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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监理规划范本_道路监理规划

发布时间:2019-08-02 09:47:47 影响了:

监 理 规 划

1.工程项目概况:

1.1

1.2

1.3

1.4 工程建设单位:天津东丽区华明示范小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名称:西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津汉公路和杨北公路交口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约40万平方米,排水管线约3万米,8.4立方米/秒的 雨水泵站一座,

0.3立方米/秒的污水泵站1座

2.工程项目建设施工阶段监理的范围和目标:

2.1 监理范围:区域内的全部道路规划设计阶段监理、主干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设计阶段、施工

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

2.2监理工作内容:控制本工程的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

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关系,并为委托人提供工程相关咨询服务。

2.2.1投资控制:协助业主做好工程发包价格的确定,对设计、施工、工艺材料及设备做必要的技

术经济比较论证,挖掘节约投资提供项目经济效益的潜力。

2.2.2进度控制:根据业主的要求,制定工程总进度计划,并在实施工程中控制其执行。

2.2.3质量控制:本工程项目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包括设计、施工、竣工资料等方面)。

2.3监理目标:

2.3.1工期控制目标:

根据业主的要求,制定工程总进度计划,并在实施工程中控制其执行。通过监理的工期控制实现2006年2月15日至2006年6月15日完成排水管线、道路建设工程,雨污水泵站建设工程预计2006年3月 中旬开工,2006年10月中旬完工。

2.3.2质量控制目标:

通过监理的质量控制使本工程质量等级应达到优良标准。

2.3.3 投资控制目标:协助业主做好工程发包价格的确定,对设计、施工、工艺材料及设备做必要

的技术经济比较论证,挖掘节约投资提供项目经济效益的潜力。通过监理对

本工程的投资控制,使本工程资金在合理使用的前提下得到有效的控制

2.3.4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安全施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创

建安全文明工地

3. 监理工作依据:

3.1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令、法规;

3.2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

3.3与工程有关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

3.4地质勘探报告;

3.5国家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行业标准、质量评定标准;

3.6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3.7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3.8施工图预算、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工期定额、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其它有关规定;

3.9委托监理合同。

3.1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4.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4.1.1编制监理规划,重要分项工程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并进行分项工程监理交底。

4.1.2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第一次工地会议,按照建设单位授权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4.1.3审查施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资料,将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并

保存记录。

4.1.4审查分包单位、供货单位资质, 将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

4.1.5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保证进度、质量的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安全生产

和文明施工的工作安排,将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并督促施工单位实施。

4.1.6检查、签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

4.1.7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将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

4.1.8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4.2质量控制监理工作内容:

4.2.1审核进场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施工单位的材料复

试过程,控制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4.2.2按规定的程序,审查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手续。

4.2.3检查签认施工试验报告。

4.2.4检查施工单位的计量检测工具、设备的技术状况。

4.2.5检查、签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沉降观测记录。

4.2.6通过巡视、旁站等方式,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检查、签认隐蔽

工程验收记录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4.2.7督促施工单位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工序)返工。对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组织处

理,并向建设单位汇报。

4.2.8对(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4.2.9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记录、整理工程施工资料。工程竣工时,监理核查施工资料及竣工图,并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交建设单位。

4.3 进度控制监理工作内容:

4.3.1制定进度控制方案,报送建设单位.

4.3.2审查施工单位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季、月、旬或周进度计划,将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

4.3.2跟踪检查进度计划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督促解决存在问题,促使按计划实现。

4.4 造价控制监理工作内容:

4.4.1审核施工图预算, 将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

4.4.2制定造价控制方案,报送建设单位.

4.4.3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将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签署工程款

支付证书。

4.4.4审核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将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

4.4.5审核竣工结算, 将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签署最终工程款支付证书.

