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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_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现状\问题与建议

发布时间:2019-02-14 04:24:27 影响了:

  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实施地理标志注册保护是欧盟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相关规定的要求。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包括本地区种植、养殖的产品和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中国现行《农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可以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使用有关的标志,符合规定产地及生产规范要求的农产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推动新疆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式,新疆具有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得天独厚的条件。本文通过对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现状的分析,对新疆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提出了建议。
  
  1 新疆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优势
  
  1.1 生态环境优势
  新疆具有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新疆光能资源丰富、昼夜温差大,非常有利于优质农产品的生产。新疆干旱、炎热、多风以及“三山夹两盆”的自然环境,使众多大小绿洲被戈壁沙漠分割,独特的地理条件使生产的农产品具有独特的品质优势。
  1.2 特色农业资源优势
  新疆是著名的“瓜果之乡”,新疆的瓜果闻名世界,形成了南疆夏干型果树带、北方耐寒落叶果树带、库尔勒落叶果树带和吐鲁番瓜果带。吐鲁番的葡萄、鄯善的哈密瓜、伽师的甜瓜、库尔勒的香梨、库车的白杏、皮山的石榴、莎车的巴旦杏、叶城的薄皮核桃等都是独具特色的著名地方瓜果品种,这为新疆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物质基础。
  1.3 市场优势
  新疆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有100多种,棉花、库尔勒香梨、红花、葡萄、啤酒花、哈密瓜、杏、石榴、枸杞、枣、核桃、加工番茄、薰衣草、冷水鱼等特色农产品因其品质好、营养价值高、风味独特等优势,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显示了较强的优势,而且一些农产品已在国际国内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
  1.4 政策优势
  近年来,新疆各地都把农产品品牌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未来五年,加强特色农业发展,实施农产品品牌化建设依然是重点。2010年6月召开的新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会议决定将“地理标志”作为品牌建设的重点。新疆应抓住这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大力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进一步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工作力度。
  
  2 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状况
  截止2010年6月,新疆已有32种农副产品相继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如库尔勒香梨、吐鲁番葡萄和葡萄干、哈密瓜和哈密大枣、焉耆大白瓜籽和大白菜、精河枸杞等。这些农产品品牌有力地带动了产业升级、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但是与全国其他省区相比,新疆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状况还有很大差距。
  
  2.2 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存在的问题
  2.2.1 工作相对滞后.宣传动员不够
  当前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比较滞后,大多数特色农产品基地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程度还不高。农业部门开展这项工作起步晚,宣传动员不够。地理标志申请热、使用冷,没有形成规模经济效益。
  2.2.2 部分地方政府对农产品地理标志重视程度不够.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不到位
  一方面,新疆还有很多地方品牌仍未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另一方面,有些已经申请地理标志的产品得不到有效利用。有些地方政府认为只要将地理标志申请成功,就大功告成,至于地理标志的后延维护以及继续开发工作就不愿意再付出精力和成本了,甚至某些企业或行业协会申请地理标志只是为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这些市场短视行为必然影响其自身长远利益。
  2.2.3 很多生产者和经营者尚未从发展战略的高度看待地理标志的保护问题
  新疆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规模偏小,龙头企业不多,没有统一地进行规划和组织,很多地方的农产品有特色、有品质,但常常缺乏相应的生产条件和规模。很多生产者和经营者缺乏花大力气打造自我品牌的意识,没有真正地因为地理标志对本企业有益而去积极开展实施。
  2.2.4 行业协会作用不明显
  行业协会在地理标志保护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使用好、发挥好地理标志的作用离不开行业协会的大力引导。协会的工作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协会作用不明显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对协会扶持力度不够。
  
  3 加快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的几点建议
  
  3.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农业传统优势资源的重要载体和地方特色品牌的集中体现,因此要从保护我国传统农业文化遗产和农业知识产权的高度,切实挖掘好、培育好、保护好新疆的农产品资源。新疆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还处于开展初期,各级农业部门的认识还不够。因此,迫切需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搞好组织申报工作。同时必须增强农民的地理标志意识,多种方式扩大对地理标志的宣传力度。
  3.2 制定新疆特色的地理标志规划和实施细则
  地理标志对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我们要着重投入人力、物力,在调查资源的基础上,结合新疆实际,制定出新疆的地理标志规划。
  3.3 应当通过地理标志产品地方立法,推广地理标志使用与保护
  为进一步实施地理标志战略,新疆应当借鉴陕西省政府的做法,颁布地方性法规,以更好地促进新疆地理标志制度的发展。陕西省政府于2006年12月10日通过了《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这是我国首部省级人民政府出台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方法规。该《办法》已经成为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重要依据。新疆已有地区制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地方性政策。如和田行署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工作的实施意见》。
  3.4 地方政府应把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扶持协会的工作
  政府应大力增加地理标志并努力发展已有地理标志产品,同时要强化市场管理,联合企业和协会打击假冒地理标志的违法行为。政府应当大力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扶持品牌发展,实施“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同时,政府应加大对地理标志的科研经费投入、融资投入和基础设施投入。政府应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支持协会的工作,政府应赋予协会一定的管理权限,打击不法企业或个人。
  3.5 生产者和经营者要提高对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认识.树立品牌意识
  为了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进一步发展,企业应当利用地理标志产品,创立自己的品牌。企业应当从以下几方面人手:第一,企业在生产上要严把质量关,提高产品质量;第二,企业在销售上要进行有效的质量管理和包装管理,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打假。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第三,企业应当有建立大企业的意识和强烈的宣传意识,借助各种机会扩大本企业品牌的影响力。
  总之,大力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能促进新疆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增强农产品的整体竞争能力。因此,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必将成为促进新疆发展的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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