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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调查报告 [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9-06-04 15:10:22 影响了: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第二篇: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第三篇:农村小额贷款暑期实践调查报告第四篇:小额贷款调查报告第五篇:农村小额贷款调查分析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

一、背景:

中国是农业大国,更是一向重视农村的发展,重视农民问题。党的第xx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了关注农村,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一直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包括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建立,都使农村金融朝着健康、完善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国家对农村发展建设的力度加强为小额信贷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的广阔的市场。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从1994年开始试验,xx年全面实行并推广小额信贷。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一直被国家重点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而农村的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民的扶贫以及农民创收渠道的扩充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小额信贷不仅可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同样可以支持农村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二、农村小额贷款的现状:

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为农户自主创业,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提供资金保障,解决了部分农民“贷款难”问题,在支持农村经济和农户个体业主经营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小额农贷由于具有灵活、方便、快捷的特点,自推出后,受到了农户、村组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称赞,也得到了各方的满意,取得了多赢的效果,满足了较大部分农民合理的贷款需求。小额农贷款的推出,使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门槛降低,为很多信誉良好但无担保抵押措施的农户打开了融资的大门,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情况,成为农民调整结构、发展生产、开拓市场、增加收入的助推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资本积累。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仍然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管理机制的不成熟,利率偏低,缺乏良好的风险评估方法,贷款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以及资金供需矛盾大等。这些都阻碍着农村小额信贷的进一步发展。进而阻碍着农村金融的发展。

三、农村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流转问题:

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部分农户和个体业主未能按约还贷,给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流转造成很大的困难。

1、客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首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基于农户信用发放的贷款,贷款本身从借款人方面就潜在着“信用风险”,一个人诚信度的高低与其道德修养是密切相关的,而道德标准是一个无形的东西不能对其准确的实行量化,所以信贷员要准确的把握成千上万农户的诚信度就是一项异常艰巨的工作;其次,农户贷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作坊产业的投入以及消费性贷款,而种养业又是弱质产业,存在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农户个体业主及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科技附加值低,管理机制不健全、相互间竞争无序,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这种风险将直接转化为信贷风险。

2、主观原因形成的风险:

(1)、 贷前调查流于形式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人力有限,有的网点甚至主任兼信贷员,要对辖区内成百上千农户做详尽了解,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对农户经济档案的建立(年审)、信用等级的评定,这些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相对集中的专项工作,一些信贷员就不得不求助于村、组干部,甚至是不太了解辖内农户的内勤人员。由于村、组干部及内勤人员的参与,个人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人情因素、有的甚至凭空猜想等情形大量存在,这就造成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不统一,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贷款额度核定带来了不准确性。此外,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方法本身也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存在“一评定终身”、“一定永益”的现象,动态管理、时时监测缺位,信用评定手段、方式也不尽科学。

(2)、贷款审查存在漏洞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凭证发放、随用随贷、额度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其发放大多由临柜人员办理,在办理贷款时严格坚持“两证”、“三见面”的原则,而临柜人员对其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是无法加以严格的考查的,这就造成有些农户乱报贷款用途,而贷款后转借他人,形成顶名贷款;另一些借款人贷款根本没用于其正常的家庭生产、生活等,而是用于个人的不正常消费支出(比如赌博等),造成贷款到期不能按时归还,最终形成贷款风险。

(3)、贷后检查监督机制不健全

贷后检查是贷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环节,为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农村商业银行应加强贷后检查工作。但“重发放,轻管理”的经营理念已在大部分信贷员脑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一方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象广、额度小、分布散、行业杂、所以工作量相对较大,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人员有限,这就削弱了对农户小额贷款的监管。另一方面,一些信贷员有“重企业,轻农户”的思想意识,认为贷后管理只适应于大额贷款,对小额农贷不适用。有的信贷员甚至认为农户贷款金额小,形成贷款风险每户不过几万余元。再加上有些农户贷款后外出经营(有的甚至举家外出),多年不归,下落不明,这是造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一大重要原因。

(4)、部分信贷人员素质低,人为形成信贷风险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从建档、评级、授信、发证、到最后放款都是人为操作,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员相对不足,所以有些信贷人员利用人手不足、审查不严、操作上不规范等漏洞,搞人情贷款,自批自用贷款,假冒贷款,有的甚至给客户出主意化整为零,一户多证或一户多贷,形成实质上的“垒大户”,最终诱发贷款风险。

(二)贷款困难问题:

(1)、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诚信度不高。一些农户受欠贷大户的影响,还贷时相互看齐的跟风心理也是信誉下降的重要原因。

(2)、自借他用,私借公用借款多,债务难以落实,影响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

(3)、担保抵押跟不上贷款需求,造成贷款困难。

(4)、贷款抵押物评估手续繁琐,评估登记费用过高。

四、对策与建议:

(一)、对农户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和合理限额。

(二)、纠正认识偏差,防止短期行为。

(三)、加强贷款管理,落实好“三查”制度。

(四)、动员广大群众,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五)、简化手续,减少评估登记费用,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六)、加强信贷员队伍建设。这是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七)、建立健全信贷机制。

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对解决“三农”问题开辟了新道路,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对社会和谐发展有着促进作用。

第二篇: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

农村小额贷款调查报告

时间:2014-07-28来源:张昕学号:102131134 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2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 小额贷款在中国:主要是服务于三农、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合理的将一些民间资金集中了起来,规范了民间借贷市场,同时也有效地解决了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 调查目的

通过了解农村小额贷款,

二、 调查对象及方法

1、 调查对象: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谷农村合作银行

2、 资料收集方法:

3、 调查方法:

三、 调查的内容

四、 调查结果分析

为了弥补小额贷款的交易成本及风险,建议对农信社及农村商业银行中支农、惠农这两类贷款的收入免征农业税。

五、 调查结果总结

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呼市城郊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贷款灵活的优势,开办了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商户联保贷款、汽车贷款等业务种类,以“阳光放贷”模式,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成为当地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知心人,使一大批中小企业和传统手工作坊,发展成为规模较大、效益良好的企业。

近三年,呼市城郊农村信用社累放中小企业贷款31.13亿元,支持中小企业830家。广州民间金融街8月1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0天期平均利率为21.73%,1月期为17.07%,3月期为19.08%,6个月的利率为

16.45%,1年期的利率为16.81%,而一年以上的综合利率为24.36%,相比此前发布的民间金融街数据,小额贷款市场平均利率的一年期和三月期的利率均有较大幅度的下滑。

此前,该数据开始发布的6月28日,其小额贷款市场平均利率的3个月期为21.97%、1年期的是

17.55%。其中,民间借贷的3月期资金利率高于1年期利率。

据业内人士介绍,宏观经济形势和银行信贷松紧状况是影响民间融资活跃度的主要因素。尤其在今年宏观形势下滑的大背景下,央行的货币政策使得金融机构资金相对充裕,企业从银行贷款难度相对降低,必然对民间借贷渠道的资金需求有所减弱。

我国自1993年试办小额信贷以来,至今已有10

多年的历史,经历了从国际捐助、政府补贴支持到商业化运作的过程。目前,我国由民间组织主导的小额信贷开始发展。目前,我国小额信贷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大银行提供的下岗失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和扶贫贷款,总计有几千亿元的贷款额度;二是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有6100万农户享受到1927亿元贷款,覆盖面占到全部农户的27.3%;还有一部分农户联保贷款,约有1200万户享受到141亿元的贷款;三是目前存在的100多个非政府小额信贷组织,提供了约10亿元的贷款。尽管我国小额信贷的产生比较早,但是在小额信贷的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具有本国特点的问题,从而造成大量商业银行退出小额担保贷款机制。

六、 附录

办理小额贷款的步骤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3.签定借款合同等;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5.银行放款;

6.汽车抵押贷款申请流程,宜车贷提供的无须押车的汽车抵押贷款办理顺利可一天放款,且审批额度高,流程如下:1.申请、2.验车、3.评估、4.签订、

5.合同、6.抵押等手续办理、7.到账、8.还款

银行个人小额贷款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或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用作购房、炒股,赌博等行为;

你只要符合银行个人小额贷款申请条件后,提供身份证、稳定的住址证明、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就可以办理此业务。

注意事项

1, 虽然名为小额,但也是贷款,所有的贷款,不管是银行放贷,还是民间放贷款,都需要你有还款能力。也就是说,那些声称,不需要任何条件就可以贷款给你的,一定是骗子或者幌子。

2,另外,很多人都问,有身份证可否贷款的问题。身份证随时可补,用身份证,正规放贷公司也是不会放款给你的。

3,选择贷款机构时,如何区分非法机构

一、看利率,如果比同期基准利率高4倍以上就已经属于非法的

二、看放款前是否收费,如果以各种手续费,利息名义收费迟迟不放款十有八九有问题

三、汇款交利息、放款前各种理由收费、利率过高、不签任何合同等等其他可疑迹象

当前我国小额信用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一是中国大陆居民;

二是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三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五是申请无须押车的车辆抵押贷款“宜车贷”时,申请人须具备以下

条件:中高档进口及国产私家车。需日常使用的车辆,注重隐私,有短期资金需求,信用良好的客户。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需要你出示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身份证(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货居住证)。

小额担保贷款的问题主要是存在于以下方面:

1.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一般是下岗工人和农民,本身他们就缺少可以抵押的财产,农户财产一般包括在自留地,宅基地以及宅基地上的自建房,这是农民的主要财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2.小额信贷缺少最终偿还的保障机制,小额信贷的借款者一般是创业者,且多为资金匮乏者,如果创业成功,他愿意归还贷款,可是如果创业失败,资金损失,贷款者的利益就难以保障。

3.小额信贷运作成本过高。小额信贷属于零售贷款,一个信贷员最多营销一二百笔贷款,但是金额却仅仅是几百万,这和批发贷款的规模效应是无法比的,相对的成本也高。同样是一个亿的贷款,我们如果贷款给大企业,只需要一个客户经理就可以办理,而办理小额贷款可能要几千笔业务量,光客户经理就需要十几个。人力物力成本过高。

4.整个社会的诚信体制缺失,小额贷款绝大部分依靠的是信用担保,但是很多贷款户将小额贷款看作是“唐僧肉”,赈灾,扶贫款,逃废,骗取等恶意行为时有发生。

第三篇:农村小额贷款暑期实践调查报告

农村小额贷款暑期实践调查报告

摘要:为促进农村发展,我国近年来借鉴国外小额贷款的成功经验,发展了中国的农村小额贷款业务。但我们经过实践发现,农村小额贷款在国内的实施并不乐观,除去几个试点,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并不普及。本文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总结出了小额贷款实施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农村小额贷款的概况和国内外现状。第二部分在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所学知识,从农户和银行两个角度总结小额贷款在大兴区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农户方面存在对贷款需求少、信用等级差和认识误区等问题,银行方面存在宣传不足、贷款风险大等问题。第三部分根据上一部分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加大宣传力度、简化办理程序、及时下放贷款和政策导向,希望能帮助农村小额贷款顺利实施,真正发挥作用。第四部分对实践进行总结。

关键词:农村小额贷款 国内外 担保 质押 信用等级 小额信贷风险

一、农村小额贷款概况和国内外现状

(一)国外农村小额贷款的产生、发展和现状

1.国外小额贷款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促进经济迅速发展,通过国有农业开发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将大量的补贴性资金投放到农村地区。由于这些国家的农村金融环境中具有许多不利因素,而实施的传统的农村金融政策又未准确认识本国农村经济和金融,因此这些实践并未获得成功,反而造成了负面影响,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

此后,这些国家不断摸索新的发展方法,小额信贷也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产生,最初是一种“发展金融”的模式,到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演变成为小额贷款的模式,目的仍然是消除农村的贫困。小额贷款以贫困或中低收入群体为特定目标客户并提供适合特定目标阶层客户的金融产品服务,为大量低收入(包括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作为一种发展工具,为解决农村发展和减少贫困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方案。因此小额贷款在过去三十年多年里迅速发展,已经从世界的某些区域扩展到几乎覆盖整个发展中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遍及亚、非、拉美等地。在小额贷款发展过程中,典型的小额信贷机构有孟加拉乡村银行、孟加拉社会进步协会、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玻利维亚阳光银行等,都在扶贫开发方面取得了相当成就。

