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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互联网迷失的底线】 互联网七条底线

发布时间:2019-03-01 04:31:24 影响了:

  搜索信息监管缺位,近乎虚假广告温床; 网商信誉度提升全靠“自买自卖”,网店沦为信用卡套现工具; 网民个人信息被肆意滥用,人肉搜索肆无忌惮……长期的惟利是图风气,让中国的互联网一次次地超越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近日,中国互联网界负面消息频传,先是有电子商务巨头因“网购套现”愈发猖獗,而陷入“银行封杀”事件; 后又有搜索引擎老大因“竞价排名”被指有失公正,而遭到了央视曝光; 同时,关于“人肉搜索”侵犯网民隐私权的恶性事件,几乎日日不断。
  或许是互联网的绝对自由一再被夸大所致,自由的尺度被频频超越。正如中国互联网老网民方兴东所说,“中国互联网缺了一些根本性的东西”。而这种底线意识和责任感的缺失滋生出的惟利是图风气,更让中国互联网的道德和法律底线频频失守。
  中国的互联网到底有没有底线?互联网的这些病诟何以解决?就此话题记者在企业、专家、用户间做了广泛的调查。
  
  底线频频失守
  
  11月初,有报道称民生银行已和支付宝中断了合作,并称“截至今年8月,民生信用卡发卡量已经超过了600万张。”这意味着“600万张持卡用户已无法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交易”。同时,此报道还指出,“除民生银行外,选择退出的还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等。上述银行的信用卡目前都不支持支付宝交易。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也对信用卡网上支付做了限制。”
  事实上,早在今年10月份,某些媒体就报道称大量银行正在逃离支付宝,引发国内众多媒体的跟进。这些消息在网上迅速传播开来,大量持有事件涉及的银行信用卡的支付宝用户纷纷致电支付宝和其开户银行,一度激增的电话量让各家银行和支付宝公司都应接不暇。
  很快,支付宝对此做出了回应。11月14日,支付宝与数家国内银行发布联合声明称,“针对日前有部分媒体对支付宝与银行合作关系的错误解读,支付宝经与多家银行沟通后,联合发表声明,这些传言缺乏事实依据,纯属无中生有的猜测。”
  有分析人士指出,遭遇“封杀门”的支付宝事实上是当前愈演愈烈的“网购套现”现象的受害者。据调查,所谓网购套现就是通过在C2C平台进行自交易,把免息现金套取出来使用,然后在免息期结束前把钱还上。这一行为,对于信用卡用户兼网店主来说有三条好处,第一,套取了免息现金,可以挪作它用; 第二,频繁使用信用卡,增加积分,提高信用度; 第三,自交易又提升了C2C平台网店的信用等级。
  “一举多得,当然就会有人乐此不彼了。”某网商坦言,网店的自交易行为,从C2C平台诞生后,就一直存在,因为网店的交易成功次数,对于网店的信用度和站内搜索排名都有正向作用,所以就有一部分网店动起了歪脑筋。虽然国内各大网站对利用网店自买自卖的套现行为明令禁止,并规定了对违规网商的处罚措施。但利用自己手中的不同银行信用卡套现,同时增加网店信誉度的自买自卖行为,已经成为网商间流行的推广方法。
  这就难怪支付宝等企业成为被指责的对象。而在支付宝遭遇“封杀门”的同时,中国的搜索行业也在经历一场空前的质疑。
  如果在几个月前说竞价排名不好,一定会引起搜索企业的反驳。根据百度公布的2008年第二季度财报,它已经为接近20万家中小企业提供卓有成效的竞价排名推广业务,并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营销平台。第三季度,百度在中国搜索引擎广告市场占有62.0%的份额,谷歌和雅虎分别占有为22.7%和10.8%。
  而就在几个月后,竞价排名成了舆论攻击的靶子。11月15日,央视新闻30分节目播出了关于竞价排名积弊的新闻,一时间百度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股票也跟着一路下跌。
  “单纯就竞价排名这个模式来讲本身是一个成熟的模式,而且对客户来说也是有其实实在在的商业价值的。”搜吧产品总监李京晶认为,作为目前业内通行的搜索引擎广告模式,竞价排名本身并没有原罪。
  这一观点得到了相关专家的证实。他们认为,竞价排名是建立在人工干预的基础之上的,竞价排名干预了搜索结果,实际上,由于竞价排名可以大大杜绝垃圾信息产生,提高搜索引擎的工作效率,对用户体验是有帮助的。然而,当竞价排名被运用成惟利是图的机制时,信息不公正就会带来负面影响。
  对搜索企业来说,这是一道艰难的选择题。今年第三季度,百度以竞价排名为核心的网络营销收入达到9.182亿元,占总收入的99.9%。放弃竞价排名,就意味着放弃铸就了百度过去8年辉煌成功的商业模式。
  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超越底线将搜索演化为营销渠道也就成了企业的选择。相对于网购套现和滥用搜索,侵犯个人隐私则更为恶劣。
  自“虐猫事件”和“铜须门”以来,人肉搜索已经从一种发自民间的有着正义初衷的主观非恶意行为,变态为一种侵权行为,甚至“网络暴力”。“自网民自发搜索‘虐猫女’以来,到最近的留学生参与人肉搜索反被曝留学材料造假事件,人肉搜索的故事几乎天天发生。”一位网民感慨道,如果想整垮谁,那就把谁投入“人肉搜索”的旋涡。
  
