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集料表观密度_细集料表观密度规范
二、细集料表观密度检测实施细则
(一)国 标
1、检验依据
1.1《建筑用砂》(GB/T14684-2001)。 2、质量要求 2.1 产品标准
2.1.1《建筑用砂》(GB/T14684-2001);
2.1.2《混凝土用机制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DB50/5017-2001)。 2.2 技术要求
2.2.1 表观密度大于2500kg/m3。 3、适用范围
3.1 适用于检测天然砂和人工砂的表观密度,即其单位体积(包括内部封闭孔隙与实体积之和)的烘干质量。 4 主要仪器设备
4.1 天平:称量1000g,分度值1g; 4.2 容量瓶:500ml;
4.3 鼓风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4.4 干燥器、搪瓷盘、滴管、毛刷等。 5 检测前的准备
5.1检测设备必须经过送检和自检合格
5.2 用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约660g作为表观密度检测的试样,并将试样放在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至室温。
5.3样品数量:每个样品检2份试样。 6 操作步骤
6.1 称取试样300g(G0),精确至1g。将试样装入容量瓶,加入冷开水,接近500mL刻度处停止加水。
6.2 用手摇转容量瓶,使试样在水中充分搅动以排出气泡,紧塞瓶塞 ,静置24h左右。然后用滴管加水至500mL刻度处,再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其重量G1,精确至1g。
6.3 倒出瓶中的水和试样,将瓶的内外表面洗净,再向瓶内注水(与第6.1条冷开水相比,水温相差不超过2℃,并在15℃~25℃范围内)至500mL刻度处,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其重量G2,精确至1g。 7 数据处理
7.1 表观密度0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m3: 0(
G0
)水
G0G2G1
式中:G0—试样的烘干质量(g); G1—试样、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G2—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水—水的密度,1000 kg/m3。
7.2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精确至10kg/m3。如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kg/m3时,应重新进行试验。 8 检测报告内容
8.1 建筑(国标)用砂检测报告。
(二)公路工程行标
1、检测依据
1.1《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2、质量要求
参照(一)国标。 3、适用范围
3.1 适用于检测天然砂和人工砂在23℃时对水的表观相对密度和表观密度; 3.2 适用于含有少量大于2.36mm部分的细集料。 4、主要仪器设备:同(一)国标。 5、检测前的准备:同(一)国标。 6、操作步骤
6.1 称取试样300g (G0),精确至1g。将试样装入容量瓶,加入水温23℃±1.7℃的水,接近500mL刻度处停止加水; 6.2~6.3:同(一)国标6.2、6.3。 7、数据处理
7.1 表观相对密度a(无量纲)按下式计算,计算至0.001g/cm3: a
G0
G0G2G1
式中:G0—试样的烘干质量(g); G1—试样、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G2—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7.2 表观密度a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001 g/cm3: aaT或a(aT)W 式中:
—试验温度T时水的密度(g/cm3);
T—试验时水温对水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W—水在4℃时的密度, 1000kg/m3。
7.3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如两次结果之差大于1kg/m3时,应重新进行试验。 8、检测报告内容
8.1公路基层用集料检测报告 或公路混凝土用细集料检测报告 或公路沥青用细集料检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