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整改_巡视整改过程存在的问题
中纪委机关刊:巡视整改不平衡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
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强化成果运用写入总目标
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规划》强调“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并将其写入“政治巡视进一步深化、巡视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全覆盖质量进一步提高、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监督合力进一步形成”总体目标,凸显了中央对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高度重视,彰显出推动巡视监督取得实效的坚强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用好巡视成果、强化巡视整改,既讲责任主体,又有具体要求,“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等重要指示精神作为被巡视党组织必须遵循的原则,已成为《党内监督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的重要内容和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巡视工作方针,既强调“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又突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使十八届中央巡视在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得益于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和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过去5年,巡视整改的权威性和政治性显著增强,不仅推动了具体问题的解决,更压实了被巡视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使巡视整改从“要我改”变为“我要改”。各有关党组织既重当前又重长远,既重个性又重共性,既重局部又重整体,既有“改”的举措又有“立”的机制,有力推动了巡视反馈问题的解决,为巡视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夯实了基础。
虽然成绩有目共睹,然而从“回头看”、“机动式”巡视和有关检查调研情况来看,巡视整改不平衡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同程度存在。安徽省消化超配干部问题进度滞后,甚至“边改边超”;
湖南省领导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等地“文山会海”问题依然存在;
中国铁路总公司“两个责任”落实依然不够到位,铁路建设工程违规转分包、“黑中介”等问题依然存在……
基于过往成效与目前存在的问题,《规划》强调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释放出强烈信号——整改要进一步做实!正如有关专家指出的那样,把成果运用提高到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就是要把巡视监督推动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深层次问题所具备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着眼抓细抓实抓具体,构建成果运用责任体系
用好巡视成果、强化整改落实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推动各有关责任主体形成合力。《规划》在明确被巡视党组织、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责任的同时,强调完善机制、创新方法,确保巡视成果运用抓细抓实抓具体。
中央巡视反馈的意见体现的是党中央的要求。巡视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政治上不担当。为此,《规划》强调,被巡视党组织要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进一步明确了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的责任。一方面,强调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另一方面,在成果运用中,要求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及时处置巡视移交的问题和线索——纪检机关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四风”问题,要优先研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组织部门对选人用人突出问题要严肃处理,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那些不担当、不作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该调整的调整,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加强综合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深化标本兼治。
此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增强严肃性、针对性和权威性;
向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通报巡视情况,推动解决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适时公开发布,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十八届中央巡视的宝贵经验,料将在未来的巡视工作中得到沿用,使巡视反馈、巡视情况通报、巡视移交、巡视整改公开等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推动各方扛起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政治责任。
“建立巡视成果全方位、多层次共享运用机制,使巡视成果落实落地,成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宝生说。
用好问责武器,以问责促整改,推动改革发展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作为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效手段,《规划》强调用好问责武器,要求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公开曝光,释放出“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促改革”的强烈信号。
十八大以来的巡视工作,围绕强化被巡视党组织的“四个意识”和责任担当,在强化责任追究上采取了不少有力举措。开展“回头看”,把被巡视党组织巡视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对巡视整改不到位的,推动严肃追究党委、纪委一把手的责任;
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把责任压下去、落实到人……条条举措无不在传递一个重要信息——巡视整改不到位,休想过关。
按照《规划》的有关要求,未来5年,巡视工作将进一步用好问责武器。在发现问题方面,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巡视组要加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了解,强化巡视“再监督”,看上届巡视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了、有没有报假账,看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是否认真核查处置了,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是否依然有反映或者有新的反映。此外,巡视“回头看”等也将继续深入开展,重点了解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将逐步建立,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将纳入本级巡视巡察重点。对于发现的问题,将督促有关部门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
问责的目的在于促进整改,整改的目的在于促进改革发展。随着《规划》的稳步实施,通过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将进一步深化巡视工作标本兼治的作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我对照巡视整改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从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深入剖析,结合自身思想和岗位实际,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形式轻落实,学习表面化程式化,系统深入不够,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执行中央、省委、郑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未落细落实的问题。没有从“要我学”的层面上升到“我要学”的境界,缺乏“挤”与“钻”的自觉性,仅满足于一般性了解,感兴趣的学得多,不感兴趣的学得少,与分管的党务工作有关的知识学得多,对关联性不大的纯理论知识学得少,特别是对十九大以来提出的发展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新理念钻研不够、把握不深。如:在组织安排中心党组的中心组学习方面,系统性、计划性还不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原著的学习安排不多,更多是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意见。
(二)聚焦践行“四个意识”有差距,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重大改革深入研究不够,对群团的领导有所忽视,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未形成强劲势头;贯彻新发展理念存在短板,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提出的打好“四张牌”认识不足,推进力度不够;一些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四个意识”喊得响、行动弱,对违反政治纪律。 (四)聚焦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干部政策执行不到位,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规矩、程序和标准意识不强,导向不鲜明干部选任把关不严,违规用人等问题时有发生,“三超两乱”整顿不彻底,领导干部档案材料涉嫌造假问题严重,“带病提拔”突出的问题。一是在选人用人问题上还存在模糊认识,学习不深入;
