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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城市建设论文【低碳城市建设路径与标准选择】

发布时间:2019-07-02 04:00:18 影响了:

  摘要:低碳城市建设是中国进行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当前很多城市的做法存在科学规划程度不够、缺乏统一标准、不具规模性等问题。鉴于此,本文选取深圳和重庆两个城市,以能否有效减排、能否形成规模、能否观测计量、成本是否合理等四条标准对两市低碳城市建设进行了比较分析。据此,就低碳城市建设提出了相应的指导原则与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低碳城市;碳减排;比较分析
  中图分类号:F299.27;F205
  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The World Wide Fund for Nature,简称WWF)的定义,低碳城市是指城市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前提下,保持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处于较低的水平。概言之,低碳城市就是通过在城市发展低碳经济,通过低碳生产与低碳消费,切实实现城市碳源小于碳汇的标准①。低碳技术创新、低碳产业的发展以及各种减排努力都内含于低碳城市建设中。因此,以低碳城市建设为切入点可以总括低碳减排的各项措施和努力。中国低碳城市建设不仅面临着自身所存在问题带来的压力,而且还面临着中国对国际社会的承诺所带来的压力。2009年11月,我国政府提出了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2011年12月,参加德班气候大会的中国代表团表示,到2015年全国碳排放强度比2010年下降17%。由此可见,我国的低碳城市该如何科学地建设,如何有序地发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中国许多城市都在建设低碳城市方面进行了尝试。然而,有些城市的一些具体实践看似低碳节能,实则流于形式,未能切实做到规模化减排。因此,科学规划程度不够、缺乏统一标准、减排不具规模性等问题普遍存在于我国目前的低碳城市建设措施之中。
  以深圳和重庆这两个城市为例,根据能否有效减排、能否形成规模、能否观测计量、成本是否合理这四个方面对我国的低碳城市发展进行具体分析。深圳是东南沿海发达城市的代表,重庆是西部欠发达城市的代表,这两个城市的产业结构存在明显的差异,其低碳实践也应该存在相当大的差别。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两个城市的比较分析,提取出可借鉴的共性做法,为后来的低碳城市实践提供参照标准,而对于两城市的一些有价值的个性操作,可供产业结构相近的省市借鉴。
  二、深圳与重庆低碳城市建设措施的分析
  选取深圳与重庆作为低碳城市建设的样本进行比较,是因为一个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城市的代表,一个作为西部城市的代表,对于问题的分析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借鉴意义。
  (一)两城市产业结构差异
  深圳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城市的代表,有着良好的经济基础。从表1可以看出,2000-2009年,深圳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一产业占GDP比重逐年减少,到2009年仅占0.08%。二、三产业占GDP比重则分别为46.66%和53.25%。深圳已经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支柱产业。同时,深圳作为经济特区,享有特区立法权,具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投资环境。这些优势都为深圳建设低碳城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重庆作为西部城市的代表,经济发达程度在全国而言比较落后。从表2可以看出,重庆的产业结构还处在较低的层次,2000-2009年,第一产业占GDP比重一直处于7%左右,二、三产业占GDP比重增速缓慢。同时,作为老工业基地,重庆还存在大量落后产能。这都是重庆在进行低碳城市建设时有待考虑的问题。
  (二)对两市低碳城市建设措施的分析
  对于一项减排措施是否有效,本文采用四项标准来进行衡量:能否有效减排;能否形成规模;能否观测计量;成本是否合理。下面依据这四项标准对深圳和重庆两市的一些低碳实践进行比较分析。
  1.对深圳低碳城市建设措施的分析
  本文选取深圳市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LNG这三项措施进行分析。
  (1)深圳园博园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利用太阳能进行发电的确可以有效减少碳排放,且其减排量可观测计量。但是从其规模和减排成本上分析,将发现这一套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的问题。
  首先,深圳园博园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发电总装机容量仅为1兆瓦,每年可向电网输送约100万千瓦时的电量,而深圳2009年的用电量为5856808万千瓦时②,此系统所提供的电量仅占深圳市2009年用电量的0.0017%,根本无法形成规模。
  其次,从减排成本的角度分析,本文将这套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寿命按20年计算,由这套系统所提供的100万度电可视为深圳市节电100万度,而每节约一度电相当于减排0.997千克的二氧化碳,所以这套发电系统在20年中共可减排二氧化碳19940吨,而这套系统的总投资约为750万美元,可得其减排成本约为376美元/吨,而2011年9月9日的CER价格仅仅为8.37欧元/吨,约合17.72美元/吨③。可见,这套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减排成本要远远超过CER的交易价格。
  再次,我国整个太阳能光伏产业正面临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早在2009年,多晶硅就被定位为十大产能过剩行业之一,当年我国太阳能电池产量为3500兆瓦,国内需求量只有150兆瓦,仅占当年产能的4%。另一方面,我国光伏产业呈现“两头在外”的特点,即95%的原材料需要进口,95%的太阳能电池用于出口。我国目前主要都是进口原材料进行粗硅的生产,这是一个高耗能、高污染的生产过程。之后将粗硅低价出口到国外,由外国企业提纯后再高价返销国内,加工成能直接应用于太阳能光伏发电的电池组件后,由于国内只能消化很小一部分产能,故95%以上的电池组件将出口国外。这种大量消耗国内能源、牺牲本国环境,最终产品却大部分都出口他国的做法,显然不是我国发展低碳城市时所应采取的。
  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11年12月3日以6∶0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对我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这对于从2012年初至今经历了价格暴跌、库存激增、债务高企等一连串厄运的光伏行业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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