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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领域年度盛事:知识产权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2-16 04:31:39 影响了:

  2008年9月29日,为期8天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大会第四十五届系列会议圆满结束,较原定计划提前一天。大会对WIPO过去一年的各项活动进行了回顾总结,并讨论了今后的工作计划。WIPO184个成员国代表与会。
  本届大会主席――尼日利亚常驻联合国代表Martin I Uhamolbhl在闭幕致辞中指出
  此次大会非常成功。全体代表一致同意弗朗西斯・加利担任WIPO总干事。各成员国为了WIPO今后的健康发展而将地区差异问题暂时搁置,WIPO实现了平稳和谐过渡。新当选的WIPO总干事加利在其就职演说中指出WIPO将应对更大挑战,并成为最卓越的知识产权国际论坛的构想,使各成员国紧密团结在一起。此外,加利对所有成员国的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大会所表现出的建设性精神“是应对今后一切挑战的良好基础”。
  此次大会审议的主要议题包括
  
  任命新一任总干事
  
  2008年9月22日,WIPO大会一致通过来自澳大利亚的弗朗西斯加利当选新一任WIPO总干事,任期6年,自2008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
  加利在就职演说中阐述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并承诺对WIPO的组织机构实行战略性调整。他指出,目前需要探寻有效方法以应对全球日益增长的专利服务需求,并需要审视版权在商业和技术飞速发展环境中的发展前景。他还强调,面对猖獗的假冒和盗版商品交易,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亟需提升,WIPO应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加利承诺将继续推进发展议程,确保所有国家都能积极参与并在创新和知识经济中受益。他呼吁各方在有关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谈判中能产生具体成果。
  
  内部监督机制
  
  大会审议了WIPO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的各项报告。WIPO内部审计与监督司的职责是独立地审计和评估WIPO的管理与运营系统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实现WIPO的使命和目标。
  
  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
  
  WIPO 2007年大会通过了包含45项建议的发展议程,并成立了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在此次大会上,成员国对CDIP的工作进行了评估。在2008年3月和7月CDIP的前两次正式会议上,成员国已对45项建议中的15项进行审议,并呼吁建立相关机构,促进与WIPO其他机构间的协调,确保各项建议的有效实施。
  CDIP主席――巴巴多斯大使Trevorclarke指出,发达国家已经认识到发展中国家所提建议的重要性。目前虽已取得一定成果,但要完成有效实施45项建议的工作计划,还要进行大量基础性工作。
  大会批准了在26项需要预算外资源支持的建议中执行其中5项的工作计划。成员国同意根据WIPO的工作安排和预算程序,向秘书处提供各类资源。
  大会还审议了一项有关在2009年召开一次捐助者会议的提议。该提议旨在通过鼓励各国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建立信托基金或其他志愿基金,同时继续对非洲的筹措资金活动给予高度优惠政策,以推动预算外资源的筹集进展。该项提议特别强调要推动上述国家对知识产权进行法律,商业,文化和经济等方面的开发利用。此次会议还将通过经验交流探寻如何改进对WIPO预算外资源的协调和管理。大会还批准就该会议问题进行磋商,以便向下一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提出预算。
  
  著作权与邻接权常设委员会
  
  大会对著作权与邻接权常设委员会(CCCR)目前的工作状况,特别对无线和有线广播组织的保护、视听表演保护以及版权例外和限制等问题进行了审议。
  关于无线和有线广播组织的保护问题,成员国决定在2008年11月的SCCR会议上继续进行讨论,找出进一步发展的途径。委员会主席将阐明相关主要状况和需要解决的分歧,并发表非正式文件,据此再对相关问题展开讨论。
  在视听表演保护方面,成员国曾希望在2008年3月第16届SCCR会议上找到进一步发展的途径。为此,秘书处已受命准备一份有关SCCR目前活动和成员状况的文件。在2008年11月第17届SCCR会议期间将就该问题进行信息交流。
  大会指出,WIPO为在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调方面推动上述问题取得进展,在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已组织召开多次国家和地区性研讨会。为此,WIPO在国家层面保护表演者方面采取了灵活、平稳的方法,具体涉及领域包括合同关系和集体协商、权利行使和转让以及酬金制度。WIPO将在明年继续组织开展类似活动。成员国同意将该问题继续纳入2009年大会议程。
  成员国还注意到有关版权例外和限制问题的讨论状况,特别是委员会决定委派秘书处就例外和限制问题开展一项研究,以推动包括远程教育和跨国事务在内的教育活动的开展。在2008年11月的SCCR会议期间将就有关该问题的研究情况进行信息交流。
  