  没有约束自由泛滥
  
  “互联网是个信息自由散步与自由获取的地方,但是你搜我,我搜你,搞到最后我们发现没有约束地滥用自由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情。”某参与过人肉搜索的网友如实说。
  11月7日上午,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面向公民个人推出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网上自助服务。每次查询收费5元,可以通过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查出三者是否“一致”。“这本身是件便民的好事,它可以用于交易安全、租房核对等多方面,但由于担心泄露个人隐私,恐怕这一身份搜索服务社会夭折。”某专家说。
  专家进一步分析,“人肉搜索”中网民行为的实质,是把主角的行为,从虚拟世界拉回到现实世界,但却没有分别按两个世界的不同规则去对待,而是使虚拟世界直接适用现实世界的规则,却又没有让现实世界适应虚拟世界的规则。“这是用一种自由限制另一种自由。因此,如果追究责任,问题就出在规则缺位或者说是监管缺位。”
  同样的,监管缺位也是造成网购套现和搜索过于商业化的问题所在。
  “我们并不会把商家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进行混杂,而会确保用户能够清楚地区分广告与自然结果,简单地说,商家广告放在右侧,与左侧自然结果分列开,是我们认为对用户更好的方式。”网易有道的公关人员称。
  然而,这位公关人员也承认,搜索引擎厂商提供的免费搜索服务涵盖了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作为工具本身,它并不能对自然结果做出真假判断; 在商业广告的刊登上,就需要厂商自己严格把关预先进行核查。在采访中网络公司大都表示,单靠企业确实很难防范虚假信息或广告侵入搜索结果。
  以医疗广告为例,搜索企业会首先通过当地相关部门对商家的各种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广告批文、ICP备案等)进行真实性核查; 再自行核查客户相关证明的真实性(例如营业执照、执业执照等等),若都属实,最后会再收取其传真广告批文来判定审核通过与否。但是仅靠企业自律,监管与利润、效率相比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而在网购领域,对“套现”的约束也很难实现。
  有专家指出,从现实情况看,遏制网商自交易行为,的确有一定难度,因为对于千万数量级的网店主群体,网站很难全部监控到位,而且自交易行为的隐蔽性,也使得监控难度较大,所以要完全杜绝,几无可能。
  “但是如果C2C平台动真格的,还是能够压制住这种扭曲交易行为发展的。”某网商称,如果没有媒体曝光这类事情,C2C平台对套现的行为也可能睁只眼闭只眼,因为在没有被公众广泛关注前,这种潜伏在水底的行为,对网站不会有太大损伤,相反能够带来网站交易额的增加、点击率的提升。
  
