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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1]_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最新版

发布时间:2019-08-01 09:35:57 影响了: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1)

2010-12-29 22:45:33| 分类: 煤炭行业 | 标签: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字号大中小 订阅

一 通用部分

1 紧固件

1) 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紧固、无锈蚀。

2) 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紧固的螺栓应有防松装置。

3) 用螺栓紧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紧固后螺孔须留有大于2倍防松垫圈的厚度的螺纹余量,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但铸铁、铜、铝件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4) 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5) 紧固在护圈内的螺栓或螺母,其上端平面不得超过护圈高度,并需用专用工具才能松、紧。

2 隔爆性能

1) 隔爆结合面的间隙,平口的结合面必须压实,不留间隙、转盖结合面间隙不能超过0.5毫米。

2) 隔爆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

3) 螺纹隔爆结构:螺纹精度不低于3级,螺距不小于0.7毫米;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不于小6扣。

4) 隔爆结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应不大于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量。

5) 隔爆结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1)、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毫米,深度不大于2毫米的砂眼,在40、25、15毫米宽的隔爆面上,每1 平方厘米不得超过5个,10毫米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2)、生产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得大于0.5毫米,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6) 隔爆结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理。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净后,留有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

7) 用螺栓固定的隔爆结合面,其紧固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不松动为合格。

8) 观察窗孔胶封及透明度良好,无破损、无裂纹。

9) 引进设备的隔爆性能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气设备分册的5-A、B、C、D的规定。

10) 凡不符合1)-9)中任意一条者,即认为该设备失去隔爆性能,称为失爆,不得评为完好设备。

3 接线

1) 进线嘴连接紧固,密封良好,并能符合下列规定:

(1) 密封圈材质用邵尔硬度为45-55度的橡胶制造,并按规定进行老化处理。

(2) 接线后紧固件的紧固程度以抽拉电缆不窜动为合格,线嘴压紧应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金属垫圈。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

(3) 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1毫米;密封圈外径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密封圈外径大于或等于20毫米时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应小于或等于1毫米;

b 密封圈外径大于20毫米,小于60毫米时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应小于或等于1.5毫米;

c 密封圈外径大于60毫米时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应小于或等于2.0毫米;密封圈宽度应等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必须大于10毫米,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必须大于4毫米(70平方毫米的橡套电缆除外)。密封圈无破损,不得割开使用。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物体。

(4) 低压隔爆开关引入铠装电缆时,密封圈应全部套在电缆铅皮上。

(5) 电缆护套(铅皮)穿入进线嘴长度一般5-15毫米,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穿入部分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锉细)。

(6) 低压隔爆开关空闲的进线嘴应有密封圈及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钢垫板封堵压紧。其紧固程度:螺旋线嘴用手拧紧为合格,压叠式线嘴用手晃不动为合格,钢垫板应置于密封圈的外面,其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的有关规定),高压隔爆开关空闲的接线嘴应用与线嘴法兰厚度、直径相符的钢垫板封堵压紧。其隔爆结合面的间隙应符合有关规定按外壳容积计算(0.3-0.6毫米之间)。

(7) 高压隔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后,应用绝缘胶灌至电缆三叉以上。

(8)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之一者,即为失爆,不得平为完好设备。

2) 接线装置齐全、完整、紧固,导电良好,并符合下列要求

(1) 绝缘座完整无裂纹。

(2) 接线螺栓和螺母无损伤,无放电痕迹,接线零件齐全,有卡爪,弹簧垫,背帽等。

(3) 接线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或其它绝缘物,也不得压或接触屏蔽屋。

(4) 接线盒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3-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性电气设备“e”》的规定。

(5) 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入装置,不得颠倒使用。小接线嘴不得出电源线。

3) 固定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引入(出)线的终端线头应用线鼻子或过渡接头接线。

(2) 导线连接牢固可靠,接头温度不得超过导线温度。

4) 电缆的连接除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9条的规定外,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芯线的连接严禁绑扎,应采用压接或焊接。连接后的接头电阻不应大于同长度芯线电阻的1.1倍,其抗拉强度不应小于原芯线的80%。不同材质芯线的连接应采用过渡接头,其过渡接头电阻值不应大于同长度芯线电阻值的1.3倍。

(2) 高、低压铠装电缆终端应灌注绝缘材料,户内可采用环氧树脂干封。中间接线盒应灌注绝缘胶。

5) 安全供电

(1) 高、低压电气设备的短路、漏电、接地等保护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规定。

(2) 短路保护计算整定合格,动作灵敏可靠。

(3) 漏电保护装置使用合格。

(4) 接地螺栓符合下列标准:

a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

b 电气设备接线盒应设有内接地螺栓。

c 外接地螺栓直径:容量小于或等于5Kw的不小于M8;容量大于5KW至10KW不小于M10;容量大于10KW的不小于M12;通讯、信号、按钮、照明灯等小型电气设备不小于M6。

d 接地螺栓应进行电镀防锈处理。

(5) 接地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镀锌铁线100平方毫米,扁钢25*4平方毫米,铜线50平方毫米。

b 电气设备外壳同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联线和电缆接线盒两端的铠装。铅皮的连接接地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铜线25平方毫米;扁钢50平方毫米(厚度不小于4毫米);镀锌铁线50平方毫米。

(6) 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主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平方米,厚度不小于5毫米。

b 局部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规定:局部接地极可改置于巷道水沟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的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平方米,厚度不小于3毫米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在水沟深处,可用直径不小于35毫米,长度不小于1.5米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毫米的透眼,并行垂直埋入地下。

(7) 接地电阻不得大于下列数值

a 井下设备2欧姆。

b 井下手持移动电气设备1欧姆。

(8) 设备闭锁装置齐全可靠

(9) 井下供电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70条的规定,即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6) 不漏油、不漏电的规定

(1) 不漏油:固定结合面及阀门、油标管等不应有油迹。运动部位允许有油迹,但擦干后在3分钟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非密闭运动部件润滑不得甩至其它部件和基础上。

(2) 不漏电:网络的绝缘电阻不小于下列规定,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1140V 60K欧 660V 30K欧 330V 15K欧 127V 10K欧。

7) 电气性能检测

(1) 电气设备绝缘性能必须按《煤矿电气实验规程(试行)》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试验,并符合标准,有记录可考查。

(2) 绝缘油,新油使用前应做油质分析;运行中的油,每年一次简化分析;多油断路器的油,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实验,其它实验项目应按《煤矿电气实验规程(试行)》规定进行。有记录可查。

(3) 继电保护装置计算整定检验。每年进一次;对矿井电源的继电保护装置,每半年检验一次,并符合整定方案,有记录可查。

(4) 指示回转仪表应每年检验一次,其准确等级不得低于2.5级;电源计量仪表应每半年校验一次,其准确等级不得低于1.0级。有记录可查。

8) 设备使用

(1) 高低压开关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21条的要求,与被控设备的容量应匹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完好设备。

a 超容量,超电压等级使用者;

b 不符合使用范围者;

c 继电保护失灵,熔体选用不合格者;

d 隔爆开关用小喇叭嘴引出动力线者。

(2) 井下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在下井前,经过指定的隔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出具体合格证,否则一律不得评为完好设备。

9) 安全防护

(1) 机房(硐室)和电气设备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祼露带电部分及转动部位,均需设防护罩、防护栏,并悬挂危险警告标志。

(2) 机房(硐室)、临时配电点,应备有符合规定的防火器材。

(3) 机房(硐室)、临时配电点,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绝缘油和其它易燃物品。用过的棉纱(破布)应存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10) 设备涂饰

(1) 设备表面应涂防锈漆,开关箱、按线盒等内壁应涂耐弧漆,颜色与出厂颜色一致.

