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校助学金发放时间【高校助学金发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2)08-0178-01 摘要:我国的助学金发放系统建立时间不长,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贫困生的认定,助学金的发放模式,监督反馈制度及受助学生的心态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该工作的实际效果与帮助贫困生的这个初衷有所偏离,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国家助学金发放模式是很有研究必要的。
关键词:高校 助学金 贫困生认定
引言
国家为了激励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解救经济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2002年建设了国家奖学金体系,2007年又颁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其后,财政部、教育部又出台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在高校助学金体系中,包括国家助学金、地方助学金及社会企业设立的助学金,最高到6000元,最低至500元。随着这项工作的进行与发展,国家不断地进行改革。但由于各地区发展水平的不同,现代大学生的价值观的扭曲,导致在该项工作出现一些问题,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讨论这些问题。
一、 存在的问题
1. 贫困生的认定问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它关系到整个评选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如何界定贫困生全国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各校、甚至是各专业之间也难以做到统一。因此,把握界定贫困生的标准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现在的模式中,对于贫困生认定的主要依据之一是根据每年暑假由学生到所在地方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的贫困证明来进行认定的。这些单位需要证明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贫困家庭学生;
(2)偏远地区的贫困家庭学生;
(3)孤儿或单亲家庭生活困难学生;
(4)烈士子女;
(5)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无固定收入,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
(7)父母一方或双方因重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收入的学生。
但学生交给到学校的各类证明存在很严重的问题。由于受到利益的诱惑以及对于造假的责任追究机制缺失,大学生开虚假证明的个案非常之多。有些地方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不符责任,不管家庭实际经济情况如何,轻而易举地就开出了贫困证明,导致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带来很大麻烦。
高校的这种认定标准是一个定性的标准,很模糊,对工作的指导性不强,难以操作。为了使资助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准确把握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的程度,就必须制定一个相对客观的量化标准来确定贫困生的“身份”,规定贫困生享受资助的“条件”。
2.学生及家长扭曲的价值观
助学金发放目的本是帮助贫困学生,由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覆盖面较大,从而使国家资助的名额超过了实际家庭较贫困的学生的数量,而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到班级的多出的名额就促使一部分原本就不贫困的学生加入到了申请之列,造成有限的助学帮困资源并未完全落实到真正困难的学生头上。现在这类“伪贫困生”可以分两类:
(1) 家长知情的“伪贫困生”
这类学生往往是在家长的帮助下,出示假证明,得到助学金。家长知道学校会帮助交不起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就故意不交,最后用国家发放的助学金来补交这类费用。
(2) 家长不知情的“伪贫困生”
这类学生是经不起诱惑,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欺骗学校,得到助学金,而这笔钱往往花在“吃、喝、玩、买”上,甚至有些学生把父母给的学费挥霍完后,用助学金来补交。
这类学生的出现,使家庭条件差不多而没能申请到的同学颇有怨言,质疑国家的助学金发放模式,学校助学金发放工作的公正性,在学生和学校之间,学生和学生之间产生一些不和谐因素,产生不好的影响。
3. 助学金发放后跟踪机制不健全
现在高校助学金发放工作在发放完毕后,跟踪调查取得助学金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这项工作一直没能全面开展。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既然存在诸多问题,高校应该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建立较为完善的后跟踪机制,完善贫困生确认的基本程序,深入了解取得助学金的学生真是家庭情况,助学金的使用情况,实际生活消费情况,但现在大部分高校的助学金发放工作只止步在发放完毕,跟踪机制不健全。
4.助学金金额分配不合理
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高校中设立的助学金的种类、金额变多,但学校中并没有那么多贫困生,就出现了资助的名额超过了实际家庭较贫困的学生的数量,自助名额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到班级,让一部分不贫困,甚至“富二代”获得了助学金,从贫困生认定到助学金发放整个过程缺乏科学有力的监督,对真正家庭经济困 难的学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使国家助学金丧失了其应有的意义,造成了新的不公平。
助学金发放模式的几点思考
1.加强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监督,明确助学金的价值取向在贫困生的认定过程及助学金的发放过程中应努力做到“公正、公平、 公开”,健全跟踪机制,认真了解,实事求是,杜绝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现象,确保资助资金用于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避免产生“伪贫困生”。
2.加大奖学金比例,嘉奖优秀贫困生。建议采用加大奖学金的投放比例,细化奖学金种类,针对贫困生设置专门的奖学金,以鼓励、资助困难学生,使其立志成才。
3.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学生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应注重对学生自强、自立观念的教育,引导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比如,勤工助学等方式去赚取劳动报酬,而不是仅仅等待国家的支持,做到“受助、自助、助人”。
二、结语
国家、社会爱心人士设立助学金的目的就是为帮助贫困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然而由于贫困生评定体系缺乏可操作性和随之而来的后继问题,影响了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合理性和预期的效果。目前中国高校国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发放模式,做到“公正、公平、 公开”,让每一个贫困生能得到国家、社会的帮助的同时要做到自助,将来帮助别人,做到“受助、自助、助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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