二是片面认为自己没有分管干部人事工作,中心党组怎么定都行,存在多栽花、少栽刺的想法,没有严格按照党的选人用人标准来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聚焦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兰考标准相去甚远;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少,直面问题触及灵魂不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较少;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未认真落实的问题。一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直接。在开展批评时,对其他同志存在的问题,没有毫无保留地全面提出,大多情况只作为“旁观者”点到为止,很少帮助进行深层次剖析。在开展自我批评时,有时还遮遮掩掩,不能经常做到敞开心扉、开诚布公。二是谈心谈话不够深入。与班子成员沟通交流多,与同志们交流谈心较少,而且大多是就事论事,讲工作、讲成绩较多,很少谈问题、谈缺点,在深挖思想根源、真正触及灵魂深处上做的还不够,“拉袖扯耳”也不够直接直白,在频度和深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认为按照“三会一课”计划按部就班的落实就行了,没有创新方式方法,把学到的知识更好的运用到工作中去。
(六)聚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责任传导不力,重视程度层层递减,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没有完全形成,阵地和队伍管理宽松软,基督教在农村蔓延扩张,且对此分析不够、应对措施不力,有的地方教堂多于“学堂”,有的信教群众数量逐年递增;舆情应对水平不高,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舆论监督与炒作的界限的问题。一是经常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作为抓工作的主要措施,把布置当落实,把开会当执行,分管工作会议多、文件多的情况较为突出,有时接到工作任务,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甚至有时还存在应付的想法,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影响了工作效果。二是舆情敏锐性和鉴别力还是不够强。如:有时对社会上的消极言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抵制不力,缺乏应有的政治责任感,没有同消极现象作坚决抵制和勇敢斗争,不善于从政治上分析情况、思考问题、做出判断。
(七)聚焦推进“三大攻坚战”举措不力,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思想认识不深,政治敏锐性不强,坚持精准扶贫方略有差距,作风不实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存在应付检查搞突击现象,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仍然多发;污染防治缺乏长效性和常态化,施策不够科学精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够强,对金融风险防范估计不足,化解不力;大棚户区改造重拆轻建问是突出的问题。一是对政策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到位,有时忙于具体工作,学习有所放松,导致对扶贫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工作成效不够突出,对于出台的相关脱贫政策,学习研究不透。二是有时存在应付工作现象,缺乏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对工作的热情有所减退,缺乏干劲,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视。
(八)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疏于整治,明目张胆与隐形变异并存,“文山会海”没有根本改变;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发力不够,对“一把手”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多发的问题。一是理论学习的自觉性、计划性、针对性上有所欠缺,作为机关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谈体会的表率作用不够,尤其是在系统学习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工作实践方面还不够,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诉求的敏锐性和准确性还不够。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强。
(九)聚焦对巡视整改不重视,有的做表面文章,巡视整改认识有偏差,部分问题选择性整改、应付整改甚至虚假整改,特别是近年来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虽然已制定工作方案并在持续推进,作为支部书记,对做好党建工作态度上是端正的,但因创新意识不强,学习不够,存在“摸着石头过河”现象。二是把布置当执行,工作有时“浮在表面”,对分管的党务工作,有时只是机械照搬照套上级、领导的精神和部署,结合单位实际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上述查摆出来的问题,剖析其产生根源,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根子深处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性修养有所放松。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时,主观能动性不足,对自己所肩负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认识不充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时刻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总觉得自己是老党员,不会去碰“高压线”,结果忽视了一些小节和细节上的自律,这种思想如不及时纠正,很容易造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后果。
二是理想信念有所弱化。认为受党教育多年,已经有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基本能满足。
拉萨市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
拉萨市针对中央第三巡视组反馈的产业、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等三类整改问题,坚持矢志不渝的政治站位、抓铁有痕的坚定决心、务实有效的整改举措、从严从实的纪律作风,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打折扣,直面问题,找出症结、列出清单,挂账整改、举一反三、汲取教训确保中央对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区党委的工作要求落地生根。
一是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坚持一手抓脱贫成果巩固提升,一手抓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严防突出问题死灰复燃。健全责任压实机制,对问题实行清单制,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等,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持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扶贫开发财政投入递增机制、资产收益扶贫管理机制,产业项目管理机制和大数据跟踪管理机制等,促进工作落实,继续加大对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问题督办”制度,以“零容忍”态度对扶贫监督、审计检查中发现的工作推进不力、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及违规违纪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加强产业项目存在问题整改。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11月12日完成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拉萨市“十三五”产业精准扶贫中期调整项目规划,对不符合中央及自治区规定的,立即调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规划,调整方案已报送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调整后,拉萨市“十三五”期间计划实施产业项目420个、计划总投资93.18亿元,较调整前减少项目41个、投资18.69亿元。
三是加强建档立卡信息系统问题整改。国务院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监督管理系统拉萨市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存在问题共282条,根据反馈问题清单,逐条进行查询校验核实,所涉及的282条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于11月14日前,完成国务院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监督管理评价子系统相关数据信息的完善、更新工作。
四是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根据自治区《关于抓紧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认真梳理排查20xx年19个安置点人均住房超面积情况,市国土、住建等部门全力介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屋测绘工作,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房屋确权工作,严格按照人均25平方米进行村集体和搬迁贫困户共有份额不动产权登记,对超出部分由相关县(区)自筹资金解决,待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后再逐步回购,严守政策“红线”和“底线”。(自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