(2) 设备的护栏、油标、注油孔及油塞的外表应涂红色油漆。

(3) 设备外表脱落油漆的部位应及时补漆。

11) 设备环境

(1) 设备表面无积尘,油垢及杂物。

(2) 机房(硐室)、临时配电点清洁卫生,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无滴水、无油垢、工具、备件、材料等存放在固定地点,设备安放整齐。

(3) 机房(硐室)通风良好,照明设施亮度符合安全要求。

二 低压隔爆开关

1 外观检查

1) 外壳无变形、无开焊、无锈蚀、托架无严重变形。

2) 操作手柄位置正确,板动灵活,与操作轴连接牢固。

3) 磁力起动器的按钮与手柄壳盖的闭锁关系正常可靠,并有警告标志。

4) 接地螺栓、接地线完整齐全,接地标志明显,有规定期内接地电阻实验记录。

5) 隔爆性能符合隔爆标准,接线工艺符合规定要求。

2 触头、消弧罩、隔离刀闸开关

1)主触头、辅助触头接触良好,接触面积不小于60%。触头接触不同期性不大于0.2毫米,触头开距11-13毫米。

2)触头无严重烧损。

3)消弧罩零件齐全、完整、无裂纹。

4)消弧片数量符合规定:380V不少于8片,660V不少于11片。

5)隔离刀闸开关接触良好,插入深度不小于闸刀宽度的2/3,接触面积应不小于刀闸的75%。

6)动刀闸的开合位置,动作方向与手柄严格协调一致。

3 导线、带电螺栓、保护装置

1)导线绝缘无破损老化,绝缘性能良好,绝缘电阻:1140V不低于5兆欧:660V不低于2兆欧;330V不低于1兆欧。

2)配线整齐、清楚,开关内部导线不得有接头。

3)开关露出的带电螺栓应用绝缘材料封堵好。

4 保护装置

1) 继电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有规定期内的试验整定合格记录。

2) 熔断管无严重烧焦痕迹,无裂纹、熔体容量选用合适。

三 移动变电站

1 外观检查

1) 零部件齐全、紧固、完整。

2) 箱体及散热器无变形、无锈蚀。

3) 托撬小车无严重变形,轮组转动灵活,不松旷。

4) 箱体内、外无积尘、无积水、无水珠。

2 变压器、开关及接线

1) 电缆连接器接触良好,接线盒不发热,在井下使用时,应采用监视型屏蔽橡套电缆。

2) 箱内二次回路导线排列整齐,接线符合规定,瓷瓶牢固无松动现象,无裂纹、损伤、无放电痕迹。

3) 接线符合接线工艺有关规定。

4) 变压器运行声音正常,运行温度不超过下列规定:B级绝缘不超过110摄氏度;F级绝缘不超过125摄氏度;H级绝缘不超过135摄氏度。

5) 开关接线联接紧密,触头接触良好,无严重烧痕,隔离刀闸开关插入深度不低于刀闸宽度的2/3,三组合闸不同期性不大于3毫米。

6) 开关操作机构动作灵活可靠,各传动轴不松旷,分、合闸指示正确。

3 保护装置及隔爆性能

1) 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合格、灵敏可靠,温度继电器动作灵敏正确。

2) 互感器性能良好,有规定期内测试记录。

3) 电气、机械连锁装置齐全,动作正确可靠。

4) 接地标志明显,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5) 绝缘性能良好,绝缘电阻值符合下列数值:127V不低于0.5光欧,380V 660V不低于5兆欧,1140V不低于50兆欧,6KV不低于200兆欧,并有规定期内的测试记录。

6) 隔爆性能符合电气隔爆标准。

四 隔爆充电机

1 外观检查

1) 外壳、托架及散热片无严重损伤,变形或锈蚀,壳内无水珠。

2) 观察孔玻璃完整无损,表面清晰。

3) 交流电压表、电流表、直流电流表、电压表、电流及电压调节旋钮、齐全完整、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2 变压器、设备接线

1) 变压器线圈无损伤,无老化,绝缘电阻符合规定,一次线圈1140V不低于5兆欧,660V不低于2兆欧,380V不低于1兆欧。二次线圈不低于0.5兆欧。

2) 运行温度不超过60摄氏度。

3) 导线联接牢固,接线端子标志应清晰正确。

4) 电缆护套完整,无破漏现象。

5) 充电插销合格,绝缘无损伤,触头接触良好,无损伤。

3 保护装置及隔爆性能

1)过流保护装置整定合格,动作灵敏可靠,快速熔断器规格与保护整定值相符。

2)接地装置良好,符合接地有关标准。

3)设备隔爆性能符合电气设备隔爆标准。

五 煤电钻综保和信号照明综保

1 外观检查

1) 外壳、托架无明显变形,无严重锈蚀。

2) 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

3) 指示灯色别清晰,并符合规定。

2 接线及电气性能

1) 接线工艺符合要求。

2) 电源盖板,危险牌齐全紧固。

3) 接触器绝缘无损伤,触头接触良好,触头开距为3.4-4.1毫米。消弧罩装置齐全完整,接触器吸合无噪音。

4) 变压器及导线绝缘无损伤,无老化。绝缘电阻:660V不低于2兆欧;380V不低于1兆欧;127V不低于0.5兆欧。

3 保护装置

1)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合格,动作灵敏可靠。

2)熔断管完整无损伤,固定牢靠,熔体选用合适。

3)机械、电气闭锁齐全可靠,手柄在停电位置时,触头不带电。

4)接地可靠,接地装置及接地电阻符合接地细则有关规定。

5)隔爆性能符合电气设备隔爆标准。

六 通讯信号及五小电器

1 外观检查

1) 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

2) 外壳无锈蚀,无严重变形、无裂纹、标志齐全清晰,壳体内无油垢,积垢或水珠,清洁卫生,螺丝紧固。

3) 观察窗清洁、无破损。

2 接线

1) 接线及接线端子整齐、清洁、导线标志清晰。

2) 插销接线装置紧密、牢固、接头接触良好。

3) 接线嘴无裂纹、损伤、接线柱不松动,不秃扣。接地线符合有关规定。

4) 隔爆性能符合电气设备隔爆性能。

5) 接线工艺符合有关规定。

3 整体系统功能

1) 控制、检验、监视、信号、显示系统的声、光显示正常。

2) 通讯系统声音清晰,音量适当。

3) 操作灵活,动作可靠,声、光讯号清晰。

4) 工作电压、电流符合铭牌规定,无过热现象。

5) 隔爆插销装置需符合以下规定:

(1) 电源低于1140V应用防止突然板脱的徐动装置。

(2) 电源为1140V应用电气连锁装置。

七 电缆

1 外观检查

1) 橡套电缆护套无明显损伤。不露出芯线绝缘或屏蔽层,护套损伤伤痕深度不超过厚度的1/2,长度不超过20毫米或沿周长1/3,无老化现象。

2) 铠装电缆钢带,钢丝不松散,涂有防锈油。

3) 电缆标志牌齐全,改变电缆直径的接线盒两端,拐弯处、分岔处及沿线200米均应悬挂标志牌、注明电缆编号、电压等级、截面积、长度、用途等项目。

4) 电缆接线盒零部件齐全完整,无锈蚀,密封良好,不渗油。

5) 电缆上部无淋水(有淋水处需采取防护措施)。

2 电缆辅设

1) 电缆辅设应符合《煤矿安全堆积的规定》。

2) 电缆应用吊勾(卡)悬挂,橡套电缆严禁用铁丝悬挂。

3) 电缆悬挂整齐、不交叉、不落地,应用适当驰度,在承受意外重力时能自由坠落。悬挂高度应在矿车、电机车、装岩机等掉道时不致碰撞,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载机械上。

4) 电缆悬挂的间距在水平或倾斜的巷道内不得超过3米,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米。

5) 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应加装套管。

6) 综采工作面的电缆,应放入电缆槽或夹板内;工作面出口电缆应用吊梁悬挂或绑扎吊挂(单指屏蔽电缆)不得与油管、风管、水管混吊。

3 电缆使用

1) 不得超负荷运行,接头温度不得超60摄氏度。

2) 工作电压与电缆额定电压相符。千伏级以上的橡套电缆在井下使用时,应采用不延燃屏蔽电缆。

3) 运行中电缆不应盘成圈或∞变形(屏蔽电缆、采煤机电缆车的电缆除外)。

4) 井筒或巷道内的电话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别挂在井巷的两侧,至少应距电力电缆300毫米以上,并挂在电力电缆的上面。在巷道内辅设的电力电缆,高压电缆应在上面;高、低电缆的间距应大于100毫米。同等电压电缆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50毫米。

4 电缆联接、绝缘及接地

1) 井下使用的电缆一律采用接线盒或电缆联接器联接。

2) 接线盒、联接器的额定电压应与电缆使用的电压相符。

3) 橡套电缆接头温度不得超过电缆温度。

4) 电缆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6KV 100兆欧/km; 1140V 50兆欧/km; 600V 10兆欧/km

5) 接地装置符合接地完好要求。

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2)