2.国外农村小额贷款的未来趋势

随着小额贷款的不断发展,其未来走向逐渐显现。首先,低收入客户不仅需要传统的小额贷款,对全面的金融服务也有很大需求,这意味着小额贷款将逐渐过渡到微型金融。其次,传统的小额贷款被称为“福利主义小额信贷”,因其首先关注社会发展,并通过员工激励和严格财务制度等手段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而将会被以商业可持续性为首要目标的“制度主义小额信贷”所取代。第三,关于小额信贷行业监管原则的一致意见将会形成,不断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的监管制度,但对于其的利率管制将会逐步放松。最后,小额贷款通过帮助贫困人口和中低收入人口增加收入,将会发挥越来越多的社会和经济作用。

(二)国内农村小额贷款产生背景和发展现状

1.国内小额贷款的产生和发展

随着小额信贷在国际范围内的蓬勃发展,中国也出现了这方面的实践,并从只借鉴个别技术转变到试图全面引入小额信贷制度。在联合国20世纪80年代援华项目中,中国进行了初期的小额贷款扶贫试点实践,吸纳了其中的个别技术或组织环节。从90年代初开始,在部分贫困地区也先后开展的小规模的小额信贷试验,主要着眼于尝试解决我国信贷资金扶贫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这是小额贷款在中国发展的第一阶段,在资金来源方面,主要依靠国际捐助。

1996-2014年开始了政府主导型的第二阶段,政府从资金、人力和组织方面积极推动,借助小额信贷推进农村扶贫和帮助下岗职工。但在扶贫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信贷资金操作的矛盾日益显现,政府小额贷款扶贫项目始终存在体制和宏观政策方面的困境。

从2014年起,进入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全面介入和各类项目制度化建设第三阶段。作为正规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在中国的农村有着最为完善的网络,是农村最重要的转账服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全面试行并推广小额信贷活动,农信社作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逐步介入和快速扩展小额信贷试验,并以可能成为主力军的身份出现在小额信贷舞台。

2.国内农村小额贷款的未来趋势

由于现有的农村正规金融和小额信贷都不足以解决我国农村金融面临的困局,必须在农村金融市场进行改革和开放,引入商业性资本投资的新型机构,发展商业性小额信贷。这是因为商业性资本在保持盈利能力、保持机构可持续方面和业务扩张方面有着充分的动力,是改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增长和消减贫困的新途径。、

(三)国内外对农村小额贷款的经验总结

由于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政策仍处于国外发展小额贷款的传统阶段,国际经验对我国更好运行小额贷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而我国根据自身特点推行的小额贷款试点积累了相当有益的经验。

第一,要正确定位小额贷款,将其作为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模式,从指导思想、政策、运营管理上实现从补贴性小额信贷到持续性小额信贷的转变。单纯的政策性补贴性农村金融项目可能是失效或是低效的。根据国际经验,应以市场化原则为导向,将其经营策略和经营目标由项目型向机构型转变,由补贴性向可持续型转变,从政府行为向市场行为转变,发展商业性小型贷款机构。在国内政府应通过出台税收等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各类信贷资金和商业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促进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发育,提高小额贷款的效率,协调政府扶贫行为和小额贷款的商业行为的关系。

第二,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是采取更加灵活的小额贷款利率政策,允许其按照市场机制在法律监管下自由决定利率,这是小额信贷项目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并且建立小额信贷担保基金,为其从金融市场获得资金创造条件。在小额贷款机构方面需要进行大力改革,适度推动小额贷款机构向吸存机构的改进,继续加大小额贷款公司等市场化金融性营利机构的试点,同时发挥区域性金融机构的作用。还应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创建信用社区和信用客户。

第三,应加强和规范对小额贷款的监管,确立小额信贷机构监管归属权。首先要规范和扶持小额信贷试点项目,探索制定相应的规则和条例,寻求适宜的监管方法。其次,必须明确小额贷款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探索制定相应的规则和条例,采取规范化的监管方法,确保其合法性和规范性。此外,应建立相对健全的审慎监管框架,同时对小额信贷机构进行非审慎限制。

第四,对小额贷款机构的建立和运行提供技术支持,不断地进行管理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小额贷款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对项目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帮助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二、农村小额贷款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有了国外的成功经验,在政府和不少国际组织的支持和帮助下,为了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近年来,小额信贷越来越受到中央的重视,我国相继举办了几百个小额贷款机构,投入资金达几亿元之多。在今年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小额信贷尤其是农村小额信贷引起人们的关注。但是运行多年的结果,绝大部分并不成功。我们将以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北田各村为例,分析农村小额贷款中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从农户的角度

在我们走访北田各村过程中,通过采访村支书和村民,我们了解到农村小额贷款的实施情况远差于我们原先的设想,由于在申贷过程中存在着手续繁复、宣传力度不足、信用等级差等各式各样的问题,使得大兴区这个小村庄,几乎没有申请小额贷款的状况。

1.手续繁复条件苛刻

在我们采访北田各村村支书时,了解到北田各村几乎没有人申请农村小额贷款。其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申贷手续十分繁琐,致使小额信用贷款难以普及。申贷必须要求贷款人以抵押、质押等方式进行担保,而且担保条件过于苛刻,使得许多人由于达不到申贷条件而无法申请。按照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应按照5:

1的比例,根据担保基金的数量发放贷款,但银行往往以风险过高为由,将比例降到了1:1。郑书记给我们举了个例子,如果村民想贷一万,就要求担保人向银行出示一万块钱的死期存折作为抵押,如果贷款到期还不上的话,就由担保人来还。而且即使有一万块钱的死期存折,计算上利息,往往也贷不到一万块。这样苛刻的担保条件使得农户对贷款几乎无需求,如果担保人手中有一万元的死期存折,那农户可直接向担保人来借,也就无需申请贷款。除此之外,申贷过程环节多、效率低,申请一笔贷款的周期较长。在我们采访村民王某时,他告诉我们他承包了一处地,种蔬菜大棚,曾经为了秋收,在3、4月份申请过贷款,可直至秋收过了,贷款也没发下来,从那之后他就再没申请过。因此,由于条件苛刻,手续繁复,使得许多村民即使想贷也很难贷到,久而久之,全村几乎就没有人再申贷了。

2.对农村小额贷款需求少

除了上述申请手续繁复问题造成贷款少之外,另一个原因就是对农村小额贷款的需求少。由于北京的整体生活水平比较高,且大兴区又属于比较富裕的城区,使得农民的收入也维持在了较高水平。从郑书记那我们了解到,北田各村村民人均纯收入一年能达到5000-6000元左右,整个大兴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能达到8000元左右。且大部分村民都以种地为主,85年分田到户,承保期为30年,再加上每亩的农业补贴,仅以种地能维持正常生活,所以搞三产的人很少,这就对贷款需求少。郑书记说,以前曾有个村民想开个养牛场,动员全村村民用个人的身份证申请贷款来筹资建厂,每户申请三万,到年终给每户村民派发1000元红利。可由于村民对其的不信任,担心收不回三万块钱,所以这件事最终也没办成。在我们走访北田各村村民时也发现,上午很少有男人在家,都下田种地去了;村中也没有什么企业,只有一两个小卖部。尽管如此,我们在采访小卖部的女主人时,她告诉我们她很想用贷款来扩大小卖部规模,但由于贷款的手续太繁复,所以一直没实行。

3.农村小额贷款宣传不足

在北田各村,我们发现村民对小额贷款的了解知之甚少。在我们发放的问卷中,发现只有少数村民对哪些地方可以办理贷款有所了解,而对开办个体工商户的个体经营者可以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可以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小额贷款期限以及申贷条件及优惠政策这些比较专业的问题几乎完全不了解。当我们向村民了解情况时,许多村民第一句话就是问我们能贷多少。而我们在讲清楚调查目的后,他们说的最多的也是不了解。而且村内也没有相关的横幅或标语。郑书记告诉我们,最近几年上面对这方面宣传力度不够,使得村民对这方面了解很少,这也是造成贷款少的一个原因。

4.农民对农村小额贷款利息的认识误区

除了上述三个原因外,造成村民贷款少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村民陈旧的观念。在村民传统观念中,认为贷款利息高,利滚利,贷款会带来巨大的债务。郑书记说,在过去几年,有贷款也是只贷3000-5000元,并且很快就还了,贷款期限为半年的一个月就还了。所以尽管农村小额贷款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的,采用低息、贴息政策,但由于宣传少、村民的不了解,且又由于以前农村高利贷猖獗,利滚利的观念已植入人心,使得村民对贷款利息有很大的误区,造成村民不愿贷款、害怕贷款的心理。这也是阻碍农村小额贷款实施的一个原因。

5.农民信用等级差

农民信用等级差是造成银行发放贷款条件苛刻的最主要原因。在过去的13年中,曾经一度发生管理人员纪律松弛,放款讲人情,逾期款增加的情况。在采访郑书记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过去只要在银行认识人,无需实质的抵押,担保人签个字就可以拿到贷款。而这也造成了还贷情况差的状况。郑书记给我们举了个例子,75年时村里生产队贷了15.2万元,还款日期为05年。而到03年,本金加上利息已达到35万之多。由于一直没有还款付息,农村信用社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而村委会就是没钱还,法院也没办法,最终由律师事务所进行调解,只还了本金15.2万元。郑书记说这种情况也发生在村民小额贷款中,当村民无力偿还贷款时,银行可谓一点办法都没有。即使银行想用村民家中东西来偿还,可也没有值钱的。又不可能强占了房子,让村民露宿街头。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也不得不加强管理,提出上述等苛刻的贷款条件,从而保证其资金的收回和盈利。

上述5个原因是我们走访北田各村,主要从农民的角度来分析农村小额贷款实施难的原因。从分析中我们得出要想发展我国的小额贷款,就应从简化申贷程序,降低贷款门槛,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以及增加农村小额贷款的宣传力度等方面做出调整,从而改变农民的传统观念,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达到建设我国新农村的目的。

(二)从银行的角度

小额信贷发放主要是通过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又以前者为主。而邮政储蓄也在近期改变了其只存不贷的模式,经营小额质押信贷业务。本次调查,主要调查的是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

总体上看,在该区小额信贷业务开展并不广泛,调查中,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大兴区支行(原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开展有限,而邮政储蓄小额质押信贷在该地区并未开展。通过对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大兴区支行和邮政储蓄的调查,在小额信贷发放方面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

1.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宣传不足

虽然中央04到06一号文件中都明确提出小额信贷,但是银行由于对推广小额信贷意义及重要作用认识不够,存有“惜贷”、“慎贷” 思想,所以对小额信贷宣传并未到位。在对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大兴区支行魏善庄分行某信贷员采访中,他表示银行对此并未特别宣传。魏善庄北田各庄村支书也表示银行在村民中没有宣传。

小额信贷业务在我国开展时间较短,没有银行的宣传,农户对此必然了解较少。通过问卷调查,调查农户几乎没有听说过农村小额信贷,在小额信贷的条件优惠情况更是一无所知。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农户对小额农贷了解不清,认为农信社推广小额农贷是在走过场,对农信社真心实意为农民办好事将信将疑,对小额农贷持观望态度。所以说小额信贷政策没有宣传到位是小额信贷业务未广泛开展的原因之一。

2.信用评级方式

由于贷款业务较少,当地银行采用的信用评级方式与普遍的信用评级方式有一定区别。小额信贷的基本方法为,首先以农户为单位,建立贷款档案,将农户家庭经济情况、主要从事的经营活动等内容记录在内。然后农户信用评定小组对农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农户信用评定小组通常以银行人员和农户代表为主,同时有村党支书和村委会成员。在调查中,银行也建有贷款档案,这样一份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家庭成员、本人及家庭成员从事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农户生产资金需求等。

