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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不实的具体表现两篇

发布时间:2019-08-19 10:55:36 影响了:
作风不实的具体表现两篇

篇一:

  《问责条例》第六条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党的领导弱化的,应当予以问责。党的领导弱化的表现主要有: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在我国的各领域、各系统、各单位、各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单位,党组织的作用没能正常发挥,或者被削弱,党组织党内生活没能正常进行,就是党的领导弱化具体表现。2016年2月,中央纪委通报了 7起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其中,湖北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财政部驻北京监察专员办事处原党组书记、监察专员张更华等人被免去相关职务。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7起问题产生的根源均为本地区本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委(党组)一把手责任担当缺失,管党治党不力。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问责条例》第六条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应当予以问责。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表现主要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所谓的从严治党不力,就是指党组织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到位、行动不够迅速、措施不够到位,从严治党的责任划分不够科学、责任落实不够及时、责任追究不够及时,导致党的组织不同程度上存在涣散,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不强,进而影响了党的建设科学化的进程。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也是各级党组织的使命所系。虽然党的工作领域各有不同,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共同的政治任务,谁也不能例外。从党的建设的实践来看,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有的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存在着宽、松、软问题。例如,中央纪委在巡视中发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上热下冷”,落实力度和效果在有些单位逐级递减;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对会管金融机构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缺失。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统筹部署、以上率下和督促检查不够,对监督执纪问责领导不力;纪检监察力量弱、标准松、调查浅、执纪软,对违纪行为和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处理不及时、不严格。国家统计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直属单位和调查总队领导班子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以“数”谋私,搞权力寻租。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两个责任”不落实,干部管理宽、松、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应迟缓,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重大投资项目监管缺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缺乏问题风险意识,传导责任压力递减,个别分行多年没有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追责问责“高举轻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失之于宽、松、软,纪委存在“三转”不到位、查处不力、执纪不严问题。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部管理宽、松、软, “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有的重大投资项目监管缺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委执纪问责偏轻偏软。巡视中发现这些问题,都是从严治党不利的重要表现,需要各级党组织下大功夫进行治理,也给我们提供了反面教材。

  党的建设缺失

  《问责条例》第六条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 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党的建设缺失的,应当予以问责。党的建设缺失的表现主要有: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只有大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才能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2015年10月27日,中央纪委对部分中央单位查处的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5起案件暴露出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责任缺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有的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仍然“喊在嘴上、浮在面上”,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敢抓、不真抓;有的党员干部党性不强,纪律意识淡薄,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缺少敬畏,甚至对中央一再亮明的纪律红线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这5起典型案件是: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原副主任文仲亮因下属及家属赌博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李宗明因下属公款旅游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原社长刘建林因纠正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不力等受到责任追究;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南海东部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再生等人因下属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中国证监会上海期货交易所原党委书记、理事长杨迈军因单位多次发生公款旅游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上述案件暴露的问题表明,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口号,必须以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把严肃纪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触犯纪律“底线”动辄则咎,要把责任追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良好氛围。

篇二:

  我们作风建设的现状是什么?应该讲总体是好的。特别是去年以来,县委把抓风气、抓观念、抓纪律贯穿始终,激发出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激情和干劲,我们的发展势头进一步好转,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外界口碑进一步提升。但是,随着我们发展的步伐越来越快,想办的事情越来越多,就会越发明显的感受到作风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作风仍然是制约我们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不得不经常反思:为什么同样的事情在先进地县能做好,而我们却办不到?为什么有些经过实践已经证明的完全行之有效的机制办法,到我们这里推不下去?为什么同时在谈的项目人家最后能落成,我们却成不了?为什么人家一个月能办成的事情,我们却需要两个月甚至三个月?为什么在别的地方领导交代一遍就行,我们却需要交代三遍四遍?为什么领导交给你一件事,总是这理由那理由讲条件、说“不行”?为什么很多事到了该办结的时间,总是完不成?为什么很多重点工作进展不快不理想,不着急也不汇报更不想法解决?为什么三令五申要求禁止的,有的单位和个人仍然我行我素?为什么有些工作反复地讲、反复地提,就是难以落实?这说明,我们对新时代、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不透,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作风与先进地县相比,与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这里,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以及工作实际,我列举一下我们在作风建设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大家也对照一下自己和身边的人和事,看看自己是不是有这些现象,自己有没有受到这些现象的影响:

  一是份内的工作抓不好。不主动谋划,不主动研究,不主动调度,不主动协调。下级请示的工作光知道说不行,不说怎么行,一份文件、一份材料交上来迟迟没有回音,一放就是一两周,既不上传也不下达。领导安排一件事,当“甩手掌柜”和“二传手”,层层安排下去就完事了,具体干的怎么样也不清楚,连个回音都没有,等到哪天领导问起来才赶紧地打电话问问下面的人办的怎么样。

  二是交办的任务不落实。一项任务不考虑怎么落实好,先给领导出难题、讲条件,经常就是“没有纪要和文件不干”“不给钱不干”,高兴的就办、不高兴的就不办,合意的就办、不合意的就不办,好像只有领导帮他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他才去做。如果都这样,那我们还需要这些岗位和干部干什么?领导自己就能全部解决了。这种干部眼里没有执行力可言,满脑子考虑的只有自己合不合适。