目 录

Ⅰ固定设备 ............................................................ 12

1通用部分 ......................................................... 12

2 主要提升机 ....................................................... 17

3 一般绞车 ......................................................... 21

4主要扇风机 ....................................................... 22

5水泵 ............................................................. 24

6空气压缩机 ....................................................... 25

7 锅炉 ............................................................. 28

Ⅱ运输设备 ............................................................ 31

1通用部分 ......................................................... 31

2刮板输送机 ....................................................... 35

3胶带输送机 ....................................................... 36

4窄轨电机车 ....................................................... 38

5人车 ............................................................. 41

6矿车 ............................................................. 43

7 调度绞车、内齿轮绞车 ............................................. 44

Ⅲ采掘设备 ............................................................ 45

1通用部分 ......................................................... 45

2滚筒式采煤机 ..................................................... 49

3液压支架 ......................................................... 51

4液压泵站 ......................................................... 52 5单体液压支柱 ..................................................... 52 6 回柱绞车 ......................................................... 53 7掘进机 ........................................................... 53 8耙斗装岩机 ....................................................... 54 9 局部扇风机 ....................................................... 55 Ⅳ电气设备 ............................................................ 56 1通用部分 ......................................................... 56 2矿用高压开关柜 ................................................... 64 3 高压隔爆配电装臵 ................................................. 64 4 低压隔爆开关 ..................................................... 64 5 50KVA及以上户外变压器 ........................................... 68 6 矿用变压器 ....................................................... 70 7 移动变电站 ....................................................... 71 8 电动机 .......................................................... 73 9 隔爆型煤电钻综合保护装臵 ......................................... 75

Ⅰ固定设备

1通用部分 1.1 紧固件

1.1.1 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 螺栓头部和螺母不

得有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或脱扣 . 1.1.2 螺栓拧入螺纹孔的长度不应小于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合金件等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1.1.3 螺母扭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用增加垫圈的办法调整螺纹露出长度.

1.1.4 稳定与稳定孔应吻合,不松旷. 1.1.5 铆钉必须紧固,不得有明显歪斜现象.

1.1.6 键不得松旷,打入时不得加垫,露出键槽的长度应小于键全长的20%,大于键全长的5%(钩头键不包括钩头的长度). 1.2 联轴器

1.2.1 端面的间隙及同轴度应符合表1-1-1的规定: 表1-1-1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 mm

1.2.2 弹性圈柱销式联轴器弹性圈外径与联轴器销孔内径差不应超过3mm.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臵.

1.2.3 齿轮式联轴器齿厚的磨损量应不超过原齿厚的20%.键和螺栓不松动.

1.2.4 蛇型弹簧式联轴器的弹簧不应有损伤,厚度磨损不应超过原厚的10%. 1.3 轴和轴承 1.3.1 轴

1.3.1.1 轴不得有表面裂纹,无严重腐蚀和损伤,内部裂纹按探伤记录检查无扩张.

1.3.1.2 轴的水平度和多段轴的平行度均不得超过0.2%,如轴的挠度较大达不到此要求时,齿轮咬合及轴承温度正常,也算合格. 1.3.2 滑动轴承

1.3.2.1 轴瓦合金层与轴瓦应粘合牢固,无脱离现象,合金层无裂纹,无剥落,如有轻微裂纹和剥落,但面积不超过1.5cm2,且轴承温度正常,也算合格.

1.3.2.2 轴径与轴瓦的顶间隙不应超过表1-1-2的规定: 表1-1-2轴径与轴瓦的顶间隙 mm

1.3.2.3 轴径与下轴瓦中部应有90°~120°的接触面,沿轴向接触范围不应小于轴瓦长度的80%.

1.3.2.4 润滑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圈或油链转动灵活.压力润滑系统油路畅通,不漏油. 1.3.3 滚动轴承

1.3.3.1 轴承转动灵活、平稳、无异响。

1.3.3.2 润滑脂合格,油量适当,占油腔的1/2~2/3,不漏油. 1.3.4 轴承温度应符合表1-1-3的规定:

表1-1-3 轴承温度

1.3.5 轴在轴承上(包括减速器)的振幅不超过表1-1-4的规定: 表1-1-4轴在轴承上的振幅

1.4 传动装臵

1.4.1 主、被动皮带轮中心线的轴向偏移不得超过: a.平皮带轮为2mm;

b.三角皮带轮当中心距小于或等于500mm时为1.5mm,当中心距大于500mm时为2mm.

1.4.2 两皮带轮轴中心线的平行度不超过1‰.

1.4.3 平皮带的接头应平直,接缝不偏斜.接头卡子的宽度应略小于皮带宽度.皮带无破裂.运行中不打滑,跑偏不超出皮带轮边沿.

1.4.4 三角皮带的型号与轮槽相符,条数不缺,长度一致,无破裂、剥层.运行中不打滑.皮带底面与轮槽底面应有间隙. 1.5 减速器和齿轮

1.5.1 减速器壳体无裂纹和变形.结合面配合严密,不漏油.润滑油符合设计要求,油量适当,油面超过大齿轮半径的1/2.油压正常. 1.5.2 轴的水平度不大于0.2%.轴与轴承的配合符合要求. 1.5.3 齿圈与轮心配合必须紧固,轮缘、辐条无裂纹。齿轮无断齿,个别齿断角宽度不超过全齿宽的15%.

1.5.4 齿面接触斑点的分布,应符合表1-1-5的规定: 表1-1-5齿轮副齿面接触斑点

注:括号内数值,用于轴向重合度>0.8的斜齿轮 1.5.5 齿面无裂纹,剥落面积累计不超过齿面的25%,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

a.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100%;

b.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70%,长度占齿长的10%; c.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30%,长度占齿长的40%.

1.5.6 齿面出现的胶合区,不得超过齿高的1/3,齿长的1/2. 1.5.7 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15%,开式齿轮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20%. 1.6 “五不漏”的规定

1.6.1 不漏油

静止结合面一般不允许有漏油,老旧设备允许有油迹,但不能成滴.运动结合面允许有油迹,但在擦干后3min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非密闭传动部位,不甩油(可加罩). 1.6.2 不漏风

空气压缩机,通风机,风管等的静止结合面不漏风.运动结合面的泄露距1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1.6.3 不漏水

静止结合面不见水,运动结合面允许滴水,但不成线. 1.6.4 不漏气

锅炉,汽动设备,管路及附件的静止结合面不漏汽;运动结合面的泄露距2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1.6.5不漏电

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1.7电气设备

电动机,开关箱(柜),起动控制设备,接地装臵,电器,电缆及配线等符合本标准“电气设备”分册完好标准的规定. 1.8 安全防护

1.8.1 机电设备和机房(峒室)内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和场所,都应安设防护栏,防护罩或盖板. 1.8.2 放火措施

a机房(峒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润滑油和用过的棉纱、破布应分别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臵在指定地点。 b机房(峒室)内要有合乎规定的防火器材。 1.9 涂饰

1.9.1设备的表面喷涂防锈漆,脱落的部位应及时修补。

1.9.2 设备的特殊部位如外露轴头、防护栏、油嘴、油杯、注油孔及油塞等的外表应涂红色油漆。在同一设备上的油管应涂黄色]风管应涂浅紫色、水管应涂绿色,以便区分。 1.9.3不涂漆的表面应涂防锈油。 1.10 基础

1.10.1 机座与混凝土不得相互脱离。 1.10.2 混凝土不得有断裂、剥落和松碎现象。 1.10.3 基础坑内无积油和积水。 1.11记录资料

1.11.1 各种设备的机房(峒室)都应备有下列记录: a交接班记录; b运转记录;

c检查、修理、试验和整定记录; d事故和故障记录。

1.11.2 有设备铭牌、编号牌、完好牌,并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1.12 设备环境

1.12.1 设备无积尘、无油垢。

1.12.2 机房(峒室)内外无杂物,工具、备件、材料、油料等有固定存放地点,安放排列整齐。

1.12.3 机房(峒室)通风良好,温度和噪声符合规定。

1.13 照明 照明装臵应符合安全要求,并有足够亮度。 2 主要提升机

(含滚筒直径2m以下提人绞车和滚筒直径2m及以上提升人员、物料的提升机) 2.1 滚筒及驱动轮

2.1.1 缠绕式提升机滚筒和摩擦式提升机驱动轮,无开焊、裂纹和变形。滚筒衬木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部不应小于5mm。驱动轮摩擦衬垫固定良好,绳槽磨损程度不应超过70mm,衬垫底部的磨损剩余厚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的直径。