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大兴区支行,我们了解到,信用评级需要经过多道程序。首先是村委会对农户信用进行调查,提出参考意见。此后,若有农户贷款,银行再在贷款档案的基础上对拟贷款的农户进行调查,进行评级。而在具体操作中,有未深入到村逐户调查了解的情况,使得评定结果有偏差,导致信用等级评定不真实,使得信用好、急需资金的农户没有获得支持。

3.小额信贷风险较大

银行贷款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而小额贷款主要不仅包括以上三种风险,而且较难管理。

首先,小额信贷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小额信贷能否成功关键在于利率的高低,合理的小额信贷利率既能满足农户需求,同时保证银行盈利。

自2014年起,中央银行将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范围调整到基准利率的2.3倍,放宽了农信社贷款利率权限。但这样也增加了信用社利率风险。因为如果没有相应的风险定价机制,不能根据市场灵活自主驾驭浮动利率,对其贷款普遍实行了主观上浮的利率,反而流失了很多客户。而小额信贷额度小成本高,较低的利率又可能造成银行亏损。所以一般银行在发放小额贷款时需要综合考察贷款的风险水平、管理成本、贷款目标收益率、资本回报率及当地的市场利率、民间借贷利率等综合因素,确定每笔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并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实行差别利率和浮动管理。

其次,产生信用风险主要是最终还贷问题。

小额信贷的还款依赖于借款人对小额信贷使用所产生的收益。小额信贷面临的主要对象是农户,主要用于种植业、养殖业和其他与自然条件密切相关的小规模生产经营上。这些项目都是易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这样就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像养殖等产业受自然灾害影响更会造成血本无归。所以如果这些小额信贷项

目遇到自然灾害,则农户自然无法保证还款,易形成坏账。且小额信贷在一定额度内无担保,对银行收益造成损害。由于农户还款意识不强,也会造成最终不还贷的情况。

再次,同其他贷款一样操作风险也是小额信贷所面临的。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涉及面广,手续简便,在发放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借名、冒名贷款,给信用社资产带来操作风险。这就是因为信贷市场上普遍面临着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使贷款者无法了解借款人的真实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农村信用社信贷员素质偏低,贷款对象主要是农户,对其情况不甚了解。加之农户居住分散,而小额信贷数量多,信贷人员人均工作量大,导致信用社对借款者的收入状况和信用信息掌握不够充分。

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同一地区生产经营上存在着相似性,使得贷款集中于某一项目或某一农户,又增加了小额信贷的经营风险。

对于这些外部经营环境所带来的风险,银行无法直接控制管理,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都需要银行拥有较高的管理水平,能够对潜在损失、内部风险等进行风险评估,并且需要充足的资本金弥补已识别出的和未识别出的潜在损失。从很大程度上讲,银行的管理水平决定了其能否充分的衡量和应对风险,以及机构承受风险的能力。由于小额贷款风险相对较大,银行开展这方面的业务也较少。

三、针对问题所提出的建议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农村小额贷款政策虽然已经出台多年,但在广大农村的实施情况仍然不容乐观。仅从我们在大兴区魏善庄镇的调查情况来看,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

宣传的重要性在于,只有让广大农民了解小额贷款,农村小额贷款才能真正实行起来,否刚,措施搞得再好,宣传不到位,农村小额贷款仍然难以发挥其真正的功效。宣传主要通过政府和银行两个方面来实现。

1.政府方面

第一,确保政令畅通。要确保中央的政策快速、准确、及时的传达到地方。中国的农村小额贷款实施已有很多年,且不说广大农民对此是否了解,各地方政府的了解程度都令人堪忧。从我们的调查情况来看,村支书对此还是比较了解的,这其中也有一部分原因是调查前联系过而有所准备。而镇政府对此事却无人知晓,也没人知道农村小额贷款这方面的事务具体是由哪个部门负责的。我们不知道这是由于政策没有传达到还是被搁置了。

第二,明确主管部门。农村小额贷款直接反映了农民生活的改变和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状况,政府虽不直接参与贷款过程,但对贷款情况的了解是十分有必要的,应该明确具体的部门来负责了解、总结、分析贷款事务。

第三,积极宣传政策。首先,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中普遍存在对贷款的戒备心理,盲目的认为贷款利息高,贷款难还,所以宁借不贷。政府应该积极宣传贷款政策,让农民对政策多一些了解,打消农民的顾虑。其次,政府应该配合倡导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对贷款的需求。

2.银行方面

第一,面向农户宣传小额贷款。银行可以通过发放传单、媒体等方式向农民进行宣传,说明农村小额贷款与一般贷款的不同之处,让农民了解小额贷款的优惠政策、申办程序,感到小额贷款实实在在是为农民着想。

第二,增加贷款网点。贷款网点的多少一方面反映了贷款需求的多少,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贷款业务的开展情况。我们所调查的邮政储蓄所还没有开办小额质押贷款,这很容易造成周围村民想贷款而贷不到。我们认为,不应该因为需求少就不设网点,应该增加网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小额贷款的需求必然不断增加,网点的开设不能滞后。

(二)简化办理程序

在我们的调查中,农民反应的主要问题是贷款难,贷款程序之繁琐让很多人对贷款望而却步。

首先,贷款所要提交的材料过多。就北京市而言,个体工商户申请小额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多达十种,而小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多达二十种。

其次,担保成为农民贷款的主要障碍。在我们的调查中,很多农民反映,他们也有贷款的愿望,但是由于找不到第三方担保,所以未能办理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第三方担保是出于自身经营的需要,是为了确保申请者的信用,提高资金的收回率。但是由于农民的经济水平有限,提供第三方担保尚有一定难度,银行可以考虑降低担保标准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小担保这一环节带来的障碍。

再次,信用评定应落到实处。贷款机构对申请小额贷款的农户要进行农民信用评定,这本是确保贷款有效发放的措施。但是在我们的调查中却发现,虽然银行通过发放并回收农民信用等级评定表对农民进行了信用评定,但表格的有效率很低,很难从中真实准确的评定申请者的信用。信用评定不应该只是走走形式,应该充分发挥信用评定的作用,确保贷款的有效发放。

(三)及时下放贷款

贷款下放的及时性是农村小额贷款真正发挥作用的客观要求。很多农民申请贷款的目的是进一步发展农业,而农业是季节性很强的行业。如果贷款发放不及时,有可能影响农业生产,待贷款发下来时,其所应发挥的作用也会大大减小。

小额担保贷款受理机构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条件的资料之日起,应在12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请人正式答复。贷款应该及时下放,真正为农民的切身利益考虑,发挥贷款的实际作用。

(四)政策导向

首先,银行作为盈利机构,在运行的时候必然会考虑自身利益。而农村小额贷款的低利率、微利贴息等优惠政策使银行倾向于少贷甚至不贷。政府应该通过一定的政策,引导银行扩大小额贷款业务。

其次,针对农村发展第三产业的需要,制定相应政策引导并刺激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又会带来更多的贷款需求,贷款又能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再次,积极宣传小额贷款政策,转变农民宁借不贷的传统观念。同时提高农民素质,提高农民的信用水平,让小额贷款成为对农民和贷款机构都有利的政策。

四、总结

小额贷款的宗旨和基本目标是为广大农民服务,减少贫困,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民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吸取国外经验,实行小额贷款,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正确措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小额借款的发放还存在一定困难。从我们在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北田各村的实践调查来看,主要的问题是农户需求少、信用不高、对贷款缺乏必要的信任,银行利润小风险大、宣传实施不到位。

农村小额贷款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及政策引导,只有在实行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改进政策,才能把小额贷款政策真正贯彻落实(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HAOWoRD.cOM),广大农民才能真正享受到小额贷款政策的好处,农民的生活水平才能得到提高,农村经济才会更好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杜晓山,孙若梅. 农村小额信贷:国际经验与国内扶贫社试点, 1997, (09) [j]. 财贸经济

[2]杜小山,张保民,刘文璞,孙若梅主编. 中国小额信贷十年 [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4.

[3]焦瑾璞, 杨骏. 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 [m]. 北京: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4.

[4]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办公室编. 农村金融与信贷政策 [m]. 北京: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4.

[5]北京劳动保障网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问答(ol).

第四篇:小额贷款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概况:(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性质(国有、集体、股份、私营等)、法定地址、注册资金总额、股份的主要构成、生产经营范围、成立时间、职工人数等)

2,经营情况:(企业规模、主营项目、年产值、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前景等)

3,行业情况:(行业成本结构、行业的经济周期性、行业赢利性、国家政策等)

4,管理情况:(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合法有效性;企业内部各车间、部门之间的运作是否通畅;管理人员、员工对企业领导的评价,对企业发展计划的了解程度;安保、环保、员工保险工作是否正常等)

5,员工信息反馈:(企业经营历史;企业是否正常运转;年产值/月产值;工资发放及时性;管理人员素质等)

二、企业借款原因:

企业申请贷款的原因、用途、用款计划的合理性,市场前景如何?预计效益如何?自有资金多少?尚缺资金多少?多长时能收回成本?什么时间能还清贷款等。

三、企业还款能力

1,生意模式(上下游客户分析,应收款和应付款明细)

2,企业的财务分析(包括总资产、总负债、损益)

3,还贷来源及还款时间分析

四、借款担保方式

属于抵押担保的贷款,写清抵押物的名称、所在具体地点、权属情况、租赁情况、数量和质量状况、评估价值、价值是否稳定、变现能力等 ;属于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写清保证担保人基本情况(同借款人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分析评估担保资格、保证人的代偿能力、担保人的资金来源等

五、企业侧面调查

企业经营历史;企业口碑;管理者信誉;企业和管理人员有无隐瞒负债情况;企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有无债务纠纷

五、调查结论

调查人要在进行贷款综合效益分析基础上,总体评价企业的“现金流量、财务、偿还、管理状况”,结合借款用途、还款来源和计划、借款项目的自筹资金到位情况明确以下事项: 1、贷与不贷;2、贷款方式;3、贷款金额;4、贷款期限; 5、贷款利率;6、还款方式等

调查人签名:

调查日期:

第五篇:农村小额贷款调查分析

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的额度标准界定

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以下简称“农村小额信贷”)与农村小额贷款、微型金融概念有区别。农村小额信贷主要是为农户提供小额度、无抵押的信用放款;农村小额贷款主要是通过信用或抵押担保方式发放的小额度贷款;微型金融则侧重于对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提供的包括存贷、汇兑、支付、保险、结算等金融服务。

国际上农村小额信贷的额度标准

各国在积极开展小额信贷实践的同时,既没有就小额信贷的额度给出明确的界定,也没有严格区分出小额信贷,而是统称为小额贷款。不过,若发放小额抵押贷款所需的抵押品是能增强借贷人还款意愿的任何物品,而非土地、房屋、机械等通常意义上具有较高价值的抵押物,那么这类抵押贷款实际上可以视为小额信贷。由于经济发展水平、金融结构以及宗教文化等方面的差别,各国对小额贷款的额度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一般在2014美元以内。例如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小额贷款平均在1000美元左右,玻利维亚、孟加拉单户小额贷款规模(包括信用贷款和抵押担保贷款)一般都在500美元以下,其中,孟加拉等部分国家的小额贷款强调信用放款或联保贷款,而玻利维亚等国家则强调联保或抵押放款等方式。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额度界定

近年来,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对小额贷款额度标准作出具体规定(见表1)。银监会提出的农村小额信贷额度是:发达地区可提高到10万~30万元,欠发达地区可提高到1万~5万元。但在实践中,各类金融机构或组织大多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自身资金实力以及风险管理能力来制定贷款方式和额度标准,不同机构在贷款方式选择和贷款额度标准制定上也不尽相同,但一般都低于银监会的标准额度,如农信社的小额信贷不超过3万元;农行以金穗惠农卡为平台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最高不超过3万元;邮政储蓄银行推出的小额质押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而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强调抵押或担保贷款,很少发放信用贷款。

