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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我国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障碍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9-04-02 04:12:10 影响了:

  摘要:分析了我国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中的阻碍因素,如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条件的保障不够、生源匮乏、竞赛制度不完善、缺乏高水平教练员、学习和训练矛盾解决不当等,并在此基础上从筹集保障经费途径、优化配置教练员队伍、扩大生源面、完善竞赛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学校体育;高水平运动队;普通高校;中国
  中图分类号:G8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2)04-0089-03
  1987年4月,原国家教委确定首批51所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试点学校,期间曾多次对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进行评估。2005年4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中明确提出:“普通高等学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目的是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目标是完成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及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的参赛任务,为国家奥运争光计划和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作贡献。”[1]在2011年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中国大学生体育代表团获得金牌和奖牌第一的辉煌成绩,这充分说明了我国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按照教育规律和竞技人才培养规律,普通高校在培养“在校”、“在读”、“在训”的高水平运动员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本文在分析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 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障碍
  1.1 条件保障不够
  条件保障的一个方面是经费投入。根据2010年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细则中的要求:高水平运动队年度经费预算要稳定且数额充足,人均经费每年达1.5万元,必须满足运动员的训练和比赛的需要。而实际情况很不乐观,据调查,目前部分高校尚未设立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经费,其投入是从体育部门专项经费中支出,投入数额是按照运动队竞赛成绩以及有无参赛机会来进行分配,这种方式易造成经费投入不稳定。
  条件保障的另一方面是供训练的场馆设备。调查显示: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训练场馆设备与训练辅助设施数量充足,但质量有待提高。许多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普通高校设施老化、落后,需要更新和添置现代化训练设备[2]。
  1.2 生源匮乏
  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来源有4种:一是在役专业运动员和退役运动员;二是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三是体育传统学校的学生;四是有运动潜质的体育尖子考生[3]。
  目前各高校的实际情况是: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指标是高校当年招生人数的1%,其专业运动员或者退役运动员属于单考单招,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的高水平运动员的10%。由于这一部分学生具有专业运动员身份,曾参加过体育局举办的比赛,入校后代表学校参加国内、国际比赛受到竞赛资格的限制。因此,在役专业运动员和退役运动员不会成为高水平运动队的主力。体育运动学校和体育传统学校的学生是高水平运动队重点培养的对象。但是,他们都面临学习与训练的矛盾,大部分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训练中,文化课学习成绩却未能跟上,文化课学习成绩制约了这部分生源进入高校继续学习和训练。有运动潜质的体育尖子生毕竟少,截至2011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总共确定了268所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其中大部分高校布点项目超过3个。在现行招生制度下,高校招生有较大自主权,学生报考也具有选择权,但可能造成某些高校用不正当手段抢生源的局面。
  1.3 竞赛制度不完善
  竞赛制度是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指挥棒。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训练、管理等一系列问题都是按照竞赛制度来开展的。
  现行的高校竞赛制度极不完善。首先表现在竞赛秩序混乱、竞赛队伍出现垄断现象。竞赛过程中运动员参赛资格以及审查程序存在漏洞,某些高校完全实行“拿来主义”,即利用国家允许普通高等院校试办某重点项目高水平运动队的政策,把现役省队或者国家队队员招收进来。其次是运动员参赛资格变化无常。高校按照当年竞赛的参赛资格进行招生,经过2~3年的训练后,新的参赛资格会将这批运动员拒之门外。这种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地挫伤了绝大部分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积极性,造成了高校竞技体育比赛的不公平。再次是竞赛制度中设置的项目不具普遍性。在奥运会、亚运会、省运会项目“瘦身”改革的背景下,大运会比赛项目设置未能体现“以学生为主”的指导思想,未从满足学生需求出发,从而造成影响力和号召力明显不足。
  1.4 教练员整体水平不高
  教练员的整体水平一直是制约高水平运动队向更高层次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当前我国高校的人事管理制度中未设立高水平教练员岗位,所以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全是兼职教练。部分学校外聘省内国家级教练员作为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或者客座教授。总体来讲,大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水平参差不齐,教练员队伍构建不适应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直接阻碍了高水平运动队运动成绩的提高,学生训练的积极性也会受到影响[4]。
  1.5 文化学习与训练的矛盾
  高校在认识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未能提高学生运动员文化知识水平的不足时,也充分认识到培养全面发展体育人才的重要性。特别是利用高等教育大发展的良好机遇,积极探索大学培养优秀运动员的途径和方法,探索“体教结合”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方式方法,使我国高校真正成为培养体育竞技人才的基地[3]。基于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有巨大差异,各高校的学籍管理采用不同形式:一是运动员学生获得优异成绩可以获得加分确保考试及格;二是运动员比赛中的成绩可以换算学分进行奖励;三是混合型学籍管理办法,学生运动成绩既能得到学分,又能获得学习成绩的加分;四是延长学制的办法,运动员由于训练或者参赛而未能修满足够毕业学分,可以将学制延长至7年。这些方法,只是解决了运动员毕业的问题,而没真正解决运动员的学业问题。
  2 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对策
  2.1 多渠道筹集经费,保证投入充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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