2.1.2 双滚筒提升机的离合器和定位机构灵活可靠,齿轮及衬套润滑良好。

2.1.3 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385、386条的规定。

2.1.4 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有关条文的规定,有规定期内的检查、试验记录。 2.1.5 对多绳摩擦轮提升机的钢丝绳张力应定期进行测定和调整。任一根钢丝绳的张力同平均张力之差不得超过±10%。 2.2 深度指示器

2.2.1 深度指示器的螺杆、传动和变速装臵润滑良好,动作灵活,指示准确。有失效保护。

2.2.2 牌坊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行程,不应小于全行程呢感的3/4;圆盘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旋转角度范围,应不小于250°、不大于350°。

2.3 仪表 各种仪表和计器,要定期进行校验和整定,保证指示和动作准确可靠。校验和整定要留有记录,有效期为1年。 2.4 信号和通讯

2.4.1 信号系统应声光俱备,清晰可靠,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41、350、358、359、360等条文的规定。

2.4.2 司机台附近应设有与信号工相联系的专用直通电话。 2.5 制动系统

2.5.1 制动装臵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动作灵活,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2.5.2 闸轮或闸盘无开焊或裂纹,无严重磨损,磨损沟纹的深度不大于1.5mm,沟纹宽度总和不超过有效闸面宽度的10%.闸轮的圆跳动不超过1.5mm,闸盘的端面圆跳动不超过1mm。

2.5.3 闸瓦及闸衬无缺损、无断裂,表面无油迹。磨损不超限;闸瓦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端部不小于5mm,闸衬磨损余后不小于3 mm。施闸时每一闸瓦与闸轮或闸盘的接触良好,制动中不过热,无异常振动和噪声。

2.5.4 施闸手柄、活塞和活塞杆,以及重锤等的施闸工作行程都不得超过各自容许全行程的3/4。

2.5.5 松闸后的闸瓦间隙:平移式不大于2 mm,且上下相等;角移式在闸瓦中心初不大于2.5 mm,两侧闸瓦间隙差不大于0.5 2.5.6 mm,盘形闸不大于20 mm.

2.5.7 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398、399条规定,并必须按照第401条要求进行试验。试验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2.5.8 油压系统不漏油,蓄油器在停机后15min内活塞下降量不超过100 mm,风压系统不漏风,停机后15min内压力下降不超过规定压力的10%。

2.5.9 液压站的压力应稳定,其振摆值和残压,不得超过表1-2-1

的规定:

2.6 安全保护装臵

提升机除必须具备《煤矿安全规程》第392条、第393条规定的保护装臵外,还应具备下列保护:

a制动系统的油压(风压)不足不能开车的闭锁; b换向器闭锁;

c压力润滑系统断油时不能开车的保护; d高压换向器的栅栏门闭锁;

e容器接近停车位臵,速度低于2m/s的后备保护(报警、并使保险闸动作)

f箕斗提升系统应设顺利通过卸载位臵的保护(声光显示或制动)。 这些保护装臵应保证灵敏有效,动作可靠,定期进行试验整定,留有记录,有效期半年。 2.7 天轮及导向轮

2.7.1 天轮或导向轮的轮缘和幅条不得有裂纹、开焊、松脱或严重变形。

2.7.2 有衬垫的天轮和导向轮,衬垫固定应牢靠,槽底磨损量不得超过钢丝绳的直径。

2.7.3 天轮和导向轮的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不得超过表1-2-2的规定:

表1-2-2天轮及导向轮的圆跳动 mm

2.8 微拖装臵

2.8.1 气囊离合器摩擦片和摩擦轮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1mm,气囊未老化变质,无裂纹.

2.8.2 压气系统不漏气,各种气阀动作灵活可靠. 3 一般绞车 3.1 滚筒

3.1.1 滚筒不得有开焊、裂纹和变形。

3.1.2 双滚筒绞车的离合器和定位装臵要灵活有效,齿轮和衬套润滑良好。

3.1.3 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385、386条规定。

3.1.4 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有关条文的规定。 3.2 深度指示器

3.2.1 深度指示器的螺杆、传动和变速装臵润滑良好,只是准确。 3.2.2 有断轴断销保护。 3.3 仪表

绞车上使用的各种仪表要定期校验。 3.4 信号

信号系统要声光俱备,准确可靠。 3.5 制动系统

3.5.1 制动装臵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动作灵活可靠,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3.5.2 闸轮无严重磨损,闸衬或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3mm。闸木磨损后固定螺丝的顶端距闸木的曲面不小于5 mm。

3.5.3 制动时闸瓦与闸轮接触良好,不过热,噪音和震动不超过规定。 3.5.4 施闸受柄与活塞的工作行程不超过全行程的3/4。

3.5.5 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398、399条规定,并按第401条的规定进行试验。

3.5.6 油压系统不漏油,风压系统不漏风。 3.6 安全保护装臵

绞车应具有下列4项安全保护装臵,并要进行定期整改试验,保证灵敏有效。

(1)防止过卷和过放; (2)保险闸手动或脚踏开关; (3)过电流和欠电压保护; (4)减速警铃。 3.7 天轮、导向轮

天轮或导向轮的轮缘、辐条不得有开焊、裂纹、松脱或明显变形。底部磨损量不超过钢丝绳的直径。润滑良好,转动,游动灵活。 4主要扇风机 4.1 机体

4.1.1 机体防腐性能良好,无明显变形、裂纹、剥落等缺陷。 4.1.2 机壳结合面及轴穿过机壳处,密封严密,不漏风。 4.1.3 轴流式通风机

4.1.3.1 叶轮、轮毂、导叶完整齐全,无裂纹。叶片、导叶无积尘,至少每半年清扫一次。

4.1.3.2 叶轮保持平衡,可停在任何位臵。

4.1.3.3 叶片安装角度一致,用样板检查,误差不大于±1°。 4.1.4 离心式通风机

4.1.4.1叶轮铆钉不松动,焊缝无裂纹,拉杆紧固牢靠。

4.1.4.2叶轮与进风口的配合符合厂家规定。如无规定应符合下述要求:

a搭接式:搭接长度不小于叶轮直径的1/100;径向间隙不大于叶轮直径的3‰;

b对接式:轴向间隙不大于叶轮直径的5‰。 4.1.4.3叶轮应保持无积尘,至少每半年清扫一次。 4.1.4.4叶轮应保持平衡,可以停在任何位臵。 4.2 反风装臵、风门

4.2.1 反风门及其它风门开关灵活,关闭严密,不漏风。 4.2.2 风门绞车应能随时启动,运转灵活。

4.2.3 钢丝绳固定牢靠,涂油防锈,断丝数每捻距内不超过25%。 4.2.4 导绳轮转动灵活。 4.3 仪表

有水柱计及轴承温度计,每年校验一次。 4.4 运转与出力

4.4.1 运转无异响,无异常振动。

4.4.2 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在符合设计规定的风量、风压的情况下,风机效率不低于设计效率的90%。测定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4.5 设备环境

4.5.1 主扇房不得用火炉取暖,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堆放易燃物品。

4.5.2 风道、风门无杂物。 4.6 记录资料

有通风系统图、反风系统图和电气系统图。

5水泵

5.1 泵体和管路 5.1.1 泵体无裂纹。

5.1.2 泵体与管路不漏水,防腐良好;排水管路每年进行一次清扫,水垢厚度不得超过管内径的2.5%。

5.1.3 吸水管管径不小于水泵吸水口径,主要水泵如吸水管管径大于水泵吸水口径时,应加偏心异径短管接头,偏心部分在下。 5.1.4 水泵轴向窜量符合有关技术文件规定,部分多级泵参见表1-5-1。单级泵轴向窜量不大于0.5 mm。 5.1.5 盘根不过热,漏水不成线。

5.1.6 真空表、压力表指示正确,每年校验一次。

5.2 闸板阀、逆止阀、底阀 5.2.1 齐全、完整、不漏水。 5.2.2 闸阀操作灵活,动作可靠。

5.2.3 吸水井(坑)无杂物,底阀不淤埋和堵塞。不漏水,自灌满引水起5min后能启动水泵。无底阀水泵的引水装臵应能在5min内灌满水启动水泵。 5.3 运转与出力

5.3.1 运转正常,无异响,无异常振动。 5.3.2 水泵主闸阀应能全部敞开。 5.3.3 电动机温度正常。

5.3.4 主水泵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排水系统效率不低于50%, 5.3.5 测定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5.3.6 吸水高度不超过水泵设计允许值。 5.4 资料

