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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适应粮食流通新形势促进粮油库存监管规范化 粮油是粮食和油吗

发布时间:2019-02-17 04:24:02 影响了:

  粮油库存是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是保证军需民食、应对自然灾害、防范各种风险的必要条件,也是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省主动适应粮食流通新形势和粮食行政职能转变的新要求,积极探索粮油库存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强化库存监管基础和措施,保障了全省粮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有效地维护了粮食安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建章立制,着力完善监管机制
  
  加强粮油库存监管,制度规范是基础。近年来,我们从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入手,狠抓各项监管制度、机制建设,逐步建立了与粮油监管职责任务相适应的监管制度体系。
  (一)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制定出台了《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湖北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湖北省粮食流通检查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省粮食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为依法管粮、规范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完善粮食库存基础管理制度。我们制定下发了加强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库存管理的办法、《粮食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地方储备粮油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军粮质量管理办法》和《关于粮食销售出库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我省地方储备粮油计划全面落实后,我们及时与省财政厅、发改委和农发行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湖北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暂行办法》。准备纳入2011年省人大的地方性立法。
  (三)建立内外联动长效机制。针对我省中央权属粮油库存数量多、比重高、监管难度大的实际,我们联合中储粮湖北分公司、省农发行建立了政策性粮食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半年1次例会、每年1至2次联合检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省粮食局对全省政策性粮食的监管职能。省局机关各职能处室对粮油库存监管既有明确分工,又有整体配合,形成了整体合力。
  
  二、抓基础建设,着力改善储粮条件
  
  我们把加强库存监管和改善储粮条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一手抓粮油库存监管,一手抓储粮基础设施条件改善。
  (一)推进全省中心骨干粮库建设。针对我省粮食仓储设施总体上存在“既多又少”,即仓容总量多、达标仓容少的矛盾,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全面测算摸底基础上,拟订了《全省中心骨干粮库建设改造规划》,经省政府批准,从2009年开始实施中心骨干粮库建设改造规划。粮库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措,省里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项目给予投资补助,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一县一企”的目标,从根本上解决安全储粮问题。规划实施两年多来,全省共安排建设项目87个,总投资21.68亿元。已建成仓容27亿多斤、油罐罐容2.7万吨,完成投资14亿多元。新建成的仓房质量良好,并按要求配备环流熏蒸、机械通风和计算机粮情检测系统,全省储粮条件得到了逐步改善。
  (二)加强粮食质检体系建设。按照“以省粮油食品质量监测站为中心,以市州区域站为骨干,粮食主产县粮食质检机构为支撑”的原则,制订并实施了湖北省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规划。2010年,争取省财政3780万元专项建设经费,重点对全省41个省、市、县级粮油质检机构进行武装和设备更新。目前,全省现有省、市、县粮油质检机构49个,其中,已通过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机构42个,国家粮食局授权挂牌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及区域站16个,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三)提高补贴费用标准。积极争取省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提高省级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重新核定并提高省级储备粮入库成本,妥善解决了山区储备粮的入库成本和调运费问题,解决了储备企业的后顾之忧,消除了政策性粮食的储粮安全隐患。
  
  三、抓重点环节,着力增强监管效果
  
  为了增强库存监管效果,我们紧紧抓住三个重点环节开展监管工作。
  (一)加强粮油库存监管。坚持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并重,县级自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抽查并行。每年粮油库存检查都做到有领导小组、有工作专班、有责任落实和具体操作方案。各级粮食部门上下联动,共同对粮油库存数量、质量等情况开展检查。2009年我省抓住国家明确“在地检查”原则的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和中储粮企业的配合,将中央权属粮食全部纳入了地方粮食部门的监管范围。2010年,我省承担全国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试点任务,积极探索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质量检验、差率试验的方式方法,为在全国开展食用油库存检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省连续四年被国家粮食局评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先进单位,2009年被评为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先进单位。
  (二)加强粮食购销出库监管。每年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省粮食局、中储粮湖北分公司和省农行都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协商有关预案执行事宜,并联合物价等部门开展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2010年小麦、油菜籽和秋粮收购期间,省粮食局和财政厅、物价局、农发行组成联合检查组,分赴9个粮食主产市对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开展销售出库专项检查,加大对政策性粮食竞价交易出库的检查力度,对于拒不出库的企业,及时调查处理,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
  (三)加强粮食质量卫生监管。充分发挥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的优势,把库存监管工作向两头延伸。每年开展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掌握全省粮食质量情况,保证粮食收购质量。严把地方储备粮的入库关和粮食轮换、销售的出库关,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出库检验率达100%。连续五年对收获及库存粮食进行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监测,每年监测粮食样品700多份,对卫生指标超标的粮食单收单存定向处理。2010年,按照国家粮食局安排,对我省收获及新入库小麦进行真菌毒素污染监测抽查,扦取样品300多份,为国家整治粮食污染、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抓案件查办,着力维护监管权威
  
  我们坚持正面引导和案件查办并重,全省建立了有5000多家粮食经营者基本信息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行信用评级、分类监管和动态管理。组织粮油承储企业签订库存监管承诺书,扎实开展“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促进粮食经营者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诚信经营。与此同时,各级粮食部门层层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监督投诉邮箱,并成立粮油库存案件核查组,专门负责受理有关案件的举报投诉和核查处理。2010年,全省粮食部门共查处涉粮案件560例,其中涉及粮油库存43例。省局共收到各类涉粮投诉举报12起。对其中5例涉及粮油库存的案件,省局及时联合省财政厅、省农发行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省,有力维护了监管工作的权威,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效果。
  
  五、抓组织保障,着力提升监管能力
  
  近年来,我们在机构队伍建设方面也进行了一些努力和尝试。
  (一)完善监管执法机构。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把市、州、县粮食局的监督检查机构建立起来了,部分县市还配套成立了粮食执法大队,率先在全国建成了较为完整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
  (二)壮大监管人才队伍。从2005年开始,每年举办各类粮食业务培训班,重点开展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仓储保管、质量检验等业务知识培训,全省共有1000多人取得了粮食行政执法资格,2400多人取得了粮油保管、质量检验资格。2010年,配合国家粮食局完成了700名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人员培训工作。
  (三)落实监管工作经费。省局每年列入省财政各类粮食流通管理经费近800万元,其中,监督检查专项经费140万元。市、县粮食部门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经费也基本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或财政补助范围,配备了电脑、激光测距仪等必要的检查设备,为搞好粮油库存监管提供了组织和经费保障。
  近年来,我省粮油库存监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国家粮食局的要求和先进省份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按照国家粮食局的要求部署,借鉴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思路,锐意进取,推动全省粮油库存监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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