4.5 合同管理监理工作内容

4.5.1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

4.5.2工程变更管理

4.5.3费用索赔处理

4.5.4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处理

4.5.5合同争议解决

4.5.6合同解除

4.6信息管理监理工作内容

及时收集、整理监理资料,为工程监理提供及时、准确的工程信息。

4.7 协调甲方、施工单位及其它与本工程有关单位的相互关系。

5. 项目监理部组织形式:

5.1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监理部织机构图

5.3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5.3.1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司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部的总负责人,在公司领导下,对实施监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监理工作全权负责,其岗位责任如下:

5.3.1.1在监理工作中的职责

a.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b.熟悉设计文件,掌握工程概况及关键部位的技术要求。组织专业监理

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审查意见予以签认。参加设计

交底会,签认设计交底会会议纪要。

c.组织好现场的协调工作,协调好各方的关系,主持工地监理工作例会. 组织

施工单位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交底.

d.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并签署审查意见.

e.对“工程报验申请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

审表”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予以签认。

f.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进度计划及

相关资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g.签发”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工

作联系单”、工程结算审核意见等项目监理部对外发出的文件和指令.

h.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签发“工程变更单”。

i.主持或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j.调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签发“工程

临时(最终)延期审批表”、“费用索赔审批表”。

k.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

结、分部工程、竣工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l.记录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日志

m.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n.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验单”及相关资料,并签署审查意见。

组织监理人员对报验工程进行预验收,并签发“工程预验收报告”。参与分部工程、竣工工程验收,并在工程(分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o.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5.3.1.2项目监理部内部管理职责

a.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应在公司的领导下,坚决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

规定,完成监理合同所约定的各项目标及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按时参加总监

会,及时向公司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b.总监应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设计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

有关规定,带领全体项目监理人员对工程实施监理,开展监理工作,认真承担

监理合同所规定的监理责任。

c.总监不得向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推荐与自己有隶属关系及

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强制施工单位使用某一

种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更不得向工程造价方推荐与自己有隶属关系及有

经济利益关系的施工单位。

d.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所主管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检查工作应留有痕迹。负责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奖金分配,根据工程项目

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e.明确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的职责分工,制定本项目监理部工作制度;组织召开项目监理部内 部会议.

g.总监理工程师有帮助、教育项目监理部内部人员的义务,并对其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应有结论和意见。

g.总监按规定及时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日志记录情况,并签署意见。

h.负责项目监理部内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对于管理多处工程的水电人员、资料员

应真实记录,并在考勤表上签署意见。

i.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取监理费.

5.3.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岗位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部分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岗位责任即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责任,以下职责除外:

A.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B.审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竣工报验单,并提出审查意见。签发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预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报告上签署意见。

C.签发工程结算审核意见。

D.调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E.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根据工程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F.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取监理费.

5.3.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责任

5.3.3.1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5.3.3.2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分包单位资格审查表”、本专业

施工图及变更,提出审查意见。

5.3.3.3审核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实物质量情况,采取见证取样、平行

检验等方式,对进场材料进行复试,在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5.3.3.4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对重要工序和隐蔽工程的施工进行旁站监理,负责分项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工作,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

5.3.3.5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监理工作联系单”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报总监理工程师。

5.3.3.6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作好监理日志和质量检查记录.

5.3.3.7检查、记录工程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计划未完成原因,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5.3.3.8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

5.3.3.9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对重大问

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5.3.3.10参加分部工程及竣工工程预验收.

5.3.3.11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

出建议。

5.3.3.1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完成本职工作,

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5.3.3.1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对工程实

施监理,并承担其工作范围内相应的监理责任。

5.3.3.14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向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推荐与自己有隶属及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建筑材料、购配件和设备。更不得强制施工单位使用某一种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更不得向工程造价方推荐与自己有隶属及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施工单位。

5.3.3.1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协助总监做好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5.3.4监理员的岗位责任

5.3.4.1监理员应服从总监理工程师领导,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5.3.4.2监理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对工程实施监理,并

承担工作范围内的相关责任。

5.3.4.3监理员应认真学习图纸、合同、技术规范,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

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3.4.4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3.4.5作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5.3.4.6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作好检查记录.

5.3.4.7监理员参加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工作,应及时收集工程质量评定及隐蔽工程验收

记录等资料,并移交资料员整理归档。

5.3.5资料员的岗位责任

5.3.5.1资料员应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本职工作,坚决执行公司的各

项规章制度。

5.3.5.2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按时完成工程监理月报的编写及上报工作。

5.3.5.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完成质保资料、监理资料的审签工作,

并及时收集\整理上述资料。

5.3.5.4了解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的控制情况,以便随时掌握工程项目信息,使内业资料与工

程进展同步且真实可靠。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必要的工程信息.