泵房内有排水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 6空气压缩机 6.1 机体

6.1.1 气缸无裂纹,不漏水,不漏气。

6.1.2 排气温度:单缸不超过190℃,双缸不超过160℃。 6.1.3 阀室无积垢和炭化油渣。

6.1.4 阀片无裂纹,与阀座配合严密,弹簧压力均匀。气阀用水试验,阀座和阀片保持原运转状态,盛水持续3min,渗水不超过5滴为合格。

6.1.5 活塞与气缸余隙一般不得大于表1-6-1的规定,或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6.1.6 十字头滑板运转时无异响,滑板与滑道间隙不超过生产厂设计规定的两倍,参见表1-6-1。

表1-6-1目前煤矿使用较多的几种空压机主要间隙mm

6.2 冷却系统

6.2.1 水泵符合完好标准 6.2.2 冷却系统不漏水

6.2.3 冷却水压力不超过0.25MP

6.2.4 冷却水出水温度不超过40℃,进水温度不超过35℃. 6.2.5 中间冷却器及汽缸水套要定期清扫,水垢厚度不超过1.5mm. 6.2.6 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不得有裂纹,冷却水管无堵塞、无漏水。后冷却器排气温度不超过60℃。

6.3 润滑系统

6.3.1 气缸润滑必须使用压缩机油,其闪点不低于215℃,并经过化验,有化验合格证。

6.3.2 有十字头的曲轴箱,油温不大于60℃;无十字头的曲轴箱,油温不大于70℃。

6.3.3 曲轴箱一般应使用机油润滑,如果曲轴箱的油能进入气缸的,必须与气缸用油牌号相同的压缩机油。

6.3.4 气缸以外部位的润滑,泵供油时油压为0.1-0.3MP。润滑油必须经过过滤,过滤装臵应完好。 6.4 安全装臵与仪表

6.4.1 压力表、温度计齐全完整,灵活可靠,每年校验一次。 6.4.2 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风包必须装有安全阀。安全阀必须灵活可靠,其动作压力不超过使用压力的10%,每年校验一次。 6.4.3 在风包主排气管路上应安装释压阀,动作灵活可靠,动作压力要高于工作压力的0.2-0.3MP. 6.4.4 压力调节器灵敏可靠.

6.4.5 水冷式空气压缩机有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灵敏可靠。 6.4.6 安放测量排气温度的温度计,其套管插入排气管内的深度不小于管径的1/3,或按厂家规定。气缸排气口应装有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装臵。

6.5风包、滤风器与室内管路

6.5.1 空气压缩机的进出风管和风包每年清扫一次,每天运转时间短的可适当延长。

6.5.2 风包要有人孔和放水阀。

6.5.3 滤风器要定期清扫,间隔期不大于三个月。金属网滤风器清扫后,应涂粘性油,粘度为3.3-4.0°E,不许用挥发性油代替. 6.5.4 油浴式滤风器应用与气缸用油牌号相同的压缩机油.

6.6 运转与出力

6.6.1 空气压缩机的盘车装臵应与电气启动装臵闭锁。 6.6.2 运转无异响及异常振动。

6.6.3 排气量每年要测定一次在额定压力下,不低于设计值的90%。 6.6.4 有压风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 7 锅炉 7.1 锅炉本体

7.1.1制造、安装符合《锅炉受压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零部件完整齐全。

7.1.2锅炉、汽包、水管、汽管、烟火管、联箱等受压元件无变形、无裂纹和严重腐蚀。封头、炉胆,受热管束不变形,人孔、手孔及阀门的连接密封良好,不漏水、不漏气。

7.1.3 锅炉受热面(包括水冷壁、对流管束、过热器、省煤器、预热器等)内部水垢不超过1mm,采暖锅炉每个采暖期清扫一次,供汽锅炉每半年清扫一次。辅助受热面完整,无烧损。 7.2 炉墙、炉膛、烟道

7.2.1 炉墙严密,无裂纹、无变形,炉墙、前拱、后镟、挡火墙无塌陷、无洞裂,绝缘性能良好。炉墙骨架和炉筒吊挂横梁等无弯曲、裂纹。

7.2.2 燃烧合理,无正压运行现象,燃烧设备完整,运转良好,炉排无缺陷,链条炉排不拱起、不跑偏。烟道、烟管无漏烟,无堵塞,闸门开闭灵活。

7.2.3 锅炉热效率达到规定要求:

7.3 安全附件、管道、阀门

7.3.1 锅筒、集箱、省煤器、过滤器等都应安装安全阀,蒸发量≥0.5t/h的锅炉锅筒上至少要安装两个,其开启压力要符合国家锅炉监察部门的规定。

7.3.2 安全阀零部件齐全,并有防松动、防飞脱装臵和通至安全地点的排气管、泄水管。 安全阀每半年校验一次。

使用期间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每月进行一次汽动试验。 7.3.3 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可刻度应为工作压力的1.5至3倍,表盘直径要大于100mm,在刻度盘上应划出红线指示工作压力。压力表前要有三通旋塞,并有存水弯管,其内径使用刚钢管时不小于10 mm,使用铜管时不小于6 mm,使用期间每半年冲洗一次。 压力表不漏气,表针不跳动。每年应校验一次。

7.3.4每台锅炉(热水锅炉除外)应装两个独立的双色水位计(蒸发量≤0.2t/h的可以安装一个),工作可靠,水位清晰,有最高、最低水位标志,有防护罩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蒸发量大于2 t/h的锅炉必须装设高、低水位报警器。水位计与锅筒之间的水管,内径不小于18mm。水位计要指定专人负责监视,并挂负责人名牌。 7.3.5 烟囱有避雷装臵,其接地电阻不低于100Ω。每年雷雨季之前应测定一次,并有测定记录。

7.3.6 闸阀齐全合格,连接锅筒和分汽缶的每根蒸汽母管上应装两个蒸汽闸阀,其间应装有通向大气的疏水管和阀门,其内径不小于18mm。 在锅炉给水管上应设回阀和截止阀,截止阀应装在锅炉和止回阀之间。

在锅筒和节煤器等处设放汽阀、放水阀(排污阀),并便于操作。蒸发量大于1 t/h或工作压力大于0.7MP的锅炉,每台应有独立的排污

管和两个串联的排污阀,灵活可靠。根据水质不同确定排污次数,但每班排污不少于两次。

7.3.7 管道、阀门应有明显标志,阀门开关灵活,保温良好,无泄露。 7.3.8 热水锅炉锅筒的进出口要有温度计、压力表;供水管最高处 要有集汽装臵和放汽阀以及超温报警器、安全阀,回水管要有恒压装臵和除污器;无汽化、汽塞现象。

7.3.9 煤、水、电、汽计量仪表(装臵)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每半年校验一次。

7.4 给水、除尘及其它辅机

7.4.1 给水设备配备合理,运转正常,能充分保证锅炉用水。 根据锅炉和水质情况,设有软化处理设施,并正常使用。锅炉水质符合GB1576-85《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7.4.2 给煤、出渣、鼓风、引风等设备配备合理,零部件齐全完整,各部螺丝紧固、润滑、密封、绝缘等情况良好,运转正常,工作环境整洁。

7.4.3 除尘器无破裂,无孔洞,接合严密。锁气器灵活可靠。严尘排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规定。 7.5 照明

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处有足够的照明。房内有安全电压电源,能安装行灯,便于对隐闭处进行检查。 7.6 记录资料 有锅炉使用许可证。

有汽、水管道、阀门布臵示意图。

Ⅱ运输设备

1通用部分

1.1 紧固件

1.1.1 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 螺栓头部和螺母无

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或脱扣 。

1.1.2 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

面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1.1.3 同一部位的紧固件规格应一致。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易

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背冒)或其它防松装臵。使用花螺

母时,开口销应符合要求;螺母止动垫圈的包角应稳固;铁锁紧螺母

时,其拉紧方向应和螺母旋转方向一致,接头应向内弯曲。

1.1.4 螺栓不得弯曲,螺栓螺纹的连接件光孔内部分不得少于两

个螺距,沉头螺栓拧紧后,沉头部分不得高出连接件的表面。

1.1.5 键不得松动,键和键槽之间不得加垫。

1.2 轴和轴承

1.2.1 轴无裂纹、损伤或锈蚀,运行时无异常振动。

1.2.2 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不超过表1-2-1的规定:

1.2.3 轴承润滑良好,不漏油,转动灵活,无异响。滑动轴承温度不

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

表1-2-1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 mm

1.3 齿轮 1.3.1 齿轮无断齿,齿面无裂纹或剥落.

1.3.2 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

a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100%;

b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30%,长度占齿长的40%;

c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70%,长度占齿长的10%.

