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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线索清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6-25 09:37:09 影响了: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合力。先后于 1 月 30 日、4月 3 日、4 月 24 日分别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和 2 次市委常委会议,传达中央、省和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同时,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也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共同形成了上下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体系。制定印发《XX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XX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对全市上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要求,对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落实。不断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明确并压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建立扫黑除恶日常排摸工作责任制,将各乡镇党委书记、派出所所长确定为排摸工作第一责任人,将辖区民警确定为摸排工作具体责任人,确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真正形成常态。建立专案专办打击机制。凡属涉黑涉恶案件,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统一办案、统一侦查、统一协调指挥、统一资料管理。同时刑侦大队对收集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实行专案专办、一查到底、依法惩处,做到及时发现、露头就打。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三)广泛开展宣传,壮大扫黑除恶声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在 XX 市电视台、XX 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播放《XX 市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XX市关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鼓励投案自首的公告》、《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充分展示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在市区和各乡镇的人员流动密集区内悬挂宣传板,在市区各企事业单位 LED 屏上和全市 1000 余台出租车滚动字幕上持续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大力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悬挂宣传 30 块,播放 LED 电子滚屏 150 余块,悬挂横幅 200 余幅,张贴公告 1 万余份。同时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

(四)整顿基层组织,铸造扫黑除恶堡垒。经过征求意见、排查摸底,确定 15 个基层党组织为 2018 年度工作重点,切实加大整顿力度,以点带线、由线及面,逐步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战斗堡垒。由市级领导分别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包保,将整顿工作纳入全市基层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整顿工作落实到位。年初以来,全市领导干部共深入软弱涣散基础党组织 19余人次,累计解决问题 11 个。注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结合村党组织换届,对工作能力差、群众意见大的村党组织带头人进行重新选配,目前已经调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 4 名。制定印发《XX市基层党建工作手册》,完善 17 项组织生活制度,建立组织生活日常纪实、巡视督查、季度审签机制,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深入开展“党员+”先锋行动,鼓励、支持和要求基层党员干部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不断凝聚强大正能量。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摸排工作不深入,全市尚未发现涉恶团伙、涉恶集团三人三起以上的案件;

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

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

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一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 110 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组织交通、城建等行业部门,成立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险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和勇敢市民荣誉评定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三是整章建制,扩大成果。充分发展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以两高、两部联合颁布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部门、各乡镇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治边建”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自20XX年1月1日至今,姥桥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黑涉恶九类案件发、破案情况

20XX年1-3月份:姥桥派出所共立九类案件4起(与20XX年同期3起相比上升33.3%):其中故意毁坏财物1起,开设赌场2起,寻衅滋事1起,敲诈勒索0起;

破九类案件3起(与20XX年同期3起相比持平):其中故意毁坏财物0起,开设赌场3起,寻衅滋事0起,聚众斗殴0起,非法拘禁0起。

抓获并采取强制措施3人(同比20XX年8人下降62.5%);移送起诉1人(与20XX年同期8人相比下降87.5%)。

二、涉黑涉恶类上报线索查证情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姥桥派出所共向新区综治办上报3条涉黑涉恶类线索,并联合县局对三起线索进行核查,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扫黑除恶线索上报

1、徐海华被故意伤害案

20XX年10月12日晚,常久兴(男,汉族,1986年10月9日出生,户籍地: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横江社区宝塔路)伙同张超(男,汉族,1996年9月12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清佛村委会王庄自然村)、段苹(又名段万超,男,汉族1994年9月11日出生,户籍地: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清佛村委会小刘自然村)、陈伟(男,汉族,1996年8月1日出生,户籍地: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清佛村委会顾庄自然村)等人到和县姥桥镇街道持刀向徐海华讨要欠款,后双方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张超持刀将徐海华手臂砍成轻伤。

2、计龙旭家门、窗被砸案

20XX年1月14日,耿启海(男,1990年10月12日出生,户籍地:和县姥桥镇姥下河村委会耿村自然村)、徐国龙(男,1983年11月19日出生,户籍地:安徽省太和县高庙镇高庙村委会徐庄)邀集朱斌等人持刀、棍到和县姥桥镇联合社区王村自然村计龙旭家索要高利贷,其中计龙旭家之前两晚门、窗被砸,均有涉案嫌疑。

3、陈良豪涉嫌开设赌场案

20XX年12月以来,陈良豪(男,汉族,1979年1也8日,和县姥桥镇红光村委会陈村人)在其父亲办丧事期间组织多人在其家中赌博。(涉案线索在查证)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工作开展上,虽新区管委会工作做了布置,但各职能部门并未真正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从年初开始部署到目前逐渐铺开,但进展程度不高,而黑恶势力犯罪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更需要职能部门的积极参与。

2、从队伍力量上,缺乏扫黑除恶专项队伍和对扫黑除恶专业人才的培养。年前姥桥派出所通过慎密摸排、深度经营,历经9个月的时间联和县局成功打掉高大勇等涉黑恶犯罪团伙。涉黑涉恶团伙案件办理,需要专业性较强的专项人才,所警力相对有限且打击周期长,短时间很难形成一支专业、正规化队伍。

