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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校扫黑除恶的建议 学校扫黑除恶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28 05:27:12 影响了:

学校扫黑除恶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根据省、州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扫除本行业内黑恶势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牢记职责使命,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校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及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始终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黄、赌、毒”和校园欺凌现象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证学校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xx卫生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牵头。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指导督促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目标任务

学校各科室、各位教职工要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及《xx卫生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岗位,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要做好宣传报道、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收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涉黑涉恶情况的排查摸底,重点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骚扰学校学生的、拉拢或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的、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社会不良分子;
坚决遏制校内教师、临时聘用人员、学生中的涉黑、涉黄、涉毒的不法行为;
杜绝学生间发展“小兄弟”“老乡会”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

四、实施步骤

(一)认真学习精心部署。学校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教师大会、学生大会、党员会议进行专题学习、专题部署,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

(二)摸排清理掌握情况。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内部排查,做到校外校内、教师学生全覆盖,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本次行动,学生科、保卫科可重点针对学生中有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密切的、喜欢在同学之间拉帮结伙的、有暴力倾向或精神问题等不稳定因素的情况进行一次摸排登记。

(三)营造浓厚氛围。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加大学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多媒体教室的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采取开辟固定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网络宣传等形式,积极宣传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扫黑除恶意义、政策、措施与要求,向师生广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鼓励引导广大师生遵守法律法规。要大力营造严厉打击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的良好氛围,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与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热情,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程序,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定稳定。

学校扫黑除恶方案篇二

为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稳定。根据县委《关于印发渭源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渭发[2018]5号)文件精神暨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同校园欺凌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通过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学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彰显全县上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开展校园欺凌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目标任务

通过3年不懈努力,全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校园欺凌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师生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靠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汪XX

副组长:曾XX

成  员:常XX

杨XX     教    师

赵XX    教    师

侯XX   教    师

袁XX   教    师

吴X  教    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由曾国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日常事务。

(二)广泛宣传教育 营造浓厚氛围

学校要通过张贴、散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违法犯罪的通告》、《甘肃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通过电子屏、专栏、教师、家长微信群发布渭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目前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的十二种表现、甘肃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人人皆知,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深入排查摸底,发现案件线索

从即日起,学校要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通过设立举报箱、电子信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并将排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激发全体师生及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震慑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提高师生、群众依法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能力。

(四)突出工作重点,精准防范打击

学校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校园欺凌排查整治,形成校园矛盾纠纷、校园欺凌排查、报告、整治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通过排查整治发现在校学生同校外不法青少年勾连线索,发现长期游荡在学校周围、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少年线索,主动提供摸排出的案件线索,严防黑恶势力向学校渗透,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四、工作保障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学校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学校案件线索的排查,主动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工作。

(二)通畅信息报送

学校要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报送机制,确定专人,快速移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推动。

(三)加强督导考核

县教体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学校综治工作年终考核,结合校园欺凌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适时开展督查。

(四)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扫黑除恶方案篇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太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根据国家、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部署,结合实验小学实际,制定《沙河口区实验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认真学习、高度重视,不断提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站位

学校党员、教师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要充分认识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肩负的重要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把握和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确保专项斗争不偏离方向、不走过场,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厘清职责、落实责任,逐项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清单

学校成立“沙河口区实验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和书记共同担任组长,落实扫黑除恶工作党政同责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年级组负责人任组员,安全专干、各班级安全委员任联络员,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一岗双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副组长和成员,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导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日常扫黑除恶工作。学校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政同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建立健全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晰各部门在专项斗争中承担的职责任务,切实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三、广泛宣传、周密部署,大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氛围

自7月25日起,学校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持续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通过QQ、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实验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在教师、学生、家长等层级中入口、入脑、入心,大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学校将于8月20日之前至少推送2则公众号信息,公众号链接推送至班主任微信工作群中。

四、深入排查、摸清底数,逐项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清单

1.建立健全报告机制。各年级组、科室要建立防范黑、恶、乱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黑、恶、乱势力侵害校园案(事)件报告制度,发现涉嫌涉黑、涉恶、涉乱势力侵害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拉拢、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乱势力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2.公布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与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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