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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 [西方哲学史(下)结课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02 09:50:25 影响了:

西方哲学史(下)结课报告

对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的解读和所获

在斯宾诺莎的全部著作中,《神学政治论》应该算是其哲学体系的一个旁支,一个与《圣经》和1上帝神学进行对接的旁支。《神学政治论》虽然并不是一个研讨哲学的著作,但其中对于***会与犹太教会所持的主流观点的批判、对于《圣经》的翻新式的研读和提出的一些观点,在当时的社会中引起了轩然大波,也使本书受到新教教会和标榜自由的荷兰的封杀。时至今日,对于从未接触过《圣经》与***文化的读者来说,《神学政治论》仍不失为一位好的引路者,引领我们用近代化的目光审视《圣经》和其字里行间体现出的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魅力。

《神学政治论》以“论预言”开头,或者我们也可以说,第一个被斯宾诺莎拉下神坛的是预言家们。“所有上帝对预言家的启示都是通过言辞或现象,或二者并用的,此言辞与现象有两种:(1)真的,若是在预言者的心外,他们听见或看见,(2)想象的,若是预言家i的想象力在一种情形中使他清楚地认为他听见说话或看见现象”【1】,由此标准检验,绝大部分预言家都是凭借想象来得到上帝的启示,因此“预言的能力并不是指一种特别完善的心灵,而是一种特别生动的想象。”【2】虽然预言家借想象与上帝的启示知道了许多智力所不能及的事,但这并不代表他拥有比之前更多的智慧,因为神的启示与通用的知识间是完全分开的,启示与哲学是站在不同的立脚点上的。在此种解读下,传统的预言家博识睿智的幕布被揭下,暴露出其在信仰之外的无知,而他们所高于常人的,【1】:《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2009年版,P12

【2】:《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2009年版,P17

也并不是崇高卓越的才智,而是由于他们虔诚的信仰与对上帝的忠诚使上帝降启示于他们的想象。

那么,现已有了“预言家所受到的启示是来自于他们的想象”这一理论基础,所以我们可以说“预言家所受的启示是迁就或者说受制于他们自己的观念的”。启示来源于上帝,因此可以说“上帝随预言家的理解力和意见而变通启示”【1】这里斯宾诺莎举出一个例子“因为摩西相信上帝住在天上,上帝默示于他,上帝自天降到一座山上。为的是和主谈话,摩西就上了山。若是当初他能想到上帝是无所不在的,摩西就不会到山上去了”【2】这里便体现出了斯宾诺莎的泛神论思想,即神即自然即实体,因为神内在于自然之中,因此神对人的启示便要通过自然来实现。不过这里的自然,就我的理解而言,应该并非指物质层面上的自然界,而是指与唯一实体同一层面的那个与神同性的自然,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很多启示是在预言家的睡梦中的精神层面的启示,因为物质与精神只是自然无限属性中的两种。

但在这里我也要提出自己的一些疑问,首先斯宾诺莎说“神力是借人性或借外界的情况以施展的”,如果把2人性理解为精神,外界理解为延展,那么那唯一的实体为何只能以其两种形式影响人呢?其次,如果说神的启示会受制于预言家自身的学识与才能而变,那么这是否算是否定了神的全能性呢?对此可能的解释是,首先,人只存在于延展和和精神这两种属性中,而延展和属性是平行互不干涉的,它们唯一的交点就是那唯一的实体,而神虽然是它们的交点,但这并不代表这二者可以在神之外的地方结合,同理广推,神的属性虽无限,但它们都是【1】:《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2009年版,P40

【2】:《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2009年版,P38

互相平行互不干涉的。因此唯一的实体的确只能以此两种方式影响人。对于第二个问题,如果神真的受制约,那么这个制约者正是神自己,因为制约神的是自然律,而神即自然,因此自然律也在神的自身范围内,而神不会自己制约自己,因为这是矛盾的,而完满无缺的神是不会存在矛盾的,所以神不受制约,或者说神的行为受到自然律的影响并不算是受制约。由此也可以推出,圣经中的神的某些“缺点”其实是因为预言家作为一个人类的限制,他们无法完全认知神,也不知道神的万能,因此神的启示就只限于他们理解的范围内。

