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应用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020200)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经济学研究人才、高校师资及经济实务部门的高级应用人才。要求研究生做到: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明礼诚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掌握坚实的应用经济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从事应用经济学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对第二外语有一定了解。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二、研究方向
1.国民经济学 2.区域经济学
3.财政学(含:税收学) 4.金融学(含:保险学) 5.产业经济学 6.国际贸易学 7.劳动经济学 8.数量经济学
三、修业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3年。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硕士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至少修满35学分,其中课程学习1年半,毕业论文写作时间为一年。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准予毕业,并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五、培养方式
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研究生指导小组由导师及本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组成,由学术带头人任组长。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2.审核学位课的命题及评分结果;
3.负责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对学位论文的进展及质量进行检查; 4.协助组织论文答辩。
六、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2.教学方式
采用讲授与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3.考核方式
必修课需安排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选修课可安排考查,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计分。
六、学位论文
研究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后,方可进行毕业及学位论文的写作,论文写作时间不得少于1年,不计学分。
论文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完成选题工作,最迟应在第四学期开学后提交学位论文计划,并向指导小组作开题报告,经讨论认为选题合适且计划可行者,方能正式开始论文写作工作。
七、教学实践
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教学工作量相当于助教一个月的工作量。教学实践经考核合格者计2学分,效果不好的,不给学分,但允许重新安排一次教学实践。
八、业务实习和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一个月,一般在第二学年进行,业务实习和社会实践不计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