我国农户小额信贷的发展变化

农户小额信贷总量明显增长

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探索时期较长,早期主要以扶贫性小额信贷为主,1999年以来,在人民银行支持下,农村信用社开始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直接依据农户信用情况发放的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是指3~5户农户自愿组成相互担保的联保小组,农村信用社向小组成员发放贷款。近年来,在连续7个中央一号文件的推动下,农户小额信贷蓬勃发展。一是全面拓宽农村小额信贷范围、金额、期限、利率,将贷款对象从传统农户扩大至农村多种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各种微型企业;二是创新农户小额信贷方式,将农户贷款与银行卡功能有机结合起来,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的办法;三是简化农户小额信贷程序,对重点客户和优质客户实行“一站式”服务;四是将农户小额信贷发放与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相结合,对信用好的农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的正向激励机制;五是对农户小额信贷业务拓展给予政策支持。对于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扩大农户小额信贷业务,人民银行给予了发放支农再贷款、执行相对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以及适当放宽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等支持政策,财政部也出台了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在各项政策推动下,农户小额信贷总量显著增长。以农村

信用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为例,2014年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4218.70亿元,其中,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共981.03亿元,在农户贷款中占比23.25%。而到2014年,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15988.80亿元,是2014年的3.8倍,其中,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共4002.04亿元,是2014年4.08倍,在农户贷款中占比25.03%。

农户贷款的需求额度在提高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提高,我国农户的借款用途从以前的生活费用向生产性投资转变。在此背景下,小额贷款对象从传统农户扩大至农村多种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各种微型企业,小额贷款用途也由传统农业扩展到有助于农民收入提高的各个产业。除少数农村贫困地区外,农户对于5000元以下的资金需求往往自行解决或通过亲戚、朋友间的借贷来满足,而对1万~5万元的资金缺口才希望通过金融机构(组织)的借贷来满足,这就对农户授信额度提出更多更高的需求。据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统计局对全国263个县2万多户农户借贷需求的调查,有51.6%的农户在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在5000元以下,而期望授信额度在5000元以下的农户只占33.1%,这说明5000元以下的农户小额贷款基本能够获得满足(见表2)。调查还发现,21.2%的农户期望获得2万元以上的贷款,但仅有8.2%的农户获得超过2万元的授信额度。这表明,万元以上的授信额度才是现阶段农户的借贷需求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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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农村妇女维权与信访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第二篇:农村妇女维权与信访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第三篇: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第四篇: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第五篇: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农村妇女维权与信访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妇女权益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所规定的六项权益:包括妇女的政治权、劳动权、财产权、人身权、文化教育权以及婚姻家庭权利,妇联履行的所有职能,都是围绕维护妇女这六个方面的权益而设定的,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组织永恒的主题。

一、热点、难点问题

近几年来,在妇女维权与信访工作实践中,所面临的一些热点问题,总结起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离婚妇女经济权利维护难。由于大多数妇女婚后随丈夫居住,离婚时走出家门的多数是妇女,因为她们不拥有产权。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有部分妇女并不是因为婚姻还能维持而不同意离婚,而是确实顾虑离婚后自己生活无着落。

(二)家庭暴力案例多。多年来,家庭暴力一直是妇女维权中不可忽视的主要内容。究其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1)是婚姻质量较低,夫妻双方相互调节适应能力差,缺乏应有的理性和法律意识,从而导致暴务行为的发生;(2)一些人员在处理家庭纠纷的过程中,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琐事或夫妻私事,致使施暴者很少受到制裁,也无(更多文章请关注:WwW.haowOrd.COm)形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3)是在一些案例中,家庭暴力既是婚变的原因,也成为施暴者达到离婚目的的手段。(4)家庭暴力取证难,家庭暴力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隐蔽性的特点,而许多妇女受到伤害时,没有及时取证,或难以取证,诉讼中当对方不承认时,就无法举证,往往在离婚判决时得不到法律有力的保护。(5)对于不起诉离婚或法院不判决离婚的受害妇女要想得到施暴者的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的保证和经济上的赔偿就显得相当困难。

(三)非婚同居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禁止同居问题,虽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于包养情人的做出了处分规定,这对于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人员的行为有一定警示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在农村家庭中,一些同居者法律意识不强,他们放任自流,由此引发非婚同居未婚先孕、非婚生子女抚养等社会问题增多。

(四)赡养、抚养问题。一些无经济来源的老年妇女,因得不到妇女的赡养权或是丈夫对她的抚养权而陷入生活困难,她们居于种种原因,不愿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反复求助于妇联,成为妇联信访工作的又一难点。

(五)妇女人身权益受侵害现象不容忽视。涉及人身权益方面案件,虽然在信访中所占比例不高,但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除了一般人身权益保护案外,故意伤害、奸淫幼女、xx等恶性案件也有个别发生。

(六)虽然基层妇联组织在调处基层矛盾纠纷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碰到了一些具体的问题:(1)问题家庭的排查难以到位。一是家庭矛盾纠纷大多被家庭成员视为家庭隐私,不愿意向外人泄露,也不愿让外人干预。二是日趋淡薄的邻里情使一些矛盾纠纷愈演愈烈,甚至酿成悲剧。三是流动人群居住的不稳定因素也给问题家庭的排查带来了困难。(2)一些矛盾纠纷的调解难以到位。一是缺乏调解的权威性。与司法专职调解人员相比,妇女调解员大多由基层妇联干部或妇女工作志愿者担任,无论从队伍的整体业务技能,还是群众威信来看,都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缺乏有效的调解手段。基层妇女矛盾纠纷调解员接受培训的机会少,对方针政策的领会、法律法规的知晓、调解技巧的把握以及调查方法的适应还不能熟练地运用到调解工作中去,仅凭老一套说教效果已不十分明显。三是缺乏经费支撑。调解工作需要的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没有支出来源,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对策、建议

(一)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源头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1、制定防治家庭暴力的单行法。针对家庭暴力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有必要通过国家立法程序制定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明确界定家庭暴力的概念,规定有关机关在防治家庭暴力中的权责范围,对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社会求助和诉讼支持;对于达不到《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最低惩处标准的家庭暴力行为作出处罚规定;规定家庭暴力预防性措施;建立受害妇女儿童保护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尽早推动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基金的实施。

2、制定《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作为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法律,《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难以起实现立法的预期目的。虽然法律赋予了妇女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选择的三条救济途径,即司法途径、行政途径和向妇联等有关组织投诉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但目前我国司法救济的成本过高,令很多妇女望而却步,没能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因此,制定《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细化法律法规有关操作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出台,使得法律对当事人真正的威慑力,显得尤为迫切。

(二)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面

1、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落实妇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保护妇女在工作场所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及时纠正各种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特别针对用人单位随意要求雇员超时加班、随意克扣或拖欠工资等严重侵害外来妇女权利的事件,要清查到底,维护外来妇女的合法权利。

2、加大对外来妇女的法律帮助与援助。外来妇女作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她们文化水平低,收入微薄,又缺乏法律观念,在法律援助问题上容易被忽视,

因此需要进一步调动社会积极力量,参与到对外来妇女的法律援助中来,帮助外来妇女维护其权益。不仅为外来妇女讲解《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使她们能够明了自己依法享有的各方面的权利,提高她们的法律意识,鼓励她们大胆地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走出困境。

3、努力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妇女的素质决定着她们的生存状态。妇女收入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劳动力价值的提高,其未来发展取决于妇女的人生自我设计及其努力。一是有计划地培训妇女的劳动技能,增强她们的社会生存能力和再就业能力。二是开设各种文化课程补习班、增设阅报栏数量、建立图书阅览室,鼓励、组织妇女群众学习医学保健常识、基本法律知识,既方便她们及时便捷地知悉全国和国际的重要信息,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又提高妇女群众的综合素质

(三)加强妇联维访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妇女依法维权工作水平

1、健全维权信访干部培训制度,提高妇联干部的维权能力和水平。根据全国妇联和省妇联加大对信访干部培训力度的要求,妇联组织要不定期加强对妇联信访干部培训,提高妇联信访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要争取信访部门的支持,按照“层层抓培训,一级负责一级”的原则,大力加强对维权信访干部的培训力度,努力实现信访岗前培训、岗位定期培训等,并不断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法。进一步扩大全国妇联“玫琳凯反家庭暴力热线”和全国统一维权热线的试点。

2、进一步完善维权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把信访工作作为维权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把抓信访工作的实绩,列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在信访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妇联要争取财政部门和信访部门的支持,加大对信访工作的资金的投入,将信访工作经费专项单列预算,要妥善解决基层妇联维权信访专职干部的岗位津贴,保障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

3、加强信息报表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适时修改信访报表。完善维权信访信息通报制度,对信访信息进行认真收集、汇总分析和定期上报,研究信访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参与。对信访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妇联要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加强与信访工作部门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与协调,立足于服务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尤其是要抓住一些具有一定典型性、确属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应当解决却迟迟得不到关注或解决的重大案件,充分利用行政、法律和舆论等手段,争取党政领导重视,争取信访等部门的支持,推动案件的最终办结,从而带动热点问题的解决。

第二篇:农村妇女维权与信访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妇女权益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所规定的六项权益:包括妇女的政治权、劳动权、财产权、人身权、文化教育权以及婚姻家庭权利,妇联履行的所有职能,都是围绕维护妇女这六个方面的权益而设定的,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组织永恒的主题。

一、热点、难点问题

近几年来,在妇女维权与信访工作实践中,所面临的一些热点问题,总结起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离婚妇女经济权利维护难。由于大多数妇女婚后随丈夫居住,离婚时走出家门的多数是妇女,因为她们不拥有产权。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有部分妇女并不是因为婚姻还能维持而不同意离婚,而是确实顾虑离婚后自己生活无着落。

(三)非婚同居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禁止同居问题,虽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于包养情人的做出了处分规定,这对于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人员的行为有一定警示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在农村家庭中,一些同居者法律意识不强,他们放任自流,由此引发非婚同居未婚先孕、非婚生子女抚养等社会问题增多。

(四)赡养、抚养问题。一些无经济来源的老年妇女,因得不到妇女的赡养权或是丈夫对她的抚养权而陷入生活困难,她们居于种种原因,不愿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反复求助于妇联,成为妇联信访工作的又一难点。

(五)妇女人身权益受侵害现象不容忽视。涉及人身权益方面案件,虽然在信访中所占比例不高,但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除了一般人身权益保护案外,故意伤害、奸淫幼女、强奸等恶性案件也有个别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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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策、建议

(一)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源头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1、制定防治家庭暴力的单行法。针对家庭暴力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有必要通过国家立法程序制定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明确界定家庭暴力的概念,规定有关机关在防治家庭暴力中的权责范围,对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社会求助和诉讼支持;对于达不到《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最低惩处标准的家庭暴力行为作出处罚规定;规定家庭暴力预防性措施;建立受害妇女儿童保护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尽早推动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基金的实施。

2、制定《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作为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法律,《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难以起实现立法的预期目的。虽然法律赋予了妇女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选择的三条救济途径,即司法途径、行政途径和向妇联等有关组织投诉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但目前我国司法救济的成本过高,令很多妇女望而却步,没能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因此,制定《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细化法律法规有关操作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出台,使得法律对当事人真正的威慑力,显得尤为迫切。

(二)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面

2、加大对外来妇女的法律帮助与援助。外来妇女作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她们文化水平低,收入微薄,又缺乏法律观念,在法律援助问题上容易被忽视,因此需要进一步调动社会积极力量,参与到对外来妇女的法律援助中来,帮助外来妇女维护其权益。不仅为外来妇女讲解《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使她们能够明了自己依法享有的各方面的权利,提高她们的法律意识,鼓励她们大胆地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走出困境。

3、努力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妇女的素质决定着她们的生存状态。妇女收入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劳动力价值的提高,其未来发展取决于妇女的人生自我设计及其努力。一是有计划地培训妇女的劳动技能,增强她们的社会生存能力和再就业能力。二是开设各种文化课程补习班、增设阅报栏数量、建立图书阅览室,鼓励、组织妇女群众学习医学保健常识、基本法律知识,既方便她们及时便捷地知悉全国和国际的重要信息,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又提高妇女群众的综合素质

