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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方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19-08-07 10:38:13 影响了:

2016年黄梅县中小学、幼儿园夏季消防检查方案

根据黄消委[2016]3号《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方案>的通知》和教督[2015]4号《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县政府、县消防委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迅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全面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努力实现学校的各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学校的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学校消防工作自我管理水平、消防工作队伍建设和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得到大提升,确保夏季全县教育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保持教育系统安全、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成立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局长陶有刚同志、党组书记黎耀成同志担任,教育局副局长王曙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各位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教育局各股室院所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学校第一校长、县直各教育单位一把手、县管民办学校校长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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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保办,蒋记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1**********]),负责协调、调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夏季消防检查。李伟同志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联系电话:[1**********],QQ :190588753)。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提升消防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信息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消防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的落实。

(二)组织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化学危险品仓库;教学楼、会议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图书馆、各种物品仓库等易燃场所;老旧校舍;配电房等部位和线路零乱、老化等问题。组织力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研究制定科学的详细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组织力量严格按照夏季消防安全重点检查范围的内容进行排查,不漏一处,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各教育单位对于挂牌督办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学校,要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销案。

(三)认真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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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各级各类学校暑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在高考、中考等重大任务组织期间,重点要加强供电、供气、供水、学生食堂、宿舍、交通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夯实学校消防基础

1、实施学校消防管理网格化。要将学校消防管理纳入湖北省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管理系统,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2、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尤其要加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对培训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备案。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火灾救援设施设备的配置,优化消防队伍编成,强化消防队伍的培训和教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3、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2次以上的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要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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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中小学要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校内广播、校园网络、黑板报等校内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四、工作职责

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消防检查工作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体,实行责任包干制,县教育局领导和各股室院所按照包片蹲点分工安排包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县管民办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领导包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带队组织消防检查工作,被检查单位签字确认;建立整改工作包干责任制,每个学校要确定一名领导作为整改包干责任人,签订整改责任书,“一对一、点对点”跟踪整改。

五、工作步骤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8月31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针对重点检查,完成工作措施,推进各项任务执行落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责任整改、整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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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自评总结阶段(9月15日前)。9月8日前,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县管民办学校要组织考评验收,合格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县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据实组织考核。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教育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消防检查工作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排查整治活动。

(二)定期研判,强化调度。各教育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工作措施。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学校,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及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要科学分类、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解决问题的方案,进行资金预算,专题报告当地党委、政府,请求予以协调解决。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地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按任务分工,落实“实名制”整治责任,凡登记、检查、复查、督导过的单位都要由责任人员签名存档。对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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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教育单位、县管民办学校夏季消防检查方案、联络员名单、6月份排查整治工作台帐于7月1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前《排查整治工作台帐(附件)》的形式上报当月开展情况,9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标准

附件2: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帐

附件:3:黄梅县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包干表

黄梅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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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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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帐

单位:(盖章) 填报人: 审批领导:

填表说明:1、学校建筑基本情况按照表中格式填写;2、发现的隐患逐条填写;3、隐患整改情况逐条说明填写;4、辖区所有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论是否审批,是否存在隐患均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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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黄梅县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包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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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包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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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包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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