  执法顾问委员会
  
  大会指出,2007年11月的执法顾问委员会(ACE)大会已解决在知识产权执法领域的国际、地区和国家间合作的问题,并特别关注刑事救济问题。这些努力为《WIPO知识产权执法案例汇编》的更新铺平了道路,第二版将很快出版发行。
  与会代表强调,WIPO在知识产权执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WIPO秘书处开展的执法相关活动日益增多。这其中包括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和法律咨询,以及于2008年2月与公私机构合作在迪拜组织召开第四届全球反假冒反盗版大会。
  
  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
  
  2007年,WIPO大会对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IGC)进行了新一期的委任,与会代表对其此后的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新一期的委任要求IGC加快工作进程,保留具体成果,包括一份或多份国际文件。
  大会注意到委员会对民间文学艺术传统文化表达和传统知识在现有保护方面存在的差距进行了分析。这些差距分析结果已通过公开程序进行了审查,为2008年10月的IGC会议做好准备。与会代表还注意到IGC决定更新和再版有关遗传资源保护的工作文件,以便在下届会议期间进行深入讨论。此外,IGC还邀请代表在闭会期间就遗传资源问题发表评论。在加快委员会的工作进程方面,根据其委派使命,2008年1Q月的IGC会议将考虑建立闭会期间机制,以有层次、有重点地推动目前已取得的进展。成员国同意进一步执行由捐赠资金形成的WIP0本土和当地社区志愿基金,并指出这已明显加大IGC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专利法常设委员会
  
  成员国同意恢复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内部讨论机制,并注意到其 在制定工作计划方面所取得的进步。根据2007年WIPO大会作出的决定,秘书处总结了目前涉及全体成员国不同需求和利益的国际专利问题,并于2008年4月发布总结报告。SCP将该总结报告作为其2008年6月会议的一个很好的讨论依据。该报告目前正在公开征求书面意见直至2008年10月底,并将与其他四项初步研究成果一同作为2009年初SCP下届会议的讨论依据。这四项初步研究成果涉及专利信息传播(尤其包括建立检索报告和审查报告检索数据库),不可专利的主题范围及权利限制,尤其是研究免责(resea rchexemption)和强制许可专利与标准;当事人一律师特权(cllent-attorneyprlvllege)。
  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在2009年召开会议,讨论专利在卫生,环境、气候变化及食品安全等特定公共政策领域的本质问题。
  
  互联网域名
  
  大会对WIPO在互联网域名系统(DNS)的知识产权保护活动进行了总结。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根据《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UDRP)执行争端解决程序。UDRP由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JCANN)根据WIPO的建议于1999年1 2月制定。截至2008年9月,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已受理大约14万起UDRP案件。2007年,中心的案件受理总量为2156起,较上年增长18%。案件共涉及3545个通用顶级域名(gTLD)和55个国家代码顶级域名(CCTLDs)。这是自UDRP生效以来,中心受理UDRP案件最多的一年。WIPO2007年的UDRP处理程序共涉及来自143个国家的当事方,使用语言达15种。
  WIPO继续努力采取措施和手段,确保UDRP程序的公平和透明,提高UDRP所作决定的一致性,帮助当事方评估其在UDRP程序中的胜算几率。最近DNS的发展使域名注册量大增,并因此加大了知识产权权利人行使权利的难度。中心正积极与ICANN交涉,使其注意这种有可能阻碍实现UDRP预期功能的状况。WIP0还致力于在最高层面上促进人们在引入新的gTLDs和国际化域名(1DNs非拉丁脚本域名)过程中遵守知识产权保护原则。ICANN预计这两种域名将在2009年开放。
  
