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申请书大全 > 追加被告申请书范文四篇
 

追加被告申请书范文四篇

发布时间:2021-11-24 16:33:41 影响了: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种类多,追加被告的申请书就是其中的一种。你有写追加被告申请书的经历吗?以下是职场范文网和大家分享的追加被告申请书范文四篇的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参阅。

   追加被告申请书范文1

   申请人:陈某,男,汉族,生于1978年5月4日,个体工商户,住历城区仲宫镇高尔乡镇,身份证号码:370112191019……。

   被申请人:王某,男,汉族,生于1980年10月9日,住址: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卫生院宿舍1002号,身份证号码:370111101009………。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生于1983年2月5日,住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桃科2152号,身份证号码:370102190205………。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陈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2011)历城民初字第11345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20 XX年1月6日被申请人王某驾驶王某某所有的车牌号为鲁AEXX65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追加被告申请书范文2

   申请人:XXX,男,1975年08月06日生,回族,云南省巍山县人,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村42号。身份证号532927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申请人: 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X诉申请人XXX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20XX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XXXXX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20XX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大理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XXX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文凤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04月11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范文3

   申请人:

   姓名:__,性别:____,年龄:__,民族:__,

   职务:__,工作单位:____,住址:___,电话:___代理人:梁xx律师,xx律师

   事务所,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__,性别:____,年龄:__,民族:__,

   职务:__,工作单位:____,住址:___,电话:___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中,(此处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范文4

   申请人:张三,男,198X年3月21日出生,住新乡市卫滨区长安大道45号。

   被申请人:李四,男,198X年2月10出生,住河南省安阳县红旗路XX号。身份证号:410……。电话:13……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李四为本案被告。

   事实与理由:

   201X年7月25日,被申请人未经允许违反施工项目工程分包协议,约定被申请人承包XX工作,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款统一结算。被申请人承包该工程后,本案原告王五诉称其于201X年7月25日在该工程项目中受伤,而该工程属于李四所承包的项目,王五受雇于李四。而王五只对申请人提起诉讼,我们认为被申请人李四作为王五的雇主,与本案存在着厉害关系,应当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申请贵院通知被申请人参加诉讼。

   此致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3月11日

猜你想看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