(三)加强妇联维访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妇女依法维权工作水平

1、健全维权信访干部培训制度,提高妇联干部的维权能力和水平。根据全国妇联和省妇联加大对信访干部培训力度的要求,妇联组织要不定期加强对妇联信访干部培训,提高妇联信访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要争取信访部门的支持,按照“层层抓培训,一级负责一级”的原则,大力加强对维权信访干部的培训力度,努力实现信访岗前培训、岗位定期培训等,并不断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法。进一步扩大全国妇联“玫琳凯反家庭暴力热线”和全国统一维权热线的试点。

2、进一步完善维权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把信访工作作为维权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把抓信访工作的实绩,列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在信访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妇联要争取财政部门和信访部门的支持,加大对信访工作的资金的投入,将信访工作经费专项单列预算,要妥善解决基层妇联维权信访专职干部的岗位津贴,保障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

3、加强信息报表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适时修改信访报表。完善维权信访信息通报制度,对信访信息进行认真收集、汇总分析和定期上报,研究信访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参与。对信访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妇联要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加强与信访工作部门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与协调,立足于服务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尤其是要抓住一些具有一定典型性、确属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应当解决却迟迟得不到关注或解决的重大案件,充分利用行政、法律和舆论等手段,争取党政领导重视,争取信访等部门的支持,推动案件的最终办结,从而带动热点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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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妇联维权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顺应社会的变革,提升妇女维权的水准,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近年来,通过对妇女维权工作的不断探索,找准了宏观维权和微观维权、妇联职能维权和社会维权的结合点,坚持以发展落实维权,以维权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发挥社会维权优势,提高妇联维权的效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安宁。但是,不难看出,妇女的合法权益时有侵害,妇女的合法利益时无保障,有待于有关部门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思考与解决。一、 整合力量,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维权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靠妇联干部这个单一群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从过去的工作实践中看,妇女权益的维护必须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变“单打”为“双打”,不断壮大维权队伍,把妇女维权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增强各部门领导的维权意识,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维权手段法制化。需要推荐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热心为妇女服务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利用她们的合法身份,在参与庭审中引导当事人合理举证,为当事人代言,有效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成立由公、检、法、司以及群众团体等组成的维权联席会,共同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既降低维权成本,又提高维权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妇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特邀陪审员队伍建设,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妇女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建设轨道。强化宣传,优化社会环境是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各方面、各层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劳动法》等,积极开展家庭学法竞赛、女法官送法进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争创零家庭暴力社区”承诺签字等活动,增强居民知法、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建立、领导到位、认识到位。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妇女权益的问题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光靠妇联部门的每日接待是不够的。既变“坐等上门”为“主动登门”,要利用各种机会和渠道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一是“借会代言”,提升维权层次。抓住人大、政协会议谏言献策的有利时机,牵头发动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会的优势,推动党委和政府制定或完善有关政策法规。二是“借媒体代言”,扩大维权影响。借助媒体的辐射和教育功能,通过报纸、电视等形式,宣传妇女维权的意义,在报刊上登载依法维权、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预防女性犯罪方面的典型案例。三是“借事代言”,强化维权效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开展打拐禁娼、拒毒防毒工作,如去女子监狱、女子戒毒所、女“qqq”转化~等处看望失足妇女,建立帮教小组,及时跟踪帮教,为推进改革、稳定大局做出积极贡献。二、查找问题,寻求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途径1、男女平等问题。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现实中的男女平等,妇女的政治权利、经济地位、教育机会、发展环境和法律保护等合法权益的实现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进程,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几千年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妇女自身素质及旧价值观的影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外来人口中妇女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较差,法制观念相对薄弱。2、妇女受侵害问题。家庭暴力是危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主要问题。婚外恋、包二奶、第三者插足是引发夫妻矛盾、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仍占一定的比例,妇女在离婚案件中仍处于弱势。3、教育问题。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春蕾计划”的实施,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得到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春蕾计划”有一定的局限性,女性在受到高中、乃至大专以上教育的女性远远不如男子。4、经费问题。近年来,由于财政吃紧,造成维权经费严重缺乏,妇联维权工作的对象多数是弱势群体,尤其是这些妇女的素质低下、帮扶难度大,加之受组织性质、 职能所限,以及传统观念的制约,妇联协调各部门开展维权工作存在一定的障碍。5、人员问题。各级妇联组织没有从事维权工作的专职、专业人员,大大的减弱了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力,进而影响到基层妇联维权工作的开展。三、积极探索和思考,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道远。要用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思考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的有效途径,以统一思想认识为着力点,组织领导到位,营造浓厚的维权工作氛围;以务求实效为出发点,方法措施到位,开展扎实有效的维权工作;以完善制度为落脚点,维权机制到位,努力提升维权工作水平。1、转变工作机制,形成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格局妇联组织是维护妇女权益的代表,首先要由说服教育式的妇联独家维权向依法维护的社会维权转变。妇女的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妇联要走出自己的围城,拿起法律武器,充分利用各级人大、政协、政府等各方面力量,争取和依靠党和政府及人大、政协的支持,善于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维权问题,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2、建立维权网络,形成新时期维权新体系维权工作的创新,不仅仅是需要出台一些新的法律、法规、

第四篇: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妇联维权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顺应社会的变革,提升妇女维权的水准,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近年来,通过对妇女维权工作的不断探索,找准了宏观维权和微观维权、妇联职能维权和社会维权的结合点,坚持以发展落实维权,以维权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发挥社会维权优势,提高妇联维权的效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安宁。但是,不难看出,妇女的合法权益时有侵害,妇女的合法利益时无保障,有待于有关部门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思考与解决。一、 整合力量,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维权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靠妇联干部这个单一群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从过去的工作实践中看,妇女权益的维护必须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变“单打”为“双打”,不断壮大维权队伍,把妇女维权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增强各部门领导的维权意识,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维权手段法制化。需要推荐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热心为妇女服务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利用她们的合法身份,在参与庭审中引导当事人合理举证,为当事人代言,有效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成立由公、检、法、司以及群众团体等组成的维权联席会,共同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既降低维权成本,又提高维权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妇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特邀陪审员队伍建设,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妇女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建设轨道。强化宣传,优化社会环境是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各方面、各层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积极开展家庭学法竞赛、女法官送法进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争创零家庭暴力社区”承诺签字等活动,增强居民知法、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建立、领导到位、认识到位。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妇女权益的问题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光靠妇联部门的每日接待是不够的。既变“坐等上门”为“主动登门”,要利用各种机会和渠道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一是“借会代言”,提升维权层次。抓住人大、政协会议谏言献策的有利时机,牵头发动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会的优势,推动党委和政府制定或完善有关政策法规。二是“借媒体代言”,扩大维权影响。借助媒体的辐射和教育功能,通过报纸、电视等形式,宣传妇女维权的意义,在报刊上登载依法维权、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预防女性犯罪方面的典型案例。三是“借事代言”,强化维权效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开展打拐禁娼、拒毒防毒工作,如去女子监狱、女子戒毒所、女“flg”转化学习班等处看望失足妇女,建立帮教小组,及时跟踪帮教,为推进改革、稳定大局做出积极贡献。二、查找问题,寻求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途径1、男女平等问题。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现实中的男女平等,妇女的政治权利、经济地位、教育机会、发展环境和法律保护等合法权益的实现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进程,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几千年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妇女自身素质及旧价值观的影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外来人口中妇女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较差,法制观念相对薄弱。2、妇女受侵害问题。家庭暴力是危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主要问题。婚外恋、包二奶、第三者插足是引发夫妻矛盾、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仍占一定的比例,妇女在离婚案件中仍处于弱势。3、教育问题。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春蕾计划”的实施,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得到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春蕾计划”有一定的局限性,女性在受到高中、乃至大专以上教育的女性远远不如男子。4、经费问题。近年来,由于财政吃紧,造成维权经费严重缺乏,妇联维权工作的对象多数是弱势群体,尤其是这些妇女的素质低下、帮扶难度大,加之受组织性质、 职能所限,以及传统观念的制约,妇联协调各部门开展维权工作存在一定的障碍。5、人员问题。各级妇联组织没有从事维权工作的专职、专业人员,大大的减弱了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力,进而影响到基层妇联维权工作的开展。三、积极探索和思考,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道远。要用

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思考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的有效途径,以统一思想认识为着力点,组织领导到位,营造浓厚的维权工作氛围;以务求实效为出发点,方法措施到位,开展扎实有效的维权工作;以完善制度为落脚点,维权机制到位,努力提升维权工作水平。1、转变工作机制,形成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格局妇联组织是维护妇女权益的代表,首先要由说服教育式的妇联独家维权向依法维护的社会维权转变。妇女的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妇联要走出自己的围城,拿起法律武器,充分利用各级人大、政协、政府等各方面力量,争取和依靠党和政府及人大、政协的支持,善于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维权问题,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2、建立维权网络,形成新时期维权新体系维权工作的创新,不仅仅是需要出台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更重要的是需要通过健全维权网络,将信访维权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那么,要建立怎样的维权网络,才能更好地维权。本人认为:(1)、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信访接待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妇女的倾向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做好信息的反馈。以便及时掌握妇女权益动向,争取超前维权,为领导决策和立法提高依据。(2)、建立健全服务网络。打破妇联坐等妇女来访的传统方法,设立妇女法律、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等,组织妇联干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值班,解答妇女提出的问题,目的是让妇女能够不出家门就能方便快捷地解决问题,消除心理障碍。(3)、建立健全法律保护网络。与基层人民法院配合健全妇女维权合议庭,组织人民陪审员和特邀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在法院中建立女子法庭或维权法庭等。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为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妇女服务,让她们在法律公正的保护下生活和工作。(4)、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网络。首先与公安部门配合,成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社区暴力投诉站,使家庭暴力事件有人管,并及时得以解决。其次是成立妇女救助中心,解决受害妇女无处栖身、流落街头的问题。(5)、建立健全妇女帮教网络。与综合治理办配合对失足、犯罪妇女进行帮教,与看守所、监狱、禁毒所等联合,设立帮教信箱,逐一落实帮教人员,尤其是那些没有人探视的妇女,逐一登记,连续帮教,让这些人走向社会不再重新犯罪,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6)、建立健全维权监督网络。与人大、政协配合,对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提出议案、提案,调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力量进行监督。目的是使关于妇女权益的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总之,只有创新维权工作机制,拓宽维权渠道,建立法制化、社会化的维权网络,整合社会资源,依靠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维权工作合力,才能有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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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妇联维权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顺应社会的变革,提升妇女维权的水准,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近年来,通过对妇女维权工作的不断探索,找准了宏观维权和微观维权、妇联职能维权和社会维权的结合点,坚持以发展落实维权,以维权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发挥社会维权优势,提高妇联维权的效能,