  优先权文件数字查询服务
  
  成员国对优先权文件数字查询服务(DAS)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通过该项服务,申请人不需亲自到各个专利局获取和递交验证副本即可满足各专利局对优先权文件的需求。该项服务还可以使各专利局通过可选择的方式获得优先权文件,从而加快各专利局的工作进程。该服务系统是对PCT电子文件交换系统等现行服务系统的补充,并为公众访问各专利局和WIP0秘书处维护的数字图书馆提供了路径。预计2009年初,WIP0和一些专利局之间的信息交流协调工作能够落实并完成测试,实际应用则要等到2009年二季度。
  参加该试行项目的专利局包括欧洲专利局、以色列专利局,日本专利局、芬兰国家专利注册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英国知识产权局,美国专利商标局以及WIPO的PCT受理局。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
  
  成员国同意对《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该条款规定。未经主管机关许可,禁止将国家的国徽、官方标记以及国际政府间机构的徽章作为商标或商标的组成部分)中规定的信息通告程序进行修改。根据修改后的程序,该信息通告将每6个月电子公布一次。新的公布日期设置方式为有关当事方传送异议信息的时间期限确定了适当的计算起点,这将简化信息通告程序,并为所有当事方提供更大的法律保护。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联盟的相关问题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成员国对该体系中的许多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以便于获取有关商标国际注册在指定国的信息。根据目前的程序规定,如果商标国际注册指定国的商标局经过审查,认为某件商标不能在该国获得保护,则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向WIPO递交驳回通知。然而对于指定国的商标局经审查认为商标可以在该国获得保护的情形,目前尚无类似规定。这种“默许批准”制度将自2009年9月1日起有所变化,届时指定国将负有递交“准予保护声明”的义务。如果指定国需要更多时间来履行这项义务,则可以享有直至2011年1月1日的过渡期。
  与会代表还通过了一项由WIPO对马德里体系工作语言进行研究的建议。目前,马德里体系的工作语言包括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该项研究将集中考查将阿拉伯语、汉语、葡萄牙语和俄语纳入官方申请语言的实际意义。扩展马德里体系的官方申请语言可以增加该体系的成员数量、激励新老成员国对该体系的应用。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的有关问题
  
  《海牙协定》的成员国对该协定中的许多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以便于获取有关外观设计国际注册在指定国的信息。通过建立正式的“准予保护声明”信息交流体系,能够更好地帮助外观设计权利人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状态。
  成员国还同意将目前的外观设计国际注册费用削减制度扩展到某些以最不发达国家(LDCs)为主要成员的政府问组织。2007年,海牙联盟大会同意将来自LDCs的申请人所缴费用降至规定费用的10%,该项规定已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自2009年1月1日起,来自LDC指定国或主要成员为LDCs的政府间组织成员国的申请人,以及仅依据《海牙协定》1999年文本递交的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将享受该项费用减免制度。通过降低申请费用,有助于提于LDCs的外观设计创造能力。
  海牙联盟大会还审议了一项有关将西班牙语作为海牙体系除法语和英语外第三种工作语言的研究。将西班牙语纳入海牙体系工作语言的举措,得到了《海牙协定》成员国及其他WIPO成员国的广泛支持。为此,海牙联盟大会已请求WIPO提交议案,对相关细则作必要的修改。增加西班牙语这一工作语言将有助于增加新成员国的数量,有力推动西班牙语国家加入《海牙协定》或促进其加入进程,对以西班牙语为官方语言的老成员国的外观设计局有直接利益影响。此外,该项措施还将有利于老成员国的外观设计权利人更加简便,经济地保护其外观设计。
  