3、从整体环境上,接受举报线索较单一,多数为匿名举报,对搜集线索查证难度较大,且多数难以定性为黑社会、恶势力性质。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宣传、广泛搜集线索。加大巡逻宣传,鼓励群众通过微信、微博、电话等多种方式举报,逐村、逐社区广泛梳理线索,汇报新区管委会、镇政府,及时汇总、梳理汇报涉黑涉恶线索,配合县局的专项行动串并案件,有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是对于已掌握的线索,加大摸排力度,对涉案嫌疑人重点管控,实时关注,争取对群众举报的,已掌握的情况积极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从严从实处理,坚决实现对黑恶犯罪的有力震慑。

姥桥派出所

去年以来,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省、市扫黑办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发动,严查快处案件,强力督导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开展情况

(一)党委政府站位高,政治责任落实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全县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5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传达学习贯彻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解决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建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政法委专门设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上墙了相关制度,配备了办公设施,配备具体办公3人。

今年,县委常委会研究调整了以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和镇办新抽调12人充实到县扫黑办,共15人组建6个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督导等工作。县公安局从各所队抽调业务精通、政治可靠的8名民警,组成了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各部门及各镇办、村社区都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办公人员和工作职责。县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xx县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设立群众举报线索奖励基金10万元,落实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0万元,先后两次研究县扫黑办工作力量问题,对扫黑除恶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了全力保障。

县委书记和县长多次在全县工作会上对扫黑除恶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和指示,亲自召开扫黑除恶专题部署会、推进会,并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专题批示。今年开年第一天县委书记就带领县委政府领导深入公安机关督导检查和调研座谈扫黑除恶工作,亲自安排了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都摆到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层层签定了扫黑除恶工作责任书、承诺书,坚持与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强力推进,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勤部署,健全机制分工明。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xx县开展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工作目标、重点、步骤和要求,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7次分别召开扫黑除恶工作动员部署会、专题会和推进会,动员、部署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县公安机关先后11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研判分析案情;
各镇办、各部门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相关精神、开展动员部署、落实职责任务,各镇办召开研究部署会议普遍达到6次以上。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领导包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系点工作制度的通知》,所有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与脱贫攻坚工作一同包抓联系到全县9个镇办和81个村社区,扎实督导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县委政法委印发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织制定印发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报送、调研督导、考核考评等制度规定,建立了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委线索移送、反馈协作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了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

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及结果反馈工作办法》,健全了查办结果反馈制度,规范了问题线索管理。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村级党组织和党员涉黑涉恶排查工作的通知》,结合全年工作总体部署,将排查村级“两委”成员、党员干部参与黑恶势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组织工作要点和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有力推动了全县扫黑除恶工作。

(三)强化措施抓宣传,广泛动员造声势。为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县上制定印发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等文件,在县电视台开办专栏每日定期播出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有关精神和进展情况和经验成果,在县城26个公交站牌设立了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有关工作。策划实施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法治扶贫惠民演出活动,组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9个镇各举办一次大型集中宣传和惠演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全县各镇办、各部门积极行动,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了宣传动员活动,先后张贴《通告》、《奖励办法》8000余份、宣传挂历10万余份,制作大型宣传标语35条,悬挂小型横幅标语190余条,印发县委书记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一封信200份、县政法委致全县人民一封信5万份;
充分利用“平安xx”等新型媒体平台,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微信、网络传媒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精神、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和举报方式等内容,向全县公布了两部专项举报电话,设置线索举报箱110个,发动全县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行动,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同时,强化专题宣传培训工作,县公安局组织全体民警,重点对“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涉黑涉恶类案件法律使用等业务进行了培训;
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部门,结合政法助力脱贫攻坚成立6个工作组,深入全县81个村社区举办了法治讲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和政策法规进行了宣传培训;
县委组织部结合新农民讲习所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县农村党员学习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精神,在“党建红云”中开设专栏,增设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内容,畅通“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全县形成了“扫黑除恶”氛围浓厚、打击重点突出、队伍专业有力的良好局面。

(四)深入摸排挖线索,严打快处见实效。县扫黑办制定了《xx县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与移交工作方案》,建立了线索摸排移交工作制度,制定了全县线索移送登记表,明确了16个线索移交重点部门,各镇办各部门全部签定了线索摸排承诺书。县公安机关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加强与检察、法院和信访、水务、国土、环保等重点部门沟通,签订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摸排责任书”,深入相关单位摸排、征集线索,并发动全警排查、梳理全县近十年来的刑事、治安案件,从中发现“大罪不犯、小错不断”的恶人,依法予以打击。截止目前,全县发现涉恶线索共34条(其中:县扫黑办接收群众举报线索9条,上级转办核查线索6条,公安机关摸排线索14条,部门和镇办移交线索15条),已核清处理31条,3条线索正在核查之中(其中县纪委2条,公安局1条正在办理中)。打掉涉恶犯罪团伙3个,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64起,查处涉恶类治安案件26起,对23名涉恶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判决3人、即将判决13人、取保候审2人、转治安处理5人)。县纪委监委共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件,党政纪处分2起2人。全县未发现涉黑犯罪,没有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县委组织部在村“两委”换届中,先后筛查取消8名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切实做到了选优配强。通过动早打小、严厉整治,对“村霸”、“乡霸”、“行霸”、“市霸”、“沙霸”和“地下出警队”等涉恶势力及群众反响强烈的“恶人”“坏人”实施了依法严惩,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赢得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市公安局发来贺电对xx扫黑除恶前期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鼓励。