5.3.5.5协助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资料的正确性与完整性。

5.3.5.6及时填写有关工程资料台帐,记录齐全。

5.3.5.7检查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技术资料,发现问题令其整改,并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工程竣

工资料。

5.3.5.8按照“监理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中的规定,整理监理过程中所有的监理文件资料,

工程竣工时装订成册,并在竣工后一月内将资料移交公司。

5.3.5.9参加工地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5.3.5.10做好监理文件的保管工作,协助总监做好项目监理部后勤及行政管理工作。

6.监理工作程序:

6.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

6.3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程序

6.4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程序

6.5图纸会审监理程序

6.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程序

6.7原材料质量控制程序

6.8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6.9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理程序

6.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6.11工程变更(洽商)处理工作程序

6.12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控制措施:

① 上述程序由项目总监全面负责实施,每个程序均落实到人,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实施。 ② 总监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程序的落实情况,发生问题应按“不合格服务”处置。 ③ 经常对照检查责任人与相应程序的适用性,发生问题属程序本身不完善,不适用的及时修改程

序,属于责任人自身问题,要求责任人限期严格按程序执行,直至更换责任人。 7. 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7.1准备阶段的工作:

根据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和业主要求,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7.1.1设计任务书; 7.1.2地质勘察设计资料; 7.1.3设计单位确定: 7.1.3.1业主自行确定;

7.1.3.2通过公开招标或聘请方式确定设计单位; 7.1.4签订设计合同;

7.2设计阶段的监理:按签订的设计合同,检查督促工程设计的进度和质量: 7.2.1择优选定设计方案;

7.2.2积极主动与设计单位进行技术磋商,共同确定控制设计标准和主要参数; 7.2.3审查、确定初步设计;

7.2.4根据确认的初步设计,审查和确认施工图设计。 7.3施工阶段设计监理工作: 7.3.1组织图纸交底,编写交底记录;

7.3.2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原由来自施工、设计和业主三方,设计与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需与业主沟通,经业主同意后办理设计变更。

7.3.3质量事故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需由责任方制定补救方案,经设计监理工程师及业主确定后方可施工。重大质量事故需经设计同意后方可施工。 8.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8.1质量控制:

8.1.1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质量、进度、造价三大目标控制工作中,始终应坚持在保证工

程质量达到设计图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加快进度、降低造价的原则。

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从施工准备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止,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各

种影响质量因素进行全面的系统控制,充分利用以往施工经验,重点放在事前控制,把质量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样板引路原则。重要工程部位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实行重点监理,对工程量大的分

项工程,先做样板,质量合格后再行大面积施工,做到跟踪监理。

8.1.2质量控制的措施: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在质量控制的过程中,坚持质量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精神,坚持

高水平控制的标准。力求通过事前、事中的质量控制,坚决杜绝质量事故,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程的标准。

空港物流加工区道路排水工程项目规模大、工期紧、质量要求高,影响工程质量因素多。

派往该合同段的项目监理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极强的质量意识倾注于工程监理过程中,把质量控制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8.1.2.1 质量的事前控制:

质量事前控制是工程质量的根本,因此质量控制应坚持预防预控为主,重在事前,为保证质量奠定基础。

A. 各专业监理人员应在设计交底前认真审查设计图,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

提出。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会,把有关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防止由于错误领会设计意图或设计上的错误而造成施工质量问题。

B. 监理人员应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质量保

证体系,制定明确的目标责任制和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如需对原有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进行修改,应重新报监理审查.

C. 监理人员应审查总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分包单位需经业主及监理人员审查认可后,方

能进场参加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对管理能力、技术素质与其资质证书不符的分包单位,监理人员在征求建设单位同意后,将责令其退场。

D. 监理人员应审查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如:项目经理资格证、焊

接操作人员上岗证、防水工程施工人员上岗证等。在施工过程中,考察持证人员的具体工作情况,对不称职者责令退场。

E.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建筑物的定位点及高程水准点。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应予以复验和确认.