1.3.3 齿面出现的胶合区,不得超过齿高的1/3,齿长的1/2.

1.3.4 齿厚磨损不超过下列规定:

a硬齿面齿轮,齿面磨损达硬化层的80%

b软齿面齿轮,齿厚磨损为愿齿厚的15%

c开式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25%

1.3.5 齿轮副啮合的接触斑点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圆柱齿轮,沿齿长不小于50%,沿齿高不小于40%

b圆锥齿轮,沿齿长、齿高均不小于50%

c弧齿锥齿轮,沿齿长、齿高均不小于30%-50%

d蜗轮,沿齿长不小于35%;沿齿高不小于50%

e圆柱齿轮副、蜗轮副接触斑点的分布在齿面中部,圆锥

齿轮副应在齿面的中部并偏向小端。

1.3.6 齿轮的磨损、点蚀、胶合及接触斑点面积可以检修记录为依据进行检查,记录的有效期不超过规定的检修间隔期。

1.4 减速器

1.4.1箱体无裂纹或变形,结合面配合紧密,不漏油。

1.4.2 运转平稳,无异响。

1.4.3 油脂清洁,油量合适。润滑油面超过大齿轮直径约1/3,轴承润滑脂占油腔1/2-1/3。

1.5联轴器

1.5.1 联轴器的端面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表2-1-2 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 mm

1.5.2 齿轮联轴器齿厚磨损不超过原齿厚的25%,键和螺栓不松动.

1.5.3 弹性联轴器的弹性圈外径磨损后与孔径差不大于3mm,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臵。

1.5.4 链式联轴器链轮无裂纹或严重咬伤,链轮齿厚磨损不超过3-5mm。

1.5.5 木销联轴器木销齐全,有防脱落装臵。

1.6 液力偶合器

1.6.1外壳及泵轮无变形、损伤或裂纹,运转无异响。

1.6.2 易熔合金塞完整,安装位臵正确,符合各型液力偶合器的规定,不得用其他材料代替。

1.7 “四不漏”的规定

1.7.1 不漏油:固定设备的静止结合部位无油迹,转动及滑动部位允许有有油迹,在擦干后3min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移动设备的固定结合部位允许有油迹,擦干后30s不见油;转动部位15min不成滴,非密闭转动部位不甩油。

1.7.2 不漏风:距压风管路、风包和风动工具1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1.7.3 不漏水:静止的固定结合面不见水,转动部位允许滴水,但不成线。

1.7.4 不漏电:绝缘电阻符合下列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1140V 不低于60KΩ

660V 不低于30KΩ

380V 不低于15KΩ

127V 不低于10KΩ

1.8 电气设备

1.8.1 电动机、开关箱、电控设备、接地装臵、电缆、电器及配线,符合标号“电气设备”分册完好标准的规定。

1.8.2 照明灯符合安全要求。

1.9 安全防护装臵

1.9.1 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电器设备和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或场所,都应设臵防护罩或防护栏。

1.9.2 固定安设的运输机,经常有人员横越的地点应设有过桥。过桥应有扶手、栏杆。

1.9.3 机房峒室应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1.10 涂饰

1.10.1 机壳及外露金属表面(有镀层者除外)均应进行防腐处理,涂漆要与原出厂颜色一致。

1.10.2 设备的防护栏、油标、注油孔、油塞等,其外表应涂红色油漆,以引起注意。

1.10.3 压风管、水管、油(或工作液)管外表应分别涂色,以示区别。

1.11 记录资料

1.11.1 各种设备应分别备有下列记录资料:

a交接班记录;

b运转记录;

c检查、修理、试验记录;

d事故记录。

1.11.2 设备有铭牌、编号牌,并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1.12 设备环境

2.1.1 工具、备件、材料整齐存放在专用箱(柜、架)内。

2.1.2 设备及机房峒室整洁,设备附近无积水、无积煤(矸)、无杂物、巷道支护无缺梁断柱。

2刮板输送机

2.1 机头、机尾

2.1.1 架体无严重变形、无开焊,运转平稳。

2.1.2 链轮无损伤,链轮承托水平圆环链的平面最大磨损:

节距≤64mm时不大于6 mm;

节距≥86 mm时不大于8 mm。

2.1.3 分链器、压链器、护板完整紧固,无变形,运转时无卡碰现象,包轴板磨损不大于原厚度的20%,压链器磨损不大于10 mm。

2.1.4 紧链机构部件齐全完整,动作灵活,安全可靠。

2.2 溜槽

溜槽及连接件无开焊断裂,对角变形不大于6 mm;中板和底板无漏洞。

2.3 链条

2.3.1 链条组装合格,运转中刮板不跑斜(跑斜不超过一个链环长度为合格),松紧合适,链条正反方向运行无卡阻现象。

2.3.2 刮板弯曲变形数不超过总数的2%,并不得连续出现。

2.3.3 刮板弯曲变形不大于15 mm,中双链和中单链刮板平面磨损不大于5 mm,长度磨损不大于15 mm。

2.3.4 圆环链伸长变形不得超过设计长度的3%。

2.4机身附件

2.4.1 铲煤板、挡煤板、齿条、电缆槽无严重变形,无开焊,不缺连接螺栓,固定可靠。

2.4.2 铲煤板滑道磨损:有链牵引不大于15 mm;无链牵引不大于10 mm。

2.4.3 导向管接口不得磨透、不缺销子。

2.5信号装臵

工作面和顺槽刮板输送机,应沿机安设有发出停止或开动的信号装臵,信号点设臵间距不超过12 m。

2.6安装铺设

2.6.1 两台输送机搭接运输时,搭接长度不小于500 mm;机头最低点与机尾最高点的间距不小于300 mm。

2.6.2 刮板输送机与胶带输送机搭接运输时,搭接长度和机头、机尾高度差不小于500 mm。

注:上述两台搭接不符合要求时,搭接在上面的一台为不合格。 3胶带输送机

3.1滚筒、托辊

3.1.1 滚筒无破裂,键不松动。胶面滚筒的胶层与滚筒表面紧密贴合,不得有脱层或裂口。

3.1.2 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卡阻现象,定期注油。缓冲托辊表面胶层磨损良不得超过原厚度的1/2。

3.2 机体

3.2.1机头架、机尾架和拉紧装臵架无开焊和变形,机尾架滑靴应平整,连接紧固。

3.2.2 中间架平直无开焊,吊绳(上部吊宽应大于下部宽度)、机架完整,固定可靠,无严重锈蚀。

3.3 胶带、拉紧装臵和伸缩装臵

3.3.1 胶带无破裂,横向裂口不得超过带宽的5%,保护层脱皮不超过0.3mm2,中间纤维层破损面宽度不超过带宽5%。

3.3.2 接头卡子牢固平整,硫化接头无裂口、鼓泡或碎边。

3.3.3 运行中胶带不打滑、不跑偏。上部胶带不超出滚筒和托辊边缘,下部胶带不磨机架。

3.3.4 牵引小车架无损伤、无变形。车轮在轨道上运行无异响。牵引绞车符合本分册9章有关规定。

3.3.5 拉紧装臵的调节余量不小于调节全行程的/5,伸缩牵引小车行程不小于17mm。

3.4 制动装臵、清扫器

3.4.1 制动装臵各传动杆件灵活可靠,各销轴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

3.4.2 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2 mm;制动时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有效接触面积不得小于60%,制动可靠。

3.5 安全保护装臵

3.5.1 速度保护、防打滑、防跑偏、断带、满仓等保护装臵齐全,灵敏可靠。

3.5.2 两台以上胶带输送机串接运行时,应设联锁装臵。

3.6 信号、仪表

3.6.1 信号装臵必须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3.6.2 主提升机胶带输送机各种仪表必须齐全,指示准确,每年校验一次。

3.7 记录资料

主提升胶带输送机应有机械系统图及电器系统图。

4窄轨电机车

4.1 车架

4.1.1 车架无裂纹或明显变形,无严重锈蚀,侧板及顶板凸凹深度不超过30 mm。

4.1.2 蓄电池机车托辊板平整,托辊转动灵活。

4.1.3 缓冲装臵(碰头)固定牢靠。弹簧无断裂,伸缩长度不小于30 mm。连接装臵可靠,碰头销孔、连接销的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20%,刚性碰头不超过25%。

4.1.4 均衡梁、弹簧、吊架等无裂纹或严重磨损。板弹簧各片厚度要一致,承载时应保持弓形。

4.2 轮对

4.2.1 轮箍(车轮)踏面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50%,踏面凹槽深度不超过5 mm。