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安宁。但是,不难看出,妇女的合法权益时有侵害,妇女的合法利益时无保障,有待于有关部门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思考与解决。一、整合力量,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维权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靠妇联干部这个单一群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从过去的工作实践中看,妇女权益的维护必须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变“单打”为“双打”,不断壮大维权队伍,把妇女维权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增强各部门领导的维权意识,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维权手段法制化。需要推荐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热心为妇女服务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利用她们的合法身份,在参与庭审中引导当事人合理举证,为当事人代言,有效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成立由公、检、法、司以及群众团体等组成的维权联席会,共同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既降低维权成本,又提高维权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妇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特邀陪审员队伍建设,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妇女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建设轨道。强化宣传,优化社会环境是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各方面、各层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积极开展家庭学法竞赛、女法官送法进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争创零家庭暴力社区”承诺签字等活动,增强居民知法、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建立、领导到位、认识到位。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妇女权益的问题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光靠妇联部门的每日接待是不够的。既变“坐等上门”为“主动登门”,要利用各种机会和渠道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一是“借会代言”,提升维权层次。抓住人大、政协会议谏言献策的有利时机,牵头发动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会的优势,推动党委和政府制定或完善有关政策法规。二是“借媒体代言”,扩大维权影响。借助媒体的辐射和教育功能,通过报纸、电视等形式,宣传妇女维权的意义,在报刊上登载依法维权、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预防女性犯罪方面的典型案例。三是“借事代言”,强化维权效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开展打拐禁娼、拒毒防毒工作,如去女子监狱、女子戒毒所、女“法轮功”转化学习班等处看望失足妇女,建立帮教小组,及时跟踪帮教,为推进改革、稳定大局做出积极贡献。二、查找问题,寻求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途径1、男女平等问题。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现实中的男女平等,妇女的政治权利、经济地位、教育机会、发展环境和法律保护等合法权益的实现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进程,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几千年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妇女自身素质及旧价值观的影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外来人口中妇女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较差,法制观念相对薄弱。2、妇女受侵害问题。家庭暴力是危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主要问题。婚外恋、包二奶、第三者插足是引发夫妻矛盾、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仍占一定的比例,妇女在离婚案件中仍处于弱势。3、教育问题。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春蕾计划”的实施,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得到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春蕾计划”有一定的局限性,女性在受到高中、乃至大专以上教育的女性远远不如男子。4、经费问题。近年来,由于财政吃紧,造成维权经费严重缺乏,妇联维权工作的对象多数是弱势群体,尤其是这些妇女的素质低下、帮扶难度大,加之受组织性质、职能所限,以及传统观念的制约,妇联协调各部门开展维权工作存在一定的障碍。5、人员问题。各级妇联组织没有从事维权工作的专职、专业人员,大大的减弱了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力,进而影响到基层妇联维权工作的开展。三、积极探索和思考,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道远。要用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思考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的有效途径,以统一思想认识为着力点,组织领导到位,营造浓厚的维权工作氛围;以务

求实效为出发点,方法措施到位,开展扎实有效的维权工作;以完善制度为落脚点,维权机制到位,努力提升维权工作水平。1、转变工作机制,形成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格局妇联组织是维护妇女权益的代表,首先要由说服教育式的妇联独家维权向依法维护的社会维权转变。妇女的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妇联要走出自己的围城,拿起法律武器,充分利用各级人大、政协、政

府等各方面力量,争取和依靠党和政府及人大、政协的支持,善于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维权问题,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2、建立维权网络,形成新时期维权新体系维权工作的创新,不仅仅是需要出台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更重要的是需要通过健全维权网络,将信访维权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那么,要建立怎样的维权网络,才能更好地维权。本人认为:(1)、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信访接待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妇女的倾向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做好信息的反馈。以便及时掌握妇女权益动向,争取超前维权,为领导决策和立法提高依据。(2)、建立健全服务网络。打破妇联坐等妇女来访的传统方法,设立妇女法律、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等,组织妇联干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值班,解答妇女提出的问题,目的是让妇女能够不出家门就能方便快捷地解决问题,消除心理障碍。(3)、建立健全法律保护网络。与基层人民法院配合健全妇女维权合议庭,组织人民陪审员和特邀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在法院中建立女子法庭或维权法庭等。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为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妇女服务,让她们在法律公正的保护下生活和工作。(4)、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网络。首先与公安部门配合,成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社区暴力投诉站,使家庭暴力事件有人管,并及时得以解决。其次是成立妇女救助中心,解决受害妇女无处栖身、流落街头的问题。(5)、建立健全妇女帮教网络。与综合治理办配合对失足、犯罪妇女进行帮教,与看守所、监狱、禁毒所等联合,设立帮教信箱,逐一落实帮教人员,尤其是那些没有人探视的妇女,逐一登记,连续帮教,让这些人走向社会不再重新犯罪,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6)、建立健全维权监督网络。与人大、政协配合,对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提出议案、提案,调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力量进行监督。目的是使关于妇女权益的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总之,只有创新维权工作机制,拓宽维权渠道,建立法制化、社会化的维权网络,整合社会资源,依靠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维权工作合力,才能有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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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研共走访了4所学校,深入到村小,通过听汇报、开座谈、查资料等形式,对农村少先队工作有了一次较全面的了解。

一、少先队组织建设

1、组织建设:学校党政领导重视少先队工作,少先队组织健全,有大队、中队、小队组织;成立了大队委员会。

2、阵地建设:全部建立了少先队综合活动室,没有建立红领巾广播站;有自办黑板报。

3、辅导员队伍建设:自身业务过硬,但从未接受过专门培训,都是兼职。

4、工作经费:在调查的4所学校中,少先队活动没有专项经费,

5、活动时间:在活动开展的周期上,都是不定期开展,形势不容乐观,这也是经费限制带来的必然。

6、少先队组织普遍开展了常规活动,发挥了组织的作用。

进行一日常规检查,举行升旗仪式、入队仪式,并能利用重大节日开展少先队的传统活动,如元旦联欢会、庆“六一”文艺汇演、国庆歌咏赛或诗歌朗诵会等。少先队的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大都举办过大中小型运动会,或开展跳绳、跳皮筋、踢键子的“三跳”活动;

二、现存在的问题

1、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素质不高,兼职任务重。

少先队工作对辅导员要求非常高,除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放的思维、饱满的热情、开朗的个性、见多识广、年轻活泼也是其必备条件。如此条件,在师资力量本来就薄弱的农村小学是难以达到的,教师外出进行“主业”培训机会都没有,更何况是“从业”的少先队工作学习,教师自我学习又缺少资料,加之,工作重、压力大,学历进修和业务学习还得搞。兼职辅导员往往还是学校的骨干力量,身担数职,简直无法顾及少先队工作。

2、少先队工作开展的经费难以保证。

农村小学规模小,收费少,方方面面的开支不少,学校运转困难大, 没有资金投入到其中,最终使少先队工作成了无组织、无场所、无资金。

3、辅导员兼课较多,少先队的业务知识缺乏,信息闭塞。

辅导员都是自己摸着干,或校长教怎么干就怎么干。农村青年教师缺乏,任课相对较多,最少也是14节,其中有1位辅导员还兼班主任工作,这与省里文件规定“大队辅导员每周课时6—8节”相差甚远,而且主要精力都放在工作计划"target="_blank">教学上,根本没有更多的时间去阅读业务书籍或去开展队活动。致使出现辅导员不知建队节是哪一天,不知主题队会程序、队干轮流制和选举制度,不知“全童入队”的思想,而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等等,大队辅导员如此,中队辅导员更是不知所云。

少先队大队部是队干部开会议事、进行队前教育的场所。农村学校教舍虽紧张,但校领导较重视少先队工作,大都能腾出一间或大或小的队室。但由于上述的原因,队室缺乏管理,布置不规范,利用率较低。有的把中队旗倒挂在大队部的墙壁上,入队誓词想当然的乱编一个,张贴墙上;活动照片陈旧,队史挂图也没有。鼓号乱扔地上,桌上、柜上一层灰,简直成了储藏室。

5、由于业务知识、信息的缺乏,少先队活动内容缺乏新意。

传统的少先队活动没有特色,新的少先队思路和理念没有渗透和反映出来,“手拉手”活动还停留在互相表演节目的层次上,“新世纪我能行”、体验教育活动、“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等近年来开展的少先队活动,在农村根本没有体现。

6、少先队员的主体地位和队干的作用没有得到体现和发挥。

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指导者和亲密朋友,少先队组织是少年儿童的群众性组织,应该自己的活动自己搞。农村辅导员缺乏少先队的专业知识,对辅导员的职责并不明确,任何活动都亲自去策划、设计,孩子们被动地充当某个角色,去表演一下,参与一下,导致活动成人化,缺少童趣,缺乏吸引力,队员们的主动性、积极性没有充分得到调动和发挥。

三、解决问题的办法

1、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少先队工作的指导力度

上级团委学少部要针对农村少先队工作的特点,制定好农村少先队工作计划,经常召集农村辅导员开会、活动、听取意见,为他(她)们出谋划策,每学期至少有一次城乡之间少先队工作的观摩活动。要经常到村小去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指导工作,保证对一线工作情况及时掌握。

2、重点加大农村辅导员和分管领导的业务培训。

在调研中,我们能深刻感受到农村辅导员对于业务知识的渴求和业务培训的迫切心情,尤其是想干还不会干的刚上任的年轻辅导员和干了许多年一直摸着干摸不出头绪的老辅导员,包括一些校长,他们的愿望都很迫切。上级团委学少部应大辅导员分批进行轮训,加强队伍建设。

3、进一步督促落实农村辅导员的待遇问题。

调查表明,农村学校党政领导对少先队工作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少先队内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得当,但也表现出部份学校对于少先队一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宣传设施的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为适应新形势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革背景下,少先队工作从内容到形式的变革需要奠定一定的物质基础。

第二篇:丹东农村少先队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丹东农村少先队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团市委朱 江

按照团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团的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青年群众得实惠”的总体目标,结合“走进青年”全团大调研活动,我带领团市委学少部、工农部的3位同志利用一周时间对凤城、宽甸等地的少先队工作进行了调研。并从基层组织建设、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建设三个角度,研究思考了加强我市农村少先队工作的方向和思路,为指导今后丹东农村少先队工作发展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本次调研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现场观摩、个别走访的方式进行。调研伊始,我们便制定了详细的调研方案,并提出涉及20个具体问题的调研提纲,由团市委和县区团委分头展开调研。调研期间,分别召开不同范围的座谈会5次,走访农村各界人士30余人,观摩农村大、中、小队活动3次。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是收集上来的资料内容丰富、数据比较准确,特别是与基层辅导员、村小教师的直接交流,对我们掌握一手材料,起草报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应该说,整个调研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一、当前我市农村少先队基本情况

1、少先队组织建设现状。丹东市共有三个农业县(市)和1个农业区,所属少先总队66个,少先大队500个,少先中队3342个,少先队员116851名。以上数字不难看出,农村少先队员占全市少先队员的绝大多数,少先队基层组织也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农村少先队工作在全市少先队工作中举足轻重。

2、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现状。全市农村现有专、兼职辅导员493名,其中专职辅导员443名,占辅导员总数的89.9%。辅导员队伍年龄、学历、能力参差不齐。很多总队、大队辅导员身兼班主任、会计、出纳等 1

职务,有的身兼数职,他们很少有机会参加正规培训。

3、少先队活动开展现状。“手拉手”、“雏鹰争章”等少先队常项活动在部分中心小学开展的较有声色,但在村小却是空白点。德育活动开展的比较丰富,而围绕提高少先队员动手实践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现代科学意识、创新精神等方面开展的活动则显不足。

4、少先队阵地建设现状。全市农村少先队组织现有各类校内外活动阵地共计440个。校内阵地以队室、活动室、图书室、红领巾广播站为主,校外阵地分布比较广泛,烈士陵园、敬老院、种植大棚、街道社区、军烈属和五保户家都可以看见少先队组织的活动。

5、少先队活动经费现状。据调查统计,我市农村少先队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的80%由学校财会统一支出,基本由学校教学经费、队刊订阅的余款构成,其他20%则靠少先队员回收垃圾、废品等形式自己创收,活动经费数量视学校规模而定,少则不足200元,多则3000元以上。

二、农村少先队工作的主要特征

从调研的情况看,随着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与以往相比,当前农村少先队工作呈现出以下四个鲜明的特征:

1、农村少先队工作空间更为广阔。农村拥有更多的自然资源,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农民与农业的紧密联系使农业渗透到农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农村少先队员具有更多的接触社会、接触自然的机会。农村少先队工作由学校延伸到社会,延伸到实践,延伸到新农村建设的大舞台,在农村这片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2、农村少先队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随着农村政治经济改革力度的加大和“两免一补”的实行与推进,农村生产稳步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这些都为农村少先队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创造了更为有力的环境。

3、农村少先队体验实践活动更加活跃。我市农村学校的雏鹰争章活动普及率很高,各个学校结合农村实际,普遍设臵了种植章、养殖章、科技章、环保等特色章。在活动中注意突出实践这一环节,通过各种行

