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禁两不”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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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职高[2010]24号
达县职业高级中学
关于开展“三禁两不”专项治理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努力维护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中职学校立即开展“三禁两不”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川教厅[2010]68号文件),学校将大力开展“三禁两不”的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军
副组长:罗泽林 樊文光 李玉梅
成 员:学校相关处室、专业部负责人、派驻干部和班主任
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设在“9+3”办公室,由郝德全、张荣、张 劲、谭亚林、柏升权、杨 军、赵新春、胡知平、张兆兵负责资料的收集、统计,对各片区、专业部、班级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二、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标本兼治.
(一)严禁饮酒酗酒.学生在校期间,包括外出活动一律不准饮酒酗酒,严禁学生酒后进教室、寝室等集体活动场所,严禁学校小卖部向学生出售各类酒品.
责任人:郝德全
治理小组组长:郝德全
副组长:龚美德 何国明 万 军
成员:学生会干部、宿管部干部(组成校园巡查队)
(二)严禁携带隐藏管制刀具.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包括可能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刀具,下同)进入学校,严禁购买佩戴、隐藏管制刀具,严禁任何人向学生非法销售、贩卖、邮寄管制刀具.
责任人:张 荣
治理小组组长:张 荣
副组长:万 军 李 波
成员:宿管部、保卫科、学生干部(组成校园巡查队)
(三)严禁在校内外抽烟.严禁学生在校内及社会公共场所抽烟,严禁学校小卖部向学生售卖香烟.
责任人:一组:胡知平 柏入莘(教学楼)
(由学生会干部组成校园巡查一分队)
二组:张 荣 万 军(操场、所有绿化区)
(由保卫科协管干部组成校园巡查二分队)
三组:何国明 李 波(宿舍)
(由宿管部学生干部组成校园巡查三分队)
四组:周 明 李瑞雪(小卖部 食堂)
(由校团委干部组成校园巡查四分队)
(四)不准结伙抱团: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提倡同学之间友爱互助,不准结伙抱团,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拉帮结派.
责任人:郝德全 张 荣 张兆兵
成 员:龚美德 何国明 万 军 张 劲 李 波
(五)不准不假外出.学生外出必须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准私自外出,逾假不归,严禁翻墙翻门出校.
责任人:张 荣 万 军
成员:保卫科学生干部(组成校园巡查队)
三、分段实施,疏堵结合,检查落实.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30日至5月4日)
1、校长于5月4日上午利用校园广播向全校学生作“三禁两不”专项治理的宣传动员,并宣布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2、由政教处牵头起草《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在校园悬挂专项治理的标语两幅.
3、各专业部于5月4日下午组织各班讨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将各班讨论情况书面报告“专项治理”办公室.
4、通过教职工会议、家长书信、学生讨论等多种形式使广大教职工、全体学生及学生家长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参加到活动中来,努力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5日―5月15日)
1、由各专业部牵头,各班组织实施.结合“五项教育”和“除陋习、树新风”专项活动,广泛开展法纪教育和文明行为教育,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中职学校学生行为“十不准”纪律规定和内务管理制度.教育学生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习惯,告别陋习;限期上交携带或隐藏的管制刀具,自觉做到不结伙抱团,不饮酒酗酒,不吸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各班发动学生积极开展劝导、帮助等活动,形成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对表现突出、积极整改和主动检举,帮助纠正不良行为习惯的优秀学生和好人好事要给予大力宣传和表彰.
3、各专业部汇总各班自查自纠的情况,书面报告“专项治理”办公室,一定要将问题查清记实,便于对重点人物进行监控,对危险物品进行清理、收缴.
4、凡是在治理工作中走过场、工作不落实的专业部、班级在检查评比阶段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不能自查自纠,违反“十不准”和“三禁两不”纪律规定的学生,在检查评比阶段视其情节给予处理.
(三)检查评比阶段(5月16日―5月24日)
1、各专项治理小组检查阶段(5月16日―5月20日)
1由各小组组织人员按照分工,采取定时、不定时等办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并限期改正,并将情报“专项治理”办公室.
2检查发现的问题按专业部和班级汇总,每周进行通报,严重的将交学校通知限期整改.
2、“专项治理”办公室督查阶段(5月21日―5月25日)
组织人员明查暗访,检查各小组治理取得的成效,并行文通报(通报各治理小组、专业部、班级、学生姓名).
(四)总结提高阶段(5月25日至5月31日)
1、由“9+3”办公室牵头,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将专项治理工作巩固提高,转入常态管理,常抓不懈.
2、由政教处牵头,深入开展“五项教育”.要把“五项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融入日常教学管理,贯穿学校工作始终.定期开展法制、安全专题讲座,增强学生法制观念.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及时疏导、排解心理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3、由安办(保卫科)牵头加强校园环境综合治理,要会同公安、城管、工商、文化、交通、食品卫生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4、由安办(保卫科)牵头,加强“警校共育”工作.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警务室,充分发挥驻校民警在加强学校治安防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配齐配强学校的保卫力量,搭进“警校共育”的工作网络.
5、由安办牵头,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结合学校实际,找准薄弱环节、充实、完善安顿防范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抓好落实,做到严格管理、科学管理、精心管理.
四、及时处置,全面治理,确保实效
(一)由政教处牵头,加强对重要人员的教育管理.对有不良记录的学生要落实专人,重点帮助教育管理.学校老师、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要准确把握课堂、就寝、双休日、节假日等时间段学生去向情况,对不明原因未上课或未就寝以及请假外出逾期不归的学生要立即查明情况,及时跟踪处置.
(二)由安办(保卫科)牵头,加大校园封闭管理力度.门卫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学生外出实行《出入证》和《请假条》制度.严格执行《中职学校内管管理条例》,杜绝学生借故和无故外出,阻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滋事.
(三)由相关处室牵头,对违反“三禁两不”要求,经教育不改的学生及时给予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
1、发现饮酒酗酒的学生,第一次书面检讨,给予记过处分,第二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学生勒令退学.
2、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上缴管制刀具的,不给予纪律处分,发现有携带隐藏管制刀具不上缴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再次携带私藏管制刀具或发生矛盾纠纷时使用管制刀具的,开除学籍.
3、在校内外发现抽烟的学生,第一次扣德育量化分2分,在本班书面检讨;二次扣德育量化分5分,全校通报批评;发现三次扣德育量化分10分,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在学校保卫科接受教育三天;若再次发现该学生抽烟开除学籍.
4、发现有结伙抱团的,给予记过处分,送学校保卫科接受教育三天,并分别扣德育理化分5分;给予主要参与者留校察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5、发现有不假外出、逾假不归的学生一次扣德育量化5分,并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屡教不改的,开除学籍.对翻墙出校的学生一次扣德育量化分10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
五、严肃纪律,逗硬奖惩,常抓不懈.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形成常抓不懈的局面,学校对全体教职工作如下纪律规定.
(一)对在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每学期结束给予表彰.
(二)对工作不在状态的,由学校主要领导诫勉谈话.
(三)对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教育监管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实行责任追究.
(四)因脱岗、离岗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开展“三禁两不”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作者:校办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