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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调研报告 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24 03:39:02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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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以下是大范文网整理的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按照《中共xxx市委关于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再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安排和部署,现结合xxx实际,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了有关必读篇目、广泛征求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从征求的意见上看,现领导班子团结务实,班子成员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原则性强,民主气氛浓,廉洁自律意识较强,班子成员协调一致,团结一心,通过辛勤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单位领导班子结合实际,严格按照上级提出的“xxxx”,同时围绕“五个作风”建设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反思和检查,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二是领导班子满足与当前的事务性工作,而对探索新形势下xxxxxx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较少,工作的规范性和计划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班子成员的分工和责任不够明确。有时遇到不需要主要领导拍板的事也要找主要领导拍板;四是思想政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五是在用人机制上,缺乏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致使一些干部学习业务知识的积极性不够高,工作不扎实;六是干部分工及干部工作量分配差别大,致使一部分干部过于忙碌,而一部分干部无所事事;七是领导班子与基层部门及服务对象沟通力度不够;八是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调研少。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

  1、理论武装不够。新形势下,领导班子没有能像重视抓业务工作那样,时刻注重抓理论学习;主观上对加强理论学习的紧迫感认识不足。特别是班子成员普遍认为自己文化层次较高,自我感觉理论知识水平较高,因此缺乏进一步学习理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总认为自己掌握的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够用了,缺乏一种挤的精神、钻的精神、苦的精神,往往以工作忙为借口,不能很好地坚持学习制度,不能很好地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工作发展中的问题,抓工作往往凭经验、凭热情,缺乏理论思考,以致有时处理问题时不能把握关键环节,造成工作开展达不到“争先创优”的要求。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不够。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领导班子存在着忽视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造的倾向,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够,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勇气不足,对企业内部思想、纪律、作风上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和苗头,缺乏足够的重视;个别领导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好人主义”和怕得罪人的思想,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少改革创新的勇气。

  3、宗旨意识不够强。近年来,在改革开放和经济转轨的新形势下,领导班子在开展工作时,群众观点有所弱化,想问题、办事情,有时不能完全从群众利益出发。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我们还没能够很好地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4、制度建设和约束监督不够有力。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比如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往往要求别的人多了,自我监督的少了,领导班子没有很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也没有很好地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没有很好地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往往拉不开情面,不能很好地开展积极、健康地思想斗争,致使一些问题未能有效防范,未能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损害了领导的形象和威信,一定程度也影响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

  三、整改意见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要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完成所规定的学习内容,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写出有份量的理论研究文章或心得体会。要完善学习制度,经常性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特别是要组织学习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好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增强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

  2、加强工作的规范性和计划性。每季度召开总结会议,对季度性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对做得好的科室、部门及人员进行表扬,对做得差的进行批评,对下一季度的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和部署,并明确各科室、部门应实现的工作目标。

  3、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的分工和责任。除重大事项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外,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分管领导应敢于作出决定。同时针对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领导干部做起,从班子做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制定严格的考勤制度等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对上级下达的重要文件,要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认真传达学习,对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同时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经常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政治理论学习。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申报和“三项”制度报告工作,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要做到常抓不懈。

  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制定操作性强的党员领导干部德、能、勤、绩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关心干部职工的成长进步,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6、切实加强两个《条例》的学习、在贯彻和落实,努力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功夫。以学习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为主题,以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全面加强自律和他律,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从机制上、制度上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保证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切实做到自省、自警、自励、自重。同时,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强化监督,为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7、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与基层单位以座谈会、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谈心交心活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8、制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计划,明确责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查研究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部门调研不得少于6次。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对整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增强我局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增进交流与联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变工作作风,激发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为民思想和正确的政绩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探索和寻求新形势下各项事业发展的新路子,新方法,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服务为民”这一主线,不断开拓进取,为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成绩。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时指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依规治党、挺纪在前的管党治党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黄陵县纪委围绕“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在践行“四种形态”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在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难点阻力,亟待我们研究和解决。