  网络信息难以监管
  
  就在记者发稿前,百度就央视有关百度搜索竞价排名的报道召开分析师电话会议。会后百度CEO李彦宏透漏,目前他们正在开发一个新的更好的广告系统“凤巢”(Pheonix Nest)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个新测试的广告系统,将会出现在页面右侧,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弹性的关键词推荐和更丰富的信息。“目前还在测试,我们希望能够尽快推出。”李彦宏说。
  “过去两年,我们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不断地对产品做调整。”一名百度员工说,百度的产品做了很多改善与调整,只是外面的人看不到。另据透露,李彦宏早些时候曾在他的一封内部邮件中写道:他一直在对竞价排名平台进行改善,也同时在做一些能提高用户体验的实验,以平衡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
  “目前的问题不在于是不是放弃竞价排名,而在于法律监管的缺失。而且中国法律还没有规定互联网信息平台一定要要求广告客户提供其资质的证明。”中国互联网资深分析师吕伯望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颁布于1994年,对广告的要求主要是广告语、广告画面、广告内容的限定。按照现存的问题,广告法能对原来的广告进行很好的监管,却不能监管“竞价排名”以“关键字”为导入的广告模式。关键字本身不违法,但关键字链接的内容则可能有问题。
  而针对网购套现和人肉搜索,目前我国尚无相关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虚拟的世界需要现实的监管,但如何监管却是个问题。面对各类需要监管的网络问题,考验的是政府的管理智慧。缺乏管理智慧,良好的网络管理初衷可能会被误解甚至曲解。
  据了解,针对包括搜索企业在内的网站的广告管理问题,早在2005年开始,中国国家工商局就正式开始对互联网广告进行监管,并在北京、上海、浙江、广州等地进行试点,利用专门的网络广告监测设备和取证设备,加大对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但几年下来效果并不明显。
  对此,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法务部周宾卿律师认为,针对互联网广告的特点,各地监管部门应加强信息沟通,逐步建立全国性的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 同时,发挥行业协会的功能,建立行业“黑名单”,鼓励广告企业和网站实行自律。
  然而,也有专家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一向被称为是“自由天地”的网络,如果个人或某些人的过分自由妨碍了其他多数人的自由,那么个人和某些人的自由就要受到监管了。但是任何一个管理措施的出台,必然要损害一部分的利益。于是,网络监管如何在严格有效监管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之间找到平衡点,就成为管理部门必须面对的现实困境。
  对于个人信息的管理也存在这样的争论。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周庆山认为,是否泄露个人隐私,首先要明确身份信息是个人信息还是公共信息。他认为,身份信息是重要的个人信息,个人对个人信息应有一定的控制权。身份信息的使用应尊重个人的许可,个人信息的公布、发布,应经过个人许可。所以,除国家安全机关、公检法机关等法律授权的部门外,其他人或机构如果要查询,必须先经过本人同意。
  而针对公众对泄露个人隐私的担忧,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副主任陆素冰曾表示,个人信息查寻服务仅对核查人主动发出的核查请求做出是否一致的应答,不提供其他任何信息,不涉及公民个人隐私。陆素冰还解释,“身份网”是公民身份信息核查服务的使用平台,“国政通”是公安部“身份查询中心”的合作伙伴,其只负责前台查询的工作,后台的人口身份信息数据库完全由公安部门掌握,这就不存在信息泄露问题。
  “法律永远是滞后的,而且法律也不是万能的,法律的成本也是最高的,如果政府或互联网协会出台相应的法规或行业自律性的文件,可以去做,但要考虑一个事实上可操作性的问题。因为法律的实际操作要比制定一个法律更难。”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网络监管的学者匡文波认为,进行网络的监管无非是法律的、道德的、技术的三条途径,现实情况下用道德的方法去解决网络监管难题或许会更好一点。
  事实上,如何规范网络信息环境的问题,国际上也有讨论。据匡文波介绍,自2002年起,美国、欧盟各国,以及日本、韩国等亚洲发达国家,已纷纷以行业规范和法律条文等形式来管理。美国的法律比较独特,各个州对网络监管的法律规定是不一样的,各个州有不同的法规,没有全国统一的法规,更多的是采用一种技术的监管,像反恐、国家安全等方面。
  另据匡文波介绍,日本以束和行业自律为主,比如日本互联网供应商协会就是纯民间的组织,在网络监管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相对的,无论是立法、行业自律还是道德约束,目前中国在这方面还是一个空白。”匡文波说。
  对此,新浪总裁曹国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政府监管方面必须要做好,要建立一个有法可依的互联网,至于具体的法律条文,大家可以共同讨论来制定。此外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行业自律也不容忽视。对于有远见的公司来说,必须追求公信力。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们不再追求速度,而是要追求准确,追求建立网络公信力。目的是在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之间找到一种平衡。”
  
  链接
  何谓竞价排名
  作为搜索引擎公司所推出的一种按效果付费的网络推广方式,竞价排名最早是由美国搜索引擎overture于2000年开始首次采用的,该公司于2003年7月被雅虎收购。后来竞价排名被多个搜索引擎所效仿和采用。中文搜索引擎百度、一搜等都采用了竞价排名的方式。
  其具体做法是,广告主在购买该项服务后,通过注册一定数量的关键词,按照付费最高者排名靠前的原则,购买了同一关键词的网站按不同的顺序进行排名,出现在网民相应的搜索结果中。
  何谓“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是指通过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真相与隐私,并把这些细节曝光。比如,我们要了解一个人,可以通过在论坛发贴的形式发起人肉搜索,也许正好有个网友他认识你所要了解的那个人,那么他就可以利用在网上发贴的形式把该人的信息公布于网上。人肉搜索经常和个人隐私相关连,也非常容易触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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