F. 监理人员对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所有进场的

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必须具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技术鉴定书,并按有关规定,采用见证取样的方式监督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进行复试,无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能在工程上使用,并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清运出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将对试件的取样和试验过程进行抽查和跟踪。

G.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审核其技术鉴定书和准用证明,

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H. 监理人员应对结构构件生产厂家应核查其生产许可证,并考查其工艺及质量保证体系,对商品

砼供应商监理应事先考查厂家资质及生产、管理能力,以确保商品砼质量。

I. 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计量器具及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必须有有效的

计量检定证书。性能、测量范围和精度等级必须满足施工检测要求,使用前应经过校验,确保合格。

J. 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工序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

J. 监理人员应把好开工关,在检查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均具备的情况下方可签署工程开工报审表。

停工后需复工的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同意,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后方可复工。 K.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 监理人员应设置质量控制点,对复杂的易出现质量问题施工难度大的

关键工序,有针对性地制定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进行控制。

L. 制定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8.1.2.2质量的事中控制:

质量的事中控制是工程质量的控制的主线,加强事中控制尤为重要。通过巡视、旁站、平行检测,及时解决质量问题的萌芽,组织问题的扩大和恶化,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1) 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采取巡查、旁站等方式对施工过

程中工序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

(2) 严格工序间的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

序施工的原则。上道工序完工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和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填写工

程报验单,再由监理人员到现场共同检验,检验合格,监理人员在工程报验单上签署认

可意见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加强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检,合

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检,未经监理工程师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不

能进行下部工序的施工。

(4) 严把设计变更关,施工单位不能自行变更设计和修改图纸,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的设计变更,施工单位不能擅自照此施工。

(5) 各种材料和施工试验,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并应到具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中心确认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如施工单位没有上述资质的试验室,则应到监理人员指

定的试验室进行试验,所有试验结果均应报送监理人员。对于施工单位委托的实验室,

监理均应进行实地考查,以保证其实验结果真实、有效。

(6) 做好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的处理工作,组织对缺陷和事故情况的上报、调查和原

因分析,商定处理措施,按照经设计单位认可的处理缺陷和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实施情况,对处理措施、施工质量进行签认。

(7) 按照委托监理合同行使质量监督权,对监理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发监理工

程师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在下列情况下,监理工程

师应对施工单位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

a. 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现象,经监理工程师提出口头或书面要求整改后,施工单位仍不采取整改

措施或整改措施不力,质量状态未见好转者;

b.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施工单位自行覆盖继续施工者;

c. 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未经处理和提出有效改进措施而继续施工时;

d. 施工单位自行变更设计、修改图纸进行施工时;

e. 在工程上使用了没有出厂合格证、技术鉴定书以及复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

或施工单位自行决定替换、变更工程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时;

f. 不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同意,施工单位自行变更施工方案、工艺做法时;

g. 不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擅自开工等。

h. 出现重大质量隐患。

(8)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作好技术资料的管理,施工单位应按国家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及天

津市质量监督总站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技术资料随时整理,保证内容齐全,要采用统一制定的表格,并与施工进度同步。

8.1.2.3质量的事后控制:

做好质量的事后控制是对工程质量的最后的把关和工程成果的检验。监理工程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工程质量进行并做出科学、公平、公正、准确的评价。

(1) 按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对已完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2) 按有关规定对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进行初验,合格后,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协助建设单位作好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3) 对竣工报验的工程,进行竣工工程初验, 合格后,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协助建设单

位作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4) 督促施工单位整理竣工资料、竣工图,监理人员审核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8.2 工期控制:

8.2.1施工单位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分别编制年

度、季度及月份等施工进度计划。重点部位编制分部施工进度计划,并相应编制劳动力,料具及设备需求计划。分阶段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8.2.2 对执行计划者明确目标责任,在施工中随时利用统计方法督促、检查进度的落实情况,每周

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发现问题;找出原因,责令施工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因特殊原因不能保证进度计划实现时,应责令施工单位及时调整计划,确保总进度计划按时完成。施工单位不能完成月进度计划,又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补救的,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8.3 投资控制:

8.3.1施工承包合同和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的工程预、结算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8.3.2 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在每月规定的日期,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当月完成的工程

