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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十二五”安居富民工程硕果累累]

发布时间:2019-06-22 09:01:21 影响了:
文章摘要:政府连续4年将其作为“民生建设年”首要民生工程予以大力推进,安居富民工程已成为各族农牧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得民心工程、惠民生工程、促民安工程”.连续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十二五”以来,全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扎实推进,超额完成计划任务.……

写在第四次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对口援疆工作会议召开之际

自2009年以来,为保障新疆广大农牧民居住安全,提高农村住房抗震防灾水平,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并对新疆农村危房改造从工程项目、技术支持、资金保障等各个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2010年5月中央新疆座谈会召开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将已建成抗震安居房,全部纳入到改造型安居富民房规划建设,并在全区13个地州(市)、89个县市(区)全面启动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当年,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无私帮助下,《新疆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开始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主要领导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多次深入自治区重点县市(区)的边远乡镇和行政村开展调研,在取得大量翔实资料的基础上,顺利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11年正式上报国务院批准印发.新疆“十二五”期间需完成安居富民房建设任务为150万户,同时《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对口援疆省市援建任务为142.5万户,为新疆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政策保障.

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于2011年起全面启动实施,多年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

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19个对口援疆省市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政府连续4年将其作为“民生建设年”首要民生工程予以大力推进,安居富民工程已成为各族农牧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得民心工程、惠民生工程、促民安工程”.

连续超额完成计划任务

“十二五”以来,全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扎实推进,超额完成计划任务.2011年、2012年、2013年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中,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连续三年名列前茅.2011-2013年,全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为90万户,约占三年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总量的8.21%,位居全国第一位.截至2013年底,累计开工建设安居富民工程94.84万户,竣工92.49万户,开、竣工率分别占计划任务的105.37%和102.76%.投入工程建设资金739.88亿元,其中:中央补助84.3亿元,自治区补助75亿元,对口援疆省市援助78.44亿元,地县配套27.07亿元,农民自筹475.0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82.21亿元).

2014年,全区计划完成30万户安居富民工程,约占全国危房改造总任务量(260余万户)的11.54%,任务量位居全国第一位.截至年底,全区农村30万户安居富民工程计划任务已开工31.39万户、开工率104.64%;竣工30.78万户、竣工率102.61%.累计投入资金243.44亿元,其中:中央建房补助资金32.3亿元(含建筑节能补助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24亿元、援疆省市援助资金21.4亿元、农民自筹资金143.48亿元、地县配

套资金9.09亿元、银行贷款13.17亿元.

细化措施推进安居富民工程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提出要把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承担起主要责任,确保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圆满完成.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建立各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对接和妥善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自治区负总责,地州负全责,县市、乡镇具体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相应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乡镇、村组和农户,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工作格局.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2011年8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决定将安居富民工程补助标准由4000元/户提高至8000元/户,对残疾人农户建房,额外增加2400元/户,并出台农村家庭建房贷款财政贴息办法,现已累计安排财政贴息资金7.35亿元.与此同时,2012年8月安居富民工程国家补助标准由6000元/户提高至10500元/户,对口援疆省市援建资金达到户均1万元.目前,全区安居富民工程建房资金户均补助已达28500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户均补助达1000元,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证.

完善规划编制工作.为加快编制完善村镇规划体系,科学指导安居富民工程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累计安排专项资金8.33亿元,完成了所有12个地州域城镇体系规划、20个城市、68个县城、783个乡镇总体规划和8839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的目标.同时,坚持“一村一规划、一户一设计”,注重体现当地自然风貌、地域文化、民族风格和时代特征相统一.

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先后编制了《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安居富民工程图集》《安居富民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导则》等各类技术指导资料,并免费发放到县市(区)、乡镇(场)、行政村,为基层单位和建房农户提供技术支持.2011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组织开展35次专项巡查和重点督查,巡查范围覆盖80%的乡镇和60%的行政村.各地在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把工程设计关、建材质量关、检查验收关,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

健全相关制度措施.2011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制定和出台《安居富民工程年度绩效考评细则》、《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专项巡查工作制度》、《安居富民工程农户档案管理和信息网上填报制度》等15项工作制度,将解决农村困难群体建房问题、房屋特色设计图纸审查及按图施工、农户档案管理和信息网上填报等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认真开展中期评估.按照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部署要求,为全面及时总结安居富民工程实施经验,科学分析工程实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安居富民工程更好更快实施,2014年3月上旬以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多次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一线进行摸底、统计、调查,调查,形成《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编制说明》和《2011-2013年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实例典型图集汇编》.

于田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全部完成.2014年2月12日17时19分,于田县发生7.3级地震,造成13821户农房和部分基础设施损坏.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指示精神,住建厅组织编制了《于田地震灾后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规划》和《于田地震灾后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标准》,深入地震灾后重建一线组织开展3次专项巡查,截至目前,累计拨付于田地震灾后重建资金10.12亿元,农房重建工程开工13821户开、开工率100%,竣工户数13821户、竣工率100%.

2011-2014年,全区累计培训各类人员136万余人次;累计完成电子信息档案录入120余万户、建立纸质档案120余万套,录入率和建档率均达到100%;采用汉、维、哈等三种文字组织编印了《新疆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宣传手册》,免费发放12万册.

安居富民工程成效显著

促进了全疆社会和谐稳定.2011-2014年各地建成安居富民工程123.27万户,共有480余万各族农牧民群众入住新居.广大农牧民群众建房积极性、主动性日益高涨,自发通过创作歌曲、书写文化墙等多种多样形式歌颂及赞美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例子数不胜数,安居富民工程已经成为各族农牧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真切的“得民心工程、惠民生工程、促民安工程”.特别是在四年来20余次5级以上地震中,各地安居富民工程无一损毁,赢得了各族群众的衷心拥护.

促进了全疆农牧民就业和增收.安居富民工程实施以来,各地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劳动力本地转移、跨地区转移、投工投劳、互帮互助,参与工程建设.同时,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大部分建房农户逐步成长为农村工匠,并影响带动更多农牧民.据初步估算,2011-2014年各地安居富民工程累计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约105万余人,带动农牧民增收约47亿元.

促进全疆经济发展.安居富民工程实施以来,全区累计建成农村住房建筑总面积约9861.8万平方米,初步估算直接消费钢材近171万吨、水泥近1474万吨、红砖近306亿块,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扎实做好今后工作

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坚持各级政府主导、农户自愿申请、自下而上统计、逐级审核确认的工作原则,根据各地安居富民工程建设需求量,充分尊重各族农牧民群众迫切的建房愿望,合理确定“十三五”期间各年度工程建设计划任务.

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坚持以村镇规划为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优化配置各类资源,督促各地认真落实、严格执行村庄规划,科学指导村镇建设项目实施.

认真解决资金问题.加大资金筹集和投入力度,管好用好补助资金,集中整合各方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督促各地按照自治区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安居富民工程地方配套资金,满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探索创新资金筹措方式,鼓励支持各地为建房农户提供专项贷款服务和信贷资金支持.

扶持贫困群体建房.坚持把解决农村贫困群体住房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实施差别化资金补助政策,加大对农村贫困群体建房支持力度.继续将农村困难群体建房工作纳入各地年终考核指标,指导各地尽快出台解决贫困群体建房问题的具体措施和财政资金扶持标准.

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加强技术指导、日常监督和专项巡查,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各地进行现场服务,健全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忽视工程质量安全现象的发生.

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多渠道整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厕、乡村道路、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供水、供气、排水、垃圾处理等项目资金,集中捆绑用于安居富民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坚决杜绝重复投入、重复建设.

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图/戴晓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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