之有效的实践活动,让少先队员自己动手、动脑,发挥他们的创造性,在亲身体验中长见识,增才干。比如,凤城市凤凰城区的少先队员在“保护母亲河”体验活动的带动下,进行环保宣传、卫生清扫、维护花园绿地350余次,回收废旧电池、报纸2014公斤,种植少年林、青年林、世纪林25处,在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的过程中,少先队员通过自身的体验实践,养成了文明生活的良好习惯。

4、农村少先队组织的社会环境逐步优化。通过调查发现,在我市农村,无论是党政干部、普通群众、学生家长、他们都乐意为少先队工作、为少年儿童尽一份力。这种思想上的关心和观念上的认同,往往在一定条件下就能转化为促进少先队发展的力量,这能使少先队组织植根于坚实的社会基础之中。

三、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及原因

根据对我市农村少先队(推荐打开范文网WWw.HAOWorD.coM)现状的调查与分析,我们认为目前我市农村少先队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学校领导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我市农村中许多学校的领导对少先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往往更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对少先队工作往往是喊的响、做的少,缺乏对少先队工作应有的认识。特别是对学校大队辅导员的选拔和配备不重视,把素质高的骨干教师安排在教学一线,而让一些能力不强、业务不精、年龄偏大的教师担任少先队辅导员,同时又让辅导员承担沉重的教学任务和许多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使这些辅导员不能全身心投入少先队工作。

2、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农村少先队辅导员缺乏系统、正规的培训,培训次数少。调查显示,我市农村大部分地区只有乡镇的总队辅导员才有机会参加正规的辅导员培训,而培训次数每年也只限制在1—2次;二是农村辅导员队伍年龄老化现象较为严重。调查显示,目前我市农村少先队辅导员平均年龄36周岁,年龄最大的54周岁。由于农村大部分年富力强的教师普遍被安排从事教学工作,许多大龄教师充斥辅导员队伍,加之思想保守,工作热情不高,直接导致开展的少先

队活动缺乏新意、缺少特色;三是农村辅导员政治、经济待遇得不到很好落实。经过走访调查,部分农村少先队辅导员反映了自己的身份编制没有解决、级别待遇低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影响了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村小少先队活动阵地数量稀少。我市农村不同地区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同地区的少先队阵地建设也存在很大的差别,乡镇中心小学活动阵地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不是村小能够比拟的。由于社会资源稀缺,教育资源有限,资源分布松散,我市大部分村小连独立的队室都没有,校外活动阵地更是凤毛麟角。尤其是少先队员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培养更需要以一定的活动阵地为依托,这些都是农村少先队员为什么看上去比较呆板,知识面窄、交往能力差的原因。

4、少先队活动经费严重不足。目前我市农村少先队搞活动需要的活动经费主要依靠学校的财政开支,换句话说,少先队活动经费的数量是与学校的规模以及经济条件挂钩的。据调查,我市农村除几个条件较好的乡镇中心小学外,大多数学校少先队活动经费每年不足200元,甚至没有活动经费,少先队组织搞活动仅靠少先队员回收垃圾、捡废品等形式创收的少许经费。对于农村学校中的少先队员来说,完成正常的课堂知识学习后,往往还要承担沉重的家庭劳动负担,自创经费的条件也没有,少先队活动开展不活跃,更谈不上队刊订阅了。

四、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少先队工作的措施与办法

针对目前我市农村少先队工作存在的以上四个方面问题,我们相应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农村少先队工作的措施与办法,归纳起来分为四点。

1、提高对农村少先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农村少先队工作的调控和指导。要把农村少先队工作当作少先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列入少先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摸清农村少先队工作的现状,增强针对性;要注意发现、培养、推出一批过硬的农村少先队工作典型,带动面上工作的整体开展;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

设计和推出一批体现农村特色的少先队活动;要做好农村少先队辅导员的配备、培训、管理和待遇落实工作,为农村少先队工作在新世纪发展提供保证。

宽甸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谈到少先队工作时,他说:“我们学校少先队工作是围绕教育教学开展的,大队辅导员虽然不属领导指数,但必须是班子成员,为保证少先队活动能够正常开展,我们加强了与镇政府的协调,每年都可以从镇里争取2014—3000元活动经费。”不难看出,正因为有了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积极争取,宽甸镇中心小学才会呈现出现在少先队组织健全、工作得力的现状。

2、努力建设一支年轻、高素质的农村少先队辅导员队伍。首先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辅导员选拔、配备、管理机制,积极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充实到农村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中来。真正把那些文化素质高,有活力、有朝气、有能力,对少先队工作有热情的年轻教师选拔到少先队辅导员的队伍中来,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帮助他们解决身份编制、级别、待遇等问题。其次,要积极为农村学校辅导员参加各种培训和进修创造条件。逐步把辅导员培训列入学校工作计划,鼓励辅导员接受培训教育,为培训提供经费。最后,还要积极扩充农村校外辅导员队伍。结合农村的实际特点,充分利用农村的人力资源,让村里的种田能手、养殖大王、科技能人等充当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帮助少先队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咨询和服务。在利用校外辅导员作用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凤城市翰墨小学的做法:他们聘请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充当学校的校外辅导员,配合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少先队员讲授法律,对他们进行自护教育,在提高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的同时,又明确了他们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学校的法制教育开展很有声色。

3、积极挖掘社会资源,把少年儿童带入农村广阔的社会生活中。要不断挖掘、利用农村的地方资源、社会资源和教育资源,创办多种形式的校外活动阵地。农村地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很多地方都是农村少先队开展活动的天然阵地,农村独特的地理环境和风土人情也为少先队

活动提供了丰富的教育契机,我们如果合理开发利用这些活动阵地,使之朝着管理规范化、教育职能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就会为农村少先队提供广阔的校外教育舞台。注重引导少先队员走出自我,走出家庭,走出校园,走进社区,面向社会,借助已有的德育教育阵地、法制教育阵地、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学雷锋”活动教育阵地、雏鹰假日文明小队进社区社会实践教育阵地等校外活动阵地,全面展开少先队活动,从根本改变农村少先队员知识面窄、交往能力差的弱点,为农村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4、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为农村少先队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建议县镇两级财政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少先队工作经费预算,从而保障少先队工作和日常活动的开展。采取社会化运作的方式,动员社会上广大的热心青少年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农村少先队工作,为农村少先队活动解决资金问题。开展的少先队活动必须定位准确、重点突出、工作务实,避免活动的重复开展和经费浪费。在少先队自创经费方面,有两所学校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如凤城市东方红小学创办的“彩虹基金”,发动少先队员利用假期收集空易拉罐16000余个,既大大缓解了城市污染,同时为少先队创收了980元;凤城市鸡冠山镇少先队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发动少先队员利用课余时间积攒毛桃核,创收1000多元,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少先队活动经费短缺的状况。

通过调研我们深深体会到,加强丹东农村少先队工作,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对于深化教育改革,培养未来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才和建设者,意义尤为重大。

第三篇:农村小学少先队阵地建设现状调查报告

继我校《少先队活动研究》(县“九五”课题)结题,学校被评为“成都市红领巾示范校”后,我们选择发《农村小学少先队阵地建设研究》作为课题研究组和少先队的工作重点,以期深化德育内容,丰富德育阵地,增强德育功能。

一、调查内容及目的

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目前我校少先队阵地建设的种类及形式;2、学生对少先队阵地建设的认知性、情感性及行为倾向性层面;3、学生行为与阵地建设的关系;4、教师素质与阵地建设的关系等。

调查目的是为了了解并掌握调查的内容,全面分析我校少先队阵地建设的现状,为制定二、三阶段计划提供工作依据,从而进一步探索农村小学少先队阵地建设在德育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及模式,促进我校少先队阵地建设的发展。

二、调查方法及对象

根据本课题的性质及研究目的,采用的调查方法主要有:

1.实际考察

课题组认真全面地对学校阵地建设情况进行考察,以收集资料,了解现状。

2.问卷调查与统计分析

根据少先队阵地建设情况设计问卷调查表,调查学生对阵地建设的认知性层面,情感性层面及倾向性层面,并进行统计分析,评估。

3.抽样实验与统计分析

对进行无序抽样实验调查学生行为习惯与阵地建设的关系,并进行统计分析评估。

4.个别调查

课题组对教师进行“多时段”、“缓节奏”的个别调查研究教师与阵地建设的关系。

调查对象包括我校师生230人,其中教师30人,占教师总数的54%,学生160人,占学生总数的20.5%。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实际考察结果与分析

经课题组教师认真、全面地对学校阵地建设情况进行考察,并组织师生座谈进一步搜集资料,我校少先队阵地建设情况如下:

1.校内少先队阵地:

①美丽的校园环境。学校创建了优美的育人环境,并在美化、绿化、净化上积极健康地发展。

②丰富的文化阵地。学校没有比较齐全的各学科功能室,实验室、活动室;建有内容丰富的宣传橱窗和富有教育意义的板报、墙饰。

③多彩的活动阵地。我校先后创建了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监督岗、小记者站等十余个活动阵地。

2.校外少先队阵地:

学校在校外先后创建设立了种、养殖基地、红领巾示范街、假日温暖小队活动基地等,与甘孜罗霍县上罗珂玛小学共同建立了“手拉手”活动基地。

注:我校于xx年5月开展了“让学校亮起来,学生动起来”的活动。

调查至此我们认为,我校少先队阵地资源比较丰富,既有培养学生兴趣的阵地,也有锻炼学生能力的阵地;既有让学生参与的显性阵地,也有潜移默化影响学生的隐性阵地。

但是我们也发现,我校的阵地全部是由学校建立或带领教师建立的,缺乏教师指导建立的阵地,更缺乏学生独立自主建立的阵地,课题组计划在课题研究的二、三阶段研究这个问题。

(二)问卷调查结果与分析

前一调查表明我校少先队阵地资源丰富,课题组随即设计了一份问卷调查表(见附件一),调查100名学生对阵地建设的认知性、情感性、倾向性三个层面,调查结果统计表(见附件二)表明:

认知性层面 情感性层面 倾向性层面

从认知性层面和情感性层面的数据可以看出,学生对少先队的阵地认知程度和情感程度分别达到80.3%和72.7%,特别是喜欢少先队阵地的占知道少先队阵地的同学的比例是90.5%,说明学生对少先队阵地的情感程度较高,希望参与到这些阵地的活动中来。

但是,从倾向性层面的数据可以看出,学生参与阵地活动的比例低,只有32.8%,而我们从统计表(附件二)的分类统计中更发现,单项参与面30%以下的就有5项,对学生参与项目的调查表明,56%的学生只参加过去1—2项,37%的学生参加过3—5项,7%的学生参加过6项以上。

实际调查许多阵地活动,固定由某些学生参加,也就是说我们的阵地资源丰富,一定程度上只是形式、种类的丰富,而不是实际参与的丰富,这有悖于“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需要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转变观念,改变现状。

(三)抽样实验与统计分析

为了了解阵地建设与学生行为习惯的关系,我们以学校墙壁上的对学生进行行为习惯教育的墙饰为测评元素。在四年级的三个班中各随机抽取20名同学(班上剩余同学协助老师跟踪调查),组成对比组,实验甲组和实验乙组,对比组的学生不作要求,实验甲组的学生组织学习墙饰,实验乙组的教师设计相关教育活动。随后一周的跟踪调查结果表明(详见附件三),三组未遵守检测项目的学生人次比为47:30:7,约为7:4:1。

虽然在抽样实验调查过程中由于受主试水平的限制和无关显性隐性因素的干扰,可能会给我们的实验结果带来一定的误差和影响,但实验结果仍占很大程度上说明了阵地建设不仅要建立健全,更要充分利用其教育功能开展活动,强化其德育功能。

(四)教师素质个别调查结果分析

课题组对教师进行“多时段”、“缓节奏”的个别调查,发现落后的教育观念和教师传统的说教模式严重影响着少先队阵地建设的发展。

具体表现在德育管理上很大程度上仍依赖于“婆婆嘴”的说教管理方式上,不善于依托现有的阵地建设雏形组织开展丰富的阵地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和锻炼学生,更不善于根据德育形势及学生行为习惯发展规律,创建并指导学生创建各种活动阵地。