量、工作量清单,监理工程师根据当月计划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款项,在规定的期限内,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如果无正当理由进度未完成当月计划,或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未按要求整改完,或技术资料报送不及时、不全面。监理不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待下月进度满足总工期要求,并且质量合格,技术资料报送及时、齐全后,可补签工程款支付证书。

8.3.3工程变更的处理。在施工进程中,无论是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的原因,需要发

生工程变更时,均应由原设计单位出据设计变更文件,项目监理部只接收建设单位转发的图纸或设计变更文件。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变更实施前,应严格审查其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的影响,必要时将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对由工程变更引起的、需增加工程造价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在变更实施前填写“工程变更签证单”,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评估,及时与建设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设计、建设、监理三方共同签署工程变更单。根据工程变更单,施工单位实施变更,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签署相应工程款支付证书。

8.4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的目标是:通过严格的合同管理,在保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责任得以充分实现的基础上保质按期的完成合同任务。

8.4.1.项目监理部认真学习、研究、分析掌握合同内容,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合同已涵的相关文

件。

8.4.1.1法律依据有《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

8.4.1.2合同的相关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的补充协议;技术规范及

有关法律、法规;设计图文件;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8.4.2为作好合同管理预控工作,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费用6索赔和合同争议,在施工合同签订

阶段,监理工程师可协助建设单位审核拟签订的合同文件,应建设单位要求参加合同谈判。

8.4.3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施工中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进度、造价全面管理和控制,监督

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

8.4.4协助建设单位为施工单位创造良好施工条件,使施工能按计划顺利进行。

8.4.5协助建设单位尽量采取协商、调解的办法,处理好合同纠纷事宜。

8.4.6当施工单位违反施工合同,业主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准确地向建设单

位提供有力的证据。应建设单位要求,可参加谈判。

8.5 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监理实施过程的全面记录,是监理工作的缩影,是为监理实施提供充足依据的资料库,是监理过程中重要环节之一,为了达到信息管理的目标,监理部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8.5.1项目监理部内部的信息管理:

8.5.1.1由具有充足信息管理经验且掌握电脑操作能力的监理工程师专门负责将监理过程中收集、形成的有效信息集中整理、分类、存档。

8.5.1.2建立项目监理部内部收发文制度:

8.5.1.2.1本项目所有往来文件须按规定进行分类并分别登记入收发文簿。

8.5.1.2.2建立收发文簿目录索引,以便查阅所有信息来源、名称及时间。

8.5.1.2.3收发文簿应按统一格式设置,按日期顺序登记填写。

8.5.1.2.4收发文必须有签字手续,收文应有收文人及保管人签字,发文应有发往单位有关人签字。

8.5.1.3建立文件阅办处理程序,收发文件必须归档。

8.5.1.4建立全员信息管理意识,项目项目监理部及外部人员查阅文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归

还,防止丢失。

8.5.2对承包商应提供的信息管理:

8.5.2.1承包商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规范、准确的提供信息。

8.5.2.2监理工程师应主动督促、检查承包商提供的信息。

8.5.2.3承包商应提供下列信息:

8.5.2.3.1质量控制信息;

8.5.2.3.2进度控制信息;

8.5.2.3.3投资控制信息(包括原始信息)

8.5.2.3.4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信息;

8.5.2.3.5其他应提供的信息。

8.5.3信息的获取:

为了加强“三控、两管、一协调”工作,提高项目监理部工作质量,进行科学、公平、公

正的监理,监理工程师努力获取一切信息。

8.5.3.1增强巡视检查频率,加强旁站监理,认真记录监理日记。

8.5.3.2坚强现场的测量和检查并准确记录。

8.5.3.3利用照相、摄像等手段真实记录重要部位,关键项目的实施情况。

8.5.4信息的科学管理:

8.5.4.1利用微机管理并充分利用公司开发的2.0管理软件。

8.5.4.2信息资料科学分类。

8.5.4.2.1质量控制报表。

8.5.4.2.2进度控制报表。

8.5.4.2.3投资控制报表。

8.5.4.2.4安全文明施工报表。

8.5.4.2.5总包、分包商资格、资质资料。

8.5.4.2.6材料报验、试验、质检报表及单据。

8.5.4.2.8监理日志;监理月报。

8.5.4.2.8其他有关资料。

8.6安全文明管理

为保证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细则。

8.6.1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参建各方均应有较高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自觉地遵守国家、