  三是该担当的事情不担当。遇到矛盾绕着走,遇到难题躲着走。遇事首先想到的是“别找我”“这个不是我的活”, 将矛盾上交、责任下卸,潜意识里什么事情都想推给别人,一件事你推给我、我推给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缺乏一种“宁可向前一步形成交叉,不能退后一步形成空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往往因为一个小问题“踢来踢去”最终酿成大后果,甚至影响了全局的工作。

  四是工作任务到点完不成。时间意识不强,或者根本就没有时间意识。拖拖拉拉、慢慢悠悠甚至“火烧眉毛都不眨眼”,致使重点工作一天天没进展,眼看着等到时间节点不办不行或者实在完不成的时候再拿出来找领导汇报,找各种理由去解释,最后全推到领导这里,对后面的工作造成极大的被动,连弥补的机会都没有。

  五是光喊不练、只说不干。干工作表态多、嗓门高,“光打雷不下雨”,“撸起袖子加油喊”,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叫做“玩嘴”。贯彻上级精神,表态比谁都快,调门比谁都高,胸脯拍得比谁都响,就是见不到实际行动;对上级精神囫囵吞枣、一知半解,喊过了就是干过了;锦上添花、好落实的事愿意干,不好干、干了也没有多少好处的“烫手山芋”避之唯恐不及,有些还耍“小聪明”,把方便留给自己,把困难留给领导。

  六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上班时间迟到早退、玩手机、打游戏、逛淘宝,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开个会出来进去、电话不停、随意得很;别人的意见合意的就高兴,不合意的就不高兴;接待客商洽谈项目的时候不用心、不用情、不严肃、心不在焉,影响对外的形象;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平时不说、关键时候乱说。

  七是该协调的不协调、该争取的不争取。部门与部门之间平时疏于交流沟通,和上级部门的协调沟通也不到位,没有真正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充满热情地与上级部门保持沟通联系,也没有及时向上反馈信息、汇报情况、争取指导。结果就是活没少干、力没少下就是不出成绩,最终导致考核指标完成不好,拖了全县的后腿,这一年的努力就打了折扣。

  八是很好的机制用不好。有的制度建立了,机制建立了,要求很具体、很严格,但跟踪督查问效不及时,致使很多工作落到了文件上,停留在表面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比如去年我们建立实行了党政碰头会、联席会、四重指挥部、微信群调度、督查考核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机制办法,但实际工作中有些同志坚持的不好,有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影响了工作实效。

  九是干部积极性调动的不好。对下属交代任务多、提要求多、批评多,具体指导少,谈心谈话少,缺乏及时沟通,安排工作简单粗暴,不注重方式方法,下属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甚至说功劳都是自己的,说问题都是别人的,下属的成绩也说成自己的成绩,自己的问题说成别人的问题。

  十是工作标准不高,精细度不高。干工作有“应付、凑合、糊弄、敷衍”的想法,工作标准低、自我要求松,做事不严谨,不精细,不精益求精,经常把“差不多就行”“八九不离十”等话挂在嘴边,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马马虎虎,虎头蛇尾,什么都认为差不多就行了。虽然很多工作看起来只差那么一点,似乎只是小问题,但若对小细节不闻不问,对小问题不察不纠,日积月累就会酿成大危机。

  十一是该掌握的事情不掌握。汇报工作就念稿子,上面的政策不熟悉,下面的情况摸不清,布置的工作领会不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想不出,遇到领导发问就手忙脚乱、无所适从,事事扭头问下属。这其实是作风不实的表现,虽然领导干部不可能样样精通,但是你对你所分管的领域做到“了然于胸、如数家珍”是应该的,这是最起码的职业要求。

  十二是重点工作抓不住。做事情把握不住重点,想法天天有,兴奋点过度,整天像“无头苍蝇”一样东扯一把,西拉一把,不会“弹钢琴”,不会抓重点,今天打一枪,明天换一炮,什么都想干,什么都干不好,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没效果。

  十三是好人主义、不讲原则。这个所谓的“好人”有两种,一种是不讲批评、只讲和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谁也不得罪,对问题不敢说不敢讲;另一种是喜欢讨好别人,察言观色、见风使舵,用比较流行的话讲叫做“老中医”,喜欢给人“把脉”,故意说一些别人喜欢的话, 说一些推波助澜的话,看似是为了你好,其实是在“抬轿子”,甚至是“挑事儿”。

  十四是该补台的时候相互拆台。整天闹矛盾、搞内讧, “一人一把号, 各吹各的调”,这个问题在基层尤其是村居比较严重。有些村两委班子战斗力不强的根源就在这里,经常你拆我的台、我拆你的台,写黑信、告黑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法把人家弄下来。希望通过这次村两委换届,真正把团结干事的风气树立起来,不管是连任的老同志还是新上来的同志,都要把团结放在第一位,有了团结才有战斗力、才有凝聚力、才有号召力,没有团结就没有一切。

  十五是该给群众办的事不办。这个问题同样是在基层、在村居比较严重。个别村干部不相信群众,不依靠群众,不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甚至把群众看成“刁民”,把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当作“恩赐”,把同群众的“鱼水关系”搞成“水火关系”。心里不考虑怎么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只考虑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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