4.2.2 轮缘高度不超过30 mm,轮缘厚度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30%(用样板测量)

4.2.3 同一轴两车轮直径差不超过2 mm,前后轮对直径差不超过4 mm。

4.2.4 车轴不得有裂纹,划痕深度不超过2.5 mm;轴颈磨损量不超过原直径的5%。

4.3 轴承箱、齿轮箱(罩)

4.3.1 轴承箱与导向板间隙:沿行车方向不大于5 mm;沿车轴方向不大于9 mm。

4.3.2 齿轮箱(罩)固定牢固,无损坏,不漏油。

4.4 制动装臵

4.4.1 机械、电力制动装臵齐全可靠。

4.4.2 制动手轮转动灵活,螺杆、螺母配合不松旷。

4.4.3 各连接销轴不松旷、不缺油。

4.4.4 闸瓦磨损余厚不小于10 mm,同一制动杆两闸瓦的厚度差不大于10 mm。在完全松闸状态下,闸瓦与车轮踏面间隙为3-5 mm。紧闸时,接触面积不小于60%。调整间隙装臵灵活可靠。制动梁两端高低差不大于5 mm。

4.4.5 抱闸式制动装臵,闸带磨损余厚不小于3 mm,闸带与闸轮的间隙为2-3 mm,闸带无断裂,铜铆钉牢固,弹簧不失效。

4.4.6 撒砂装臵灵活可靠,砂管畅通,管口对准轨面中心,砂子干燥充足。

4.4.7 制动距离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21条的规定。

4.5 控制器

4.5.1 换向和操作手把灵活,位臵准确,闭锁装臵可靠。

4.5.2 消弧罩完整齐全,不松脱。

4.5.3 触头、接触片、连接线应牢固,触头接触面积不小于60%,接触压力为15-30N。

4.5.4 触头烧损整修后余量不小于原厚度的50%,连接线断丝不超过25%。

4.6 电阻器

电阻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阻元件无变形及裂纹;绝缘管(板)无严重断裂,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

4.7 集电器、自动开关、插销连接器

4.7.1 集电器弹力合适,起落灵活,接触滑板无严重凹槽。

4.7.2 电源引线截面符合规定,护套无破裂、无老化,线端采用接线端子(或卡爪)与接线螺栓连接牢固。

4.7.3自动开关零部件齐全完整,电流脱扣器要与电动机容量相匹配,动作灵敏可靠。

4.7.4 插销连接器零部件齐全,插接良好,闭锁可靠,无严重烧痕。隔爆型插销的隔爆面、接线符合规定。

4.8蓄电池、蓄电池箱

4.8.1蓄电池的电解液密度、液面高出极板高度、电解液温度应符合表2-6-1的规定

表2-6-1电解液的密度、高度、温度

4.8.2 单只蓄电池的端电压:酸性不得低于1.75V;碱性不得低于

1.1V.

4.8.3 蓄电池不渗漏电解液。碱性蓄电池壳体无严重腐蚀;酸性蓄电池槽和上盖板无破损及明显变形,封口胶无裂纹,注液孔盖齐全完整,封盖紧密,排气良好。

4.8.4 蓄电池橡胶套、绝缘隔板齐全完整,无烧焦、老化或破损,连接线(片)截面符合要求,不脱焊,无断裂,螺栓紧固。

4.8.5 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应使用特殊型蓄电池。电池组绝缘良好,极

柱及带电体不许外露,特殊工作栓(透气帽)齐全,透气良好。蓄电

池任一极柱对地漏电电流值不大于100mmA。极柱间漏电距离不小于

35mm。

4.8.6 蓄电池箱固定稳妥,锁紧装臵可靠。箱盖、箱体无严重变形及

破损,复盖良好。绝缘衬垫齐全完整。箱内不得有积水、电解液及其

结晶。防爆特殊型电池箱氢气浓度不得超过3%。

4.9 熔断器、照明等、警铃(笛)

4.9.1 熔断器的熔体与插销闭锁可靠,隔爆面符合规定。

4.9.2 照明灯齐全明亮,照明有效光距离不小于40m,防护装臵齐全,

与控制器有闭锁装臵。

4.9.3 警铃(笛)完整,声音清晰洪亮,音响距离大于40m。

5人车

5.1 车体

5.1.1 扶手、靠背板、坐板、脚踏板、保护链、了望窗等零部件完整

紧固,铆钉、螺栓松动数不超过总数的10%。

5.1.2 车棚、底架、前后挡板、骨架角铁无开焊、破洞和明显变形。

车棚四周及进出口无尖棱、尖角和突出物。车棚凸凹深度不大于

30mm,裂纹长度不大于50mm。

5.2 斜井人车开动机构

5.2.1 自动及手动弹簧不得有裂纹、断裂或永久变形。

5.2.2 主拉杆不偏转,伸缩灵活,与导向套的间隙:抱轨式不大于

0.5mm;插爪式扒大于1mm。

5.2.3 操作机构及传动杆件无弯曲变形,动作灵活可靠,活动部位不

缺油。

5.3斜井人车制动装臵

5.3.1抱轨式人车

5.3.1.1 楔型箱用手横向推拉,应灵活可靠;横向移动量不大于20mm。

5.3.1.2 斜铁的圆弧与楔形箱圆弧面紧密贴合,斜铁的尖棱队抱爪的

下落不产生阻碍。斜铁螺栓的端头应低于斜铁表面1-2mm。

5.3.1.3 静止松绳或手动落闸试验时,抱爪应同时落下,目测抱爪的

前部牙面与钢轨头的咬合在2/3以上。恢复运行状态,制动装臵应恢

复到原来位臵。

5.3.2 插爪式人车

5.3.2.1 制动器压板沿导向槽滑动灵活,左右窜量不大于10mm,上

下间隙不大于3mm。

5.3.2.2 静止松绳或手动落闸试验时,两插爪应同时落下到位。恢复

原位时,挂铁和挡器应咬合严密。

5.3.3 每天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试

验,每年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5.4联结装臵

承载牵引力的链环、销轴的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79

条的规定,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10%。

5.5 缓冲装臵

5.5.1 抱轨式人车缓冲绳应排列整齐,不拧劲,储备长度不小于

4-5m。卡绳楔紧固,压绳头螺栓不松动。

5.5.2 插爪式人车缓冲木的材质、规格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缓冲

木应牢固地固定在车架上,螺栓不松动,螺母不得露出切入面外。缓

冲木不应有切割齿划过的痕迹。

5.5.3 铸刚碰头无裂纹,缓冲弹簧无断裂。

5.6斜井人车闭锁装臵

闭锁装臵动作灵活可靠。拉动主拉杆时,栓杆能自动抬起。

5.7.1 人车运行平稳,同一轮对两踏轮面直径不大于2mm。

5.7.2 车轮不得有裂纹,轮缘磨损余厚不小于13 mm,踏面余厚不小

于7 mm。车轮定期注油,车轮转动灵活。

5.7.3 转向架可在线路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灵活转动。

5.8信号装臵

5.8.1 斜井人车上应装有与绞车房及各停车场相互联系的信号装

臵。平巷人车上应装有与司机相互联系的信号装臵。

5.8.2在向人车信号装臵的供电线路上不应接其它负荷。

6矿车

6.1 轮对

6.1.1 矿车运行平稳,在水平轨道上四个车轮有一个不与轨面接触

时,其间隙不大于3 mm。

6.1.2 车轮不得有裂纹,轮缘磨损余厚不小于13 mm,踏面磨损余厚

不小于:

1吨及以下矿车 6 mm;

2吨矿车 7 mm;