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在本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建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体系。

8.6.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生产施工

方案及在施工过程中制定的各项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并对其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监理、检查、指导。

8.6.3依照安全文明生产的法规、规定、标准及有关合同的要求,督促协调施工单位从管理着手,

全面的执行各种规范。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采取预防措施,实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作业。

8.6.4建立安全、文明生产定期检查制度,组成有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时建设单位参加)的

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检查后召开讲评会,提出整改要求,对重大隐患和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必要时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8.6.5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8.6.5.1机械设备的性能,检修完好情况,特工种人员,机械操作人员上岗证。

8.6.5.2安全用电、漏电保护、电源、电气设备、送电线路的安全保护措施。

8.6.5.3现场防火,动用明火制度,防火措施,消防设备器材的设置,禁烟禁火标志。

8.6.5.4高空防护、临边防护、四口防护及各种安全防护标志。

8.6.6文明施工检查主要内容:

8.6.6.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按施工方案中平面布置图堆放并做到整齐有序。

8.6.6.2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搞好施工区环境卫生,搞好职工宿舍区域环境卫生,做好生活污水排放,生活区内无积水,减少蚊蝇滋生。

8.6.6.3搞好职工伙房卫生及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

8.6.6.4工程竣工后,检查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的清理。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程序图

8.7协调工作:

协调工作是项目监理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方位和全过程。

8.7.1协调工作的目标:

8.7.1.1通过项目监理部耐心、细致、公正、灵活、有效的协调工作,使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包括

准备阶段)工程内、外部有关单位之间双方或多方所产生的矛盾得以圆满解决,使各有关单位之间相互配合,相互理解,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氛围,使工程得以顺利实施。

8.7.2协调工作的范围:

8.7.2.1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可能是参建单位内之间,也可能是参建单位与社会单位或

个人。以上两个范围的矛盾可划分为合同内矛盾和非合同矛盾。

8.7.2.1.1合同内矛盾的协调工作:

协调依据:(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协议。

(2)国家与地方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

(3)现场各类相关会议纪要、解决协议。

8.7.2.1.2非合同矛盾的协调工作:

协调依据:(1)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

(2)市政府为工程建设出台的相关文件。

(3)建设单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有关协议、会议纪要等。

8.7.3协调工作内容:主要是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涉及到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

工程款支付、合同索赔、竣工验收等过程实施中的相互配合存在的问题与争执。

8.7.4协调方法:

8.7.4.1强调各方参与协调人员应设专业人员并具有解决矛盾的权利。

8.7.4.2采取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不损害矛盾各方利益并圆满解决矛盾。

8.7.4.3协调工作的连续性,每次协调均有进展。

8.7.4.4协调方法:一般监理工程师采取与矛盾各方单独沟通,以使各方认识上能够接近,矛盾得

以缓冲,再进行各方联席会议达成一致并签署会议纪要。

8.7.5项目监理部组织协调工作的要求:项目监理部应按以下要求进行组织协调。

8.7.5.1充分掌握情况抓主主要矛盾。

8.7.5.2从实际出发,用事实和实际说话。

8.7.5.3坚持原则,按合同和有关法令办事。

8.7.5.4以说服为主,耐心细致地处理问题。

8.7.5.5对存在问题和矛盾的处理公正客观,力求通过协商解决。

8.7.5.6把握组织协调的及时性和协调解决的可能性。

8.7.5.8在协调过程中,努力建立宽松的人际关系,营造良好的协调氛围。

8.7.5.8协调矛盾要彻底,不留后遗症,防止同类矛盾的再次发生。

9.监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本工程造价、工期、质量的控制、发挥和提高业主的造价效益,实现我公司的质量目标和对建设单位的承诺,特制定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制度。

9.1 制定执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制

开展监理工作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熟悉工程情况,根据地铁1号线工程的

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要求编制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有可操作性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上报建设单位,并组织落实。

9.2 监理交底制

工程开工前及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总监组织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交底,使其熟悉、了解项目监理部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等内容,便于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工程开工前的监理交底应请建设单位参加,监理交底记录上报建设单位一份。

