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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出血输血指标 [急性出血与输血治疗体会]

发布时间:2019-05-15 03:50:52 影响了:

  【中图分类号】R5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8-0285-01  急性大量出血是临床上的危重症,往往需要紧急进行输血治疗,以挽救病人生命、保护器官功能、争取手术治疗时间。但近些年来,血源缺乏,加之对输血不良反应的认识日益加深,医院对输血治疗的限制越来越多,输血科、检验科开始参与甚至主导临床用血原则。例如规定血红蛋白不低于70g/L不予输血,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有不妥之处,理由如下:
  1. 急性出血情况下,例如:肝硬化致消化道大出血、支气管扩张引起的咯血、外伤性失血等,在失血早期,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与血细胞比容可无明显下降,有时即使患者失血已造成休克,血红蛋白也未必明显下降,因为出血后,周围血管收缩,血管内静水压下降,组织液转移至血管内,但是这种液体转移需要一定的时间,并不是一瞬间能完成的,一般须经3-4小时以上才出现贫血,如果在这些体液不能转入血管内或转入很少时,血管内的血液得不到稀释,血红蛋白将不会下降,但此时,组织和器官的缺血却已相当严重,有可能对某些脏器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引起多器官功能衰竭。
  2. 对于某些患有慢性基础病的急性失血患者,例如:肝硬化、支气管扩张伴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患者等,患者往往纳差,平时就经常处于脱水状态,此时,组织间液及细胞内液本就低于正常水平,在大量失血情况下,并不能有效的进入血液循环来补充循环血量,此时患者血红蛋白水平下降迟缓,表面上化验指标仅轻微异常甚至正常,而实际上患者生命已受到威胁。
  3. 鉴于以上原因,急性失血的患者如等血红蛋白下降至70g/L再予输血,可能将严重影响预后,甚至危及生命。
  总结:是否需要输血治疗应该由临床医师决定,并不是由检验科或输血科来决定,而需要临床医师全面考虑患者的情况,例如:失血量的估计、失血速度、血压心率的变化、意识情况、尿量、皮肤温度及颜色、外周血管是否塌陷、中心静脉压等,而不能局限于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等数值,以免延误输血治疗的时机。
  参考文献
  [1] 陆再英、钟南山, 内科学,第七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8,484
  [2] 吴在德、吴肇汉, 外科学,第六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4,51-52
  [3] 沈洪, 急诊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8,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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