那么,奇迹是否算是违背自然律的呢?因为我们知道,生活中是无法见证奇迹的,而很多奇迹在我们看来也是难以理解,有悖于常理的。对于这个问题,斯宾诺莎是这样解释的:首先,人类理解力的有限注定了我们无法认识自然律的全部,更无法理解自然的全部,所以很多奇迹是符合我们所还没有认知到的自然律的,只是这些奇迹看起来违反了我们现已知的自然律。从另一个角度讲,所谓的奇迹都是符合自然律的,不符合自然律的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如上帝不可能创造出一块自己搬不动的石头,是因为存在一块上帝搬不动的石头这件事是违背了自然律的,如果我们看见有书写到类似的事情并声称这是奇迹时,我们便可以肯定这只是作者暴露出的无知罢了。

在“论希伯来人的天职”中,斯宾诺莎先提出了“每个人的真正幸福和天佑完全在于享受善良的事物而不在于自负只有自己有这种享受,别人都在摈斥之列”【1】的前提,由3此推出上帝只选定希伯来人并不会使希伯来人本身比上帝选定所有人更幸福。同时,通过对比被选定前希伯来人的社会与同时期其他民族【1】:《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2009年版,P43

的社会,斯宾诺莎认为上帝是因为他们现世的幸福和独立政治的优越而选定他们,而非智力和纯正的德行。因此,希伯来人并不是有侍奉上帝的天职(至少不是永久的),预言的才能也不是希伯来人所专有。也许此章的推理正确性并不比其结论本身对于斯宾诺莎所处时代的影响更大,但是我在此也要提出个人的一点疑惑:斯宾诺莎在书中已经多次强调要将哲学与神学分开,此书的范围仅限于《圣经》,那么对于上帝选定希伯来人仅仅是因为他们的社会稳定性与优越性这一结论,或者说上帝选定其选民仅仅通过在“延展”这一属性的考察而对于“精神”属性去摒弃不加以审查的这种结论,是否做出的过于草率呢?对此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解释:上帝因犹太人在统治和在物质方面占了便宜而选定了他们作为最初的选民,但是上帝同样也选定各民族间有真正德行的人,正如《旧约》中所说“上帝要从他们里边把高傲的人带走,把穷人留下”【1】况且斯宾诺莎本人也并没有认同过犹太人是上帝永久的选民一事,他清楚地说过“同样在《旧约》中还有很多段,明白说上帝选择了希伯来人,既不是没有条件的,也不是永久的”【2】对于坚决主张上帝永久选拔了犹太人的人,他虽没有反对,但也强调上帝的选拔是因为希伯来社会在当时的物质优越性,而非其民族有任何优越性。

“论神律”一章以及之后的“论仪式的法则”,依我之见实际上是在讲“善”与“幸福”。首先,斯宾诺莎对于“神律”下的定义是“所谓神的法律其唯一的目的是最高的善,换言4之,真知上帝和爱上帝”【3】即爱上帝乃最高的善。因此,“最重视最乐于用理智以求对于最完善的上帝有所知的人,就是最完善与享【1】:《旧约》《西番雅书》第三章第十二、十三节

【2】:《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2009年版,P56

【3】:《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2009年版,P61

受最高幸福的人”【1】由此推知,认知上帝是可以通过自身的理智而非《圣经》的叙述的,一个通过理智而知道上帝存在并认真对待人生的人可以是完全幸福的。《圣经》中的故事并不是接近上帝的唯一钥匙,而只是使普通人更容易相信上帝存在并接近上帝罢了。在之前的章节中被去掉光环的预言家和预言其实就是一种倾向上的暗示,也是斯宾诺莎去除《圣经》过于耀眼的光环与过度解读的第一步。截止到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斯宾诺莎的宗教观中,既有很明显的宗教改革的影响,也有其自身哲学体系作为最基础的立足点。不过相对于“信仰即真”的矛头直指教会,斯宾诺莎在其独树一帜的“神即自然即实体”的框架中表现出的泛神论倾向,想要改变的是整个欧洲延续千年的基督神学传统,因此受到如此打压便不足为奇。