9.3 现场协调会制

为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影响工期、质量、造价等各方面问题,每周(或约定时间及次数)召开现场协调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主持,各有关单位参加,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工程情况监理也可另行组织会议。

9.4 监理审批制

由施工单位上报需经现场监理人员会同建设单位审批的内容有:

9.4.1分包施工单位、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供应单位的资质等级证明;

9.4.2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9.4.3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9.4.4工程总进度计划和分阶段(年、月、季)施工进度计划;

9.4.5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或材料代用计划;

9.4.6工程款支付申请;

9.4.7工程预、结算件;

9.4.8砼开盘申请;

9.4.9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9.4.10工程变更;

9.4.11质量缺陷和事故的处理措施。

9.5监理检验签认制

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单位报验,监理检验签认的项目有:

9.5.1进场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要求的生

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产品准用证,通过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取样的材料复试报告等。

9.5.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5.3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9.5.4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9.5.5各种施工试验

9.5.6各种技术复核

9.5.7各种施工记录

9.5.8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竣工工程验收报告

9.6 资料档案管理制

需要项目监理部保留的工程技术资料、监理资料应与工程进度同步整理齐全,并按公司监理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制度归档成册。

9.7 监理日志制

项目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以及处理的方案和结果,内容应准确真实。

9.8 监理月报制

项目监理部在每月末将当月监理工作情况以监理月报方式上报业主,便于业主及时了解施工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

9.9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与建设单位碰头,向建设单位汇报工作,统一思想以保证

建设单位意图得到实现。

9.10项目监理部值班制度:

9.10.1项目监理部执行8小时工作制,基本工作时间为每天8:00至17:00,工程施工高峰期应

根据施工情况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9.10.2根据施工单位作息时间,项目监理部应相应调整作息时间。如施工单位夜间施工,总监应

安排值班人员随班工作,做到工地有施工作业既有监理人员在岗。

9.10.3节假日施工单位不休息,连续施工,监理部不得安排休息或轮休。

9.10.4值班人员须做好值班记录,记录应详细,如实反映值班期间现场施工情况、存在问题、解

决办法。

9.10.5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接班人员到岗后值班人员才能离岗。

9.11项目监理部安全制度:

9.11.1项目监理人员必须了解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9.11.2项目监理人员进入现场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9.11.3项目监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无安全措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区。

9.11.4项目监理人员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

9.11.5监理办公室内不得随意拉接电线,不得使用电炉,不得使用工程照明灯具取暖或烘烤物品。

9.12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珍重职业信誉,讲究职业道德。不从事与所监理项目的设计、施工业务以及材料、设备供应有

关的直接或间接的中介人活动,不接受本工程监理委托合同酬金之外的任何佣金、回扣及有损于承担义务的其它费用。

10.项目监理部会务制度 :

第一条 项目监理部应定期与不定期的召开监理工作会议,解决工程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理水平,加大工程监理力度。

第二条 每周定期组织(或参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工程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条 每天(公休日除外)下午5点由总监组织召开项目监理部内部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①总监听取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天的工作汇报,安排次日的工作,解决工程发生的实际问题,并对各专业监理人员提出工作要求。②及时传达公司下达的文件,让项目监理部人员随时了解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分析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水平,熟悉掌握规范标准、设计文件、新材料和新工艺。学习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法令、法规。学习应有记录。

11.监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

第一条 监理人员行为规范做为季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标准。

第二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

位责任制。

第三条 员工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工作兢兢业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

性规范标准,严格把住质量关,要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视质量为

生命,搞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 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纪律,工作出满勤、干满点,不迟到早退,不得旷

工。要认真执行员工请假制度,总监有一天的批准权限,超出一天应报公司主管经

理批准。

第五条 员工应廉洁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被监理单位吃、拿、卡、要。不得

在任何时间接受被监理单位的宴请,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第六条 严禁以各种名义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出差活动,确

有必要时写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在回津一周内写出书面考

查报告。

第七条 项目监理部应保持室内整洁,图表上墙,安全帽、检查工具等摆放有序。

图纸、文件、资料存放整齐。

第八条 应严格保守企业秘密,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故意泄露公司有关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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