。三是坚持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坚持敬始如终、持续发力,防止出现“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信息在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持续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纠正冷硬横推、滥收乱罚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我们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根据市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抬高工作标尺,积极履职尽责,不断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发展。

汇报完毕,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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