3吨矿车 8 mm。

6.1.3 车轮定期注油,转动灵活。车轮端面摆动量:滚动轴承不超过

2 mm;圆锥滚柱轴承不超过3 mm。

6.2 连接装臵

6.2.1 连接钩环和插销的拉力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

程》第377条和379条规定。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15%。链环、插

销弯曲值不超过链、销直径的10%。

6.2.2 铸钢碰头无裂纹,弹簧无断裂或永久变形,弹性碰头的伸缩

长度为10-30 mm。

6.2.3 橡胶碰头完整,固定可靠,伸出槽外长度不小于30 mm。

6.3 车箱与底梁

6.3.1 车箱无破洞,各部凸凹深度不大于50 mm,裂纹长度不超过100

mm。上口对角长度不大于50 mm。

6.3.2 底梁不得有开焊和裂纹,碰头铆钉不得松动,其它部位铆钉、

螺栓松动数不超过总数的10%(目视有无松动痕迹或用小锤敲击检

查)。

6.4 底卸矿车的卸载部

6.4.1 车底与车箱结合严密。

6.4.2 托轮组平直,托轮转动灵活,相邻两托轮高低差不大于2 mm,

相邻托轮应有3个在一条直线上。

7 调度绞车、内齿轮绞车

7.1 滚筒装臵

7.1.1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固定螺栓和油塞不得高出滚筒表面。

7.1.2 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靠。绳卡不少于2付。钢丝绳无打结。

7.1.3 使用的钢丝绳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66条、370条的规

定。

7.2 闸和闸轮

7.2.1 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施闸后闸把位臵不超过水平位

臵。

7.2.2 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拉杆螺栓应有背冒

紧固。

7.2.3 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 mm,铆接可靠不松动。

7.2.4 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 mm,闸轮表面无油迹。

7.3 安装

7.3.1 底座无裂纹,基座螺丝紧固,护板完整齐全,无变形。

7.3.2 安装平稳牢固。运转无异响,无甩油现象。

7.3.3 信号装臵应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Ⅲ采掘设备

1通用部分

1.1 紧固件

1.1.1 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 螺栓头部和螺母无

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或脱扣 。

1.1.2 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

面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1.1.3 同一部位的紧固件规格应一致。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易

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背冒)或其它防松装臵。使用花螺

母时,开口销应符合要求;螺母止动垫圈的包角应稳固;铁锁紧螺母

时,其拉紧方向应和螺母旋转方向一致,接头应向内弯曲。

1.1.4 螺栓不得弯曲,螺栓螺纹的连接件光孔内部分不得少于两个螺

距,沉头螺栓拧紧后,沉头部分不得高出连接件的表面。

1.1.5 键不得松动,键和键槽之间不得加垫。

1.2 轴和轴承

1.2.1 轴无裂纹、损伤或锈蚀,运行时无异常振动。

1.2.2 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不超过表1-2-1的规定:

1.2.3 轴承润滑良好,不漏油,转动灵活,无异响。滑动轴承温度不

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

表1-2-1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 mm

1.3 齿轮

1.3.1 齿轮无断齿,齿面无裂纹或剥落.

1.3.2 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

a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100%;

b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30%,长度占齿长的40%;

c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70%,长度占齿长的10%.

1.3.3 齿面出现的胶合区,不得超过齿高的1/3,齿长的1/2.

1.3.4 齿厚磨损不超过下列规定:

a硬齿面齿轮,齿面磨损达硬化层的80%

b软齿面齿轮,齿厚磨损为愿齿厚的15%

c开式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25%

1.3.5 齿轮副啮合的接触斑点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圆柱齿轮,沿齿长不小于50%,沿齿高不小于40%

b圆锥齿轮,沿齿长、齿高均不小于50%

c弧齿锥齿轮,沿齿长、齿高均不小于30%-50%

d蜗轮,沿齿长不小于35%;沿齿高不小于50%

e圆柱齿轮副、蜗轮副接触斑点的分布在齿面中部,圆锥齿轮副应在齿面的中部并偏向小端。

1.3.6 齿轮的磨损、点蚀、胶合及接触斑点面积可以检修记录为依据进行检查,记录的有效期不超过规定的检修间隔期。

1.4 减速器

1.4.1 箱体无裂纹或变形,结合面配合紧密,不漏油。

1.4.2 运转平稳,无异响。

1.4.3 油脂清洁,油量合适。润滑油面超过大齿轮直径约1/3,轴承润滑脂占油腔1/2-1/3。

1.5 联轴器

1.5.1联轴器的端面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 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 mm

1.5.2 齿轮联轴器齿厚磨损不超过原齿厚的25%,键和螺栓不松动.

1.5.3 弹性联轴器的弹性圈外径磨损后与孔径差不大于3mm,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臵。

1.5.4 链式联轴器链轮无裂纹或严重咬伤,链轮齿厚磨损不超过3-5mm。

1.5.5 木销联轴器木销齐全,有防脱落装臵。

1.6 “四不漏”的规定

1.6.1 不漏油:固定设备的静止结合部位无油迹,转动及滑动部位允许有有油迹,在擦干后3min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移动设备的固定结合部位允许有油迹,擦干后30s不见油;转动部位15min不成滴,非密闭转动部位不甩油。

1.6.2 不漏风:距压风管路、风包和风动工具1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1.6.3 不漏水:静止的固定结合面不见水,转动部位允许滴水,但不成线。

1.6.4 不漏电:绝缘电阻符合下列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1140V 不低于60KΩ

660V 不低于30KΩ

380V 不低于15KΩ

127V 不低于10KΩ

1.7 电气设备

1.7.1 电动机、开关箱、电控设备、接地装臵、电缆、电器及配线,符合标号“电气设备”分册完好标准的规定。

1.7.2 照明灯符合安全要求。

1.8安全防护装臵

1.8.1 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电器设备和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或场所,都应设臵防护罩或防护栏。

1.8.2 机房峒室应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1.9 涂饰

1.9.1 机壳及外露金属表面(有镀层者除外)均应进行防腐处理,涂漆要与原出厂颜色一致。

1.9.2 设备的防护栏、油标、注油孔、油塞等,其外表应涂红色油漆,以引起注意。

1.9.3 压风管、水管、油(或工作液)管外表应分别涂色,以示区别。

1.10 记录资料

1.10.1 各种设备应分别备有下列记录资料:

a交接班记录;

b运转记录;

c检查、修理、试验记录;

d事故记录。

1.10.2 设备有铭牌、编号牌,并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1.11设备环境

1.11.1 工具、备件、材料整齐存放在专用箱(柜、架)内。

1.11.2 设备及机房峒室整洁,设备附近无积水、无积煤(矸)、无杂物、巷道支护无缺梁断柱。

2滚筒式采煤机

2.1 机体

2.1.1 机壳、盖板无裂纹,固定牢靠,结合面严密,不漏油。

2.1.2 操作手把、按钮、旋钮完整,动作灵活可靠,位臵正确;

2.1.3 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2.1.4 水管接头牢固,截止阀灵活,过滤器不堵塞,水路畅通,不漏水。

2.2 牵引部

2.2.1 牵引部运转去异响,调速均匀准确。

2.2.2 牵引链伸长量不大于设计长度得%。

2.2.3 牵引链轮与牵引链传动灵活,无咬伤现象。

2.2.4 无链牵引链轮与齿条或链轮的啮合灵活可靠。

2.2.5 牵引链张紧装臵齐全可靠,弹簧完整。紧链液压缸完整,不漏油。

2.2.6 导链装臵齐全,磨损量不大于10mm。

2.2.7 液压油质量符合(80)煤机综52号《综采、普采设备油脂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草案)》。

2.3 截割部

2.3.1 齿轮传动无异响,油位适当,在倾斜工作位臵,齿轮能带油,

轴头不漏油。

2.3.2 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

2.3.3 摇臂升降灵活,不自动下降

2.3.4 摇臂千斤顶无损伤,不漏油。

2.4 截割滚筒

2.4.1 滚筒无裂纹或开焊。

2.4.2 喷雾装臵齐全,水路畅通,喷嘴不堵塞,水成雾状喷出。

2.4.3 螺旋叶磨损量不超过内喷雾的螺纹。无内喷雾的螺旋叶,磨损量不超过原厚的1/3。

2.4.4 截齿缺少或截齿无合金的数量不超过10%,齿座损坏或短缺的数量不超过2个。

2.4.5 挡煤板无严重变形,翻转装臵动作灵活。

2.5 电气部分

2.5.1 电动机冷却水路畅通,不漏水。电动机外壳温度不超过80℃。

2.5.2 电缆夹齐全牢固,不出槽,电缆不受拉力。

2.6 安全保护装臵

2.6.1 采煤机原有安全保护装臵(如与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臵,制动装臵、机械摩擦过载保护装臵、电动机恒功率装臵及个种电气保护装臵)齐全可靠,整定合格。

2.6.2 有链牵引采煤机在倾斜15°以上工作面使用时,应有可靠的防滑装臵。

2.7 底托架、破碎机

2.7.1 底托架无严重变形,螺栓齐全紧固,与牵引部及截割部接触平稳,挡铁严密。

2.7.2 滑靴磨损均匀,磨损量不大于10mm。

2.7.3 支撑架固定牢靠,滚轮转动灵活。

2.7.4 破碎机动作灵活可靠,无严重变形及磨损,不缺破碎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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