  马德里体系和海牙体系的投资计划
  
  成员国注意到实施四年投资计划(2008至2011年)在完善马德里体系和海牙体系的信息技术(1T)基础设施方面所取得的成果。IT现代化项目旨在提高两个体系的管理效率,由三个分项目(内部业务、外部交流以及管理和技术)组成。该项目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总预算费用约为1 530万瑞士法郎。
  
  有关《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的相关问题   
  里斯本联盟大会同意成立一个工作组,研究完善《里斯本协定》工作程序的问题。里斯本体系依据《里斯本协定》建立。旨在推动对原产地名称的国际保护。目前,有26个《里斯本协定》成员国使用该体系。通过该体系,只需一次注册程序即可实现在(除原产地国家之外的)25个《里斯本协定》成员国内获得对原产地名称的保护。
  
  《专利合作条约》联盟的相关问题
  
  成员国通过了对《专利合作条约》(PCT)细则的若干修订,如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的对补充国际检索系统的修订。这些修订内容涉及明确补充检索费用返还程序,明确代理人在任一指定国际机构进行补充国际检索的权利,以及明确撤回补充国际检索请求的效力。
  成员国还同意了有关明确PCT受理局工作程序的修订建议,即如果受理局对于不包含权利要求或说明书内容(PCT第11(1)(III)(d)和(e)条)的国际专利申请错误地给与了一个国际申请日,将根据PCT第14{4)条的规定,发布该件国际专利申请将被撤回的声明。
  关于修改权利要求的问题,成员国通过了一项建议,即如果申请人依据PcT第1 9条和第34条的规定修改权利要求,则需提交包含所有权利要求的替换页,而不再像目前这样仅提交权利要求有修改部分的替换页。成员国同意有关补充国际检索系统的修订内容将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而与依据PCT第14(4)条的规定处理国际专利申请相关的修订以及有关权利要求的修订内容将自2009年7月1日起生效。
  
  PCT申请国际检索和初审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成员国注意到各PCT申请国际检索和初审单位根据《PCT申请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指南》第21章的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所取得的最新进展。各PCT申请国际检索和初审单位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情况报告已在PCT网站上公布。
  
  PCT申请国际公布语言
  
  成员国以“谅解”的方式通过了一系列标准规范,旨在推动扩展PcT申请国际公布语言决议的形成。2007年,PCT大会通过一项决议,将PCT申请国际公布语言扩大到10种,即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德语,日语、韩语、葡萄牙语、俄语和西班牙语(其中韩语和葡萄牙语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
  
  PCT申请费用减免标准
  
  成员国对秘书处根据2007年PcT大会的要求所作的有关确定PCT申请费用减免标准的研究进行了讨论。该项研究旨在确定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申请人应从PCT申请费用减免措施中受益。研究建议将基于国家收入或其他反映国家发展状况的经济指标的标准和基于国家经济规模的标准综合起来考虑。成员国同意将该问题纳入PCT工作组2009年的议事日程。
  
  《专利法条约》相关问题
  
  《专利法条约》(PLT)大会一致同意过去一年对《PCT行政规程》所作的修订立即适用于PLT和PLT细则。成员国同意立即采用经过修改的国际请求书模版。该模版增加了一个选择框,可以显示申请人是否同意专利局通过电子邮件预先发送通知复本。
  
  增加新观察员
  
  根据WIPO对透明度和开展包容性辩论的承诺,WIPO成员国大会同意向5个新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和5个新的国家非政府组织授予观察员地位。至此,已有66个政府间组织、217个国际非政府组织和49个国家非政府组织享有WIPO观察员地位。
  
  WIPO建设项目进展报告
  
  WIPOO总部扩建工程已于2008年4月重新开工,工程预计将于2010年10月全部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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