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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现状浅析】 巴彦淖尔市小召幸福土地流转

发布时间:2019-07-21 03:50:00 影响了:

  [摘 要] 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笔者通过对本市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的现状、主要模式、收益的调研。分析了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现状;浅析
  农村土地实行有序流转,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有效手段,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一政策背景下,以及相当时期内土地还将承载社会保障功能这一基本国情条件下,不能依靠土地买卖式兼并,只能通过创新机制,规模化、规范化流转,才能实现相对集中、规模经营,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因此,正确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好其中的各种主体的利益关系,研究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意义重大。因此笔者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的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巴彦淖尔市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现状浅析》。
  一、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的现状
  巴彦淖尔市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以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流转方式为主,不断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截至2011年底全市土地流转累计面积达到151.45万亩,占实际耕地面积的16.1%,比上年增加37.94万亩。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数73769户,占土地承包农户数的 30.1%,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流转面积78.96万亩,占流转面积的52.1%,签订耕地流转合同30068份。其中转包面积90.56万亩、转让面积5.69万亩、互换面积15.01万亩、出租面积39.66万亩、入股面积0.53万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59.8%、3.8%、9.9%、26.2%、0.3%。千亩以上规模化经营的种养大户、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有73家,经营面积28.99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9%,比上年增加12.32万亩,增幅74%。土地流转步伐加快,规模经营成效显著。
  二、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的主要模式
  一是种养大户带动型。种植大户或养殖大户流转土地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在自己增收的同时带动周边农户共同致富。这种类型的土地流转面积共120.28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79%。
  二是企业租赁经营型。以中粮番茄公司、秋林公司、四季青公司、中兴能源公司等为代表的龙头加工企业、养殖企业或农业公司通过租赁的方式集中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种植番茄、饲草料、温室蔬菜、甜高粱等,建立标准化原料和饲草料基地。这种类型的土地流转面积共16.57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11%。
  三是合作社带动型。农牧民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组建的合作社集中土地开展规模经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这种类型的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04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2%。
  四是土地收储代管型。主要是指由政府通过对大量土地的收储代管,以特色农业产品优质名牌为纽带,促进特色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如中旗石哈河镇以每年每亩20元的价格把农民的戈壁沙地11.6万亩集中起来,统一租赁给农业公司,建立旱作小麦、莜麦、荞麦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这种类型的土地流转面积11.56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8%。
  三、土地流转利益主体双方的收益情况
  1.土地流出方农牧民的收益情况
  传统的土地承包家庭经营,由于种植规模小,即使是精耕细作,经营收入的增长空间也极为有限。据统计测算,2010年耕地的亩均净收益为1142元,剔除亩均劳动力费用174元,亩均纯收入96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806元。
  如果把土地租出去,按照目前全市土地流转价格每亩200-800元计算,农民人均耕地9.1亩,一年租金收入1820-7280元。另外,农民还可以在本地龙头企业就业或另寻其他就业渠道,月工资按1000-1800元计算,一年的务工收入1.2-2.2万元。两项收入合计1.4-2.9万元左右,远远高于农民自己经营土地的收入。
  2.土地流入方规模化经营主体的收益情况
  对于土地流入方规模化经营主体来说,占有的土地资源量增加,有利于经营主体为农业产业注入发展资金,增加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和农业效益。此外,通过土地流转还有利于土地经营主体实行种养加结合,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延长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打造名牌产品,通过规模化经营实现规模效益,增收效果更加明显。
  四、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土地流转后规模化经营面积比重较小。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中,20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41.76万亩,占总流转面积28%,规模经营面积不到三分之一。其中:规模经营20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总面积为7.94万亩,比重为5%;500亩以上千亩以下的总面积为4.83万亩,比重为3%,千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28.99万亩,比重为19%。从流转去向来看,主要是流转入种养大户,流转面积120.28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9%;流转入企业和合作社的19.61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3%。土地向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流转集中的规模还不够,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低,制约了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
  二是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较多。因为土地流转涉及到农民利益的重新分配,农村婚嫁女要求重新承包因婚嫁被抽回或未予以承包的土地、新增人口承包地问题、外出务工农民返乡要地问题、开荒地使用权的界定问题以及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纠纷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极易在流转中引发新的纠纷,造成不稳定隐患,成为土地流转的制约因素。
  三是缺乏优惠奖励政策。全市各地对龙头企业、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等还没有制定明确具体的扶持政策,没有建立明确的奖励机制,没有形成强大的政策导向。
  五、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对策建议
  一是制定优惠政策。组织协调各部门制定银行信贷、税收、流转土地农民就业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安排土地规模化经营专项资金,引进、扶持国内外知名企业或本地有潜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种养大户建立标准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发展特色种养业。
  二是加大项目扶持。扩大项目整合范围,有效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加强规模化经营区域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扶持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实行规模化经营。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出台奖励措施,按照200亩-300亩、300亩-500亩、500亩-1000亩、1000亩以上等不同规模制定不同的奖励办法,对积极带动周边农民致富的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主体给予奖励,通过奖励的形式或以奖代补的形式激励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四是围绕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一要围绕主导产业,依托龙头加工企业,按照为加而种的发展思路,通过租赁农民土地的方式,构建标准化、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重点是番茄、油葵、花葵、小麦和生物质能源产业;二要依托养殖企业,按照为养而种的发展思路,采取租赁和入股的方式整合农村土地,构建规模化的饲草料生产基地,重点是肉羊产业、奶牛产业和生猪产业;三要依托特色产业,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制公司,实现特色产业的规模化经营,重点是枸杞、脱水蔬菜、黑白瓜籽、西甜瓜等产业;四要通过返租倒包等方式,发展高效设施农业,重点发展反季节生产和瓜果蔬菜产业。
  建议:土地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土地合理流转是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引导农户加快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将分散的土地进行规范有序地流转,使小片地集中起来连片开发,实行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管理,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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