在“论解释《圣经》”“论神律的真正的本源〃〃〃”“论《圣经》只教人很简单的教义〃〃〃”几章中,斯宾诺莎进一步颠覆传统犹太-***神学,对《圣经》加以重新审视。首先,斯宾诺莎强调了《圣经》的神圣性,但是他认为《圣经》的神圣性来自于《圣经》传达出的教人信神与纯正的道德的倾向而非其文本本身,5同时《圣经》成书的特定历史也决定了后继的任何教人信神向善的书籍都无法像《圣经》一样如此接近曾发生过的神迹与启示,这二者成为《圣经》之为神圣性的依据。虽然《圣经》是神圣的,但并不是其每一字句都是绝对无误、绝对正确的,因为由《圣经》之为神圣的两个依据我们可知,任何可能存在的差误或改动,只要其不影响《圣经》向人们描述神迹与启示,并教人信神向善,那么这个差误就是无伤大雅的,甚至是无关痛痒的。“上帝的永久的经典与神约,也犹之乎真正的信仰,是以神力刻在人的心上的,也就是刻在人的精神上,这就【1】:《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2009年版,P63

是上帝的神约的真正的原本,上边盖上了他的印,即他自己的观念好像加上他的神性的影像”【1】同时,《圣经》并不晦涩难懂,因为是面向最无知的人,向他们启蒙神谕的书,如果谁在解读《圣经》时,为其附会上自己的种种虚构和言语,那么就可以肯定他们完全是在借神的权威为自己之助罢了。关于解读《圣经》,斯宾诺莎再次强调了信仰与哲学的分离,《圣经》只教人信仰,哲学才使人智慧,“若是一个人由于相信真理变得不逞难治,则他的信仰就是不敬神的;若是由于相信错误的东西,他变得顺从,他就是敬神的”【2】对此,我的疑问是:在一个神与世界分离的世界观下,说信仰与科学分离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斯宾诺莎的哲学体系下,在神即自然的情况下,信仰真的可能与科学分离吗?如果说在信仰的领域,没有哲学与科学可6言,那么也就是等于说在信仰中没有自然律可言,也就等同于违反了神律。事实上,在斯宾诺莎的实体论下,上帝作为唯一实体与自然,其本身应该就已包含了科学,况且斯宾诺莎推导出上帝是唯一实体即自然的整个论证过程,不同样是运用的理智与哲学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说信仰与哲学分手呢?

结合“论神学不是理智的奴婢,理智也不是神学的奴婢〃〃〃”一章,我们也许可以这样回答:首先,这里的哲学应该等同于理智,而理智是上帝的一个属性或其一个属性的一部分(即自然律),但是信仰是人与上帝间的某种联系,它并不是普通的精神,甚至你很难说这种联系是属于精神这一属性的。“我绝不是说宗教应该想法奴役理智,或理智奴役宗教,或说二者各自为政相安无事”【3】从斯宾诺莎的原话我们也可以看出,宗教与理智既不是统帅关系,也不是相互平【1】:《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2009年版,P177

【2】:《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2009年版,P194

【3】:《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2009年版,P206

行,而是相互影响的。如果我们把信仰本身看作某种特殊的属性,那么它与理智产生交集也并不是不可能的,而且进一步说,信仰与理智产生交集的地方可能就是人的身上,同时,信仰与哲学分手所说的也并不是在唯一实体中分手,而是在人的身上分手,而这个分手本身也并不代表绝对对立的有你无我,其更像是人自身的两种天赋,人发展的两条线路。

以上就是我对《神学政治论》的个人解读和一些想法,虽然其中还有颇多漏洞与不完善,但是至少可以保证全都是我本人读《神学政治论》原著的一些感悟与个人思考。在结语中,我想说这本《神学政治论》应该叫做《神学与神学政治》,其中绝大部分的篇幅和最核心的思想都在阐述斯宾诺莎对于其实体论在神学中的运用和其对《圣经》与犹太-基督神学的重新考量。不过,从另一角度讲,正如斯宾诺莎在序言中所说,“容纳自由,不但与社会的治安没有妨害,而且,若无此自由,则敬神之心无由而兴,社会治安也不巩固”【1】无论是斯宾诺莎的泛神论所得出的结论,还是其提出这一理论的行为本身,都是为了真正的信仰、理智和自由而为,也许这一点,就是将“神学”与“政治论”统合起来的、超出本书的内容本身的、行书的最内在的动力与目的吧。

【1】:《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2009年版,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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