四、对策

调查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根据调查情况,特提出如下对策:

1.进一步确立少先队阵地教育观念,提高少先队阵地的德育活动频率

少先队阵地教育是通过阵地培养队同们热爱少先队的思想感情,增强组织观念的有效途径,少先队阵地建设是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各类阵地建设,提高学生参与意识,因而,通过以学校环境阵地相关的环保讲座,开展“美化教室、校园”的活动,成立“校园环保队”,培养学生保护良好环境的习惯。通过学生自己参加阵地建设,提高热爱劳动与审美情趣,陶冶情操。如我校对乱扔纸屑现象,以六二中队为头,搞了“垃圾堆里有文章”的主题活动,对垃圾堆中纸的成分进行了分析,开展了“校园纸屑回收站”的全校性德育活动,深化了活动主题,德育效果明显。

2.进一步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德育教师的理论学习,培训提高德育教师的管理能力,摒弃落后的德育教育观念,丰富德育教育模式。引导德育教师利用少先队阵地组织开展活动,提高德育实效。建立以中队为单位的阵地建设小组,以在顾全为领导的阵地建设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阵地建设与阵地活动竞赛,让阵地德育功能进一步深化。学校还可举办阵地建设与活动同步的艺术节,使少先队阵地建设不断创新和向前发展。

3.进一步加快少先队阵地建设步伐

少先队阵地建设包括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在部分。从硬件上说,阵地建设主要是指学校投入的校园环境建设、文化氛围的载体建设、活动场地的建设。从软件上说,主要是指阵地活动的各个方面,包括师生在阵地建设方面的观念、内容、方法、形式等。

明确阵地建设的重要作用及意义,认识到阵地建设是为了德育活动而存在,有活动有教师有意义的阵地才具有生命力。根据德育形势及德育教育的需要,我们可以增减德育阵地,转变少先队阵地的教育职能,灵活地保持阵地建设的内容与方式的统一。在组织形式上,保证学校全局安排的情况下,逐渐实现学校创建、教师创建、师生共建、学生自建的过渡。

第四篇:八十七团学校少先队工作调查报告

八十七团学校少先队工作调查报告

八十七团学校是以团场职工子女为主的学校,本人通过少先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走访部分学生家长,经过思考,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统计,目前全校共有班级13个,在校小学生230名,少先队员543名,入队率约93%,有少先大队辅导员1名,中队辅导员16名,辅导员配备率达100%;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0%;参加过少先队培训的辅导员4人,占25%。

学校少先队组织在完成少先队工作的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对重点工作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活动。学校结合本校的特点开展“四好少年”活动,用评选“优秀少先队员”等创新活动形式,在评选的基础上又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在品德、生活、学习、体育、综合能力等方面设立各种奖项,起到了少先队的育人作用。“民族团结教育”方面,学校依托民汉同一教学背景、主题演讲、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小队员心灵从此播下了爱国种子,增强了民族团结责任感。

二、学校少先队工作存在的问题

1、少先队工作没有独立的课程。学校重智育轻德育,家长、学校把学生的学习成绩看作衡量学生的主要标准,忽视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在学校的课程安排中,并没有少先队工作的课程,学校开展少先队工作更多的只是流于形式,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2、少先队辅导员兼课过多。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都是各个学科的骨干力量,承担了繁重的教学任务,无法保障开展少先队工作要求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少先队的精力受限。少先队辅导员有其名无其实,对少先队专业知识不熟悉、不了解。调研过程中发现,学校没有配备专职的少先队辅导员,辅导员通常是由班主任、音乐老师兼任,最多达到一周18节课。这样的兼职很难保证老师有足够的精力开展少先队工作,这些辅导员是“有名无实”。

3、少先队活动经费的不足。少先队的活动经费没有正常、稳定的来源,导致少先队的活动难以正常开展。有些辅导员都是凭着对少先队工作负责的热情,自掏腰包开展活动,极大的影响了少先队工作的开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少先队组织的荣誉感、骄傲感和吸引力。

4、少先队辅导员的专业知识有待于加强。有的少先队辅导员专业素质较差,工作热情不高,缺乏开拓、创新精神。通过调查发现有相当数量的少先队员对少先队的一些基本知识了解不足,无法明确的描述少先队的标志,很少有接触少先队的网站刊物等等。学校少先队对少先队员的教育不到位,活动开展少、内容单一、缺乏创新。传统的少先队活动没有特色,新的少先队思路和理念没有渗透和反映出来,“手拉手”活动还停留在互相表演节目的层次上,“爱心助成长”、“新世纪我能行”、体验教育活动、“民族精神代代传”、“雏鹰争章”等近年来开展的少先队活动,浮在表面上,走过场流于形式。

5、校与校之间的少先队工作联系交流少,各校的少先队活动无交流平台,处于各自为阵的散打状态。

6、少先队员的主体地位和队干的作用没有得到体现和发挥。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指导者和亲密朋友,少先队组织是少年儿童的群众性组织,应该自己的活动自己搞。辅导员缺乏少先队的专业知识,对辅导员的职责并不明确,任何活动都亲自去策划、设计,孩子们被动地充当某个角色,去表演一下,参与一下,导致活动成人化,缺少童趣,缺乏吸引力,队员们的主动性、积极性没有充分得到调动和发挥。

三、对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八部委《关于进一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指导学校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聘任工作,选派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少先队辅导员。通过专家指导学校开展少先队工作,联合教育、人事等部门,对学校辅导员的活动开展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和待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切实调动和保护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学校还要结合实际开展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要以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为目标,以加强辅导员自身修养,提高少先队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开展思想品德修养、教育政策法规、少先队工作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2、积极争取少先队活动经费。有时少先队辅导员都有一些非常好的少先队活动,但由于活动资金、活动用品等因素制约,而无法进行,因此要积极争取团委的资金支持。争取团委财会部门设立专门的少先队工作经费预算,从而保障少先队工作和日常活动的开展。建议团党委、团教育科一起争取师部拨款或政策支持。

3、少先队活动与学科的整合。新课改为它与培育新时期少年儿童全面素质为目标的少先队工作,提供了一个密切结合、形成合力的难得机遇。我希望把少先队教育通过活动,结合、渗透到队员在学校课堂学习、课外活动、学校文化、生活体验和社区实践等显性、隐性的课程体系各个方面,并改变传统的少先队组织形式。少先队“雏鹰奖章”也成为学生多元发展性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少先队活动与新课程高度整合有力地推进了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

4、学校应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切实为辅导员搭建好交流平台,让他们在交流中学习,在学习中借鉴,在借鉴中创新,努力开创少先队工作的新局面。

5、加强少先队阵地建设。一是力求确保少先队组织建设的有形化,学校要建立健全少先队大、中、小队;二是确保少先队活动阵地的有形化,建设好少先队队室、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站、阅报栏、宣传橱窗、黑板报等阵地,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红领巾网站、心理咨询站等新型教育阵地。

6、充分利用队员的自然优势,开展中队或小队活动。收集一条农科技小信息;讲一个科学家的故事;做一次科技小实验;读一本科技书;写一篇科技小论文;参加一次科技小考察;搞一日科技服务。

7、开展“特色章”争章活动。“雏鹰争章”活动作为少先队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已在广大基层少先队组织中全面实施。在我们日常的教育教学中,应根据实际,因地制宜,按需要选设一些“特色章”。例如:卫生章、劳动章、纪律章、学习章、勤俭节约章、帮助同学章、尊敬老人章、孝敬家长章等。开展争章活动,为队员们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队员们可以通过争章活动,弘扬民族文化,增长生活知识,学习劳动技能,提高实践能力。

8、捕捉细枝末节,开展以小见大的活动。利用学校、中队中发生的细微变化或偶然事件,分析其中原因,概括其本质规律,挖掘出有教育意义的因素,对队员进行思想教育。例如:针对农村少年儿童随手扔垃圾、说脏话的现象,可以开展“好习惯,好队员”、“我身边的好习惯”等为主题的活动。通过同学们讨论认识到自身的言行既影响校园环境卫生又损害少先队的形象。通过对一件小事的讨论,使队员们受到教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总的来说,因地制宜,寻找少先队教育活动的切入点,根据学校的特色开展活动,赋予少先队活动新的生命力,是八十七团学校少先队工作的一条新路。

第五篇:海陵区少先队工作现状调查报告

海陵区少先队工作现状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意见》的《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少先队工作现状,为推进全区少先队工作健康和谐发展,团区委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区学校少先队工作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了解。

一、海陵区学校概况

我区有小学22所,其中农村小学18所,占全区小学学校数量的82%。全区小学生总计4731人,其中农村小学生数量2312人,占全区小学生数量的49%。部分农村小学学校用地、师资数量、质量、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都明显不足,学校容量偏小,学生课外活动形式比较单一。

二、少先队工作基本情况

(一)组织建设情况

少先队组织建设是少先队工作的基础,是少先队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和正规化的重要保证。我区少先队组织基本健全,建队率达100%。各校非常重视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适龄儿童能及时推优入队。目前全区共有少先队大队22个,中队149个,少先队员4731人,在校学生入队率达100%。

(二)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

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肩负着带领少先队的光荣任务,辅导员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少先队工 1

作能否正常有序的开展。此次调查中,全区辅导员队伍呈现三个特点。一是辅导员队伍年轻化、学历高。多数辅导员有一定特长且有一定组织能力。二是辅导员队伍综合素质高、业务精。全区少先队大队、中队辅导员大都由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组成,且多数为学校工作中的业务骨干。

(三)阵地建设情况

我区22个大队中, 均建立了少先队活动室。总体来说,校内活动阵地基本配备,校外教育阵地较少。学校经济状况与少先队阵地建设的水平高低成正比:经济条件好的学校,少先队队室装备先进,鼓号队配置齐全,有红领巾广播站等专门的队活动阵地,经常开展有学校特色的队活动。在一些经济条件差的学校中,硬件配备较差,没有固定的活动阵地,仅能满足基本的活动要求。

(四)学校少先队工作的现状

学校少先队注重自身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得天独厚的教学资源对少先队员进行教育。各校少先队能够贯彻落实上级少工委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工作,少先队活动丰富多彩,各有特色。各校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加强少先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了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使学生在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实践活动中接受教育。开展活动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丰富,重视少先队阵地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部分学校少先队工作基础薄弱。部分学校由于教职工作人员少,资金紧缺等问题,客观存在重教学轻德育、片面重视升学率的问题,少先队工作的基础还不稳固。 (二)队活动的规范化亟待加强。我区的少先队辅导员为兼职辅导员,教学任务繁重,他们或因管理班级、自身教学的目标任务;或因职能不清、不明,导致许多少先队工作无法真正开展。加之上岗前未进行系统的少先队知识培训,直接影响了队活动的专业化、规范化、正常化,并且与社会各方面联系比较少,相对比较闭塞。加之辅导员津贴、待遇落实情况不够好,不利于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和激发,从而使少先队组织缺乏吸引力和模范带头作用。

(三)少先队活动形式陈旧。大部分少先队活动以常规活动为主,活动缺乏创新、缺乏与少年儿童成长相关的艺术、文学、科技等方面的活动。校外辅导员的作用也不太明显,目前学校聘请的校外辅导员主要以从事消防、交通、法制工作的人员且居多,他们本身工作繁重,一年难得几次对同学进行辅导,所以校外辅导员大多数徒有虚名。

四、建议

1、要大力加强辅导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使科学的辅导知识,先进的理念扎根于辅导员的头脑中,用先进的少先队理念武装辅导员。

2、将少先队的基础建设纳入学校校园环境建设中,注重少先队员的礼仪文化、活动文化、组织文化等少先队文化建设。

此次少先队工作调查,让我们认识到了全区学校少先队工作新形势、新环境、新挑战,我们只有正确地面对成绩与问题,困难与不足,才能把握问题关键,创新工作思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少先队工作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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