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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组织委员履职情况

发布时间:2019-12-17 10:26:15 影响了:

  支部组织委员履职情况 

  机关党委书记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是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部署推进、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组织班子、配齐配强党务干部、落实基本保障”的责任。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突出政治建设,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主业主责意识。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意见和进行任务分解,按月抓好落实。每年召开党委会不少于4次,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不少于2次,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抓好“机关党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2.建立健全机关党委书记负总责、机关党委委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推进落实、机关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四级党建工作责任的机制。建立机关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党委书记本人联系1-2个支部,并使其成为党建工作的示范点。每年至少1次书面向工委报告抓机关党建工作的履职情况。组织开展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活动。

  3.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兴起“大学习”热潮,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4.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务公开等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健全完善相关党建工作制度。加强支部建设,发挥支部作用,做到“五个在支部”,即学习讨论在支部、党课讲在支部、组织生活过在支部、示范作用发挥在支部、工作检查指导在支部。每年至少参加所在支部党日活动4次,每年到基层党支部讲1次党课,每月按标准主动交纳党费,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5.督促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监督检查所属党支部按照“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法”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落实中央即将出台的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强对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培训面达到100%。对各级党组织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进行督促检查。

  6.履行保障职责,按要求及时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专兼职副书记,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组织推动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支持建设“党员e家”平台管理队伍。拓展“1263”机制,创建和提升“党员之家”,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

  7.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定期听取群团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带群建工作,协调解决群团工作重大事项。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

  8.组织开展“服务三明赶超发展、争当机关服务标兵”主题实践活动,动员机关党员干部主动参与招商引资抓项目,为“五比五晒”献计出力。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参与市直机关“服务标兵”评选活动。

  9.深化“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围绕“擦亮、做实、见效”做文章,推动机关党组织结合业务工作制定务实举措,服务赶超发展,推动机关党员干部融入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工作。

  10.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开展党员“亮岗履职”活动,进一步纠正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确保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每半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积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专项督查。对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查处,立行立改。

  13.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联系单位实际,抓好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开展日常警示教育,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把压力传导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按纪律规矩办事并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14.配齐配强机关纪检组织。成立机关党委的单位,应成立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机关党支部(总支)应设有纪检委员。

  四、加强宣传思想工作

  15.抓好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本单位互联网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

  16.进一步深化理论武装工作。按照中心组学习“六有”要求,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坚持每周至少一讲,所在单位每个党员至少撰写2篇心得体会、非中共党员的干部职工每人至少撰写1篇心得体会。

  17.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中国道路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和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和家风家教工作,精心设计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实践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日常化、具体化、生活化。

  18.认真做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分析队伍思想状况、研究部署解决对策。完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人文关怀,抓好“五必谈五必访”制度落实,完善谈心谈话记录。

  2018年三明市财政局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是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好“协助谋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的责任。

  1.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具体责任,协助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做好机关党建的综合指导、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

  2.组织对《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进行自查,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组织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的学习,每周学一讲,年内完成,每名党员完成心得体会2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培训面达到100%。

  3.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制度,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向机关党委定期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督促各党支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每年要安排听取各支部书记汇报党员政治思想工作情况。

  4.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措施办法,建立完善计划报备、现场指导、挂点考核等制度。督促基层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务公开等制度,健全完善相关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委开展机关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对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年内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考评。

  5.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入口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用好“党员e家”平台,推进党组织关系网上接转,党内数据网上填报分析,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开展党员“亮岗履职”等主题活动,激励党员立足岗位作奉献。加强党内关怀,及时慰问生活困难党员。

  6.组织推进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督促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的组织和督促工作。规范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党员之家”建设,做到有场地、有标识牌、有电教设备、有上墙内容。督查所属党支部按照“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法”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落实中央即将出台的党支部工作条例。及时做好涉及机构改革单位党组织关系的理顺。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党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7.坚持服务中心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继续深化“党建服务品牌”创建,组织开展“服务三明赶超发展、争当机关服务标兵”主题实践活动,动员机关党员干部主动参与招商引资抓项目,为“五比五晒”献计出力。组织参与市直机关“服务标兵”评选活动。

  8.发挥好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协助和督促所在单位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干部的管理、使用、奖惩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好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活动和组织生活会、自觉带头讲党课和自觉每月按标准交纳党费。

  9.深化文明和谐机关建设。深入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进一步纠正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巩固文明城、卫生城创建成果,推进在职机关党员到居住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0.加强党群共建,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促进党建带群建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11.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和机关党委组织的活动。完成本单位党组(党委)及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年三明市财政局机关

  党支部(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党支部(总支)书记是机关党建具体责任人,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执行落实、统筹安排、教育管理、工作带动”的责任。

  一、履行党建工作责任

  1.党支部(总支)书记对党支部(总支)党建工作负总责。突出政治建设,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主业主责意识。

  2.分解落实党建责任。党支部(总支)书记是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担任行政职务的党支部(总支)书记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贯彻落实好上级党组织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工委和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

  3.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带头上党课、带头写心得,做到所在单位每名党员至少撰写2篇心得体会、非中共党员的干部职工每人至少撰写1篇心得体会。

  4.严格党建工作述评考核制度。完成上级党组织确定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认真执行履行党建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年底向党支部全体党员和上级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述职,并按照党务公开的要求,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

  5.结合行政业务工作开展机关党建,在安排行政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党建工作;在开展业务工作中,同时推进党建任务落实,实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6.组织开展“服务三明赶超发展、争当机关服务标兵”主题实践活动,动员机关党员干部主动参与招商引资抓项目,为“五比五晒”献计出力。组织参与市直机关“服务标兵”评选活动。

  7.深化“党建服务品牌”创建,结合业务工作制定务实举措,加大品牌宣传,把“党建服务品牌”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

  8.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负责抓好“机关党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围绕“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选树宣传勇于担当有作为的优秀党员干部,激励党员干部岗位建功、争创一流。

  三、规范组织建设

  9.按照“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法”开展党建工作,落实中央即将出台的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书记开展全员轮训,培训面要达到100%。

  10.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切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按期组织开展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全年上党课不少于一次,组织党员听1-2次党课。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年底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在每次党组织活动中,都要做到会议记录规范真实。

  11.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时制定上报党员发展计划,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党员发展标准,规范党员发展流程。

  12.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督促党员每月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建立党费工作台账,并指定专人记录在《党费证》和《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党支部(总支)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本季度党费上缴上级党委。

  13.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对《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进行自查,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四、履行好监督职能

  14.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发挥书记、支委会、纪检委员的作用,定期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

  15.配齐配强基层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16.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活动和组织生活会、自觉带头讲党课和自觉每月按标准交纳党费。

  五、建设文明和谐机关

  17.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设计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实践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日常化、具体化、生活化。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带头抓好优良家风家教的培育工作。

  18.加强党员关心关爱工作。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每年组织召开1-2次干部群众座谈会,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每逢重大节日或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党支部书记要及时进行走访慰问。

  19.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深化机关在职党员到居住社区报到服务活动,参与社区文明创建,保持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常态长效。

  20.做好党建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花名册,对党员名册、党费收缴记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总支、支部换届选举、“三会一课”记录、党员学习活动等重要文件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相关办法,进行整理归档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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