(五)强化督导严奖惩,激励斗志添动力。县委县政府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先后3次对9个镇办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今年一开年县扫黑办抽调工作人员16名,分4个组,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各镇办、各部门扫黑除恶和维护稳定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村社区、基层派出所、法庭和部分重点行业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检查,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按照联系包抓工作要求,定期深入联系点开展督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县委组织部先后2次专题调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整治村霸问题情况,结合全县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开展了暗访督查,将各镇办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督查内容,进一步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建立了激励奖励工作机制,在落实好有奖举报制度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工作人员奖励激励和责任查究制度,对发现重大线索,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启动战时奖励机制,及时予以通令表扬、嘉奖和报功;
对线索摸排敷衍了事、案件查处措施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充分利用“三项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目前,已对表现突出的2个专案组和3名民警予以通令嘉奖,并为2名民警报请了三等功奖励,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添了新动力。去年9月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到我县督导检查时给予了肯定,认为我县扫黑除恶工作党委政府重视、安排部署周密、组织领导有力、案件查办规范,特别是用活“三项机制”对办案工作人员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侦破案件做出重大贡献的干警申报立功的做法值得肯定。

二、存在主要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省、市督导反馈情况和我们自查情况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镇(办)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高,主要领导没有把扫黑除恶工作真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亲自拿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工作安排部署少、专题研判少,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二是宣传发动不深入。有的镇办和部门宣传宣传不深入、形式不灵活,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小区、楼宇间宣传横幅、标语和公益广告还很少,有的村组干部和群众知晓率较低,去年全省调查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高。

三是线索摸排不精准。有的镇办和行业监管部门线索摸排不深不细,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四是查处力度不够大。有的部门存在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危难情绪,案件查办还停留在对一般性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上,一些隐藏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还没有挖掘出来,黑势力和“保护伞”的查处没有实现零突破。

五是协作配合不紧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间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高。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主观、客观多方面的,通过认真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政治站位还不高。主要是因为“四个意识”不够强,没有站在社会大局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性、必要性和艰巨性,一些单位有等靠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

二是领会精神还不透。对中省市扫黑除恶工作精神及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只是通过会议泛泛传达学习,对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没有细研悟透,各级干部特别领导干部对有关精神和“关系网”“保护伞”等概念理解不深不细,导致工作指导没抓手,工作重点不突出,摸排线索找不准。

三是方法手段还不活。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上级怎么安排怎么干,具体工作中安排部署多,研究推动落实的有效举措不够强硬,学习运用先进典型经验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总体效果。

四是工作作风还不实。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的意识不强,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履责担当意识不够强,担心有了线索问题,就会增加工作负担和办案风险,个别单位工作缩手缩脚、不够大胆,工作缺乏应有力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这次督导工作既是对我县扫黑除恶工作传压和辅导,更是鼓励和鞭策,为我们的工作坚定了信心、增强了动力、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近期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视频会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陕南片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提示批示的学习贯彻,以及本次督导检查所提要求和指出弱项短板及不足的整改落实,从以下六个方面再鼓新干劲、再添新动力,不懈怠、不松劲,增实效,再狠抓两年,彻底消除xx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保持社会治安的“山清水秀”,为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建成“三个**”,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继续在思想认识上再统一。进一步学习贯彻***指示、批示和中省市各级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四个责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全县上下一条心的工作格局。

二是继续在责任职责上再压实。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各镇办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监督检查问责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坚决追责问责,防止责任落空,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继续在线索摸排上再深入。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发动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和有奖举报等载体,从群众举报、部门移交、旧案深挖、专项巡察、明查暗访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入手,不断扩展线索摸排的渠道,增强广度、深度和准度,广泛深挖涉黑涉恶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四是继续在协作配合上再加强。进一步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努力形成协调有力、配合紧密、运转高效战斗集体。积极落实检、法两院提前介入,在法律适用上及时给予支持;
对涉及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严格落实双向移送及结果反馈制度,增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联合调查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实效。

五是继续在查督力度上再加大。切实加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核实查处和督导力度,特别是对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进一步加强上级交办和本级受理的重点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力度,加大对扫黑除恶总体工作的督导频率和深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是继续在科学治理上再下茬。进一步把扫黑除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从源头抓起,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紧紧围绕“十大重点”和“六个延伸”,坚持把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与基层反腐败斗争“拍蝇”和基层组织建设充分结合,实现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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