  一、我县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举措

  1、认真学思践悟,深刻领会内涵。县纪委向全县172名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党委(党总支)书记、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下发《学思践悟》读本,并采取集中学与自我学、专题辅导与相互交流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学习,使大家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四种形态”有更深的理解和掌握。县纪委通过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王岐山书记关于“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精神,使全体干部悉心领会、领悟中省市纪委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深刻内涵传递给每位干部,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极少数”、“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等关系,并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四种形态”、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要求,

  资料共享平台《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调研报告》()。取得了“传上情、解疑惑,聚共识、促工作”的效果。

  2、坚持抓小抓早,深化作风建设。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堵住源头初始,建立“咬耳朵”“扯袖子”的常态化机制,把“四种形态”真正体现和运用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在转变干部作风和纠正“四风”方面,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健全完善“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督查督办、通报曝光、问责追究机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制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紧盯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执纪。自2012年以来,共开展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34次,查处案件15起,党政纪处分13人,警示训诫41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相继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组织实施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效杜绝了“慵懒散”、“吃拿卡要”、“中梗阻”等现象,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在信访举报工作方面,找准服务纪律审查工作的落脚点,把好问题线索精准化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核查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

  3、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纪检组织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同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一是夯实各级责任。县委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年度制定切合工作实际、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每年初召开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二是规范督查考核。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2012年以来,安排检查考核60余次。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单独考核。在2015年年初召开的乡镇党委书记述职报告会上,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大会点评。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规实行“一票否决”。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21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了警示训诫,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64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一票否决”单位4个,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4、突出审查重点,严惩违纪少数。始终把纪律审查作为主业,建立健全大案要案发现、查处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着眼“大多数”,宽严相济“正歪树”,盯紧“少数”,动辄则咎“治病树”,严防“极极少数”,重典治乱“拔烂树”。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媒体”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出台《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试行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民情直通车”窗口接访,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镇定点接访制度,不断拓宽案源渠道。二是注重办案质量。推行案件协作区制度,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出台《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县检察院、公安局共向县纪委移交违法违纪人员37人,县纪委向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1件。三是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今年重点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共收到各类问题线索30件(涉及农村基层干部23件),目前查结27件,正在初核2件,1件由检察院介入调查。201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7件,初核169件,立案204件,结案204件,党政纪处分209人,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元。

  二、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遇到的难点阻力

  尽管我县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遇到了一些难点阻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四种形态”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长期以来,由于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了原有的工作模式,对“四种形态”在思想上还需要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加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宣传不够,致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还不能完全跟上。

  二是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滞后。在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适应的配套制度,致使没有将“四种形态”贯穿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在纪律审查各个环节还没有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四种形态”从理念变为现实,还需不断完善纪律审查制度机制、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

  三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从认识层面来看,“两个责任”作为一个全新的理念,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对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还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从机制层面来看,未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评价和追责办法,责任分解、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缺乏体细化的操作规范,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执行难的问题。从效果层面来看,县委和县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能够做到认识准确、执行到位,但个别乡镇和部门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还存在不平衡的地方。在主体责任落实上,有的党组织执行标准不高,执行力层层递减;在监督责任落实上,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对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还没有完全理解,落实的力度还不够。

  三、对如何更好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对策建议

  针对践行“四种形态”遇到的难点和阻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努力在“四个新”上下功夫,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思想认识要有新提升。“四种形态”是对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是深化“三转”的方向引领。要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首先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提升。要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衡量纪委履职理念和成效的标准,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我们既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又要持续探索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当前,要以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为契机,形成学习宣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干净做事。

  二是执纪方式要有新转变。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都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要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要加强纪律审查信息化建设,及时分析“四种形态”结构特点,研判反腐败形势,提出对策举措。还要看到,“四种形态”并不是要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败的节奏,它凸显的是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理念。只要违纪,动辄则咎,“四种形态”才能从理念变为现实。

  三是监督举措要有新拓展。有效的监督,是落实“四种形态”理念的重要保障。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要全面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进一步改革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确保真正把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深入推进派出机构改革,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监督方式,把派出机构的权威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要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完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资金分配、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让心存侥幸者不敢妄为。

  四是“两个责任”要有新突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要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的方方面面。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情形和方式、力度,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肃问责;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的,也要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究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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